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动物检疫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2014-08-15 00:47王富军洪贵生
中国牛业科学 2014年4期
关键词:产地检疫畜牧

王富军,洪贵生

(1.梁山乡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甘肃 张家川 741500;2.张家川县畜牧兽医局,甘肃 张家川 741500)

动物疫病是危害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许多动物疫病可以通过动物产品传播给人,威胁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随着畜牧业集约化生产的发展,我国动物防疫管理体制、动物防疫基础条件防疫水平远远适应不了畜牧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国际国内动物疫病频发,人畜共患病发生呈上升局势,动物疫病已经日益成为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因素。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肉类和奶类食品已成为百姓餐桌上的主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问题愈来愈引起党和国家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产地检疫是有效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措施。通过产地检疫能及时发现动物疫病,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传播,有效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性食品安全。但是据笔者在我县基层考察的情况表明,农村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普遍存在检疫工作量大、难度大、检疫不规范、检疫费收缴难等问题,产地检疫工作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1 我县动物检疫工作的现状及原因

1.1 基础设施条件较差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是全国少数民族贫困县,丰富的草山资源,少数民族素有贩运、加工、屠宰、饲养牛羊的习惯和经验,在发展草食畜牧业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环境基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发展畜牧业做为三大富民产业之一,出台了一系列扶持草食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了我县牛羊规模养殖业迅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各类畜禽饲养量达到151.69万头(匹只),其中:牛24.94万头,羊26.68万只;各类畜禽出栏量达到61.23万头(匹、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2 993t、1 512t、330t;畜牧业产值达到2.32亿元,人均牧业收入900元。有专业化交易市场6处,各类畜牧养殖专业协会21个,龙头企业4家,养殖专业村90个,规模养殖场97个,养殖小区26个,规模养殖户13 780户,畜牧产业化步伐在不断加快。产地检疫工作涉及规模养殖场(小区)、散养户,工作量大面宽,全县十五个乡镇都成立了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了技术人员,但设施设备简陋,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定点屠宰检疫场所,开展检疫工作时要上门到场到户,疲于应付,乡镇检疫人员只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他们承担着乡镇动物疫病防控、养殖技术指导、投入品监管等工作,有些检疫人员还承担乡镇驻村包点其他工作,往往顾此失彼,逃避检疫的现象时有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令人担忧。

1.2 检疫手段比较落后

在基层产地检疫活畜,按照检疫的程序先进行群体检疫,然后再进行个体检疫,只凭临床健康检查,缺乏必要的诊疗设备,市场胴体检疫基本上就是靠“一把刀、一个钩、两只眼”开展检疫工作,在实际的检疫工作中,检疫员仅凭肉眼和感官对活畜禽进行检疫,无法进行常规检查,大多没有专门的化验室进行专业的检验。虽然县监督所设有化验室,设备简单,化验试剂短缺,也很少开展化验工作,并且可以检测的项目也十分有限,再加上操作业务不熟,导致化验室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了检疫执法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真实性。

1.3 检疫队伍业务素质不高

我县目前有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108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56人,占52%,仅有20%的人员专门从事畜牧兽医工作,其他人员从事乡镇行政工作,招聘干部52人占48%,这些招聘干部中大部分是老兽医子女安排就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兽医专业学习和培训,对现代畜牧兽医技术掌握较少,难以适应动物检疫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的需要,专业知识更新迫在眉睫。其次,基层待遇较差。由于一直以来人们对畜牧行业偏见,导致畜牧工作人员身价受损,许多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到畜牧系统从事畜牧兽医工作,愿意在乡镇从事行政工作。再次,乡镇中心工作人员无条件主持课题,获奖证书很少,职称难以评定高级职称,优秀的专业人才发展空间受到约束,人才难留。致使基层检疫人员队伍不稳定青黄不接、人才匮乏。

1.4 申报检疫制度不落实

按照产地检疫的程序要求,动物及动物产品离开生产饲养地之前,饲养、经营户必须到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但农村部分养殖户(业主)法制意识淡薄,认为产地检疫只是为了收取检疫费,既费时费力,又会增加他们的养殖成本,并且随着国家对农村惠民补贴政策的不断出台,收费项目的逐步减免,检疫收费难上加难,同时对产地检疫工作的真正目的和重要性根本不理解,认识不到位,总认为自养的畜禽不易染疫,即使染疫,也只是损失自己,与他人无关,更谈不到影响动物疫病的防控和畜牧业的发展。加之动物养殖的方式繁杂,既有规模养殖场(小区),又有农户散养,并且由于养殖规模不等,数量不一,出栏时间不统一等原因,导致产地检疫所涉及的范围较广、面积较大,加大了产地检疫工作的难度;在产地检疫工作报检制度的落实上,大部分养殖户法制意识不强,畜禽出栏大多不在本地销售,往往在销售或上市前不报检,甚至想方设法逃避检疫;此外,一些商贩采取上门收购的方式,买卖双方私自成交;检疫人员根本不知道畜禽出栏时间,就谈不上产地检疫,还有一些农民将自家养的牛羊等自行屠宰,拉到集市上出售;另一方面消费者图新鲜和价格便宜,甚至还认为肉食品加盖的检疫验乞印章不易洗掉等诸多因素。无意中给肉食品经营者逃避检疫提供了可乘之机。

1.5 检疫执法力量薄弱

由于乡镇站的官方兽医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当遇到检疫违法行为时不能及时有效处理,特别是在遇到难缠的经营者时,对做出的行政处罚拒不执行时,往往是束手无策,加上行政执法程序又相当繁琐,而检疫人员本身对检疫执法程序又不熟悉,于是在心里上造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好不了了之。再则,由于乡镇与乡镇之间检疫执法工作脱节,有些乡镇不管动物是从哪里来的,只管收费,不管检疫,即使是逃避检疫过往车辆,只要把检疫费收到手就了事,致使检疫执法力度大打折扣。

1.6 产地检疫经费投入不足

养殖户分布散,特别是农村散养户涉及到千家万户,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面广,需要投入的工作人员多,交通工具费用加大,协检员无待遇等,虽然收取一些检疫费,但收取的检疫费远远不够支出。加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按国家要求,由过去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所以经费缺口较大。大部分养殖户和经营户为了躲避交检疫费,不报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了搞好产地检疫工作就只能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又产生了许多费用,无形中加大了费用支出,收取的少量检疫费远远不够支出,对搞好产地检疫工作增加了难度。

2 对策及建议

2.1 广泛宣传,强化产地检疫工作重视力度

产地检疫是动物卫生工作的重点、难点,是扑灭动物传染病的源头,也是动物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起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认识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动物出场报检制度,打击、制裁未经产地检疫进入流通环节的行为,确保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可采取印发传单、制作展牌、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检疫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在农闲季节向农民和养殖户,讲解动物疫病给整个社会和畜牧业发展带来的巨大影响,使广大养殖户认识到疫情风险大于市场风险,充分认识到动物产地检疫的重要性。各畜牧畜牧中心可设咨询点,提供无偿咨询服务,在饲养较为集中的地方、乡镇产品交易场所和重点村户、地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履行防疫检疫义务和抵制私屠乱宰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2 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为全力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有效维护肉食品安全,使农村检疫工作开展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议各级财政尤其是县级财政应当加大对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基础设施投入,以乡镇为重点,规范建立畜禽定点屠宰场,添置必要的动物检疫设备,改进检疫手段,增加检疫项目,提高检疫质量。同时提高对农村动物疫情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标准,并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确保死亡补助经费能及时兑现给养殖户,最大限度降低养殖户损失,使农村产地检疫工作真正步入一个良性轨道。

2.3 切实加强检疫执法队伍建设

农村检疫工作人员是我国动物防疫网络的基础力量,他们的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到动物检疫水平和食品安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培训和集中学习等来提高他们的的法律、文化、技术和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使动物卫生监督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新材料应用到动物卫生监督中去,使检疫队伍执法的结果更加准确,更具有公信力。二是理顺管理体制。针对山区农村检疫工作的特殊性,把分配到乡镇中心的大中专毕业生归队,直接专门从事检疫工作,进一步加强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每个行政村设立1名检疫协检员。建议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加大对基层检疫工作经费投入,并将乡镇动物检疫员列入国家公务员序列,最大限度地减少动物卫生监督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之间在职级、待遇上的差别,充分调动广大检疫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4 切实加大动物检疫执法力度

动物检疫工作不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还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执法部门的工作信任度,因此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动物检疫工作,必须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故意逃避检疫的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案件要及时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立案查处。

2.5 规范报检点建设,完善各种检疫制度

一是按照方便群众、规范检疫、有利流通、统一规划的原则,设立产地检疫报检点,方便畜禽养殖户和经营业主报检。采取三个“统一”,即统一制作检疫标志性灯箱、报检点公示牌,统一产地检疫登记簿,统一细化报检点建设和产地检疫操作规程要求,充分发挥村级协检员的作用,切实增加待遇,以提高报检率和受检率。二是建立四个“制度”,即建立检疫员问责制度,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建立技术咨询服务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完善各种制度,约束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和动物产地检疫人员行为,使之能更好地完成产地检疫工作,促进产地检疫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完善资格认证。建立和完善《村级协检员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村级协检人员的资质认证考核,定期开展检疫规程和技术培训,提高检疫水平。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对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禁上市销售进入流通环节,联合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经贸等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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