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超,董振娟
(中国海洋大学社会科学部,山东青岛266100)
孝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是中华民族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1]239从古至今,敬老行孝被人们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人人都应该遵循它。从“孝”的字源来说,是儿子搀扶老子或者是儿子背负老子的意思,它表达的是对父母尊敬与爱的情感与行为。《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孝,善待父母也,从老省,从子,子承父业。”[2]141汉代贾谊在《贾子·道术》中指出:“子爱利亲谓之孝。”[3]236综上所述,孝是子女对父母长辈的尊敬和爱戴,即赡养和尊敬父母就是孝。
“孝”是中华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被赋予了非常丰富的内涵,其基本涵义包括:
首先,善事父母。孝既包括对父母的物质奉养,又包括对父母尊敬与爱戴。孔子说:“事父母,能竭其力。”[4]3荀子说:“能以事亲谓之孝。”[5]91从中看出,奉养父母,尽心尽力地替父母做事都是孝。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6]203这表明尊敬父母是孝的最高表现。为父母解决吃穿住行的问题比较容易,但体贴与爱戴父母,给予父母精神方面的奉养,是更高的一种伦理尺度和道德要求。
其次,尊祖敬宗。自从周代开始,孝的主要内涵开始包含尊祖敬宗,而且施孝的方式主要表现为祭祀。《礼记·祭统》指出:“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7]326孔子在《论语》中也强调:“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4]7即其证明人将孝的伦理观念寄托在最普遍的宗庙祭祀仪式上,而祭祀的精神实质则在于尊祖敬宗。
再次,传宗接代。如果说祭祖是出自于对祖先的崇拜,那么传宗接代则是对生殖或生命的崇拜。《孟子·离娄》指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6]167《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也提到:“孝有三:大孝不匾,中孝用劳,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7]320都把传宗接代摆在首位。孝作为人口绵延的一种保障,要求人们把组织家庭和生儿育女作为最基本的、最义不容辞的义务,否则将被社会所歧视和惩罚。
最后,爱护自己。儒家认为子女传承着父母的血脉,生命是父母对自己馈赠,因此儿女一定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能轻易地毁坏和伤害。比如《孝经》指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1]221因此,爱护自己,是对孝深层次的领悟。
综上所述,传统孝文化中养老、尊老、敬老和爱护自己的伦理观念对于调整家庭伦理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值得现代社会借鉴。然而传统孝文化中也有其不合理的地方。比如传统孝观念强调“无违即孝”,它重视父母的绝对权威,忽视了子女的独立人格与自由,这与现代社会要求的自由平等和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不相符合。传统的孝道过分强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宗接代和重男轻女的思想也与现代社会提倡男女平等的思想相悖。传统孝观念倡导祭祀、认同死得全尸、重视土葬等与现代社会倡导的器官捐赠、火葬、保护耕地等相矛盾。所以,在孝文化的传承问题上,我们应该吸取其合理有益的部分,对于其中不合理不符合时代精神的部分应该予以扬弃。
由于社会历史的不断变迁,孝文化在传承的过程中,被现代人所忽视,人们的孝意识逐步弱化,在“孝”观念与行为上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家庭关系的和谐和整个社会的稳定。
所谓“积谷防饥,养儿防老”,向父母提供经济帮助和生活照料,是中国传统孝文化最基本的内容,也是为人子女最基本的义务。然而,当今社会出现了许多明显的孝道缺失现象。有些子女认为父母是累赘,是家庭的负担,不给父母最基本的生活保证金,甚至虐待父母,使父母晚年生活没有保障。据全国人大代表翟玉和在2006年自费出资10万元组织三个调查组对中国农村养老现状的调查,10401名调查对象中与儿女分居的比例是45.3%;三餐不保的占5%;93%的老人一年添不上一件新衣;种养业农活85%自己干,家务活97%自己做。[8]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养老问题的深思。
孝敬父母不仅仅表现在物质的奉养上,还需要在态度上体谅尊敬父母,给予父母充分的爱和情感的支持,使父母在精神层面上体会到儿女的一片孝心。首先,现代社会的信息化和多元化加重了代际冲突,影响了两代人之间正常的感情沟通。加之当代年轻人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他们渴望自由与独立,十分迫切地想要摆脱父母的束缚,这使得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冲突更加尖锐。当他们在生活中与父母意见相左时,有些人不能与父母有效沟通,大声顶撞,大打出手,甚至出现弑父弑母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比如南京一个13岁少年要钱上网不成持锤杀母的新闻,不能不让我们痛惜和深思。其次,有些年轻人认为自己的父母过时老套,不尊敬父母的生活和情感,面对父母的嘘寒问暖,表现出极其不耐烦和嘲笑。再次,许多子女不顾家庭经济现状,盲目攀比,讲究名牌和排场,认为花父母的钱就是天经地义,安心地“啃老”,拿父母的血汗钱去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无视父母的期待,对工作和学习放松懈怠,整天吃喝玩乐,虚度时光。最后,有些人认为给予父母物质上的奉养就是在尽孝,并不关心父母的日常生活和身体情况,不经常回家看望父母,陪伴父母,忽视与父母的情感交流,没有给予父母精神上的陪伴与慰藉。
为人子女者应该珍爱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不做令父母为自己伤心难过的事情。“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1]171它告诉我们说,我们的生命是父母赋予我们的最大的财富,我们尊重自己的身体,就是敬畏生命,孝敬父母。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激烈竞争,给人们带来了许多无形的压力,当面对生活、工作、情感等挫折时,他们没有选择积极地面对和寻找正确的解决方式,而是采取一些伤害身体的做法来进行宣泄,甚至采取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对生命的亵渎,也是对父母的不负责,给父母带来了极大的痛苦,这是孝意识缺乏的一种表现。国内的一些学者曾经对大学生自杀的观念进行过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有自杀观念或绝望感的发生率为8.89%-18.53%,[9]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极大的关注。
孝文化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基础,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部分。孝文化具有很强的道德教育功能,对于调整家庭伦理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极其重要。因此,应该以传统优秀孝文化为切入点,提高整个社会对孝文化的认识,并践行孝文化,促进我们整个民族整体道德修养水平的提升。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是孝道教育的第一场所,家庭教育对传播优秀孝文化起着基础性的作用。首先,父母应该努力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孩子对父母的感情源于血浓于水的亲情以及亲密的接触,是对创造和哺育自己生命的人的爱戴。父母要理智地对待自己的孩子,既不能溺爱,更不能虐待,只有形成平等、和谐、友爱的亲子关系,才能激发孩子内心深处对父母的爱与尊重。其次,父母要对孩子进行感恩教育,深化对孝的理解。父母有意识地让孩子知道母亲怀孕的艰辛与生产的痛苦,使子女明白生命的可贵,进而使他们敬畏生命,爱护自己的身体;有意识地使子女了解父母工作的艰苦和挣钱的不易,明白父母为家庭、为子女所付出的所有努力,体会父母对他们无私的爱与奉献,从而从内心深处产生对父母的感激与敬重。再次,从具体小事入手,培养孩子行孝的行为习惯。父母有意识地指导和训练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能表达对父母爱与尊敬的事。比如打扫卫生、洗衣服等简单的家务事,给父母、爷爷奶奶等长辈制作生日小礼物,节省零花钱等等。通过这些方式培养孩子孝的行为习惯。最后,父母要言传身教,发挥表率作用。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他们的言行举止将对孩子产生巨大的影响,“给妈妈洗脚”的公益广告充分阐释了父母言传身教的重要性。所以,家长们应该从日常生活开始,关心父母的衣食住行和身体状况,常回家看看,多陪父母聊聊天,多给予父母精神上的慰藉。久而久之,子女就会潜移默化地形成尊敬父母、孝顺父母的言行。
学校承担着立德树人的重要使命,弘扬优秀的孝文化要以学校为主要阵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孝道教育。首先,完善孝文化教育的内容。现代人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很少正面接触传统文化,对《论语》《孝经》等经典知之甚少,甚至对《二十四孝》中以前那些耳熟能详的孝德故事也一无所知,缺乏最基本的孝道观念,因此要对学生进行孝文化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孝”,什么是“不孝”,进而激发学生孝的情感。其次,开辟多种孝道教育途径。学校除了利用课堂、专题讲座等形式将孝意识传递给学生,还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孝道教育实践活动,使人们践行孝道,培养孝的行为习惯。学校应抓住各种机会,结合时政教育、母亲节父亲节等节日,开展以孝敬父母为主题的各种教育活动,如“孝敬父母月”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帮助父母做家务等。使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表达对父母的爱与尊敬,进而培养他们的孝道意识,养成尽孝的行为习惯。学校也可以利用话剧表演、电影观赏等形式,让学生形象地体会到父母的艰辛,使他们站在父母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这也能使他们更加深刻地理解父母。最后,开展网络教育,搭建现代化平台。现代学生利用网络的频率非常高,几乎每天都会接触网络,由于现代的网络平台非常多,所以学校应该利用网络优势来为孝道教育提供新的平台。如开通微博,传递学生尽孝的感动瞬间;组织大家进行有关孝的微电影和话剧的制作,捕捉并感受尽孝的温暖瞬间;建立BBS论坛,让人们说出在与父母沟通时候遇到的困扰,并给予帮助;建立人人公共主页,分享世界各地孝文化的异同,深化人们对孝的认识等等。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紧密,成为文化传播、信息沟通的主要方式。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运用大众传媒技术,宣传和倡导有利于孝行的舆论,营造有利于孝行传播的媒介环境,强化人们的孝意识,使其自觉践行孝道。一方面,大众传媒要加强孝文化的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从而感染人们,使其受到鼓舞,学习先进人物,践行优秀孝文化。通过播放《常回家看看》和《感恩的心》歌曲和“给妈妈洗脚”的公益广告宣传片等方式,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必须把孝贯穿到日常生活中去,培养孝的行为习惯。通过《感动中国》《孝行天下》等栏目,宣传孝顺父母的感人事迹,给人们以启示和鼓舞。另一方面,大众传媒要加强对孝的监督。大众传媒要对各种孝行异化现象进行分析、批判、鞭笞,逐步地在全社会营造孝教育的良好氛围。[10]在现实社会中,一些虐待父母、抛弃父母的恶行时有发生,通过大众传媒的监督与批判,对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进行批判与鞭笞,引起人们的警醒与反思,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孝顺父母为荣,虐待父母为耻,激发人们自觉形成履行孝道的内心信念,选择孝敬父母的道德行为。
孝文化的传承,不仅需要依靠道德的约束,还需要法律的规范。我国的法律,比如《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有关于养老敬老的相关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大部分侧重于物质或经济方面的赡养。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对父母精神上的奉养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与时俱进地纳入法律的范畴。在201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我们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地贯彻和实施这些法律,让父母的权利得以实现,过着幸福的晚年生活。当然,对不孝的行为应该给予惩罚,引起人们的重视,鞭策人们自觉地履行尽孝的基本义务,用制度和法规来保证孝道的实行。
在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孝文化中养老、敬老、尊老和爱护自己的伦理观念对于形成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促进现代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应该重视传统孝文化的传承,深化对“孝”的领悟,自觉践行孝道,孝敬父母,从而为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1]胡平生,陈美兰.礼记·孝经[M].北京:中华书局,2007.
[2]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04.
[3]于智荣.贾谊新书译注[M].黑龙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4]孔子.论语[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8.
[5]安小兰.荀子[M].北京:中华书局,2007.
[6]万丽华、蓝旭.孟子[M].北京:中华书局,2010.
[7]冯国超.礼记[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8]高明.大戴礼记今注今译[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75.
[9]刘芳.转型期的孝道与乡村秩序[D].上海:上海大学,2013.
[10]于健.大学生自杀成因探析[J].辽宁:理论界,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