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刘雪飞(1988—),女,汉族,河北省廊坊市人,法学硕士,单位:河北大学法政学院,研究方向:社会学和社会工作史。
摘要:养老金“双轨制”一直是备受百姓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这不仅是因为它是一个关乎养老的民生保障问题,更在于它是一个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多年来饱受争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久之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解决“双轨制”问题必须提上改革日程,将适时出台措施解决养老金“双轨制”问题。本文就主要介绍了养老金“双轨制”的弊端,改革“双轨制”的举措以及废除养老金“双轨制”的重要意义三个方面。
关键词:养老金;改革;双轨制;并轨
一、养老金“双轨制”的弊端
养老金“双轨制”是我国从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特殊产物,当时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养老金双轨制这样的上层建筑。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也日益凸显,它不仅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限制国内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同时使得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导致收入分配不公,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影响了社会和谐。养老金“双轨制”的弊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待遇差距日益扩大,社会矛盾加剧
养老金双轨制使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差距拉大。由于差距过大,人为的制造等级,产生了新的人际关系矛盾和社会矛盾,使得社会越来越不安宁,而且由于严重超过两极分化的警戒线,也极容易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与动荡,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据资料显示,2005年年底,我国企业、事业、机关的人均离退休费分别为8803元、16425元和18410元。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的人均离退休费分别是企业的2.1倍和1.9倍。此外,近年来在养老金替代率上也出现逐渐扩大的趋势,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替代率是45%,2011年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仅为42.9%,低于制度预期的58.5%,低于国际警戒线的50%,而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却达到80%—90%,到2012年,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人员退休金差距已有2-4倍。由此,养老金双轨制导致的待遇差距问题已经引起了企业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的强烈不满,社会矛盾加剧。
(二) 违背社会公平的原则
养老金“双轨制”在根本上就是不公平的。公务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只要到退休年龄,就能从财政拨款中拿到养老金。公务员养老金制度是在“吃”纳税人的钱。为什么公务员可以享受制度红利?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并且享受财政拨款式的养老金?而企业单位人员就不可以呢?养老金是社会对劳动者的“反哺”,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是其必要的前提。养老保险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一个过程,是用于调整分配差距过大的经济手段。但目前,我国实行的退休待遇“双轨制”,不仅没有起到公平分配的效果,更使工作性质相近、年限相同的人员之间产生了过大的养老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
(三)养老金双轨制限制了人才的合理流动
由于养老金“双轨制”的存在,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人员的工作既稳定、待遇又很可观,可谓权、利俱佳,这就极易造成千军万马都挤独木桥的态势,每年不断激增的公务员报考人数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导致其它行业工作人员巨大的心理落差,从而影响工作情绪和效率,不利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养老制度上的“双轨制”,使制度之间缺乏合理的转移接续安排,如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途离职就只能“净身出户”,阻碍了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的良好配置。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给财政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中,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工作满一定年限退休后按月领取相应的养老金。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社会保障制度给国家财政支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严重束缚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平均寿命越来越长。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对中国社会的压力正逐步显现。但是我们的财政情况并不十分乐观,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占了财政支出的很大一部分。据官方统计,目前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已增至1400多亿元,对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综上所述,现有的养老金“双轨制”已经不适应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已成为制约中国养老制度改革的瓶颈,可以说,不啃下这块“硬骨头”,其他措施很难推进,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养老金“并轨”已是必然趋势。
二、养老金“双轨制”的改革举措
养老要体现公平, 因此, 废除养老金双轨制, 建立起公平公正的养老保险制度, 已是大势所趋。但是如何废除“双轨制”,实现养老金“并轨”呢? 解决养老金双轨制总的思路是依法依规,适应特点,平稳过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大体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与企业总体一致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模式,体现公平。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双方缴费,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均衡单位负担。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水平与个人历年的缴费水平、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更好的体现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所得和劳动贡献。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五是建立职业年金,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革过程中,要做好新老制度衔接,力求平稳顺利。
三、废除养老金“双轨制”的意义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废除“双轨制”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逐步化解“双轨制”矛盾,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逐步化解同类人员养老待遇差别奠定基础,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二是有利于实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党中央确定社会保障的基本方针是“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其中全覆盖也应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内。三是要有利于更好的保障各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金社会统筹,按照“大数法则”调剂使用基金,有利于均衡各单位的负担,确保各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四是有利于保障人员流动时养老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实行大体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无论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怎么流动,养老保险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有利于形成人力资源市场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养老金双轨制的诸多弊端证明了它已经不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养老金双轨制的改革已是大势所趋。但双轨制的改革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因此,改革之路必将经历诸多的艰难险阻。未来改革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具体目标和举措,当务之急是将社会共识转化为具有实质进度的行动,消除改革中的“隐形障碍”,从而逐步实现养老金“并轨”,也为实现社会公平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养老保险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杨立雄.中国养老金待遇差距问题研究[J].新视野,2010,(1)
[3]刘植荣.养老金不应上演“双城记”[J].人力资源,2012,(4)
[4]蔡恩泽.破除“养老金双轨制”应三箭齐发[J].时代金融,2011,(19)
[5]郑秉文.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路在何方[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9.
[6]赵艳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及并轨研究[D].河北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7]许凌.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研究——基于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制的视角[J].赤峰学院学报,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