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兵
(安庆师范学院,安徽·安庆 246133)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发展,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尤其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向中、东部较发达城市的流动趋势明显。据统计,居住在城市和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已经超过少数民族总人口的三分之一。[1](P8-16)但是受到自身条件限制、社会排斥等因素的影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处于弱势群体地位。要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除了宏观层面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建设之外,必须从贫困者的角度,尊重贫困者的主体性,为他们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社会服务,真正解决贫困给他们造成的精神和心理问题,而在反贫困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助人自助”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可以发挥重要作用。[2](P18-21)本文拟从社会工作的角度探讨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贫困问题进行赋权的可能性与现实性。
贫困是一个历史、地域的概念,在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下,人们对贫困的认识和界定有所不同。世界银行在《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贫困意味着“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一般意义上,贫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贫困主要指物质方面的贫困,而广义上的贫困除了包括因收入不足而达不到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外,还包括人们在教育、健康、生活方式等社会文化方面的低下状况。[3](P50-53)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等方面的原因,整体上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少数民族群众即使流动到较发达城市,往往也会因为人力资本的欠缺、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差异、社会政策和制度的二元结构等因素,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的研究在近几年逐渐成为热点,虽然专门以贫困为主题的研究偏少,但从相关文献来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基本生存、心理调适、权益保障、子女教育、社会融入等方面均不尽如人意。已有研究表明,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绝大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处于相对贫困的状态,还有部分处于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绝对贫困状态,表现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贫困。[4](P10-17)同时,社会排斥的结果造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认同的内卷化和城市生活的隔离化,他们只能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在生活和社会交往上与城市居民、社会没有联系,更不能分享日趋丰富的城市公共生活。[5](P42-45)有研究通过对武汉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调查认为,户籍身份、民族因素和自身素质是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城市生存和适应的三大主要因素。[6](P109-113)
通过梳理各种文献,不难看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增加是一个发展趋势,这一群体的贫困问题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其原因涉及到体制、自身和社会等多种因素。我们除了认真思考如何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还应探索切实干预的途径。
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7](P13)其诞生最初源于西方国家工业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如失业、贫困等。社会工作的实践领域非常广泛,涉及到企业、学校、社区、福利机构等,其中,扶贫社会工作自古有之,在民族领域的实践近年来也有所尝试,例如,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的发生,使作为灾民重要组成部分的羌族、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群众成为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工作在民族地区的实践。[8](P142)可以说,扶贫社会工作的早期实践和民族社会工作的初步探索为社会工作介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贫困问题提供了理论上的可能性。
社会工作的助人服务活动是靠一系列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的,其中,赋权理论是重要的社会工作视角之一。赋权和权力密切相关,而权力是指人们所拥有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表现为一种客观的存在,而且表现为人们的一种主观感受,亦即权力感。[9](P70-83)赋权理论的基本观点可概括为:(1)无力感是导致个人无法实现自己的内因,而这种无力感来自于对自己的负向评价、与外在系统之间的负向互动等。(2)直接与间接的权能障碍是造成个人无法实现自己的外因,具体如取得物质资源的限制与不足、缺少机会均等的资源结构与价值体系等。(3)当事人应被视为有能力、有价值的个人,可以通过与其建立协同伙伴关系,加强社会互动,以衍生更多的个人与人际权能。
如果应用社会工作的赋权理论来审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贫困问题,可以产生如下思考:一是反贫困的基本思路。改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无力感,从内在层面进行增能是基本出发点。同时,消除影响他们生存与发展的各种障碍也是现实要求。二是反贫困的工作内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贫困涉及到物质、精神、文化、制度等多个方面,如何动员、整合各种力量进行全面的干预是对这一群体进行赋权的客观需要。三是社会工作介入的优势。理论上来说,价值观决定了社会工作介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贫困问题具有可行性;在现实层面,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方法,通过提供自下而上的服务,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那么,社会工作的优势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社会工作是一个以价值为本的专业和职业,价值体系比较丰富,助人自助、尊重等价值观就像“指挥棒”和“方向灯”一样,引导着社会工作者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则而有序前进。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反贫困中,社会工作价值观的运用能够提供解决问题的基本工作思路及发挥导向作用。
助人自助是社会工作的根本宗旨,也是核心价值观。社会工作强调服务,帮助服务对象解除困扰,满足基本的生存与发展需要,这是“助人”,是手段。同时,社会工作更重视帮助服务对象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技巧,从而“自助”,这是目的。对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反贫困工作,社会工作介入的思路和方向可以侧重于两点,一方面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及时解决其面临的一些现实困扰,特别是物质生活贫困问题,提高其个人面对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建构社会支持系统,帮助其解决精神、文化和制度贫困问题,逐步融入城市生活。“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只有真正实现了助人自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贫困状况才有望根本缓解。
尊重是社会工作助人的前提。社会工作尊重任何个体的价值与尊严。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反贫困工作中,尊重的理念主要体现在:一是尊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需要。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个体有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合理满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这些需要也是基本要求。二是尊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利。社会工作坚信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对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这一弱势群体,政府和社会有责任提供一定的支持,而目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权、文化教育权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制度“真空”。三是尊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自决权。自决是通向“自助”的一把钥匙,社会工作高度重视挖掘服务对象的潜能和力量。在反贫困工作中,社会工作者会给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一些改变现状的建议,但必须尊重其自我抉择的权利。
专业方法是社会工作助人的载体,是社会工作科学性的体现。社会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丰富多样的方法与技巧,其中,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和社会行政被广泛认为是四大专业方法,前三者主要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社会行政则是间接方法。社会工作的四大专业方法可以运用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反贫困工作中,分别对应解决物质贫困、精神贫困、文化贫困和制度贫困问题。
个案工作方法的运用是社会工作者为个体(个人或家庭)提供“一对一”的支持与服务的过程,其致力于个体内在子系统之间的和谐统一。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反贫困工作中,通过提供行动上的帮扶,解决物质贫困问题无疑是重点工作,但是物质贫困问题又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思想观念、心理等内在层面的因素密切相关,所以,扶贫先扶志,思想和心理上的干预是基础工作。
具体地说,在此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主要包括:一是思想引导。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不明确、城市归属感不强、主动融入环境的意识不足等状况,社会工作者通过思想方面的重构,帮助他们产生新的认知,激发自我改变的动机,逐步走出思想的迷途。二是心理疏导。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自卑、受歧视等问题,社会工作者可以提供情感支持,通过倾听和会谈,帮助他们释放压力,减轻负面情绪,走出心理的困惑,逐步增强信心。三是行为指导。解决物质贫困问题的关键还是提高自身的人力资本。社会工作者通过提供就业指导,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经商、务工,学习经营处事之道;通过提供教育、培训信息,协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掌握一技之长,提高文化素质,使他们具备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能力。
小组工作方法是通过有目的的团体经验,协助个人增进社会功能,更有效地促使个人与他人、团体及社会的关系达到调适状态。早在1873年,在伦敦成立的以发动居民自助的方式来解决移民适应生活问题的第一个睦邻会社“汤恩比馆”,被认为是小组工作方法的初期实践。对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说,由于文化、语言习惯、生活方式与城市居民的差异性,导致他们与汉族群众“格格不入”,来自不同民族的流动人口之间的联系也基本上处于“疏离”状态,因而,要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贫困问题,就不能忽视他们的“精神脱贫”。
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不同需要,组织成立各种类型和功能的小组。主要的小组类型有:一是情感沟通小组。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汉族群众、社会热心人士之间建立联系,以小型活动、网络等方式加强沟通,通过异质性小组成员的主动接纳和传递的热情,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到感染。二是互助性小组。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同一民族的群众建立连接,通过经验分享,利用自身的资源,实现互帮自助,相比而言,这种同质性小组成员之间的互动更具有示范作用。
社区工作是以整个社区及社区中的居民为服务对象,利用社区的资源,促进社区关系的调整或改善,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社区凝聚力,促进社区的整体进步。早在20世纪5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着贫穷、疾病、失业等问题,在政府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一种充分运用民间资源、发挥社区自助力量的反贫困工作思路呼之欲出,后来被联合国在全世界范围内推行。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反贫困工作中,通过促使这一群体与社区的融合,缓解文化贫困问题,对于其城市适应和融合更具有意义。
社会工作者在通过调查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需求后,一方面可以协助社区居委会干部开展各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活动,比如在少数民族的重大节日,举行文艺联欢、慰问,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鼓舞士气、振奋精神,营造一个温暖、安全的社区文化氛围;另一方面,发扬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性格豪爽、诚实守信的优秀文化传统,鼓励和指导他们积极参与城市社区建设,参加社区各类集体活动,这既有利于传播少数民族文化,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也有助于自身道德文化水平的提高。
与其他三种专业方法直接面向服务对象不同的是,社会行政方法则是一种间接的介入。这是因为,一些服务对象之所以陷入困境,不仅仅在于微观和中观层面的因素,还有可能是来自宏观层面比如制度的影响,而这些影响是社会工作者本身所无法直接努力实现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贫困问题自然也有一些来自体制性因素的影响,比如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这种制度上漏洞或“真空”的弥补需要一种“推力”,社会工作者在反贫困工作中可以促进这些政策或制度的修改完善,使其更具人性化。
社会工作者因为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物质、精神和文化方面的贫困状况比较了解,可以发挥社会倡导的作用,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诉求,督促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协助消除间接的权能障碍,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享有普通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基本权利。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作为政策专家,也能够将政策最好地传达给贫困者,使其对政策的认识更准确、更深入,提高反贫困政策的效率。[10](P40-44)另外,社会工作者可以联合媒体、志愿者等力量,发起公益宣传活动,呼吁在全社会树立一个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人文制度环境。
综合以上分析,社会工作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贫困的赋权是全面而深入的,具体表现在三个层面:在微观层面,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思想、心理和行为等内在系统之间的协调,提高自主能力,逐步走出物质贫困的状态;在中观层面,通过人际系统的互动,提高社会交往能力,缓解精神和文化贫困的不足;在宏观层面,倡导推动社会政策的支持,从外部环境上解决制度贫困问题。社会工作者既扮演了实现者、教育者、倡导者、资源联结者等专业角色,又发挥了“第三方力量”的优势,助人自助的宗旨得以体现。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明确要求,并强调“社会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目前为止,中国已陆续在民政、学校等部门开展社会工作实践,在未来的民族事务工作中,也有必要适时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扶关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因此,随着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的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介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贫困问题将不再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思考,而是具有现实的条件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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