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德刚
摘要:人民当家作主的要义有三:人民享有基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能够平等参与公共事务和集体事务,能够切实监督和制约执政党和政府。当前推进民主可从以下三方面努力: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言论出版自由为起点,实行公共财政民主,切实制约公共权力。
关键词: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权力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14)03-0039-04
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优越性是为全体人民谋利益,促进一切人包括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社会主义主要的功能或作用,也是社会主义之所以值得向往和追求的根本原因和价值所在。而按照现代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的功能是由系统的结构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结构就有什么样的功能,结构与功能的关系是一种逻辑上的因果关系。把这个观点运用于社会主义问题,可以说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一种功能,它必须由相应的结构来予以保证。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社会主义的结构问题十分重要,我们应当认真研究什么样的结构才能达成上述功能。
笔者认为,这个结构只能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即民主,不能是少数人“为民作主”,更不能是少数人专权谋私。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社会主义功能的根本。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即民主应当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列为八项“基本要求”之首,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一、只有人民当家作主才能保证为人民谋利益
人民(与人民群众同义)在一般含义上是指除了极少数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以外的一切公民,也包括领导、官员、人民代表。但主要是指与领导、官员、人民代表相对的普通群众、人民中的绝大多数人。
人民当家作主的要义之一,是每位公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基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思想、言论和行动自由,能够自主决定个人事务。这本身就是人民的重大利益。不能当家作主就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所谓为人民谋利益就会流于口号,至少是残缺不全的。
人民当家作主的要义之二,是公民能够平等地参与公共事务、集体事务,发表意见,表达诉求,参与决定。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国家和社会的各项决策兼顾各个方面的诉求,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持正确方向;另一方面,又能够比较充分地发挥人民的聪明才智,促成更多的发明创造,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推进社会发展。这与那些命令——服从关系、掌权者居高临下咨询式的“民主协商”(可听可不听)具有性质的不同。
人民当家作主的要义之三,是人民能够切实监督和制约执政党和政府。对于复杂的社会事务、国家事务,人民群众不可能都去直接管理,必须委托一定的代表(领导、官员、议员等)。人民当家作主,意味着人民实际行使着选举、审查、批评、撤换这些代表的权利,这些代表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1945年7月,民主人士黄炎培在访问延安同毛泽东同志谈话时说到,希望将来中国共产党建立的政权能够跳出旧政权“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
假如相反,由少数人垄断公共权力,就会出现以下情况:第一,人民的基本权利失去保障,随时有被剥夺、被侵蚀的可能,难免饥饿、恐惧以至生命威胁。第二,当政的少数人对人民群众的真实利益和信息并不完全了解,即便他们主观上想为人民做好事,客观上也会经常出现失误。而且,他们的知识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借助群众的力量,不可能有更多的思路和办法,发展和创新必然受到局限。第三,我们党和政府是为人民谋利益的,不应当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但是,党和政府是由具体的部门、人员组成的,作为具体的部门和人员,他们都有一定的部门利益、个人利益即特殊利益。无数事实证明,在党和政府中,不是人人都是天使、“雷锋”,道德高尚者是少数,道德境界低下者也不多,大量的是普通人、平常人、“经济人”,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冲动,这些利益同人民利益是有矛盾的。如果由这些“经济人”尤其是道德低下者垄断公共权力,缺少强而有力的监督和制约,容易形成特殊利益集团、既得利益集团,使公共权力腐化变质,严重损害人民利益。
由上可见,科学社会主义的合理结构,只能是人民当家作主,唯有如此,才能切实保证为人民谋利益,并且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我们所希望的功能。如果号称为人民谋利益的社会主义,却反对人民当家作主,那岂不是南辕北辙,滑天下之大稽?所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都把“民主”作为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一再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3]“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4]然而,近几年来,不少人只讲经济发展,不讲民主发展,不讲由谁决定发展、谁是发展主体这个根本问题,他们的基本理念甚至比“五四”时期还落后。还有不少领导干部对于民主和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是“只说不做”,应付舆论,敷衍群众,实质还是坚持“为民做主”那套苏联式政治理念。这些,显然都是违背宪法、党章和党代会相关精神的。
实际上,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主权即民主已经成为当代国际社会的主流观念和大多数人的共识。这是人类历史进步的重要表现。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认为,民主是20世纪最伟大的成就。他说,过去的一百年间的确不乏重大事件。但是比较之下,在20 世纪出现的种种伟大成就中,我还是毫无困难地选择了最了不起的一桩:民主的兴起。这并不意味着我想否认其他事情的重要性。不过,我坚持认为,在遥远的未来,当人们返观这一世纪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他们定会发现,不把头把交椅交给民主制度兴起并成为最受欢迎的统治方式这件事,是不可能的。他还认真分析了印度、中国发生的大饥荒,得出一个基本结论:事实是显著的。在骇人听闻的世界饥荒史上,从来没有一个独立、民主而又保障新闻自由的国家发生过真正的饥荒。无论找到哪里,我们都找不到这一规律的例外。
可见,为了实现人民富裕幸福、促进一切人包括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功能,基本途径只能是民主,这就是科学的社会主义社会应有的根本结构。
二、中国目前如何切实推进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完善的主要方向,在注重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基础上,应当是大力推进社会民主。关于民主的理论现在已经讲得较多,当前更为重要的是在实践中切实推进民主,避免流于空谈。笔者认为,根据中国现实情况,当前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
第一,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言论出版自由为起点。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民主首要的含义和作用。公民基本权利包括经济领域的基本生活保障、政治领域的基本表达权利、文化领域的思想文化自由等。现在,基本生活保障已经初步解决,于是,各个阶层特别是困难群体能否自由发声即表达就显得尤为重要。言论自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起点。没有言论出版自由,人民当家作主就只是理想,不可能成为现实。哪里有不能讲话的主人呢!马克思也说过:“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5]我们一再提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而解放思想只有通过言论出版自由才能成为现实。没有言论出版自由,只准一家之言,不容不同意见,思想必然受到禁锢,至多是按照一种观点解放思想,甚至像一些人所说的是“奉旨解放思想”,实质是叶公好龙式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也只有通过言论出版自由才能得到实现。只有在言论出版自由的条件下,人们能够讲真话、诉实情,科学发展才能成为常态。离开它,科学发展只能是一时的、特殊的、偶然的情况,不可能成为长期的、普遍的、必然的现实。
第二,实行公共财政民主。《福布斯》中文版总编辑周健工认为:“财税制度是一国核心制度,体现政府的基本价值观。”[6]税收向什么人倾斜,预算主要投入什么方向,确实体现着政府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金钱还是财富的主要代表。人民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他们对于财富的支配权力。现在,国家通过税收、管理公共资产从人民中收取了巨量财富,形成了庞大的公共财政。这些收入来源是否正当?它们用于何处?有无营私舞弊?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对于他们这些“血汗钱”拥有不容置疑的知情权、审查权、监督权、决定权。所谓官员的腐败,很大程度上就是贪污侵占公帑。我国时常可见的“天价酒”、“天价烟”、“天价宾馆”、“天价招待费”等,最终基本都是由公款买单。倘若把人民的“钱袋子”看紧了,官员没有滥用的权力和空隙,那么,腐败在大多数情况下就难以生存。怎样才能把人民的“钱袋子”看紧呢?主要途径就是财政预算和决算向人民群众公开,受人民监督。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要实行“三公经费”(公费出国、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公开,是一个很好的起点。这一举措应当制度化,并且进一步扩展到整个公共财政包括税费征收、国有企业监管以及领导干部(含国家领导人)待遇直至执政党所使用的公共财政预算和决算等。
对于公共财政不能仅仅靠政府的审计署、党委的纪检委进行监督,还应当实行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包括舆论监督,以期形成管控的“天罗地网”。而且,监督者本身也有一个被监督的问题,湖北省派往秭归县的巡视组“天价接待费”事件证明了这一点的必要。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并且努力形成制度,以防患于未然。
第三,切实制约公共权力。这是民主更重要、更根本的方面。在这方面,可以由易到难,逐步推进。首先,要实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将其置于社会公众监督制约之下,公民有权对于公共事务的决策发表批评意见,防止少数人随意决定重大问题,造成巨大浪费。其次,要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这方面,技术问题不是主要的,而主要在于领导层的决心。世界上不同发展水平的很多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了这一制度,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怎么反而不行呢?再次,中共十七大和十八大郑重提出了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任务,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将其落到实处,体现到机构设置、权责分工制衡上来,改变党委特别是其书记一权独大、无人能够制约的权力过分集中状况。最后,对于主要官员实行民主选举制度。建立从提名权到决定权的一系列民主程序,实行竞争性选举,规范竞争规则,改变很多官员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的痼疾,真正落实习近平同志所说的“权为民所赋”。[7]
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正如温家宝同志所说:“需要改变以党代政,把权力绝对化和过于集中的现象,为此,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包括“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8]而关键是把执政党与国家的关系纳入法治的轨道,坚决贯彻落实宪法,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国家最高权力,要求一切政党、组织和政府机关依法办事,保障全体公民的法定权利,真正实行依法治国。有人担心,这会削弱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因此会遭到共产党的反对。这种担心并非杞人忧天,但也可以消除。真正的共产党立党为公,以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为根本宗旨,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人民当家作主对人民和国家有利,共产党没有理由反对它。如果反对或者不实行人民当家作主,那就意味着共产党已经变质,蜕变为结党营私了,会遭到真正的共产党员的坚决反对。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上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473.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30.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24.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801.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01.
[6]福布斯中文版总编逐条回应中国税负全球第2质疑[N].新京报,2011-09-20.
[7]习近平.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N].学习时报,2010-09-06.
[8]温家宝.温家宝在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和企业家座谈会上答问[N].人民日报, 2011-09-15.
责任编辑:邓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