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

2014-08-15 00:47林海燕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艺术类教学质量体系

林海燕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评估督导办公室, 广东 广州 511400)

以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 “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起点,到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0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等一系列政策与法规的出台,高等职业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社会对艺术人才的需求和人们对培养自身艺术素质的渴望也大大促进了艺术教育的发展,艺术市场和对艺术人才的需求逐渐扩大,为高等艺术职业学院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与此同时,《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明确指出,要“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形成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办法”。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讲话中强调,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我国高等学校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始终贯穿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1]。因此,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制定、实施和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我国高职艺术职业学院促进艺术教育科学发展的有力武器。

一、国内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现状

1.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缺乏较为广泛的实证检验。一是教学质量观不够先进,存在轻能力、轻创新、轻实践、轻学生学、轻品牌与特色等问题;二是许多高职院校尚未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能科学合理地统筹兼顾各指标的教学质量评价目标体系;三是教学质量标准不完善,不具备反映和鼓励学院办学特色的功能[2]。教学质量评价的科学性、严谨性、可行性、可信度还有待提高。

2.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在评价的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国内部分高职院校将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分为“目标评价体系,过程评价体系,信息评价体系三部分”[3];有的将教学质量评价分为学校外部评价和学校内部评价两个方面;有的基于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将高职课程标准基本内容设置为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取得、教学评价与考核、能力评价系统、教学组织、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4]等十四项,并按此内容结构进行考核。以此看来,国内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正朝着良性发展,越来越贴近目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发展要求,但在评价的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等方面仍值得进一步的探索。

3.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主体多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现行教学质量评价中多是学生、老师、院系以及教育部的评价,评价中较少或者没有吸引社会企业、用人单位的人员参与评价,评价主体比较单一[5]。如何推进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评价、规范院、系教学质量评价、完善督导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引入第三方机构的评价和行业、企业协会专家的评价,仍是努力的方向和研究的重点。

4.艺术类高职院校的评价特点不够突出。“艺术专业教学普遍是运用传统的教学模式”[6],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仍套用一般的高职类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艺术评价性没有得到体现。有的艺术院校的评价指标体系与一般高职院校的区别在于点出了教学思想要以审美为核心,审美教育与德育渗透相结合,但从整体而言,仍摆脱不了套用普通高职类院校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的嫌疑;有的艺术院校其特点在于提出教师需具备审美修养、信息掌握能力、知识更新能力、应用技术能力和就业指导能力;还有的艺术院校采取艺术行业专家参与的方式,在评价内容方面注重创新意识和表现能力。但从整体而言,均没有形成系统的、具有较强艺术专业针对性的、符合艺术行业企业岗位要求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二、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主体不够多元化

当前,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主体主要是学生、督导、系部,在一定程度上对学院教学质量的综合提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学生评价、督导评价、系部评价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缺乏文化行业对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反馈,其效果仍不够理想。如学生评价受学生认知、态度等因素和量化指标的影响;督导评价也主要是采取随堂听课的方式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对教学的实习、实训等其他环节缺乏有力监控;系部评价则受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自身教学管理、教研管理和教学工作量的影响,耽误听课评课,因而针对教学过程的交流就会减少。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对教学质量评价的效果打了折扣。

(二)评价指标与艺术院校的教育教学特点结合不够

“目前,高职院校对教学质量的评价所采用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方式与职业岗位的能力不相协调”[7],有悖于高职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办学理念。评价指标与艺术类高职高专的教育教学特点结合不够。一是学院对艺术课程类型或教学模式有套用普通高职院校评价标准之嫌,且评价指标主要集中在对基本教学规范的评价,根据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和艺术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拟定有针对性的质量评价指标较少。二是对艺术类高职院校以重情感性、重艺术技能、重创新、重审美等特点的针对性不够强。三是对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的考核比较片面,欠缺对学生作业、作品质量等最能客观体现教学成果的考查与考核内容。

(三)评价内容不够深入与全面

目前,艺术类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内容主要针对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基本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不够深入与全面。一是缺乏对人文教育的考核;二是缺乏对艺术科研水平的考核;三是考核教师素质态度的指标内容比较模糊,仅仅停留在对教师备课是否充分,授课是否认真、是否随意调停课上,教师是否具有适宜的职业个性和个人教学特色,对教学问题是否有反思意识和改进措施等没有明确要求;四是缺乏对教学纪律与安全的评价内容。目前部分老师、学生,甚至还有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和不负责任的态度,认为安全与自己无关,不重视安全,不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条例。

(四)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美国心理学家赫兹伯格认为,“激励是一种内化力量,就是不受外界环境限制,能自我振作、自我控制与自我满足。”[8]戴健林认为,“激励既包括激发、鼓励、以利益来诱导之意,也包括约束和归化之意,所以奖励和惩罚是两种最基本的激励措施。”[9]目前,艺术类高职院校在教学质量评价的激励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一是惩罚方面,部分院校主要是对教学质量评价的期末综合评分连续两个学期排名位于系部后10%的教师进行教学整改,对处于教学整改期的教师,当年不予申报或晋升职称,不得评优评先。在制度措施的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客观现象,如果不灵活处理就会显得不够人性化。例如,按照现行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在教学质量评价的期末综合评分中得分为80分或以上者,一旦是末位,就会受到“问责”,而且教学质量评价采用“排名制”,必然会评出一个“末位”。如果不考虑实际情况就执行“末位淘汰制”,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就会导致因教学质量评价而受到负面影响的教师遭受挫折和压力,从而产生焦虑、愤懑、消极怠工等负面情绪,不利于教师自身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组织的健康发展。二是奖励方面,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对于在教学质量评价中,期末综合评分排名靠前的教师,系部给予其“优秀教师”称号,并支付一定的奖金奖励。但根据需求层次理论,教师除了物质需要,还有归属与爱、自尊和荣誉、创造与成就、学习和发展等需要。奖励环节的薄弱,导致很多教师认为奖励措施不够完善,不关自身利益,只要教学质量评价的期末综合评分排名不是系部后10%就行了,致使“以评促建”效果打了折扣。

三、构建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思路

(一)明确培养高级艺术技能人才的目标

高级艺术技能人才的目标是培养出全面发展,专业知识扎实,艺术技能突出,综合素质优良,适应文化行业需求的复合型和创新型高级艺术技能人才。而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是学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因此,参与教学质量评价的被评价者、评价者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形成共识。在评价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维护和尊重参与评价者的思想和观点;不断协调各种价值标准间的分歧、缩短不同意见间的距离;并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运行和实践过程中,多听、多看、多想,通过召开艺术行家座谈会、师生座谈会,向艺术行家、艺术类院校师生、艺术行业、艺术团体(用人单位)发放调查问卷,深入访谈等方式,找出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寻求改进的措施。

(二)依据艺术专业特点设置多元评价主体

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一个多元化、多视角的体系。艺术专业作为特殊的专业门类,评价的主体除了应该含有一般高职类院校所采取的教育部门评价、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院(系)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外,还应该引入艺术协会专家、艺术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评价,“同时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方案”[10],构建多元化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首先,教育部门应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要建立健全教育评估室的职能,真正发挥推动教育改革和评估事业不断发展的作用;其次,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评估督导等部门及其职能和制度建设,发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主体作用;再次,引导学生客观对待教学质量评价,扩大充实艺术类专业督导队伍,规范院(系)评价,借助第三方评价机构等;此外,引入艺术协会专家、艺术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评价,因为艺术教育最终是为艺术市场和社会文化服务的,所以艺术协会专家、艺术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评价是最直接、最客观、最权威的。如舞蹈专业的评价主体应包括舞蹈协会、艺术团体(用人单位)、教育部门、学生、督导、院(系)、第三方评价机构等。

(三)构建艺术类高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1.评价指标与专业特点、岗位要求无缝对接

有效的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应体现艺术类专业特点,如审美性、情感性、形象性、创造性、个别性等。要实现艺术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和教学成果作品的考查考核与评价指标的无缝对接,突出艺术专业的特点与内涵,体现艺术类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如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动漫画设计等课程的评价应注重 “与先进艺术技能接轨、反映艺术专业新成果,培养学生艺术创新意识”等教学内容的考核,注重“熟练运用多媒体教学”、“授课过程中艺术与技能的实践示范”等教学方法的考核;又如舞蹈、影视戏剧等课程的评价应突出“学生掌握了讲授的内容、动作要领、技艺规范和要求,并能够独立完成动作或演练”、“学生作品展示质量效果好”等教学效果的考核。

2.艺术类高职应注重人文素质的教育与考核

艺术类高职院校更要注重人文素质的教育与考核。当代人文教育思想明确强调要加强文学、艺术等人文学科的教学,把学生人生观、个人品质方面的培养放在首要地位。在艺术设计、工艺美术、音乐、舞蹈、影视戏剧、动漫设计等课程的评价标准中,应注重人文素质的考核,如制定“培养学生的艺术修养,训练思维能力,树立独特的艺术风格”、“学生艺术审美能力提升,形成自己独立的艺术判断”、“学生学习兴趣浓厚,学到了较多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许多做人的道理”等评价指标。

3.评价内容应以地方特色为依托

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等方面,应体现出为当地文化服务的特点。在教学质量监控的过程中,应有意识地融入具有当地文化内涵的要求。突出传播和弘扬当地文化特色。如以岭南文化特色为依托,制定符合广东戏曲(粤剧、潮剧、广东汉剧)、广东音乐、岭南书法、岭南园林设计、工艺美术(如广绣、广彩、象牙雕、玉雕、木雕)等专业要求的评价内容,评价过程中既体现共性,又突出个性。

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进行有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前提,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一套适应艺术类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不仅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艺术文化知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利于教师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提高教学质量,还有利于推动学院教学改革。因此,突出艺术特色,科学制定评价体系,可以提升艺术类高职学院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艺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1]教育部负责人.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EB/OL].(2012-04-21)[2014-03-17].http://www.jyb.cn/high/zcjd/201204/t2012-0421_489355.html.

[2]王生根.高职院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问题和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3(2).

[3]张景石.高职院校教学质量内部评价体系的新路径[J].教育与职业,2012(2).

[4]韩利伟.基于工学结合的高职课程标准研究[J].职教论坛,2011(11).

[5]沈建国.高职教学评价体系改革的实践[J].职教论坛,2013(5).

[6]刘伟.对高职设计艺术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的探究[J].职教论坛,2012(26).

[7]刘晓敏.高职教育教学评价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11):54.

[8]Herzberg F.One more time:how do you motivate employees[J].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87(65):109-120.

[9]戴健林.校本激励:原理与策略[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52.

[10]黄玲青,唐闪光.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构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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