依法治路规范管理全面实现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目标

2014-08-15 00:49汝城县交通运输局
湖南交通科技 2014年2期
关键词:路政农村公路公路

汝城县交通运输局

(汝城县交通运输局,湖南汝城424100)

近几年来,汝城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路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路、规范管理方针,积极探索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管理服务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全县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容路貌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保通保畅保安全目标,开创了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新局面。具体做法如下。

1 深入广泛宣传,增强爱路护路意识

一是利用普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及各乡镇赶集时机,积极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咨询活动及路政案件图片展览。

二是坚持边巡查边宣传,通过宣传车、墙体标语、以案说法、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三是组织乡(镇)交管站走村串户进行路政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四是积极向各类报纸、刊物和电视台投稿,及时反映和交流路政管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及时掌握了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优惠政策,增强了爱路护路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形成了“人民公路人民建、人民公路人民管”,“爱路光荣、毁路违法”的良好社会风气,真正把全县上下动员起来、调动起来,把农村公路管养的思路、目标和发展愿景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逐步实现了路政行业管理向社会共同管理的转变,切实开创了依法治路的良好局面。

2 强化保障措施,提高路政执法水平

强化路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及工作经费保障,在提高整体素质和行政效能上下功夫。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建立了县政府牵头,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监督实施,公安、发改、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水利、工商、环保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乡(镇)村二级按照所辖区域协助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各乡镇村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实现了路政行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二是制定管理办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了《汝城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明确了各方面职权职责范围及措施办法,确保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农村公路路政执法责任制、路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路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规范了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许可审批及执法文书,切实提高了路政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严格考评机制。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单项指标。

五是落实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和标准要求保障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人员、装备、经费及时到位,并紧随农村公路建设突飞猛进的步伐及农村公路里程的成倍增长,配套增加路政管理队伍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和执法装备。农村公路管理资金除县乡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省市补助的专项资金外,还通过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并接受企业、个人等社会的捐助。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学习、勤政、务实、高效、团结、廉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路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教育。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期路政管理人员法律法规、道德操守和业务培训学习班,聘请专家授课,切实提高了路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道德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路政执法整体水平。在路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交通行政执法禁令》、《路政人员廉政制度》和湖南省路政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用语规范、服务热情、执法准确,树立了良好的路政行业形象,打造了一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高素质的路政管理队伍。

近几年来,由于坚持依法治路方针,我县所有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均得到及时查处,案件查处率、结案率达到100%,路产赔(补)偿费索赔率达到98%以上,实现了路政无复议、无诉讼案件目标。

3 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路产路权

坚持路政管理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多管齐下,从严执法,在全面保护农村公路设施、维护路产路权上下力气。

一是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加大公路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无新的违章建筑和违章设立的非公路标志。

二是创新实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乡村协管机制”,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行使本行政区域内的村级公路路政管理执法权,农村公路路政大队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村级公路的路政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配置1名专(兼)职路政专管员,行政村聘用1~2名路政协管员,在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县农村公路路政大队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制止损害农村公路行为、在乡村道路上进行日常巡视、协助维护乡村道路养护施工现场秩序等职责,按照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要求建立统一的路政管理台帐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村级信息员制度,制订并落实含有保护路产路权在内的村规民约,有效解决了农村公路监管缺位和漏管失养难题。

三是认真执行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查处农村公路特别是通村公路“三乱”行为,确保全县公路无“三乱”现象发生。

四是加强综合治理,联合国土、公安、规划等部门和公路沿线乡镇全面开展“铁剪”、“铁钉”、“铁锤”行动,竭力优化路域环境,全面打击乱搭乱建、乱挖乱设、乱摆乱占等行为,确保公路“五无一畅一通”。近3年共立案查处、办理各类路政案件136件,拆除违法建筑88处和非公路标志、横幅716(块)条,安装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2 134 m,清除路障321处534 m3,挖通断头水沟33处2 765 m,有效的保护了路产路权。

五是以集镇、村庄路段为重点,大力开展公路两侧环境卫生治理,规范公路沿线单位和群众建筑材料堆放、垃圾倾倒行为,实施“宅路分家”和“一低三化”工程,确保路面、水沟净化。

六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路路政管理行业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有效提高了雨雪、冰冻、地质灾害和恶劣天气等影响公路的处置能力,尽最大努力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

七是建立了公安、公路、公路沿线乡镇、群众“四位一体”的社会治安群防群治机制,有效防范、打击了破坏公路桥梁、标志和其它附属设施的涉路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和维护了公路设施,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放心出行提供了坚强保障。

4 突出治超重点,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严格执行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各项标准,根据“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全县掀起了全民参与的治超风暴。我县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由县政府牵头,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国土、农机等部门及各乡镇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并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几个治超小分队,配备车辆及相关设备,采取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路行驶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精确检测,依法查处。县交通运输局、部分乡镇村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在不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的情况下,于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了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县委、县政府将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治超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评比,严格奖优罚劣。由于力度大、办法新、措施硬,近3年,我县农村公路共检测车辆101 521台,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34台,卸载货物2 319.38 t,将农村公路“双超”率有效控制在0.01%以内,确保了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5 规范工作程序,全面夯实内业管理

内业管理专人负责,做到了内业资料、台账、档案齐全,记录完整、真实,报表准确、及时,执法文书式样规范,一案一卷,装订美观。罚没及赔(补)偿票据由专人保管,申领、核销手续完备,使用填制规范,收缴票款及时。路政赔(补)偿费即时上解,建立票据台账,实行票据会审,确保财务、票据领销、台账“三符合”。总之,我县农村公路路政内业管理基本达到了“六统一四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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