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惟
推进协商民主发展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方向,和谐政党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厘清协商民主与政党关系和谐之间的内在关系并探索如何发展协商民主,对于我国政党关系和谐以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
新社会阶层是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逐渐形成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一般说来,它是指“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时至今日,新社会阶层已发展成为一个较为庞大的且有相当影响的社会群体。根据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于2007年的估算,“目前的新社会阶层人数大约有5000万,但加上在相关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总人数约1.5亿人,他们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每年吸纳着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
新社会阶层与民主党派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随着经济地位的提升和公民意识的增强,加上新社会阶层中的许多人士本来就是相关行业,尤其是经济界、文化界、科技界以及归侨界的精英,他们普遍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他们对参政议政也具有着较多的渴望。由于历史渊源,我国各民主党派如今已发展成为以科技、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等行业的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这一性质决定了它们对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新阶层具有较大的吸引力。新社会阶层的崛起使我国政党关系面临着如何扩大和包容社会各阶层各团体的政治参与和扩大社会利益表达渠道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腐败形势仍相当严峻。首先体现在腐败的涉案金额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官员腐败案件的涉案金额越来越大。2000年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4109万元被判处死刑。2008年被判处死刑的原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受贿超过了一亿。2009年中石化总经理陈同海受贿近2亿元。2010年被判死刑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涉案金额近3亿元。其次体现在腐败官员的数量上。我国近年来违法官员的数量堪称触目惊心,仅省部级高官,自1986年至2012年,就有136名被查处,“平均每年就有5人”。仅2013年,就有蒋洁敏、李东生、刘铁南、陈柏槐等16名省部级干部被查处。再次体现在腐败官员分布上。我国腐改官员的分布极为广泛,他们遍及各地各层级。
反腐形势的严峻性,无疑会对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关系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也会对我国的政党关系和谐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了新政权的一大亮点,政党关系十分和谐,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职能得到了较好的体现。然而,这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的和谐政党关系在1957年之后的反右斗争中遭受到严重破坏,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思想指导下,多党合作制度名存实亡。
改革开放后,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慢慢步入正轨和成熟,不过当前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的能力仍不够理想。我国民主党派对执政党及“一把手”的监督能力相当有限,这也是我国当前反腐形势仍相当严峻的一个原因。在参政议政上,由于受到各种惯例的限制,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府机构中的任职多为分管次要行政职能的副职或只有象征性权力的兼职等,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难免被边缘化。
冷战的结束并不标志着和平演变的结束,相反意味着和平演变进入新的阶段。1991年,苏联的解体,标志着冷战的结束和两极格局的结束,同时也标志着西方政治学家眼里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达到了高潮,许多国家实现了西式的民主转型。苏联的解体,使西方大国更加坚信和平演变的功效。他们变本加厉地向“非民主国家”兜售其西式多党制、议会民主制,甚至不惜巨资在“非民主国家”内培养和扶持反对派,通过“街头政治”、“颜色革命”等手段颠覆“非民主国家”的政权。由于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是美国某些人眼中潜在的对美国霸权构成威胁的最大可能国家,所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和平演变的重点始终紧盯着中国,这会给我国政党关系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
当今世界,政党制度的基本类型是多党制和两党制。政党矛盾是竞争性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在多党制或两党制的国家中,在野党与执政党为了获得选民的支持,从而获得执政地位或巩固执政地位,它们之间往往会相互掣肘、相互倾轧、相互攻讦,有时甚至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这难免会造成政党之间的矛盾,甚至会造成政府在决策上的延误,乃至造成社会的动荡。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不是西方国家那样的竞争性政党关系,不是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关系,而是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是亲密的友党关系。协商民主强调主体之间是平等的,它注重参与者以平等的身份、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参与协商和讨论,从而理性地得出结论,实现和平协商解决争议。可见,协商民主适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而非竞争性政党这一特点,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有利于促进我国政党关系的和谐。
票选民主有它固有的缺点。它考虑的只是票选的结果,强调的是少数服从多数,预设获多数票者为民众的共同意愿。这难免会导致少数人的意见与利益被多数人的意见与利益所湮灭,甚至会导致“多数人暴政”现象的发生。历史事实证明,真理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掌握在多数人的手里。人类历史上的“多数人暴政”现象并不少见。比如战争狂人希特勒就是依靠民众的高支持率而走向独裁并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南北战争后的美国白人利用自己在人数上的优势,长期野蛮地剥夺黑人的基本权利。
协商民主不简单地以票取人、不简单地以多数票决定,它既注重民意,又注重社会成员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协商。它通过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平等地协商,既关注了多数人的意见,又关注到少数人的意见,从而有效地避免“多数人的暴政”,克服票选民主的缺陷,有效地避免多党制、议会制度的弊端,促进中国共产党科学决策和科学执政,并更好地发展和巩固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地促进政党关系和谐。
协商民主强调公民的政治参与,强调通过对话和沟通形成共识。执政党要更好地执政,参政党要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都需要执政党与参政党的通力合作。要合作就需要合作的平台,而协商民主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各党派之间以协商民主为桥梁,通过对话和沟通,能有效地缩小分歧,乃至取得共识,最后形成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从而更好地实现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共事,有利于促进政党关系的和谐。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有我国政党关系的和谐。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协商民主健康运用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各民主党派的自主选择。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必须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否则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将难以为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将会遭受严重的挫折。
围绕“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这一根本目标,各级党委和政府应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原则,拓宽与民主党派、各社会阶层、人民团体相互沟通的渠道,充分征寻社情民意,广开言路,充分发挥政协及民主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职能,就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同时,各级党委要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人士举行谈心、谈话活动,就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以及共同关心的问题自由交谈、沟通思想、征求意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如何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发展?“广泛”主要是从横向而言,它主要体现在协商民主的形式、渠道及内容上。就协商民主的形式而言,主要是“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这五种协商形式的划分,意味着人大、政府、政协、党派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履行自身职责时应分别召集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民众代表进行民主协商。其实不少形式的协商民主已在我国生根发芽,比如立法听证会就是立法协商的范畴;价格听证会、行政处罚听证会等属于行政协商的形式;民主协商是我国各级人民政协的一个职能,新中国一成立,人民政协肩负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任,履行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些基本的职能;参政协商主要是对于民主党派来说的,我国每年从中央到地方都会邀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新年茶话会、迎新春茶话会等谈心谈话活动,这都属于民主参政协商;社会协商主要是对于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而言的,源于温岭现已全国广泛存在的民主恳谈会,就属于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主导的协商民主,属于社会协商。今后应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更加丰富多彩的协商民主。就协商民主的渠道而言,各级人民政协无疑是我国协商民主的主渠道,除了人民政协之处,应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此外,各级国家政权机关、党派团体、统一战线、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等都应建立和拓宽协商民主的渠道。就协商民主的内容而言,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诸多领域、与大众利益相关的问题都应该可以成为协商民主所协商的内容。
“多层”是从纵向而言,多层的协商民主既包括国家层面的协商,如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也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既包括中央层面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包括地方各层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制度化”重点是“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协商民主成为政府决策的必经的、法定的过程;要努力探索和规范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以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从制度上保障民主党派及民主人士建言献策的权利,保障他们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包括发表尖锐意见的权利,避免协商民主因地方领导人态度的改变而改变,因地方领导人的调整而“人走政息”。
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是参政议政能力提高的物质基础。民主党派自身的建设主要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思想建设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就是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全党政治理论水平,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形成全党统一的意志,增强政治认同感,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
组织建设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基础,各民主党派按照自己的纲领、章程,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的需要,确定自己的组织原则、组织路线,建立健全组织制度、组织机构、领导制度、纪委制度,建立自己的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在组织建设中,民主党派要注意发挥各自的传统优势和传统特色。只有这样,各民主党派才能更好地做好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其与各社会阶层联系上的独特优势,更好地参政议政。
民主党派的制度建设主要是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制度,建立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工作制度、社会信息收集反馈制度等。
公民意识关系到公民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关系到协商民主的发展与成熟,也关系到政党关系的和谐。没有浓厚的公民意识,我国的协商民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民意识主要包括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三个层面。我国有着漫长的、等级森严的专制统治历史,官尊民卑观念、纲常伦理观念、等级观念等非公民意识观念深入到广大中国人民的骨髓中,这就造成了如今我国民众的公民意识相当淡薄。
在现代社会,公民资格可以与生俱来,公民意识却不是自发形成的,培育公民意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教育、经济、政治等诸多领域内开展富有成效的工作。要通过学校——家庭——社会在公民教育上的有机结合,对广大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有效的公民教育,促成其权利意识、民主平等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爱国意识、环保意识的形成,使越来越多的民众成为合格的公民——具有公民意识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