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云
(南京农业大学 动物科技学院,南京 210095)
城镇化建设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 “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从历史发展和现实国情及国际经验比较来看,未来10年新型城镇化将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大战略,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王牌”动力。城镇化建设不是把农民迁入城镇,从零星分散的农舍搬入多层楼房完事。城镇化不仅要考虑农民进城后的经济收入来源,如何就业,还要考虑如何组织供应进城农民的粮食和副食品,包括蔬菜和肉、蛋、奶,而猪肉是主要的肉类之一。也就是说,要解决“城镇化后,农村谁来种地、养猪?如何种地、养猪?”的问题。
2013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经国务院批准的《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苏南地区包括江苏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和镇江五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核心区,面积2.80万km2,其中耕地面积96.2万hm2,2011年末常住人口3 284 万人,展望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在30项建设指标目标值中,其中有几项“目标值”是:①城镇化率75%;②每一个农业劳动力的年收入要在10万元;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8万元。在这一区域内,要养多少猪?其猪粪可以满足96.2万hm2耕地的需要和人的猪肉供应?如何组织养猪生产?如何保证每个农业(养猪)劳动力年收入在10万元?这些问题都要很好研究。
养猪不但需要玉米和豆粕等饲料,还有大量的猪粪污要处理。一个饲养600头母猪年出栏1万头肉猪的养猪场,采用干清粪法,年排出粪尿污水约 24 000 t,每天约 65 t,如用水冲粪法,年排出粪尿污水约7万余t,每天约200 t(王林云主编:《现代中国养猪》,金盾出版社,2007年,603页)。如果一个大型养猪场集中养6 000头母猪,年出栏10万头肉猪,如采用水冲粪法每天将有2 000 t粪尿污水要处理,这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
在历史上有许多经验和教训是值得我们回味的。1959年我国曾经提出过要大养特养其猪,实现“一人一猪,一亩一猪”的口号,2012年,我国有13亿多人,18亿多亩耕地,如果真的依此标准来养猪,我国最终要养13亿或18亿头猪,其结果将是猪肉供应大大过剩,价格跌至不如大白菜;过多的猪粪污很难处理,地下水会受到污染,最后使生态环境变差。1978年,江苏苏北某县一个县长提出,要建设一个“(猪)八戒城”,年出栏100万头肉猪,而当时这个县城城镇的人口只有20万,如果真要养到100万头猪,那么,该县的20万人就要搬迁。2012年,在中国一个中部省份,一个投资公司投资数亿元,在53.3 hm2土地上,建设一个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有8 000头母猪,年出栏20万头肉猪的现代化养猪场,而该场周边3 km内就有许多居民。中国国情是人多田少,一个大猪场的周边不可能有大片无人居住的农田,显然,不考虑当地环境,乱提不切实际的“口号”和“想法”,是违反科学规律的,是行不通的。
我国到底要养多少猪才适合?在小城镇建设中,如一个有10万人口、约1万hm2耕地(我国人均耕地面积0.1 hm2)的农村小城镇养多少猪较为适合?这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养猪业是人类在地球上生产活动的一部分,是人类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尤其在以猪肉为主要肉类来源的中国。地球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其中有生命成分和非生命成分。生命成分中又分为生产者(绿色植物、光能和化能自养微生物)、消费者(主要是动物,包括猪、人)以及分解者(微生物真菌、细菌)。在这个生态系统中,人吃猪肉,猪吃饲料,排出粪尿,通过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成各种元素,成为肥料,再被植物吸收利用,部分植物又成为饲料。这个生态系统处在不断循环和平衡之中,当某一成分过多或过少时,就会破坏这个平衡,当地球上这个生态系统受到破坏时,人类的生存也会受到威胁。
从近几年我国养猪生产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我国农区,“二人一猪”(指猪肉消费量,称“人-猪指数”)或“三亩一猪”(指猪的粪污被土壤消纳量,称“地-猪指数”,如以“hm2”计,1 hm2=15 亩,3 亩 等 于 0.2 hm2, 即0.2 hm2养一头猪)是一种符合生态循环的比例关系。如2008年我国13.5亿人口,1.22亿hm2耕地,年出栏肉猪6.1亿头。人-猪指数为2.21;地-猪指数为0.2。但在地区间很不平衡,如江苏省(2008)人口7 381万人,耕地476.38万hm2,年出栏肉猪2 748.1万头,人-猪指数为2.68;地-猪指数为0.1733,基本接近全国的平均水平。湖南省(2008)人口6 629万人,耕地378.94万hm2,出栏肉猪5 508.7万头;人-猪指数为1.20;地-猪指数为0.0688,养猪总数明显偏多,耕地无法消纳这么多的猪粪污水,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黑龙江省(2008)人 口 3 813 万 人, 耕 地 1 849.68 万hm2,出栏肉猪1 512万头,人-猪指数为2.52;地-猪指数为1.2233,养猪总数量偏少,耕地消纳猪粪的潜力很大。
在养猪总量确定之后,还需研究猪场的规模应该多大的问题。是建设年出栏1万头肉猪场,还是建设年出栏5万头、10万头、20万头的大猪场?是所有的猪由一个公司自己全部养,还是采用“公司+农户”的形式来养,这也是生态循环养猪的重要问题。我国多年的养猪实践证明,猪场越大,猪粪污越难处理。不管是用水泡粪、干清粪、还是用发酵床、用猪粪产沼气的办法。因为所有猪粪污最后都要通过(土壤或水)微生物的发酵,分解成易被农作物(植物)所能吸收的元素后,才能实现生态循环。所以,只有通过“多点分散”的办法,才能把这些猪粪污处理好。
较好的“多点分散”办法是“公司+农户”的养猪模式。在200 hm2耕地范围内建一个肉猪场,由一家农户饲养,年出栏1 000头左右肉猪(分3批饲养),由公司供应苗猪、饲料,并负责防疫和销售。公司保证农户有一定的利润。一个种猪场可以联合10~20家农户。如果有一个10万人口的小城镇,一般有耕地0.933万hm2左右,以地-猪指数3来计算,年可出栏肉猪数量约4.7万头,只要47家农户和一个公司来养猪,根据耕地分布、交通、水源、供电等情况,47家农户可以适度集中到数个养殖点,分散到0.933万hm2耕地中,每个点不要超过年出栏肉猪1万头,这样便于生活和管理,又便于粪污处理。总公司可建4个种猪场,每个种猪场饲养600~700头母猪,年出栏12 000 ~ 13 000 头仔猪。每个种猪场约需16人(场长、技术员4人和工人12人),4个场64人,加公司总部及饲料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等19人,肉猪场47人,共130人就可完成年出栏肉猪4.7万头的任务,只占全镇10万总人口的0.13%,从事养猪业的人数比例很小。这样既解决了养猪生态循环的问题又解决了减少从事农业人数的问题。
养猪业是一个在我国人民生活、生产中不可缺少的产业,是一个“万岁行业”,但也有较大的风险。疾病暴发和市场价格的波动是2大主要风险。近30年来,由于大量引进外种猪和活猪的无序流动,使我国各地的病毒性猪病几度暴发,仔猪的死亡率居高不下,致使2011年末全国4 728万头母猪在2012年出栏肉猪只有66 170万头,每头母猪年提供的出栏肉猪数只有14头。母猪存栏数量过多,2011年末母猪数占存栏猪数的比例达到10.54%(正常应在8%~9%),加上疾病的影响,使我国的出栏肉猪数时多时少,猪粮比价时高时低,最低可达4.5,最高可达8以上。过去认为猪粮比价在5以上就有利润,现在认为需在6以上才能有利润。我国养猪生产的盈亏周期在18~19个月左右。如何稳定猪粮比价,使我国养猪生产平稳发展,也是使生态养猪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
把农民和公司捆绑起来,组织养猪产业集团,共担风险,共享利润,是一个较好的方法。上述“公司+农户”的养猪模式便是养猪产业集团的一种简单模式。为了保证养猪户有一定的利益,在猪粮比价6.09(猪价14.97元/kg;玉米2.46元/kg,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13年7月24日的全国平均数据)、仔猪成活率95%以上的情况下,农户每头猪的利润可在70~100元,如每家农户年出栏1 000头肉猪,年收入在7万~10万元。公司通过供应苗猪、饲料、防疫、销售等服务,也有与农户相近或更多的利润。这样,农户与公司达到利益共享。
为了使“养猪产业集团”长期稳定地发展。不因市场猪价的波动而解体。有的公司采用为农户建猪舍,把“农户”改为“代养员”,在市场猪价高时,农民无权处理自己养的肉猪,只能卖给公司。有条件的养猪产业集团还可延伸产业链,建屠宰厂、销售店,或深加工猪肉产品,这样可进一步提高养猪产品的价值和利润。甚至请农户入股公司,参与公司二次利润的分配。这样的产业集团就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强。
“多点分散”加上“集团内封闭饲养”还可控制猪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可以大大减少仔猪的死亡,提高母猪的年生产力,从而减少母猪的饲养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