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来稿内容要求观点明确、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文字精炼。试验研究、文献综述、专论文字控制在7000字以内,“信息”不超过1000字,其它文稿不超过3000字。编辑部有权对录用文稿进行技术性、文字性加工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请在来稿时说明。来稿注明第一作者的联系电话号码。
2 来稿包括(按顺序):题名(不超过20字),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中文摘要(不超过300字,含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关键词(3~5个,非研究报告可不写)、正文、参考文献、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内容与中文摘要一致)。
3 来稿要求(包括软盘或邮件发送),标点准确,语言规范,公式清楚无误,简体字以国务院公布为准,外文字母、符号的大写、小写、正体、斜体必须分清,且用印刷体书写。
4 文稿中图表力求少而精。必要的插图必须用碳素墨水在硫酸纸上绘制,绘好后用纸袋或信封装好,切勿贴在文稿上,图中标字、数值、符号用铅笔标记,图序、图名也用铅笔写在相应的地方。照片要清晰,黑白对比分明,勿用翻拍照片和复印件,表格要用“三线式”,表中数据实测为零时,写“0”,没有测或未测则写“一”。
5 计量应采用国家法定单位,用符号书写。如长度单位m(米)、km(千米)、mm(毫米)等,不用尺或寸;面积单位使用m2(平方米)、hm2(公顷),时间计量单位用诸如5y(5年)、10d(10天)、2h(2小时)、3min(3分钟)、6s(6秒)等表示;浓度作 mol或mmol等表示;当组合单位分母中有两个以上基本单位时,须用圆托号将它们括起来,如KJ(d·只)。统计数字及公历日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年份不能简写,如2008年不能写为08年。
6 文中数值限制在0.1~1000范围内,如1.5×104m2,可表示为15km2。
7 百分数的参数范围,前一个%不能省略,应表示为20%~30%;其他单位的参数范围应写为诸如5~10d,10~15kg等;利用乘式表示体积或面积时,应当写为如2m×3m×4m,或2m×3m,不能在乘式后以平方或立方表示,如2×3×4m3,或2×3m2。
8 文稿各级标题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即第1级标题1 2 3……,第2组用1.1 1.1.2 1.1.3……,第3组用1.1 1.1.2 1.1.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