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昀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福州350007)
正如《红楼梦》第65回兴儿所形容的:“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1](P913)有心机而又恶毒,是王熙凤形象重要的性格特征。王熙凤的形象之所以具备复杂性,在于其巧妙运用外在言语,对阴险、毒辣这一内心奥秘加以粉饰。外在言语与内心动作的强烈反差,形成了“心口错位”[2](P197)的现象。这是王熙凤人物形象审美价值的重要来源。“不管这种误差有多大,读者恰恰能从这种误差或‘错位’中获得对人物的内心秘密的准确理解。”[2](P198)由此,读者产生“恨凤姐,骂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3](P4)的独特审美感受。
以《红楼梦》第68回为例,王熙凤闻贾琏偷娶尤二姐,决定设计诱骗尤二姐入贾府。为实现这一目的,王熙凤欲以大段说辞打动尤二姐,以实现陷害目的。笔者参阅存有此回的10个《红楼梦》版本后发现,庚卯杨府戚觉列8本内部个别语句有出入,程乙2本文字相同,可归为一类。异文的存在,尤其是8本与2本之间的重要歧异之处,对王熙凤这一人物的审美价值影响甚大。下文主要运用现代汉语词彩学语用观,解析异文中能最大程度体现王熙凤“心口错位”这一特点的文字。
色彩意义与词汇意义、语法意义,共同构成词的意义内容。色彩意义具体可分为“感情色彩、形象色彩、风格色彩、时代色彩、外来色彩、民族色彩、地方色彩等类聚。”[4](P295)色彩意义在动态语境中的运用,具有强烈的主观渗透性,体现在“主体往往依据‘此情、此景、此时、此地’的需要,选择符合自己表达意愿的词语,甚至于不惜改变词语的正常运用以达到有利于表达思想的目的。”[4](P298)
在本文所要分析的异文语料中,感情色彩的运用产生的审美效果的差异,较其他色彩意义类聚更为突出。感情色彩描述的是主体对客体的态度、感受,存在方式多样,既存在于词句、语段之中,也存在于人物非语言交际手段的动作、神态、心理活动,在表义的同时,包含、显示感情内容和感情倾向。它“在语境中一如其他色彩甚至比其他色彩更突出地表现出了极大的主观性、灵活性、变化性。”[4](P51)正是因为感情色彩“属于情感的范畴,而情能动人,则是人所共知的。所以带有情感色调、情感意味、情感倾向的感情词汇正是以其特有的情而显示着独有的感染力。”[4](P74)
正是因为感情色彩具备上述特点,当人物有意将言语感情色彩与内心隐秘感情形成“错位”时,言语感情色彩越是丰富、充沛,“错位”的幅度就越大,人物形象就越是鲜明生动。
在第68回中,王熙凤面对二姐的一番对白,异文间最明显的区别在于风格色彩不同。8本中,戚序本、府本个别语句文白掺杂,其他6本运用文言词汇,具备文艺语体色彩;而程乙2本则词汇口语化,具备口语色彩。在此基础上,可将该节重要异文进一步分为两类,第一类为风格色彩、感情色彩有别但语义无明显差别;第二类为语义、风格色彩、感情色彩三个方面皆有明显差别,个别语句甚至此本有而他本无。
第一类异文数量较少,如“奴”与“我”,“奴亦情愿在此相陪”与“我也愿意搬出来陪着妹妹住”,“今可巧远行在外,故奴家亲自拜见过”与“目今可巧二爷走了,所以我亲自过来拜见”等。
从风格色彩来看,运用文言词汇的6本,呈现出典雅、庄重的表现风格;而2本的口语色彩则体现通俗的表现风格。文言语体的风格色彩是受王熙凤此时欲掩饰嫉恨与狠毒这一情感逻辑的需要而运用的。典雅、庄重的表现风格不仅使言语显得雅致,更体现了王熙凤此时的“委婉心理”,[5](P124)以及避免粗俗的“避讳心理”。[5](P124)
从感情色彩来看,“奴”为自指的谦词,较“我”更具贬义色彩,符合色彩意义的“谦逊准则”;[5](P120)“早行此礼”、“私自行此大事”较色彩信息相对模糊的“早办这件事”、“私自办了”,具备更为鲜明的褒义色彩倾向,更充分地遵循了色彩意义的“赞誉准则”,[5](P118)利于交际目的的顺利实现。
第二类异文歧异状况更为复杂,故将在下文结合例文具体分析。王熙凤这段对白,谈及自己多用贬义色彩词,论及尤二姐多用褒义色彩词,这一特征贯穿始终。另外,王熙凤称呼尤二姐时使用的称谓,庚卯杨觉列5本用“姐姐”,府戚程乙5本用“妹妹”。因凤姐较尤二姐年长,却呼二姐为“姐姐”,这一现象属亲属称谓“人物换称”:“凤姐用了11个‘姐姐’……当某人用长于自己的亲属称谓方式称呼对方时,首先表达了对对方的尊敬和礼貌。而且,这样的称呼形式用得越多,尊敬的意味越浓。通过亲属称谓‘姐姐’的使用,凤姐建立了一种亲属关系,这一关系距离近于社会称谓距离。社会距离的缩短能相应地缩短凤姐与尤二姐之间的心理距离。”[6]越是表现王熙凤表面上对尤二姐的尊敬,与其真实动机的“错位”幅度就越大;二人交流虽能顺利进行,但内心真实动机与情感却能形成“心心错位”[2](P435)的奇观。
为便于分析,笔者把王熙凤的大段对白分为3个部分进行解读,重要异文以着重号标注。面对二姐,8本在描写凤姐的开场白时这样写道:
皆因奴家妇人之见,一味劝夫慎重,不可在外眠花卧柳,恐惹父母担忧。此皆是你我之痴心,怎奈二爷错会奴意(戚序本:错会了我的意)。眠花宿柳之事瞒奴或可,今娶姐姐二房之大事亦人家大礼,亦不曾对奴说。奴亦曾劝二爷早行此礼,以备生育(府本“以备生育”4字作“果然生个一男半女,连我后来都有靠”)。不想二爷反以奴为那等嫉妒之妇,私自行此大事,并不说知。使奴有冤难诉,惟天地可表。(戚序:若是在外包占人家姐妹,瞒着家里也罢了;今娶了妹妹作二房,这样正经大事,也是人家大礼。却不曾对我说。我也曾劝过二爷,早办这件事,果然生个一男半女,连我后来都有靠。不想二爷反以我为那等妒忌不堪的人,私自办了,真真叫我有冤没处诉。我的这个心,惟天地可表。)[7](P3915-3917)
程乙2本此节略同,以程乙本为例:
皆因我也年轻,向来总是妇人的见识,一味的只劝二爷保重,别在外面眠花宿柳,恐怕叫太爷太太担心:这都是你我的痴心,谁知二爷倒错会了我的意。若是外头包占人家姐妹,瞒着家里也罢了,如今娶了妹妹作二房,这样正经大事,也是人家大礼。却不曾合我说。我也劝过二爷,早办这件事,果然生个一男半女,连我后来都有靠。不想二爷反以我为那等妒忌不堪的人,私自办了,真真叫我有冤没处诉。我的这个心,惟有天地可表。[8](P882)
王熙凤首先以自贬、自怨开始,该节文字中,极力对尤二姐诉说自己的委屈,表明自己不仅不是妒妇,反而是凡事为贾琏考虑的“贤妻”,借此打消二姐对其此行目的的疑虑。
“慎重”指谨慎持重;“保重”指爱惜身体健康。“慎重”词义范围更广,且程度更深,较“保重”愈显王熙凤的“贤良”,故8本的“慎重”为好。
“外头包占人家姐妹”较“眠花宿柳之事”,在尤二姐听来暗含讽刺,违背了王熙凤此时的委婉和避讳心理。且王熙凤有意将“眠花宿柳之事”与贾琏偷娶尤二姐一事予以区别,亦表现出对对方的尊重。
“早行此礼”较“早办这件事”,“私自行此大事”较“私自办了”不仅有风格色彩的区别,“此礼”、“大事”还带有对二姐的尊敬之情,更能体现王熙凤对二姐的重视,起到感动二姐的作用。
“以备生育”四字在戚序本和程乙2本中作:“果然生个一男半女,连我后来都有靠”,强调的是二姐嫁入贾府对自己的益处,而“以备生育”在语境中却并无此义。这就利于二姐对凤姐的“苦心”信以为真,实现诱骗尤二姐入府的目的。
紧接着,王熙凤进一步以示好的态度,陈述利弊,劝诱尤二姐:
前于十日之先奴已风闻,恐二爷不乐,遂不敢先说……若姐姐在外,奴在内,虽愚贱不堪相伴,奴心又何安。(戚序本:要是妹妹在外头,我在里头,妹妹想想,我心里怎么过的去呢?府本:若妹妹在外头,我在里头,妹妹白想想,我心里怎么过得去呢?)再者,使外人闻知,亦甚不雅观。二爷之名也要紧,倒是谈论奴家,奴亦不怨。所以今生今世奴之名节全在姐姐身上。(戚序:二爷之名听着不雅,我的声名不好听,就是妹妹的名儿也不雅。况且二爷的名声更是要紧,倒是谈论咱们姐妹们还是小事。府本:不但我的名儿不好听,就是妹妹的名儿甚不雅。况且二爷的名也要紧,倒是谈论咱们还是小事。)[1](P941)
程乙2本作:
头十天头里,我就风闻着知道了,只怕二爷又错想了,遂不敢先说……要是妹妹在外头,我在里头,妹妹白想想,我心里怎么过的去呢?再者叫外人听着,不但我的名声不好听,就是妹妹的名儿也不雅。况且二爷的名声,更是要紧的,倒是谈论咱们姐儿们还是小事。[7](P3917-3919)
“恐二爷不乐”表现出王熙凤对贾琏的尊敬,而“只怕二爷又错想了”却并没有这一感情色彩,故前者为佳。
庚卯杨觉列本与戚宁6本:“虽愚贱不堪相伴,奴心又何安”充满自我贬低和对对方的敬慕,反问语气的运用更是强化了语境的感情色彩;相比之下,程乙2本以及戚序本的“我心里怎么过得去呢”,是一般疑问语气,且词语承载的色彩信息十分模糊。
6本“使外人闻知,亦甚不雅观。二爷之名也要紧,倒是谈论奴家,奴亦不怨。所以今生今世奴之名节全在姐姐身上。”一节,“不雅观”主要针对尤二姐而言,而对自己的非议,王熙凤则表示“不怨”;“名节全在姐姐身上”更是感情色彩强烈的祈愿。此处戚序本与程乙2本仅有个别字词差异,程乙2本“不但我的名声不好听,就是妹妹的名儿也不雅。况且二爷的名声,更是要紧的,倒是谈论咱们姐儿们还是小事。”则将对凤姐本人的“名声”的影响置于最前,最后还强调“谈论咱们姐儿们还是小事”,这不仅起不到感动进而拉拢尤二姐的作用,还显得不够委婉得体。
前文中,王熙凤对尤二姐的劝说与请求,强调的是尤二姐入府对“礼节”、“名节”的影响。在尤二姐面前,王熙凤极力表明自己不仅毫无嫉妒之意,且是处处为尤二姐和自己的丈夫贾琏着想的贤良之人。在该节文字中,王熙凤进一步动之以情,极言因持家太严而让下人生出污蔑给自己带来的委屈,强调自己不仅甘愿与尤二姐平起平坐,二姐还是她得以在贾琏面前立足的“大恩人”。最终,在王熙凤“诚挚”、“委屈”的苦苦哀求下,尤二姐“竟把凤姐认为知己”,[8](P882-883)就此落入陷阱:
那起下人小人之言,未免见我素日持家太严,背后加减些言语,自是常情。姐姐(府本作“妹妹”)乃何等样人物,岂可信真。若我实有不好之处,上头三层公婆,中有无数姊妹妯娌,况贾府世代名家,岂容我到今日。今日二爷私娶姐姐在外,若别人则怒,我则以为幸。正是天地神佛不忍我被小人们诽谤,故生此事。我今来求姐姐进去和我一样同居同处,同分同例,同侍公婆,同谏丈夫。喜则同喜,悲则同悲,情似亲妹,和比骨肉。不但那起小人见了,自悔从前错认了我,就是二爷来家一见,他作丈夫之人,心中也未免暗悔。所以姐姐竟是我的大恩人,使我从前之名一洗无余了。若姐姐不随奴去,奴亦情愿在此相陪。奴愿作妹子,每日伏侍姐姐梳头洗面。只求姐姐在二爷跟前替我好言方便方便,容我一席之地安身,奴死也愿意。”说着,便呜呜咽咽哭将起来。
程乙2本作:
至于那起下人小人之言,未免见我素昔持家太严,背地里加减些话,也是常情。妹妹想:自古说的:“当家人,恶水缸。”我要真有不容人的地方儿,上头三层公婆,当中有好几位姐姐、妹妹、妯娌们,怎么容的我到今儿?就是今儿二爷私娶妹妹,在外头住着,我自然不愿意见妹妹,我如何还肯来呢?拿着我们平儿说起,我还劝着二爷收他呢。这都是天地神佛不忍的叫这些小人们糟蹋我,所以才叫我知道了。我如今来求妹妹,进去和我一块儿,住的、使的、穿的、带的,总是一样儿的。妹妹这样灵透人,要肯真心帮我,我也得个膀臂。不但那起小人,堵了他们的嘴;就是二爷,回来一见,他也从今后悔,我并不是那种吃醋调歪的人:你我三人,更加和气。所以妹妹还是我的大恩人呢。要是妹妹不和我去,我也愿意搬出来陪着妹妹住,只求妹妹在二爷跟前替我好言方便方便,留我个站脚的地方儿,就叫我服侍妹妹梳头洗脸,我也是愿意的!”说着,便呜呜咽咽,哭将起来了。
“姐姐何等样人物,岂可信真”和“今日二爷私娶姐姐在外,若别人则怒,我则以为幸”既是对尤二姐的赞美,具备鲜明的褒义色彩倾向,又是再次对言语饰以虚情假意,塑造自己贤良人的形象。前一处文字为程乙2本所无,后一处在2本中作“就是今儿二爷私娶妹妹,在外头住着,我自然不愿意见妹妹,我如何还肯来呢?拿着我们平儿说起,我还劝着二爷收他呢”,相比之下,2本文字缺乏鲜明的感情色彩,并且,此时提及平儿的身份,无益于突出对二姐地位的肯定和尊重,也就不利于拉近与二姐的心理距离。故2本文字不为佳。
2本:“进去和我一块儿,住的、使的、穿的、带的,总是一样儿的。”强调仅是物质条件的平等;而8本:“我今来求姐姐进去和我一样同居同处,同分同例,同侍公婆,同谏丈夫。喜则同喜,悲则同悲,情似亲妹,和比骨肉”一节,连用8个“同”,且又说:“情似亲妹,和比骨肉”,这不仅仅是条件的对等,更是对尤二姐身份、地位的充分尊重,暗示二人无地位高低之分,具有浓郁的褒义、敬慕、亲切的感情色彩,较2本文字更具感染力。正如前文分析中提到的,凤姐要实现计谋,需时刻表明入贾府对尤二姐百利而无一害,而程乙2本独有的“妹妹这样灵透人,要肯真心帮我,我也得个膀臂”虽具有对二姐的褒义色彩,但毕竟是王熙凤站出于自己的利益进行言说,故不为佳。
8本“每日伏侍姐姐梳头洗面。……容我一席之地安身,奴死也愿意。”一句中,王熙凤将充满贬义色彩的词语加诸自身,甚至夸张地表示若没有尤二姐在贾琏面前好言方便,自己无立足之地,有意让自己的诉说充满痛苦、悲凉的感情色彩。言语表面的善意体贴,与凤姐内心深处的阴险恶毒构成强烈反差。读者通过言语之“虚”,探寻到王熙凤这个人物内心隐秘的恶毒之“实”。程乙2本:“留我个站脚的地方儿,就叫我服侍妹妹梳头洗脸,我也是愿意的!”无论是用词还是语气,感情倾向的鲜明性都远不如8本文字,在“心口错位”的实现效果上有差距。
通过上文的分析,笔者认为,王熙凤“计赚”尤二姐的言语行为在各个版本中的文字,在人物形象审美价值的发挥这一层面存在高下之分。从言语色彩尤其是感情色彩的语用观角度对异文进行对比解读后,本文发现:《红楼梦》8种抄本——尤其是庚卯杨觉列本及戚宁本6本文字,相比程乙2本文字,更能凸显王熙凤“心口错位”幅度,其与内心的奸诈、恶毒冲突剧烈的言语色彩义,使得人物焕发出复杂人性的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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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绍振.文学创作论[M].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7.
[3]俞平伯,等著.王翠艳,选编.名家图说王熙凤[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
[4]杨振兰.现代汉语词彩学[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
[5]杨振兰.动态词彩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
[6]张征,段慧如.言语行为理论与名词式人物换称——以《红楼梦》前八十回对话句语料为例[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2).
[7]冯其庸.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汇校[M].红楼梦研究所,汇校.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
[8]〔清〕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