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荣琼
(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马鞍底乡畜牧兽医站,661509)
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加快,迫切需要从推进城乡发展平衡上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服务水平。为此,本文从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现状和问题出发,提出改进畜牧业发展方式的有效对策,以构建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畜牧兽医运行新机制。
从公共产品的供给渠道来看,由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从税收中来进行预算安排,而在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中,供给主体主要以乡镇政府来实现,从而降低了公共服务效率,限制了基层畜牧兽医业的有序发展。
现行分税制下财权过于集中在中央,由此反而降低财政资金的使用率,特别是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支出的管理中,以行政权力来降低有效支出,对于乡镇财政来说无法提供足够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造成各级财政对基层兽医站投入不足,没有检测设备、化验仪器等基础设施,阻碍了防疫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在管理体制上,乡镇兽医站属于双重管理,在具体业务上由市县畜牧兽医机构管理,在财政经费上由乡镇统筹,再加上市县监管手段的缺乏,造成基层兽医队伍工作敷衍,各行其是。
乡镇畜牧兽医站作为基层服务单位,不仅要结合国家在畜牧业发展中的政策法规来贯彻执行,还要从地方畜牧业的发展实际,积极帮助农民科学管养畜禽,如对新技术的引进、对养殖技术的推广,对畜禽日常疫病问题进行预防和控制等。结合《国际动物卫生法典》要求,对于乡镇畜牧兽医站实行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分离政策,而在地方行政管理中,公益性服务多交由经营性实体来承担,难以形成科学、合理动态的目标考评机制,也制约了农村畜牧业的有序发展。
结合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现状和实际,从总体上来构建与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机制,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着手:
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必然是占主导地位的,并从公共产品生产的非盈利性上,加大宏观调控能力和统筹规划能力,在履行自身职责时,也要做好公共服务协调者身份。如对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机构进行整合,协调好公共服务主体各方利益,借助于资格认可制度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尤其是对于畜禽业安全工作的监管,推进地方畜禽兽医诊断实验室建设,切实完善农村基层兽医站的机构改革。
从财权管理上明确政府间的责任,依照按照事权决定财权的原则,做好财权与事权的平衡。特别是对于财政转移支付管理上要进行规范,形成科学、公正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缓解农村公共服务资金不足现状,如强化对农村兽医工作人员工资费用、业务费用、保障费用等的管理,切实监督好资金的转款专用问题。
从法律法规制度建立上,以《动物防疫法》为核心,落实《兽医法》、《动物屠宰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农村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完善基层执法人员编制管理,对各执法机构的职责和工作进行明确和科学评估,为畜牧兽医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依托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从结构布局上落实防疫双轨目标责任,尤其是加大对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建设力度,完善新型兽医防疫体系,以乡镇畜牧兽医站为主,村、组防疫组织为补充,整合畜牧兽医技术力量,并从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建设行,优化专业人才结构,淘汰部分人员,引进优秀毕业生,组建基层业务专业队伍。
从基层畜牧兽医服务对象来看,一方面是为生产或经营者服务的,属于经营性业务;另一方面是为社会服务的,如防疫、检疫、重大疫情监测等。为此,要贯彻好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的有效分离,稳步推进经营性服务市场化工作,并将公益性服务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凸显公益职能,切实搞活经营性职能。
农村畜牧兽医体系作为重要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需要从结合农村实际,从供给机制上,明确其性质、收益和服务范围;从筹资机制上规划好财权和事权分离;从管理机制上,坚持防疫双轨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区分好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强化行政监督,推进农村畜牧兽医服务体系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