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私立高等教育中的政府支持对我国独立学院发展的启示

2014-08-15 00:44于忠华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私立学校资助办学

于忠华,金 蕊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党政办公室,江苏 徐州 221008)

政府对独立学院的支持程度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独立学院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研究国外私立高等教育领域中的政府支持策略,有利于吸收国外政府的成功经验,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府在支持独立学院发展方面的作用。

一、美国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的支持

美国有着悠久的私立教育历史,受民主、自由、平等思想的影响,美国在高等教育方面始终坚持平等,努力创造机会帮助渴望接受大学教育的人接受大学教育。同时,支持和鼓励私立学校和公办学校共同发展,给予私立高等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待遇,建设了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众多私立名牌大学。

(一)立法扶持私立高等教育发展

美国从联邦政府到州政府均重视私立高等教育发展,并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政府对私立学校扶持行为的法定化和长期化。比较著名的法律有两个:1862年颁布的《莫雷尔法案》和1965年施行的《高等教育法》。两部法律的出台相隔近一个世纪,但在不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莫雷尔法案》使得大批私立高校获得州政府赠地,《高等教育法》使得联邦政府资助私立高校的做法合法化,并且长期固定下来。美国政府营造了私立高校发展的良好法律环境,在法律上将私立高校定位为非政府组织和非盈利机构,也因此确立了私立高等教育与公立高等教育具有相同的地位和待遇以及认可度。

(二)为私立高等教育提供多种经费筹措渠道

美国私立高等教育取得今天的成绩完全得益于政府的法律政策和财政资助。美国的法律明文规定,向教育事业捐款可以免收资产税、营业税和捐赠收入税等,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私立高校捐款。据2009年联邦政府教育部对私立大学收入来源年度统计,“学费收入占43%,销售与服务收入占21.1%,教育捐赠占14.4%,政府拨款占16.5%,其它占5.1%。”[1]美国的私立高等教育获得了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办学经费来源,办学经费充足,保障有力,教育事业飞速发展。

(三)对私立大学开展认证管理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美国对私立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非常高,尽管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教育质量评估标准,但存在着完全独立于政府和大学之外的民间鉴定机构组织,由该机构组织完成对私立高等学校的认证。为了保证私立高等学校积极参与认证,美国政府规定,接受并通过认证的私立高等学校才有资格获得联邦政府的资助,学生必须就读于获得认证的学校才能取得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资助。以上两项措施,很好地调动了私立高校接受认证的积极性,并且以接受认证为契机,不断完善自身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美国政府还通过对民间鉴定机构组织进行鉴定,保证其权威性、科学性、客观性和真实性[2]。

二、日本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的支持

日本政府高度重视私立教育的发展尤其是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二战之后力度不断加大,为经济复苏作出巨大贡献。日本私立学校的数量很多,私立高等教育的学校及在校生人数所占的比例很高,教育教学质量很好,为日本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一)立法保障私立高等教育发展

日本政府在二战以前就制定了覆盖面广、系统完备的法律,确立了私立高等教育合理的法律地位,其中有代表性的两部法律是1899年颁布的《私立学校令》和1918年颁布的《新大学令》,明确规定了鼓励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私人参与举办高等教育,为政府办学的有益补充。1949年重新制定的《私立学校法》规定了三条私立学校发展的基本原则:尊重私立学校的自主性、私立学校的公共性和政府资助私立学校。同时,对私立学校在法人设立、管理、解散等具体问题上也作出了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成为日本私立大学在内的私立学校设置和管理及发展的基本法律依据。之后,日本政府又先后出台了《关于给予私立大学研究设置国家补助的法律》(1957年)《日本私学振兴财团法》(1970年)、《私立学校振兴助成法》(1975年)等一些列内容丰富、产生了积极效果的私立学校法律和省令,以立法的形式扶持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

(二)积极给予私立高等教育经费援助

日本的《私立学校振兴助成法》是日本政府运用财政经费援助私立高等教育的基本依据和纲领性法规,对日本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意义重大。政府资助、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是日本私立大学除学生学费外办学和发展的主要依靠。政府资助的主要形式包括直接援助和间接经费支持。直接经费援助的方法是拨发补助金,间接资助采取的是对私立学校或对私立学校捐助者进行免税、减税等形式进行的。据有关资料统计,日本政府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正式开始向私立大学拨发补助金,截至到今天已经有了40余年的补助历史。40余年来补助金不断按年度进行增长提高,补助金总额占私立大学办学总经费的比重也一直在增加并处于较高水平[3]。另外,私立大学也积极争取承担政府组织的科学研究项目获取科研经费,或者接受企业和社会机构的委托进行科学研究与产品开发等获得经营性、服务性收入,以此来补充办学经费。

三、韩国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的支持

韩国的私立教育起步较早,起源于古代高丽王朝时期的成均馆。战后经历自由发展期后发展较快,1975年韩国就有私立高等学校137所,在整个教育事业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进入21世纪,随着韩国政府提出的“面向21世纪的智力韩国”战略规划,私立高等教育进入繁荣发展期,许多私立大学跨入世界一流水平大学行列。

(一)积极扶持和依法管理私立高等教育

自20世纪80年代的整顿改革期开始,政府建立了完善的私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对私立高校进行依法管理。首先,韩国通过出台《振兴教育法》和《私立学校法》明确了私立高等学校的合法地位,确立了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进行宏观管理的准则和依据,并据此积极推动私立高等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其次,推行高等教育改革计划,主要有:改革私立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制度,允许私立高等学校设立分校和研究生院,强化私立高等学校采用学分库制度,明确私立高等学校事务管理自律化。另外,出台《私立学校教员年金法》《学校法人的学校经营财产基准令》《私学振兴财团(基金)法》《学校法人及私立学校教职员规则》《私立学校教师退休法》等一系列维护教职工和学生利益的法律法规,保障了私立高等学校师生的法律地位,理清了法律关系,确保了私立高等学校依法发展[4]。

(二)确保教育经费来源,赋予学校办学自主权

政府通过出台《教育税法》提高国家对教育经费的支出比例,明确规定政府须补助私立高等学校教育设备费等,确保高等教育规模发展所需的经费保障。同时,提出“受益者负担”原则,由具有接受教育愿望的适龄青年分担部分学习费用,组织成立了“私学振兴基金会”,倡导接纳毕业生的社会组织进行集资和融资,丰富了国家教育经费的来源。

政府充分尊重私立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承认私立高等学校法人地位的同时给予其独立的法人事务处理权。在20世纪60年代,私立高等学校就成立了董事会,并拥有聘任校长和教职工的权力。私立高等学校可以自行设定学生录取和毕业标准,可以制定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可以设定最低专业学分认定机制,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设立分校、研究生院以及开展国际合作。

四、国外政府的支持策略对我国独立学院发展的启示

(一)国家支持、政府重视是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美、日、韩三国私立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均与国家支持、政府重视密切相关。国家支持、政府重视表现在法制建设层面的创造私立高等教育生存和发展的健康外部环境,也表现在经济层面的办学经费和资金保障的全力扶持,还表现在精神层面的给予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教师和学生合理的法律地位,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我国的独立学院是在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前提下发展起来的,解决当前面临着的发展困境和问题更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和政府的重视。国家要在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程中进一步在宏观导向上重视独立学院,支持独立学院发展;政府要在微观和实际操作层面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独立学院的运行和发展,积极为独立学院科学发展营造健康的外部环境,开展一些具体有效的工作。

(二)充足的办学经费保障是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美、日、韩三国私立高等教育在办学经费保障方面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特点就是来源多样、筹措渠道广泛,形成了学生学费、政府财政拨款、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资助、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社会服务获取劳务费用、经营事业取得营业性收入等多种形式的经费筹措方法。在我国目前独立学院的办学成本不断增加、经费来源渠道有限的情况下,政府要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使经费来源多样化,加大对独立学院的资助力度,加大对独立学院投入方面的监管;同时,制定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兴办教育,鼓励社会成功企业和慈善家对独立学院进行捐赠,对独立学院办学涉及的有关税费进行减免。

(三)运用认证和评估等管理手段确保办学质量是独立学院发展的关键

美国私立高等教育认证制度是为了解决私立高等教育质量问题而生,借鉴对私立高等教育进行认证的做法,对提高我国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具有现实意义。一是政府要通过制定法规政策来影响教育认证和评估,引导独立学院自觉接受认证和评估。二是政府要设立专门的认证和评估机构,可以委托全国性和地区性的民办教育协会等独立的第三方教育服务组织来实施。三是政府要明确认证和评估的目标定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标准体系,规范认证和评估的程序及实施。四是要规范、合理、有效运用认证和评估结果。

(四)依法管理独立学院、维护其办学自主权是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的保障

美、日、韩三国的经验告诉我们,政府支持独立学院发展必须从宏观和微观多个层面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扶持,同时要依法进行管理、赋予其办学自主权、调动独立学院自身的积极性。一是要明确独立学院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应有的地位,并纳入统筹发展规划。二是制定适宜于独立学院发展的资助政策。从我国独立学院的发展状况来看,无论是发展规模,还是办学质量、办学结构、办学条件都大大低于公办高校的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相差甚远。三是要对独立学院依法实施管理。要教育和引导独立学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独立学院办学政策办学,既要保障独立学院的合法权益,又要禁止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四是要维护独立学院的办学自主权。要建立健全独立学院内部管理制度,坚持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5]。

[1]罗正业.广东省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0:13-18.

[2]莫玉婉.美国政府对私立营利性高等教育的管理及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10(10):91-92.

[3]汪德露.湖北省独立学院的生存机遇研究[D].武汉:湖北大学,2011:33-34.

[4]谢安帮,曲艺.外国私立教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43.

[5]万安中.美、韩、印度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经验及启示[J].高教探索,2007(4):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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