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娅菲
(云南师范大学 传媒学院,云南 昆明 650031)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5个少数民族中有28个是人口较少民族,这些人口较少民族大都分布在边疆地区。而云南省就有8个,即独龙、怒族、普米、阿昌、德昂、景颇、基诺、布朗,其中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德宏、怒江、迪庆、丽江、临沧等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云南省专门制定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特别强调应“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为这些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人口较少民族的教育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1.经济发展滞后,教育经费不足。针对云南人口较少民族教育的特殊性,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特殊政策,扶持其发展。诸如特殊的经费政策,包括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特殊政策。中央和国家方面的经费特殊政策采取直接和间接扶持等方式帮助其教育发展。地方各级政府也给予了相应的经费支持,运用国家安排的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费,重点用于边疆人口较少民族教育;又从地方财政中拨专项款,重点扶持边疆人口较少民族教育等等。但是,由于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贫困问题突出,发展差距仍然较大。特别是独龙族、怒族、布朗、景颇族等,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相对恶劣。例如,独龙族聚居的贡山县独龙江乡,其通往县城的96公里的公路,正常情况下行车要走6个多小时,一遇雨天或双向错车时,车辆行驶十分困难;经常塌方路断,致使内外交通封闭。由于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落后,市场发育程度低,脱贫难度大,教育经费普遍短缺,许多地方教育经费入不敷出,只能满足人头经费,无力增加教育投入;办学条件差,校舍不足,小学生、初中生所占校舍面积达不到国家规定的50%和60%;危房多,教学设备短缺,甚至连课桌椅等基本教学设备都严重不足。
2.师资力量薄弱,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滞后。虽然国家在师资和管理干部建设方面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也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政策。例如,从内地派大批教师和管理干部到这些地区从事教育工作;增拨教师培训费,加强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师资和管理干部建设;开办民族师范和教育学院;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积极改善教师和管理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在对口援助中纳入了教育扶持,招收志愿者加入等。但是,仍然不能满足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需求。第一,普通教育的师资数量不足,分布不平衡,特别是生物、外语、体育、美术等专业教师严重不足;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师严重匮缺;不符合教师资格的教师比重很大;师资队伍不稳定。由于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差,各种应享受的待遇不落实,子女就学、就业困难等。特别是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下,边远地区与内地的差距越来越大,国家政策的落实远远跟不上,造成大量教师外流、回流,使本来就严重不足的教师队伍更是雪上加霜。第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水平低、效率不高,这是影响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包括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官僚主义以及决策能力、指挥能力、管理能力差;对教师的指导、关心、帮助不够,造成教育质量低下,人财物力浪费等。
3.学校布局不合理,教学质量待提升。多年来,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在办学形式上采取了开办寄宿制、半寄宿制民族小学、中学,设立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形式,专门招收和培养人口较少民族的学生;对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实行免收学费、杂费、书籍费和笔墨纸张等费用,实行学习、生活全包干免费。同时,实行助学金制度,采取多方面的照顾。在入学和招生方面,对人口较少民族学生釆取降低分数段录取,放宽入学年龄及定向招生、分配等特殊措施,以保证其入学等等。以上政策和措施有效地保证和促进了云南人口较少民族教育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但是,还远远不能满足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的要求。第一,由于自然、历史、社会、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云南人口较少民族的文化素质起点较低,文盲率高;大中学生比例小。据有关资料统计,云南人口较少民族每万人中在校大学生比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些边远民族村寨甚至长期没有中学生;教育质量差,入学率不高,巩固率、升学率更低。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学前教育普及率普遍较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低,寄宿制学校规模小,职业教育薄弱,双语教育发展滞后。第二,学校布点不合理,甚至还有一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是一人一校,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也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有些学校未能有效广泛地推行双语教学,使学生难以掌握教学知识;有的地方片面则强调母语教学,忽视汉语教育,使学生难以掌握先进的知识和交流工具,影响学生的素质和全面发展。
4.学习积极性有待提升。由于自然环境、社会历史和发展水平的原因,人口较少民族对学校教育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学校教育面临新问题。第一,随着就业的完全社会化,人口较少民族居民支持孩子上学的积极性有所下降,孩子也不很愿意读书。实行两免一补以后,入学率和保持率有所提高,但认真读书的人仍然不多,能读到高中的就更少。第二,职业教育由于专业课教学能力太弱,不能显著地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竞争力,加之学费较高,从来都不受重视和欢迎。因此,即使统计数据显示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都很高,但这些民族的孩子们稍大一点后,就会回家协助父母种植经济作物或外出打工。于是,千军万马过高考独木桥的队伍里,很少有他们的身影,职业教育的教室里他们也坐不住。
客观地讲,民族教育只能逐步摆脱落后状态,不能企求整个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与内地完全看齐,一下子就达到较高水平。因此,发展其民族教育,应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发展战略。即首先造成局部的教育优势和先进,通过先进典型,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次推进,从而逐步实现整个云南人口较少民族教育的腾飞。
1.端正指导思想,充分认识人口较少民族教育的战略地位。云南人口较少民族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应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要求,实施教育开放战略。第一,实行沿边地区民族间、区域间的开放与联合,包括校际间横向开放与联合。全方位向社会开放。广开办学之门和办学渠道,调动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和力量,变“独家办”为“大家办”。第二,向本省区开放。集中全省区的教育优势来支援帮助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教育;向全国开放,使边疆人口较少民族教育参与到全国大教育系统中,在更广阔的领域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第三,向境外开放。利用与周边国家接壤的区位优势,向邻国开放,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向国际开放,积极争取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直接投资边疆人口较少民族教育。同时,云南省政府要继续把民族教育作为云南教育发展的重要着力点,通过将更多公共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快推进“国门学校”建设、加大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等措施,力争到2015年建成更具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
2.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方筹集教育经费。第一,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把云南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作为资金投入的重点,加大财政投入,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并对边疆民族教育实行重点扶植,尤其是针对布朗族、独龙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普米族、景颇族等人口较少民族,大部分居住在边境一线的高山峡谷中,是云南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最弱势群体、最贫困地区,其教育起点低、贫困面大的特殊性,国家的“输血”是必不可少的。中央财政应根据国家民委提供的2012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在落实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继续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核定下达补助。2013年,云南人口较少民族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费中央补助资金1336万元,同时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尽快将补助资金分解下达到各地,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地及时将资金按标准发放或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做到应补尽补。第二,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整合力度。要尽快促进云南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必须强化各类政策和资金的有效整合。要以云南边疆人口较少民族聚集地为主体,以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规划为纽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集中力量,着力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优先发展、人才重点培养的问题,以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的聚集效应。另外,在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上,云南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必须自强、自立,立足于自身努力,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才能建立自己民族教育的坚实根基。
3.切实加强师资和教育管理队伍建设。第一,要继续做好教师的业务培训,认真落实教师的工作、生活待遇,子女升学就业优待,外地教师和毕业生到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优惠条件等方面的工作。第二,要继续抓好少数民族“双语”师资和全国民族贫困地区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双语”教育体制。第三,切实抓好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包括管理干部的培养、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技能,以适应云南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影响下,边疆与内地的差距越来越大,对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思想的冲击较大,各级政府应在物质、生活待遇等方面釆取更加切实有效、更优惠的政策措沲,使其扎根边疆,安心从事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教育事业。
4.继续落实和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多样化办学,切实保障云南人口较少民族各类人才的培养。第一,通过上级部门给条件、给政策,给边疆人口较少民族教育更多的自主权,使其能依靠政策优势,获得相应的发展民族教育的自主权(包括办学方式、管理形式等)。立足边疆实际,努力使教育的层次结构、内容结构、形式结构,与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资源优势、生态环境、生产部局、产业结构、市场需求、对外开放以及双边贸易等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调整学校整体布局,注重规模效益。一方面要注意边疆人口较少民族民族分布的特点,尽量满足边疆人口较少民族的教育要求;另一方面,又要考虑规模效益,取消一些布点不合理的学校,将有限人、财、物集中用于条件好的学校,以提高边疆人口较少民族的教育质量。第二,在职业院校招生计划方面,要继续给予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学生适当的倾斜,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办法招收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第三,不断扩大免费教育的覆盖面。要优先满足民族聚居区同等发展水平上的各民族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各种费用,让他们通过学习有一技之长。在此基础上,再对8个人口较少民族、4个深度贫困民族,逐步实现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还应在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增加建设一批寄宿制民族中小学校和高中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中专班,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寄宿制民族中学办学规模;在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方面,应依托云南民族大学等高校,建立云南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教育基地;鼓励省内各类高校面向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定向培养特殊行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专门人才,尤其是尽快培养一批少数民族教师队伍和管理人才。第四,大力推进双语教育。由于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学校布局分散,使用语言情况复杂,学校教育面临语言障碍。这是阻碍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搞好双语教学。一方面,要重视民族母语教学;开发边疆人口较少民族语言教学资源,加强双语教学质量监测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开发边疆人口较少民族校本教材和课程;加强青壮年特别是妇女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扫盲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汉语教学,以提高学生的水平。在实施双语教学过程中,要坚持“民汉并重,民汉俱通”、“先民后汉、民汉并进、以汉为主”的原则,达到“汉民融通”的目的,明确双语教学主要是为了突破学生的语言障碍,为学好汉语铺平道路。第五,加强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建设,克服陈腐观念和新读书无用论的影响,防止宗教与现代教育争夺生源的倾向;坚决反对境外敌对势力对教育的渗透和破坏。同时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其他各项政策,调动多方人士的办学积极性,包括宗教人士、民主党派、企事业、私人等,制定相应的办学法律法规,切实规范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