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兵健
(陕西省兴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陕西 兴平 713100)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的现场或定点检疫,是动物(包括动物产品)在离开饲养地和生产地之前进行的检疫,是从源头上控制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的重要环节[1]。近年来,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流通日益频繁畜,陕西省部分区域一些疫病的发生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当地畜牧业健康发展,并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为此,加强动物上市前的产地检疫,控制疫病根源,阻断疫源流通渠道,对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意义重大。
动物产地检疫可以对动物饲养环节的健康状况实施全程监控,及时发现病原,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把动物疫情消灭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因动物疫病所造成的危害。
实施产地检疫可及时发现动物疫病,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同时采取生物、化学等方法予以扑灭、净化,确保畜牧生产的安全生产环境和人们健康。
如果动物及其产品要进入市场流通,实施产地检疫可从根本上阻断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消费市场,而且这对促进动物防疫接种,提高区域免疫密度十分重要。同时,可以做到以检促防,防检结合,达到动物健康养殖的最终目的。
在产地检疫过程中,能及时掌握本区域内动物疫病的流行动态和分布规律的第一手资料,有利于针对性地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计划,也为其他地区制定防疫规划提供参考;同时,通过产地检疫可以发现动物重大疫病,并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农户养殖风险。
产地检疫是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的大事,但多数养殖户对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消极对待现象普遍,不理解产地检疫的真正目的和意义,片面地认为产地检疫只是为了收费,存在抵触情绪,不报检,逃避检疫的现象在某些地方很普遍。
基层畜牧兽医站处在动物检疫的第一线,承担着动物产地检疫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动物产地检疫的主体机构。长期以来,陕西省基层畜牧兽医站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检疫队伍不稳定、经费没有保障、体制上的问题等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严重制约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2]。调查发现,有的乡镇畜牧兽医站整日大门紧锁、有站无人或雇佣人看守,而专业技术人员不知所向,更谈不上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即使部分乡镇兽医站有1~2人坚守,但人员结构极度失衡,现存人员多接近退修年龄,不能补充新鲜兽医技术员,毕业学生因待遇、地理条件等几乎不会选择乡镇畜牧兽医站,导致兽医技术人员断层,无法完成基层检疫职能。
调查发现,由于在产地检疫过程中,养殖户和从事动物养殖相关产业人员以及部分检疫员对产地检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严格按照《产地检疫程序》、《畜禽产地检疫规范》要求规范操作,检疫中弄虚作假、不到场到户、不检查、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对产地检疫的实质意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加大动物产地检疫宣传力度,进行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使人们普遍接受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的意义,制造有利于开展产地检疫的良好氛围。以食品安全和人们健康为主导,面向各级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宣传,争取支持;通过媒体的传播作用,以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从不同层面取得支持,取得对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配合和协作[3]。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在重要地点这贴动物防疫管理、加强产地检疫的通告,在农贸市场和养殖小区竖立宣传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产地检疫知识,使广大养殖户了解产地检疫的重要性,扩大影响。
基层畜牧兽医站机构是实施产地检疫的主要机构之一,抓紧建立健全基层畜牧兽医站是做好动物产地检疫的首要工作。基层畜牧兽医站的职能要以体现公益性和公共服务性为主要功能,重点负责监督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和动物检疫、防疫等工作内容[4]。因此,现阶段要采取果断措施,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完善公益职能,提高人员素质和增强工作能力。必要时,由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驻专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逐步建立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素质优良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满足当地动物防疫工作和畜牧业生产发展需要,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3.3.1 建立动物疫病检疫监测长效机制 按就近检疫、规范检疫、信息共享、有利流通的原则,统一布局,建立检疫监测网点,逐层逐级落实,及时形成产地检疫报检网络,既方便养殖户报检,又能及时掌握辖区疫病动态,便于及时控制,消灭疫情。
3.3.2 严格实行活体畜禽及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加大力度,坚决执行对所有活体畜禽交易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畜禽收购、运输、屠宰、销售等各个经营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若发现缺失产地检疫证明,无专用耳标的畜禽,严禁入场,并禁止屠宰销售。对违反规定的,动物检疫检疫监督单位依据《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5]。对进入屠宰场的活体畜禽必须查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动物必须核验是否带有专用耳标,查验合格方可入场屠宰[6]。
3.3.3 组织力量,加强交通要道运输检查 由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省各交通要道检查出入本地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对无检疫合格证明、无车辆消毒证明、无畜禽标识的动物及运输工具,协同国家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暂扣、待检疫合格,车辆消毒后方能获准运输。同时,要加强非交通要道的监管力度,确保动物运输环节防疫有序进行。
3.4.1 完善制度 在产地检疫实践中,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操作性强的检疫制度、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受检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制度约束检疫行为,使各级检疫人员能按制度履行职责,做到文明服务,统一标准,严格检疫。
3.4.2 加强监督 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是强化管理的有效办法。对各项检疫指标进行细化量化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由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考核,奖罚分明,调动一线检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7]。同时,要加强检疫内部监督,强化检疫职责和程序的监督,发现违规检疫,严厉查处。
3.4.3 建立动物防疫档案 对各养殖场(户)、养殖小区调查、登记造册,建立完整、详细的免疫档案,进行动物规范防疫与检疫。实际工作中还应注意,畜禽标识要专一、防伪、不可复制,制作与发放进行封闭管理模式,防治假冒,为顺利开展产地检疫创造便利条件[8]。
要持续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站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现有检疫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为全面推进我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夯实基础。在防疫人员聘用上,坚持公开、公平、平等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在人员考核上,将养殖场(户)的评价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检疫人员的待遇挂钩,也可作为其职称评定的指标。
[1] 沈素芳,何伟权,陈琦,等.加强动物产地检疫 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J].上海畜牧兽医通讯,2008,(5):96-97.
[2] 王小民.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的几点思考[J].新疆畜牧业,2009,(6):4-6.
[3] 刘长波,赵双全,翟海静.酒泉市动物产地检疫现状及对策[J].中国动物检疫,2011,28(5):26-29.
[4] 廖明会.浅谈基层畜牧兽医站体制管理[J].兽医导刊,2012(1):12.
[5] 陶文利,朱家增.会泽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初探[J].云南畜牧兽医,2010,(1):25-26.
[6] 全维瑶.农产品安全形势对产地检疫的要求[J].农产品加工,2007,(12):34-35.
[7] 伍玉文.动物产地检疫的意义及措施[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2,(2):25-26.
[8] 马佳.浅谈我县产地检疫工作的思路与措施[J].中国动物检疫,2012,29(1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