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艳玲 梁 明
1993年6月,《上海文学》杂志发表了王晓明、陈思和等学者关于《人文精神的废墟》一文,并在当时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人文精神”大讨论。时隔20后,上海《文学报》再次组织了一次关于“人文精神”的研讨会,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当今中国人文精神所遭遇的危机已经超过20年前,几乎蔓延到我们社会所有的角落。[1]的确,我们时代因为“人文精神”缺失所带来的社会普遍意义感缺乏、道德感沦丧、主体感消解等,已经极大地摧残了我们时代的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而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状况也深刻地反映在当下的互联网世界,特别是随着网络时代自媒体技术的兴起,整个网络社会因为普遍的人文精神缺失而时刻充斥着大量恶性网络群体性事件,并成为诱发现实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深入探讨自媒体时代人文精神的建构问题,不仅关系到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也深刻影响到现实社会的长治久安。
“自媒体”(We Media)这个概念最初由美国专栏作家丹·吉摩尔所提出。2003年1月,他在《哥伦比亚新闻评论》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下一时代的新闻:自媒体来临》(New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Here Comes‘We Media’)的文章,认为新闻将会成为一种由传播者和受众一同“广播”的过程。同年7月,美国学者谢因·波曼(Shayne Bowman)与克里斯·威理斯(Chris Wills)在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出版的自媒体研究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自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传播途径”[2](PP2-3),即,公民用以发布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事件的载体。百度百科对自媒体的定义和解释则更为通俗易懂:“一个普通市民或机构组织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访问网络,通过现代数字科技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联,提供并分享他们的真实看法、自身新闻的一种途径和即时传播方式。”[3]在我国,若利用CNKI进行检索,可查询到以“自媒体”作为关键词的相关研究文章14694篇。其中,《自媒体传播理论研究进展分析》一文[4],将1999年至2009年10年间的自媒体传播理论研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与归纳,并对较有代表性的47篇文章进行了详细分析。可以说,当前学界对自媒体的相关学术探讨,已经涉及到自媒体的方方面面。
如果说20年前关于“人文精神”的大讨论,还局限于传统媒体环境下市场经济与“人文精神”的相互关系研究,那么自1994年互联网正式进入我国,经由自媒体所带来的影响则是全方位、前所未有的。一系列网络自媒体,诸如博客、播客、微博、论坛、BBS、YouTube、网络社区、微信,以及中国电信与网易刚刚联合推出的易信等,作为信息传播的新渠道不只是实现了即时、同步的传递接收效果,并且一改过去媒介主体的传者和受者各自独立的地位,成为了当前网络时代最活跃的主体和新兴舆论场。例如,YouTube是国外一个著名的播客网站,集视频、音频、文字与图像为一体,任何人只要掌握了基本的设备和软件就可以很容易地拥有自己的电台。当下比较火爆的网络视频脱口秀《罗辑思维》,也是一种比较成型的自媒体,已开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舆论及舆情的走向,甚至逐渐延伸成长为全新的互联网社群品牌。
微博的突飞猛进,更是旗帜鲜明地拉开了自媒体的大幕。微博在沿袭网络媒介超链接、超文本阅读特点的基础上,通过优化使短链接网址所占字符较普通链接格式大幅减少,有效节省了微博信息空间。微博主可将微博的主要篇幅用于文字表述核心事件,再通过图片、视频、音乐、短链接等多种表现手段的综合运用展开延伸阅读,形成辅助事件。如2011年轰动全国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打拐”事件,就是微博媒体化的一个显著成果。此外像“郭美美炫富案”、“故宫文物损毁”等一系列事件也都是经由微博率先曝光、大量网民跟进,才形成了强大的网络舆论“围观”之势。特别是手机微信的实时对讲功能,不仅实现了信息“随人随时随地”传播,更是让事件发生与传播者的“故事”时间实现了无缝对接,传授双方的信息推送达到了同步,用户与用户之间接收到的信息实现了一对一的即时传递,到达率为100%。
综上看来,自媒体在快捷、公开地开展舆论监督、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已经显示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然而,伴随着网民话语权的充分满足,且缺乏必要的“把关人”,一些相对负面色彩的网络词语也开始铺天盖地,如人肉搜索、网络恶搞、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网络谣言等。这导致很多网络上散播的突发事件的真实性得不到保障,有时网络上“沸沸扬扬”的跟帖、转帖却未必是事实的真相。一些网民往往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为。当他认定一些人的行为与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不相符合的时候,就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采取一切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那些积极的参与者也许更多的是怀有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看客心理,从被追捕的猎物的痛苦中取乐。[5]还有一些网民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打着“惩恶扬善”的旗号,不对事实进行调查和确认便口诛笔伐,不仅践踏了每个公民应有的正当权益,甚至还造成了一系列“冤假错案”。
所有这些网络负面效应的产生,固然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却也共同地涉及到一个因素——自媒体时代“人文精神”的缺失。所谓“人文精神”(Humanism)也通常译作人文主义、人本主义、人道主义,是指文艺复兴以来的一种社会思潮,其核心思想表现为:关心人,以人为本,重视人的价值,反对神学对人性的压抑;张扬人的理性,反对神学对理性的贬低;主张灵肉和谐、立足于尘世生活的超越性精神追求,反对神学的灵肉对立、用天国生活否定尘世生活。[6]但是从人文精神的发展演变来看,从19世纪中叶起,现代人本主义(根源于传统的人文精神)思潮已经相对于传统“人文精神”发生了质的变化。以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克罗齐的直觉论、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弗洛伊德的泛性欲论等为代表的西方现代哲学,开始具备某些“后现代”特点,普遍把人的某种非理性因素抽象化、普遍化,进而上升到了一种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高度。这种表面上仍旧强调人,但在实质上却把人局部的非理性精神本质夸张到荒谬和神秘地步的做法,既是现代人本主义的显著特点[7](P5),也与当下自媒体时代“人文精神”的缺失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系。
每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网民往往关注的是“事件背后”,而不是追踪作为事件主体的“人”的行为事实。例如“我爸是李刚”事件引起极大的轰动,就是因为肇事者一句“我爸是李刚”。网民义愤填膺想当然地以为肇事者又是一个飞扬跋扈“官二代”,便抛开肇事者转而深挖其父李刚的职位、拥有几套房产等,这种盲目跟从的心理久而久之便容易形成民粹文化。用余秋雨的话说:“非理性地发表了一种极端的意见以后,有更多不加分辨的人,大力跟随造成一种隐性的暴力,这叫民粹文化。如果被这种文化裹卷,我们脑子也会失灵,我们会像傻瓜一样听信谣言,这个时候你就进入了民粹文化的怪圈。如果我们不注意的话,我们的文化就会毁在民粹上。”[8]
当下的网络“围观”与盲目起哄已不只是一种新现象,而是成为了一种网民习以为常,看似“正义”的行为,呈现出一种非理性的伸张正义的狂热。比如2013年北京发生的“中国被撞老大妈讹外国人”事件,如果不是更多视频信息的披露,以及事件最初传播者的澄清与道歉,才得以让整个事情的真相迅速传播开来,我们整个社会就极有可能出现一边倒的出于主观认定的网络舆论暴力。同时,更需要引起我们整个社会尤其是网民群体反省的是,当时整个事件中网民的“围观”为何积蓄了如此巨大的气场?为什么人们对这些负面消息、恶性事件往往热衷于推波助澜?在“正义”的声讨背后其实是对公民权益的肆意践踏。恰如廖梦君在《现代传媒的价值取向》一书中所言:“传媒作为一种社会公器,它不应成为某些个人或集团的谋利工具,而无疑地要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先进的文化精神粮食。我们要注意将人文精神理念融注于新闻传播中,将大众的目光往更高的层次上引导。[9]
之所以网民非理性“围观”的力量如此强大,原因在于网民一开始就容易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网上曝光的事件不是去弄清事情真相,而是直接进行先验性的道德审判,希望用自己的“围观”与“谴责”维护社会的道德良知与公平正义。如当年轰动一时的“亿万富翁离婚案”,网民一边倒地同情和支持女方,结果最后的事实却是女方在撒谎,一切作为都是她的蓄意诬陷。我国首例控告“人肉搜索”的胜诉案也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事情起因是一个女人自杀、留下遗书,称其丈夫有外遇,其好友发帖怒斥其丈夫是当代的“陈世美”,网民纷纷转帖,并大肆进行“人肉搜索”,使得男方包括其父母亲友在内的日常生活都不堪其扰,最后男方将发帖者告上法庭并胜诉。与此类似的还有“铜须门事件”,一个丈夫发帖,谴责妻子与游戏网名为铜须的大学生有一夜情,并公布了两人的网络聊天记录和铜须的QQ号。网络上的讨伐也延续到了现实生活,网友调查出了铜须的姓名、手机号、照片等资料,在网上发出“江湖追杀令”,攻击铜须的“哄客”队伍迅速由数百人发展到数万人。不少网友还打电话给铜须就读学校的校长,痛斥学校教育失职,强烈要求将其开除。
网民这种“占领了道德制高点,以道德审判者的身份对他们认为超越了传统道德范围的事件和人物进行评论,形成了一股强大的网络舆论势力,而这些舆论的同质性的‘一边倒’,又对这些事件中的主角造成一定程度的心理和物质上的伤害,这就是网络暴力。”[10]网络暴力看似充满了“爱”与“正义”的能量,但这些行为未必是以事实为基础的,很多时候网民被事件表面的现象所蒙蔽,其“理直气壮”的行为看似维护正义和同情弱者,孰不知却伤害了真正的无辜者。更进一步,即使网络曝光的事实是客观真实的,那些网民自发的“人肉搜索”行为其实也是在以爱的名义所实施的一种“软暴力”,它肆意地漠视了个体生命的存在感,粗鲁地践踏了人的尊严,同时也超越了法律所允许的暴力使用范围。
如果说市场经济环境已经使“人文精神”近乎成为“废墟”,自媒体时代则促使了“人文精神”的訇然坍塌。自媒体时代,不仅容易出现盲目起哄与“围观”、占据道德制高点的网络审判,还导致了恶意的谣言制造,一些人为获取名利利用网络制造各种不实新闻、网络谣言,甚至以此进行专门的诈骗。如网络红人“秦火火”(原名秦志晖)号称“水军首领”,自称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甚至公然喊出了“谣翻中国”这一肆无忌惮的口号。据调查经其恶意制造的谣言多达三千多条,“7·23动车事故赔偿标准不一”的谣言便是其中之一,在当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除此之外,恶意中伤、有害信息等也早已成为网络时代的常见垢病,如“史上最毒后妈”事件、“八毛钱治10万元的病”、“哈尔滨杀人犯越狱,杀死78人”、中石化女处长“非洲牛郎门”事件、“某区长贪污20多亿”等,这些网络虚假信息公然挑战法律底线,肆意煽动公众的不满情绪,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和谐。
总体来看,当下的网民很少能理性地去关注和思考一些网络谣传的真伪,人们更多地沉溺于消息的轰动性。一些人刻意通过虚假谣言进行个人的打击、报复,不仅违背社会良知而且触犯了法律;一些人发表一些道听途说、不负责任的言论,也在不自觉中充当了谣言的制造者;而更多的网民不经求证便对各种轰动性新闻进行转载、起哄与跟贴,更是成为了谣言迅速扩大的重要因素,对公众的负面情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扩大了事态的严重性。王一珺认为,“网络便利的互动机制给予了网民寻求同盟的机会,持相似观点的网民可以迅速集结成一个意见统一联盟,当个体意见的主观非理性倾向经由意见联盟无限扩大时,便有可能形成具有群体极化倾向的意见势力,影响事态的正常发展”。[11]
这样看来,在自媒体时代进一步强调和弘扬“人文精神”势在必行。徐志坚在《人文精神的时代内涵与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一文中指出,人文精神是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观照,其核心是人们关于“人应当如何生活”、“人之为人的价值标准”等一系列命题的自我意识。人文精神作为人类的一种自我关怀,既表现为对个体生命、尊严的关切,也是对理想人格及价值的肯定与塑造。在自媒体时代,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个体生命自律自强依然是当下社会“人文精神”的核心内容。
瑞士心理学家荣格曾说,文化是有故乡的集体灵魂。“我们要振兴文化,就是要振兴中华民族的集体灵魂;我们要优化文化,就是要优化中华民族的集体人格。没有人格就没有文化,将人格分离的文化就是精神的残渣。”[12]尽管在网络空间中,“活生生的人在交往中退到了终端背后,所表现出来的只是符号”,但人们利用电子信息网络进行交往时所表现出来的依然是一种道德关系。恩格斯曾经说过,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网络空间既是个人的“心灵窗口”,也是一个公共场所,网络世界不能“无法无天”,网络也是有边界和底线的,“有边界才有自由,有底线才有空间”。正如李开复在一条微博中所强调的那样,转发评论是一种力量更是一种责任,我们传播但不传谣,我们围观但不盲从,我们尖锐但不违背事实,我们率性但不出口成脏,我们是微博人在微博的舞台上,你我不只是看客,积极参与分享互动,从自己做起,让我们的微博更清澈、更温暖。
相应地,全民的媒介素养教育应该成为一种通识教育,这是自媒体时代“人文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优化中华民族集体人格的必然要求。媒介素养教育首先是一种“优质公民”教育,目的是要造就在民主社会中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表达自我、监督媒体和政府、参与社会发展的公民。[13]我们每个人的品质和修养都必须熔铸于社会体制、文化环境、公共规则的建设之中,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具有健康媒介批评能力的现代化“媒介公民”,这是公民媒介素质教育的应有之义。其次,媒介素质教育还要弘扬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塑造优良的民族精神,最终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用江泽民同志的话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重要尺度。只要她的全体国民始终有一种毅力,一种意志,一种精神,她就能在世界上站起来,不需要很多的口号,只需要身体力行,长期坚持不懈,形成一种传统,一种风气,一种文化。这就是文化的巨大力量,这就是精神的巨大力量。”
一位政治家说过:“道德力量并不能创造奇迹,但它却驱使人们去行动,正是由于人们的行为,才创造了奇迹——建设文明或毁灭文明。”[14](P486)每一个个体虽然都具有自己的人格特征,但首要的人之为人的前提是“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必须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属于一定的社会群体。因此,自媒体时代的人文精神建构就必须关爱他人,传递人与人之间的正能量,共同构建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
在我们周围实际存在着许多利用自媒体传播关爱,传递正能量的鲜活事例,这是我们自媒体时代人文精神的宝贵财富,需要大力加以弘扬倡导。2012年,一个7岁小女孩小烨的微博曾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去年母亲节前,不知为啥我好ke(咳)。后来妈妈把我接到了深圳,在家没上班陪了我6个月,今年妈说没钱了只好去上班。现在每天要打四针。又快母亲节了,我的病要好啊。正是这样一条普普通通的微博,在网上经过大量爱心人士的转发在瞬间就积聚了巨大的正能量,并引起了相关政府部门与民间社会团体的关注,最后小女孩在区街妇联的积极协助下得到了专家的免费会诊,并成功申请到医疗基金为其减免了后续治疗的药费。实际上在我们社会中,通过微博进行求助及被救助的例子不胜枚举,这正是自媒体的优势,正是它带来了人与人之间、人与整个社会之间的温暖力量。
自媒体的特性在于即时交互作用,有了交流互动才可以推动改变。通过原创与转发、跟帖与私信、关注与被关注等网络架构,让不同的自媒体个体产生交互作用,这是自媒体时代的核心价值所在。但自媒体也是一把双刃剑,我们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的“网络暴力”践踏了个体人格尊严,也有一些不法份子在大肆利用自媒体制造恶意的谣言,甚至进行网络诈骗,这就需要政府健全和出台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立法的形式对网络的不道德行为和违规者进行必要的处罚;对一部分网民强制性地实行实名注册、登记制度,避免匿名制带来的诸多隐患。此外在自媒体时代,主流媒体应该积极主动求变,在资讯传播、舆论宣传中更好地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通过公开、公正、权威的评论和分析,帮助每一位公民成为“智者”,这样,自媒体的“流言危害”就能得到有效的控制。[15]
关注“人”本身,从我做起,这是道德社会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也是自媒体时代“人文精神”的根本要求。在自媒体时代我们每个网民都应该自律、自爱,成为一个有良知、守法的公民,对各自的职业充满敬畏之心。谣言止于智者,止于我们每个人内心的道德律,我们每个身处网络媒体时代的网民都不应该成为围观者、造谣者,而应该成为舆情的引导者与正能量的传递者。
康德曾说,知识分子是在公共空间敢于运用理性的人。知识分子其核心要义就是要对公共空间做出精英式的思考,以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的姿态出场,以“意见领袖”的身份引导正能量,强化社会责任感。在网络空间中,人们往往把这种有知识、有影响力的人称为“大V”。对于这些具有网络影响力的人而言,他们更需要自律和自重,必须谨言慎行,提升网络舆论的正能量和影响效力,避免于有意无意间扮演传谣者的角色。此外,我们社会还有一大批在思想、文化等领域有着重要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我们必须鼓励这些人积极投身到网络时代的道德建设中来,成为自媒体时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德思想家,成为自媒体时代人文精神的积极践行者和引领者。最后,在网络的“德育教化中”,树立典型、表彰楷模,往往是非常奏效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人文精神”缺失的自媒体时代,我们更需要具有号召力和影响力的典范形象的出现,通过他们崇高的道德行为影响我们大众的行为,以他们高尚的人格征服我们大众的道德心灵,最终使我们社会处处充满着人文主义精神,实现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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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陶荣婷.自媒体传播理论研究进展分析[J].东南传播,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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