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苏师范大学奎园校区 刘古平 绘图/王赈阳
当前,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问题似乎受到空前关注,这种关注是不是就能解决当下资源相差过大的问题,许多地方其实都在观望,因为这的确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形成今天的局面也并非一日之功夫,这里有政策、法令被曲解的原因,更多的则是利益使然。
吕型伟先生在《教育发展研究》1999年第5期撰文《要重视英才教育问题》,提出:“宣传与实行所谓的平等,以及取消重点、画地为牢的招生办法,学生不许择校,学校不许择生。教育平等应指机会平等,不是人为地拉平、削平,更不是取消竞争。”这是国内教育学者直接剑指《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2004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朱永新先生在强国论坛与网友交流的时候说到:“我反对电脑派位,还不如让学生自己考!”他说,“与其这样,不如按照分数,把对命运的把握权交给孩子。贫困和弱势人群家的孩子,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平等地竞争,进入到好的学校,而不会无可奈何地被排斥在大门之外!”在央视对其本人的专访中,他重申了这个看法。
2004年2月19日,徐鸣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我们应当如何办教育》,文章提出,“无差别教育”要实现三个“无差别”,即学校基础设施“无差别”,学校资金投入“无差别”,学校师资力量“无差别”。这三个“无差别”是把教育资源均衡绝对化了,并不会给资源不均衡的教育问题提供解决途径。
在这些文章的背后,是民办教育兴起,造成教育资源差距拉大,特别是名校办民校。民办教育兴起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把民办教育当教育产业,而不是社会事业。民办教育“是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已经在众目睽睽之下难以藏身,于是又有学者建议把学校与机构加以区别:民办学校是社会事业,教育机构不受《民办教育促进法》影响,不能冠以学校之名。
这样做的结果还是违背《教育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但是,现在有一个误读,认为当下教育资源的差距主要是软环境之差,教育部门不断加强硬环境建设已经使得差距在进一步缩小。什么是软环境?软环境是指物质条件以外的诸如政策、文化、制度、法律、思想观念等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中国所有的学校在软环境方面所遇到的问题基本一致,“应试教育”的格局没有太大的变化。硬环境中,教师的差异是决定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最主要因素。
2003年9月从南师附中江宁分校传出消息,前往该校应聘的24位特级教师竟然全部“落马”。这24名特级教师均为苏北、安徽和江西地区的教师,千里迢迢到南京应聘为的是哪般?特级教师为什么又会落聘?应聘是为追求更好的待遇与利益,被拒绝是由于学校追求更高的回报。整个事件的背后,是民办教育以高薪聚拢大批有经验的教师,重点学校之所以被大众所追捧是由于这些学校拥有大批有经验的教师。而细究乡村教育状况:教师待遇低,尚需特岗、支教、代课教师维持教育。这种差距是教育资源失衡的基本问题。
2005年两个现场会,或者说2006年《义务教育法》重新修订是政府教育策略重大改变的开始,但此后基本还是沿着继续拉大这种差距在走下去,这些举措并没有带来理想的新效应。
后来,又出现组建教育集团,试图以集团化推动教育资源的均衡,这其实有点自欺欺人,换汤不换药。集团化的这种辐射效应顶多也就是过去中心学校,或者现在推行的学区制度所具有的一种辐射能力。以此促进教育公平与资源均衡,农村以及偏远地区的教育又将进一步被遗忘,差距又会进一步被拉大,这是必然的,毋庸置疑。
我不知道“优质教育资源”这个提法是谁在什么时候提出来的,“优质”了什么。这种提法让公众仰慕的就是“优质”,至于是不是优质,并不清楚,如果用考分衡量绝对不会有错。当2006年义务教育实行全免费之后,公众的教育支出却逐年以很快的速度在增加,甚至超过国家对教育投入增加的速度。
我观察的结果是,实现三个“无差别”是一种谎言,资源的差距是存在的,即便均衡也是暂时的,相对的,不均衡是绝对的。打破这种不均衡的重点在于教师的培养,在于改善乡村教师的待遇,在于制约民办学校用高薪聚拢师资力量,从而成为盈利的机构。
教育行政部门所要做的事情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就拿乡村教育来说,如果乡村教育不再聘用特岗、支教、代课教师,更多的人就愿意在乡村从教,城乡教育资源的差距一下子就缩短了许多。
义务教育不是英才教育,不是培养“人上人”的教育,不能让公众用大量积蓄投资孩子的未来,孩子的未来需要通过成长实现他自己的理想,而不是家长的期许。
即使社会价值取向日趋多元,教育育人的宗旨也不能动摇。尽管部分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也有商业化的倾向,但我国不能,因为我国的法律是限制这种行为的。
总之,要不继续扩大这种差距,那就要在提高教师的待遇方面作更多的投入,并且依法限制以盈利为目的的教育非法活动,这是均衡教育资源的根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