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福会》中母女身份转变之基础

2014-08-15 00:45:05刘思思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16期
关键词:罗丝喜福会身份

刘思思

刘思思/中央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读硕士(北京100081)。

身份寻找一直以来都是华裔美国文学中重要表现的主题,在小说《喜福会》中,四对母女处于美国主流文化与中国文化的灰色地带,同时又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转化身份,这种双重文化和阶级身份使得四对母女产生了迷茫和身份危机,从而提出对自我身份的质疑,开始以各自的方式寻找答案。

一、经济地位决定自我意识

“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原理表现在个人层面,即社会经济地位决定了成员的自我意识。一个民族在迁徙和移民途中,认识会随着社会地位的不断转变发生相应的变化。正如丽莎·骆在他那部极具影响力的著作《移民法案:亚裔美国文化的政治》中说的:“了解亚裔美国人的移民史就是了解……美国种族化根基的形成过程,也是了解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最近十几年来,美国出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华人移民:既包括富有并且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也有受惠于类似“家庭团聚”移民法而来美的;有六十年代以来受亚洲各种政治与社会动乱的影响而来美的大批不懂英语的,也有毫无技术的。因此,美国华人社区便分化为两个不同的社会经济群体:郊区华人(定居于环境优雅郊区的中上阶层华人)与唐人街华人(住在拥挤市区贫民窟的贫穷华人)。第一代移民的母亲们(前者)和第二代女儿们(后者)对美国社会的不同态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经济地位的不同,本文从经济地位的角度分析母女两代人在各自社会族群中的地位及自我意识。

二、人物的经济地位及生存状态

1.美国移民第一代—母亲们。小说中的母亲们在中国时家境殷实,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其中一位母亲莺莺来自一个富裕的上层中国家庭:“我们家是乌市最富裕的家庭之一,我们有很多房间,每一间房间里都有沉重华丽的桌子。每一个桌子都有镶着玉小罐子,罐子里摆着适当数量的英国香烟,这些罐子也仅作为装烟之用。我并不觉得这些罐子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在我看来,不过是无用的垃圾罢了”。在“月光女士”中描写中秋节那天的情形时写道,“我注意到我袖子上的黑带,上面有用金线绣的一朵朵小牡丹花,我记得妈妈用银针一针一线地缝上含苞欲放的花朵,叶子和藤蔓。”由此可见莺莺家族的社会地位。莺莺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小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到达美国之后的情况:被拘留三周,改名为贝蒂圣克莱尔,生肖由虎变龙。住在狭小的屋子里,穿着过于宽大的美国服饰,做着仆人的工作,试着说话的时候学美国人一样活用舌头。这些为了进入美国而不得不做的改变,让莺莺变成了社会地位低下的无产阶级,为了生活和意大利籍的丈夫结婚。莺莺从中国的上层沦为美国的无产阶级,主要缘由是经济地位的改变。来到美国之后,经济地位的低下导致了莺莺对美国社会和文化的不满和抱怨,由于无法融入新的社会和环境,她内心深处只认可和拥抱原来的中国传统文化,并排斥美国文化。

安梅原本是大太太的女儿,是同辈中的地位最高。母亲因被吴清强暴后成了四姨太,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当安梅随着母亲来到新家时,母亲送给了安梅一件极为奢华的服饰“当我打开盒子时,所有羞耻和害怕消失殆尽。盒子里是一件白色的裙子,领子和袖子上都有小皱边,衣服下摆是由六层小皱边组成的裙摆。盒子里还有白色的丝袜,白色的皮鞋还有一个巨大的白色蝴蝶结头饰。”小说中对吴清的豪宅做了详尽描述,“向上不断延伸的弧式楼梯,迂回地通向各个房间的走廊,在我右手边是一个我见过的最大的房间,房间里放满了坚硬的柚木家具,有沙发,桌子和椅子。沿着右边的走廊,是更多充斥着更多家具的房间。在我左边是一个更黑一些的房间,房间里都是外国家具深绿色的皮质沙发,猎犬的油画,躺椅,红木桌。[3]224由此可以看出安梅在中国的富裕生活。而来到美国后却一无所有,英文表达能力也很欠缺,小说中处处有女儿纠正母亲英文表达的例子,如当女儿罗丝婚姻触礁时,母亲把心理医生(psychiatrist)说成phycheatricks,经济水平的低下,语言的欠缺,让母亲一直抵触美国社会,内心也一直保持着中国传统思维。

吴素云的第一任丈夫是军官,逃离中国时对她的穿着和红木麻将桌的描写,不难看出她的上层社会背景。除此之外,她还有很多的首饰,小说中描写了她给女儿景美的手链,“这条带着玉饰的金手链几乎和我(景美)的小拇指一般粗,玉饰由绿色和白色两种颜色混杂着而成,上面的雕刻也很精致。”然而来到美国后,生活并没有像设想的一样顺利,丈夫要求她收起华丽的中国服饰和首饰,穿上褐色的褴褛衣衫,以防被别人认出是中国人。不会说英语,没有生存技能的素云和林多不得不在工厂工作,饱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从中国到美国,从一个家庭到另一个家庭,身份不断地转变,生存状态的落差使母亲们的心酸历程得到更直观的呈现。

2.美国移民第二代—女儿们。在美国出生的女儿们承载着母亲们的希望,是实现“美国梦”的一代,是接受美国身份并开始融入美国社会的一代。小说中多次以居住地区作为身份社会地位的象征和标准。房产的所有权和居住地区的变化体现了女儿们“美国梦”的实现。如琳娜一家从不发达的中国华裔聚集区(旧金山海湾)搬到意大利移民区(旧金山北海滩)时,虽然只是小范围搬迁,但按照父亲的说法“我们要进入上层社会啦。”新入住的公寓楼一共有三层,每一层有两个公寓,比起之前住的地方,这显然是一个身份社会地位的提高。和母亲来美国时的艰苦情况不同,琳娜说着一口流利的英文,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在一家建筑公司担任合伙人,二十八岁时就已经是工程助理。和母亲刚来美国时情况截然相反的薇弗莱九岁便成为象棋冠军,之后在普莱斯水屋担任税务律师,从唐人街搬到高级日落住宅区,经历了两段和美国白人男子的婚姻,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善了自己的生存状态,和初到美国的母亲相比,晋升为美国中产阶级,事业婚姻都很美满,取得了和母亲们相反的结果,即从“无产阶级”到“资产阶级”,成功融入美国主流社会,诠释了“美国梦”。小说中,描述薇弗莱小时候学习国际象棋时母亲说的话就对她未来成功埋下了伏笔,“美国的规矩,每个来美国的外国人都得熟悉规则,如果你不知道,法官会说,‘不行,回去吧。’他们不会告诉你为什么。而妹妹(家人对薇弗莱的称呼)却能按照美国的规则下棋。”罗丝就读于伯克利大学,丈夫泰德是同校医学专业的学生,父母经营着办公用品的连锁店。结婚之后他们在洛杉矶的阿什伯利海特买了一座带大花园的三层维多利亚式住房,泰德在楼下建了一个工作室,方便罗丝在家里为平面艺术家担任自由撰写助理。房子是“橡木做的门,客厅里的窗户上的染色玻璃,早晨阳光会洒入餐厅,吃早饭时还可以享受城市南边的风光。”从对住宅的描述和罗丝的教育背景来看,罗丝开始融入美国社会,并决定为自己的婚姻奋斗,不再一味地听从丈夫,让他事事做主。这也和母亲处理家庭纠纷时的做法大相径庭,经济社会地位的提升让罗丝有了表达自己想法的勇气。

三、身份的转变和意义

在整篇小说中,不断出现以物质来衡量人物经济水平和社会地位的描写。当素云谈到自己在中国时的麻将朋友时,她说,她们和我一样年轻,其中一个是军官的妻子,另外一个是很有教养的来自上海有钱人家的女孩儿。还有一个女孩,虽然出身不好,但长得很漂亮,嫁了一个富有的老男人,她丈夫去世之后,留下了一大笔财产,让她过上了比以前好的生活。素云并没有描述她们的性格或者给出她们的名字,只是交代了身家背景。由此可见,她认为人都是以经济条件、社会地位来衡量的。名字不再是区分每个人的标志,身份背景取代了这一功能。安梅和妈妈去往吴清宅子的路上,穿上妈妈买的新衣服的感觉是:穿上那些衣服,我觉得自己长出了新的四肢,必须学会新的走路方式。由此可见,穿着是经济地位的体现。即使人物本身还是和之前一样,但是穿上精致的新衣时,自己就变成了上层的一分子,就连走路的方式都要随之变化。

母亲和女儿的身份转换,与物质的关系异常密切。两代人同样是美国移民,为什么会对美国文化有不一样的态度,为什么不能融入美国文化?当小说中谈到喜欢泰德的原因时,罗丝说:“我必须承认一开始被泰德吸引是因为他身上有着和我哥哥以及其他我交往过的中国男生不一样的地方:莽撞,要求得到某样东西以及预计能得到这样东西的自信,固执己见,棱角分明的脸型,瘦长的身材,粗壮的臂膀还有他的父母来自纽约,而不是中国天津。”表现了作为第二代美国移民的女儿们对自己身份的认识,对中国文化的排斥以及对美国人甚至美国社会文化的偏向。虽然是中国长相,但是她们完全不了解中国文化,也不会说母语,当被误认为越南人时第一反应则是回答“我是美国人”。而罗丝的母亲安梅知道女儿在和泰德交往时的反应则是“他是一个外国人”,所以母亲们虽已成为美国公民,潜意识里还认为自己是中国人。

经历身份地位的转换的第一代和第二代,无论是从资产阶级转为无产阶级,还是从无产阶级转为资产阶级,无论是由里到外认可自己的美国身份还是内心依旧保持中国思想和传统,小说以对自己的身份认识为手段,升华了母女之间的矛盾,最后又以第二代移民生活状况的明显提高,诠释了“美国梦”的意义。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都有很大提升的第二代,不再像母亲们一样,做着按件计费的苦力工作,也不用担心语言沟通的障碍,她们站了起来,在美国这片土地上找到了自己的定位。由此可见,经济地位的提升才能促使移民在异国找到归属感,融入异国的社会中,而对身份的探寻和认知,也必须通过两代人的共同努力和奋斗。正如汤婷婷在接受玛丽琳秦专访中提到的那样“一个来自多元化的人,只代表了他从这个宇宙中有很多获得信息的途径。至于他会怎样将多元文化结合在一起,如何认识他的意义和美,只能靠自己去摸索,这是个非常困难和持久的挑战。”

[1] Lowe L.Immigrant Acts:Asian American Cultural Politics[M].Durham:Duke University Press,19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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