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海硕 卫琳琳
近期,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房产科发现有3人利用假房产证骗取房产证明准备进行经济诈骗,当即没收该房产证。
单从没收的假房产证外观来看,封皮、颜色、纸质等特征与真的房产证有着极大的相似度,连证书显示的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房产详细情况等信息也与真的房产证上记载的信息基本一致,非专业人士很难识别。不法分子主要利用部分居民法律意识不强、对房产信息了解得不够等特点进行行骗。
为防止今后还有类似案件的发生,笔者提醒广大居民在办理房产事务时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当事人在决定购买房屋或以房屋抵押贷款时,需现场查看房产证登记的房屋是否存在,现状是否与房产证的附图一致。
第二,日常生活中遇到与房产有关的事务,在不能确定产权证真伪及产权的真实状况时,可到国土局查询该房屋产权登记簿记载的信息,核对房产证的内容与房产登记簿数据库内容是否一致。
第三,私人之间以房屋作担保借贷的,最好到国土局房产科申请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确保债权人的财产安全,同时保证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第四,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当事人应亲自到国土局申请办理并领取房地产权证,不要轻易泄露房产证信息。出现房产证上所有信息都是真实的而房产证却是假的现象,是由于很多产权人不小心将自己房产证上的信息外泄。因此,在出租、买卖、抵押或其他需要使用房产证时,切勿轻易将自己的房产证让人复印,或将房产证交给他人办理,以免信息外泄给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