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磊,田雨普
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研究
——以安徽省为例
姚 磊1,田雨普2
为深入地了解安徽省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民享受基本的体育文化服务情况,对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展开研究。研究的主要指标:调查农民对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的需求及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特征,影响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原因及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安徽省农民的体育文化参与度不高;农民的体育文化参与度呈现地区差异、人群差异和阶层差异;农民参与体育文化服务的意愿较强;农民体育文化服务需求公共因子依次为体育经费、体育器材设施、体育指导服务、体育制度法规、体育组织管理、体育信息;农民对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求的满意度呈低水平的认可。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特征为:体育文化服务的供需矛盾较大,供给结构不合理,投入经费不足,制度管理不完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指导力量薄弱;体育文化服务信息不畅通,农民需求的信息量较为匮乏;农村体育文化服务责任主体责、权、利不明晰,供给主体的服务意愿不强、工作方式和思路狭窄,服务型机构的建设理念尚未成型。针对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与表现特征,提出建设基本举措和改善建议。
安徽省;农民;新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需求;供给
农村体育文化服务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新农村建设以来,我国农村体育文化已经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标杆的农村体育文化推广,收到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由于农村天然的底子薄、基础差的实情,致使体育文化在农村发展较为滞后,体育文化的基础普遍较为薄弱,特别是,在农民的体育文化活动开展、体育文化知识培训、体育文化信息获得和体育文化的意识形态培育等方面还是相当的缺乏,而这也是当前服务型政府的职责发挥在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域的工作重点所在。
1.1 研究对象
以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为研究对象。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随机选取安徽省10个地级市,在选中的地级市中选取30个乡镇120个行政村的18岁以上农民(留守家园的农民和农民工);选取调查行政村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乡镇级和村级相关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其中,调查农民3 344名,调查管理人员中,省级及地(市)级管理人员12名、县级管理人员38名、乡镇级管理人员30名、村级管理人员120名。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调研
通过中国知网平台、安徽省图书馆、互联网和相关政府部门,查阅和搜集公共文化服务、农村体育、体育文化和体育公共服务(公共体育服务)等相关文献资料。其中,书籍15本,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规划和各级政府文件156件,中文核心、CSSCI来源刊论文278篇。
1.2.2 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问卷内容主要涉及农民对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满意度和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的供给基本要素。问卷在正式调查之前,进行了信、效度检验,结果符合社会学调查要求。共计发放问卷3 800份(其中管理者问卷200份,农民问卷3 600份),收回有效农民问卷3 344份,有效回收率92.89%,收回有效管理人员问卷200份,有效回收率100%。问卷发放中,部分采用访问式填写,其余采用由行政村管理人员和课题组调研员共同发放和回收。于2011年9~11月、2012年4~6月、2012年7~9月共进行3次大规模的调查。
1.2.3 访谈
设计访谈提纲,访谈了安徽省农民体育协会、安徽省体育局群体处、所调查的市(县)级体育部门的领导、部分乡镇和行政村专(兼)职干部、部分体育积极分子和120名农民。
1.2.4 数理统计
采用SPSS 19.0统计软件对调查所得有效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处理过程中涉及到描述性统计、卡方检验、因子分析、相关性分析和独立样本t检验等,研究过程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法。
1.3 农民社会分层依据
本研究对农民的分层是依据陆学艺教授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的成果,以农民的职业类型、使用生产资料的方式、生产资料所有权3方面因素把农民划分为8个阶层[7,8]。再依据吕树庭教授的社会体育调查等级细分标准[9],结合本研究的实际调查情况,依据农村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占有状况为根据,把农民群体划分为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和底层5个社会阶层等级[12,13],其中,上层:乡镇(村)管理人员、企事业经理(管理)人员等;中上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教科文卫人员、大型私营企业主等;中层:小型私营企业主、个体户、企事业办事人员、初级技术工、部分进城农民工等;中下层:商业服务人员、在乡农民工、农业专业(养殖)户等;底层:农村无业、失业、半失业者和种地农业户等弱势群体[12,13]。
2.1 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农民需求特征分析
2.1.1 农民体育文化活动参与的需求特征分析
1.不同区域农民的体育文化活动参与度分析
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建设的核心在于如何使广大农民参与到服务和活动之中。本次调查显示,达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农民占调查样本的3.9%,还不及2007年度全国群众体育调查组的数据(4.1%)。可见,当前安徽省农村人参与体育文化活动还不是很积极,这主要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有很大关系。安徽省是典型的劳动力输出大省,大量农民外出务工,谋取生计,农民的精力都在如何挣得更多的钱财,对于包括体育文化在内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还没有更多的考虑。图1数据显示,安徽省不同区域的农民体育锻炼的人数存在一定的差异。总体看,安徽省中部地区的经常锻炼人口和参与过体育健身的人口都高于其他区域,最低是皖西区域。
分析得知,中部地区历来是安徽省经济发展枢纽的中心,是长三角经济圈和皖江城市带经济圈的核心板块之一,该区域的城镇工业和乡镇农业、服务业的水平均居全省首列,城乡一体化发展势头强劲,乡村综合资源较为丰富,人口结构转型较快,人口素质较高。这一切推动了农民在经济需求的同时,更渴望精神文化需求,体育文化需求意识也日益浓厚,拥有参与体育锻炼的时间也较为充裕;皖南区域是著名的徽商起源地,时至今日都是商贾盛行,该区域拥有文明全国的“大米集聚地”芜湖、铜都铜陵市、钢城马鞍山(全国文明城市),更有黄山、九华山、天柱山等国家5A级风景胜地,还有家喻户晓的黄梅戏、徽剧。沉淀的历史底蕴、现实的人文磁场和独特的区位优势,使得该区域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发展都较好,农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齐头并进。浓郁的徽州文化和深究的佛教文化教化着农村人注重修身养性、追求身心健康。音乐舞蹈和武术杂技在该区域较受人宠爱,传统的健身文化已经渐融于广大农村村民的生活世界。
图 1 本研究安徽省农民参与体育文化活动区域分布示意图
皖西是传统革命老区,拥有现代的工业元素较少,基本上还是农业为主的经济格局,城乡基础设施不完备。同样,在皖东地区,农村社会基本上也是以传统农业为主旋律(例如小岗村)。这两区域,农村人口结构转型缓慢,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生活方式较为单一。农民的心思还是在发展家庭经济上,包括体育文化服务在内的精神文化生活还没进入日常生活。基层政府和村委会更是把农村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放在首位,文化生活处于次要地位,文体活动开展对多数村民和基层干部来说就是“浪费时间和精力”,这种村民个体不需求,政府和村委会的难作为,致使村级集体体育文化活动和服务指导不复存在。加上现在农村社会盛行的一些不良民间信仰的影响,无论在农民的闲暇时间上,还是在农民的精神心灵上,都对农民接受体育文化服务起到一定的影响。在皖北地区,由于地貌环境特点和历史因素,农村人的生活方式基本就是两种——农活和采煤业。该区域的农业和采煤业基本是粗放型的经营方式,技术含量低,无需多少文化知识就可胜任,农民多数充当着廉价的劳动力,他们无论是经济收入还是社会地位都是属于社会底层。这种生活方式占用农民的绝大部分时间,基本上除了必要的睡觉休息的时间,都是处于工作状态。这种状况使得他们一时还不能理解文化生活的意义,更无心思和精力去考虑、参与和享受体育文化服务。
还有就是在农村体育文化发展中,经济文化发展越好的地区,所获得的国家公共体育文化资源就越丰富,反之则甚少。例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投入,在皖中和皖南地区被列入资助对象的农村占全省的61.5%,而皖西、皖北和皖东地区分别只有11.3%、14.5%和12.7%。这种结果,严重致使农村体育文化资源的“两极分化”扩大化,有乡村内部的“二元”趋势。
2.农民参与体育锻炼质量的需求差异分析
本研究主要从体育锻炼持续时间、锻炼频度、锻炼效果三个维度衡量不同社会阶层农民、不同年龄段农民的参与体育锻炼情况。结果显示,不同社会阶层农民在体育锻炼质量三要素上呈现出随层级升高,每要素的质量指标也上升。而且不同阶层农民在不同要素上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同样,不同年龄段农民在体育锻炼质量上也表现出差异(表1)。
表1数据显示,在频度要素上,农民体育文化活动参与频度是随着层级上升而上升,但是各阶层内部参与的比例却呈现总体递减的趋势。中下阶层和底层就没有人能够达到3次/周及以上的频度,这两阶层普遍表现出参与率低的特征。从年龄角度看,农村青年人群参与体育锻炼的频度较高,而中老年群体参与频度较低,特别是中年人对于体育锻炼表现的异常淡漠。
在持续时间要素上,达到30 min及以上呈现出随阶层上升其比例也上升。上层农民体育活动时间主要集中在30~60 min和60 min两个区间;中上阶层农民体育锻炼持续时间呈现出橄榄形;中层参与锻炼的人,其持续时间主要集中在30 min以内和30~60 min之间,长时间参与体育活动的人数较少;中下阶层和底层的体育锻炼时间主要集中30 min以内。从年龄角度看,年轻人体育活动持续时间较长,中老年人参与时间较短。
在健身效果上,各阶层中等出汗的负荷比例都较高,但中层及以下阶层中微微出汗的小负荷比例也较高;而对于大负荷运动并不受农民阶层所青睐,相对高点的是上层人群。从年龄角度看,年轻人的运动负荷较高,但小负荷运动量中中年人和青年人也有相当比例,而老年人的运动负荷普遍较低,多数为无感觉和稍微身体发热为主。
数据分析显示,中上阶层及以上阶层、年轻人群,参与体育健身的人数较多,效果和质量也较好。呈现这一特征的原因:第一,随着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型,基层政府开始重视农民群体的业余文化生活。安徽省是一个文化多样性的大省,农村社会流传着各种不同习俗的传统体育文化。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各地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利用这一优势不定期地组织农村留守人员(特别是留守妇女和在乡中青年人)开展各种体育文化活动。例如,农村改革发祥地凤阳县每年举办的“凤阳花鼓文化旅游节”中,花鼓健身操、小洪拳、凤阳三花(花鼓、花灯、花戏)、太平鼓、洪武棍和自行车慢赛等一些乡俗体育元素尽显风采;黄山“徽州古城民俗文化节”中的采茶扑蝶、火狮手龙舞等民俗体育活动彰显皖南地域的文化精神;淮南“传统武术邀请赛”中的舞狮、六合八法拳、太极神韵等民间选送的节目显示了新型农民的精神风貌。第二,农村中上层及以上阶层人群的经济收入、文化素养和社会交往资源较为丰富,这种优势内动着他们向“现代化生活方式”迈进,他们非常想利用体育的社会价值和健康价值来实现自我社会需求和生理健康,进而在参与的项目、频度、时间和强度上都表现出特有的需求特征;农村的中层人群虽然经济收入较好,但不稳定,职业压力和社会焦虑较为严重,他们向上流动的意识强烈,渴望通过体育文化活动尽显其社会地位,但又受其自身闲暇时间、身心精力的限制,使得他们参与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强度上表现出应有的特征;中下阶层和底层人群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文化素养的三重制约下,多数人还没考虑体育文化的需求,导致这一人群的普遍参与质量不高。
从年龄角度看,老年人群体育文化参与质量不高的原因:第一,农村体育文化服务过于注重现代体育文化元素的强灌入,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基本上就是篮球、乒乓球和少量的健身路径器材安装,老年群体很难适应;第二,在开发有限的传统体育文化时,片面追求其经济和社会价值,很少能够从项目本身程序的回归和立足乡村的文化底蕴来开发传统体育文化的内在价值,严重影响老年人的参与积极性。加上老年人群的身体健康、健身知识和技能的匮乏、体育认识偏差等因素影响,使得老年人经常出现“弃体”现象。而年轻人,多数都有学校体育教育的经历,在外界条件成熟之际,对于体育文化参与就会表现出应有的热情,其参与质量较高是在情理之中的。
总体来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农民人口较少,农民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质量不高。但是否可以说当前农民对于体育文化服务热情很是淡漠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农民总体上说还是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农村资源的天然匮乏,多数农民还深陷于经济收入低下、家庭负担承重、社会福利缺失、文化环境单一的困境之中,致使农民对于诸如体育文化之类的精神文化诉求缺失。但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只要基层政府真心实意地践行服务型政府的职责,去关心农民的文化生活,在一些农村地区还未开展的体育文化服务工作将会逐渐被重视起来,对于启动了体育文化服务的地区,将会直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解决,社会、法律赋予农民的体育文化权利也会得到很好执行和保障。在以政府为主体的社会全体共同关心下,让农民们得到应有的体育文化服务利益之时,农民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常态化、正规化将会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化而得以实现。在对农民的调查中,有近71.5%的农民表示愿意参与相关体育文化服务活动,有近21.3%的农民非常想能够坚持体育健身,只有10.4%的农民从来就没有想过用体育来健身和预防疾病。可见,政府应该根据农民的体育文化需求偏好,在财政、环境和规划等方面给予重视,为农民提供喜闻乐见的、易于参与的、多样性的体育文化服务。2.1.2 农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的需求意识特征分析
1.体育文化服务需求的目的
调查显示,农民在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目的上,主要就是增强体力活动、娱乐消遣和防病治病(图2)。而且在阶层、年龄结构上都没有表现出显著性的差异(P>0.05),表明体育文化的健身、娱乐功能已经被多数农民所接受和认可。通过体育文化活动来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已经为新型农民所关注和接纳。其他的目的依次为减压放松、减肥塑体、自我教育、扩大社交和掌握技能等。
在“减压放松”的选择上存在阶层和年龄差异性(P<0.05)。从阶层角度看,选择率最高的是中层农民(50.3%),这与他们从事手工业、工业和服务业有关,他们工作的强度和跨度都较大。在农村社会转型的快速期,他们还面临技术提升、管理创新、开拓市场等压力,身心都较为疲劳,工作之余都想通过体育文化活动来减压放松。对于中上阶层及上层来说,其工作环境、收入来源、社会地位都较稳定,日常心情较为放松,利用体育文化活动调节心理也就不是很突出。对中下阶层和底层来说,这一选择率也较高(35.3%),可能是因为多数人从事第一产业和粗放型的第二、三产业,收入较低,生活无规律,日常心理焦虑和社会危机感较强,在有限的余暇时间,渴望从体育文化活动中调节这种复杂心理。从年龄角度看,选择率呈现两头高的现象,年轻群体选择率为38.8%,老年群体为40.7%,主要是年轻农民都肩负着家庭发展重任,平时生活压力较大,拥有学校体育教育史的他们,在闲暇之余,善于利用体育文化活动缓解压力。对于老年群体来说,多数已经从家庭的“脊梁骨”退居二线,在晚年都有一种失落感,加上农村的空巢家庭的渐多,老年人失去的不仅是“权力”,也失去了生活的“权利”。老年人希望在体育文化服务中相互交往、倾诉,以获得心理安抚。
图 2 本研究农民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目的的示意图
在“扩大社交”的选择上,也存在阶层、年龄差异(P<0.05)。主要是中上及以上阶层农民中,多数人受教育程度较高,他们基本上都从事第二、三产业,自身业务需求和彰显社会地位的驱动,使得他们取向通过体育文化活动增强合作交流和扩大业务空间,进而运生出产业价值。中下及底层农民多数文化层次较低,从事的都是第一产业和养殖业,成本高、产出低、时耗长,几乎就无精力从事体育文化活动。同时,文化程度较低,使得他们多数人无法认识到体育文化的社会功能和经济价值。同样,在年龄结构上也存在类似的原因和社会根源,农村老年人多数文化水平很低,他们很难理解体育文化的教化功能、提升文化软实力功能和促进经济发展功能。
在“自我教育”方面,不同阶层和年龄段的农民选择呈现出显著差异(P<0.05),从阶层角度看,最为突出的是中层农民(28.6%)。正如前文所分析,中层农民拥有较为丰富的教育资源,多数都是事业有成,但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不是很高。这种文化资源的催生性、经济资源的非雄厚性、社会资源的摇摆性使得他们非常渴望得到社会充分认可,其急切向上的心态最为强烈。在体育文化的选择上,总是以提升社会地位、表达“上流”和磨练涵养性作为标准。从年龄段角度看,中青年人选择率较高(31.6%),这群人多数都经历过初中以上的学校教育,他们了解和认可体育文化的教育功能。调查发现,有29.3%的中年农民认为体育文化能促进其职业发展,提高了他们克服困难的意志,培养他们团结协作的精神。有38.7%的青年农民认为,体育文化活动增强了他们的竞争意识,教化他们公平、公正地参与社会竞争。有48.6%的年轻人认为,体育赛事的激烈竞争能激励自己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老年群体中,只有7.3%的人认可体育文化教化功能,这与老年人的经历和受教育有关。
2.接受体育文化服务指导和运动技能获得情况
在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人群中,有33.1%的农民不同程度接受过指导。接受指导的途径次序: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其他人员、相关杂志书籍音像、相关专业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表2)。从年龄角度看,年轻人接受指导的比例较高,中老年人较低,这种分布特点与当前农村人从业有很大关联。年轻人多数都有打工历程,在城市工作中也获得一定精神财富和物质条件,特别是从事技术工作、管理工作和自我创业的年轻人,他们倾向于与外界交流来促进自己的事业发展。在体育文化的社会效应感召下,他们喜欢通过专业技术和体育文化权威人士的指导,增强自我内涵和运动素养,以期更能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对于中年人来说,虽然在农村也是“中流砥柱”,但受限于自身的文化层次、经济基础,还很难能接受高消费、高档次的体育指导形式。在百般取舍之中,他们多数选择从各种书籍、杂志、音像制品和网络视频中获得指导。多数老年人就很少接受指导,就是接受指导,主要渠道是通过其他人员获得。这与老年人的自身条件、经济支配、社交圈以及文化程度是分不开的。值得注意的是,接受过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的农民很少。从一个侧面说明,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表 2 本研究各年龄段农民群体参与体育文化服务(健身)指导情况统计一览表Table 2 Age Groups of Farmers Participation in Sports and Cultural Services (Fitness) Guiding Statistics(%)
在技能获得方面的调查显示,“自己所学”比例较高(52.3%),这其中以45岁及以上群体为主,但他们获得的也只是一些简易项目,如快走、健身跑等。可见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工作任重道远。“学校所学”的比例也较高(33.7%),主要集中在45岁以下的青年人中,这与他们拥有学校体育教育经历有很大关系。同时也表明,农村学校体育教育的作用已经逐渐彰显出其价值。从“社会团体培训”、“专业人士训练”、“媒体网络学习”和“其他”途径获得技能的比例都不是很高,分别为5.6%、4.3%、2.7%、1.4%。而且,不同人群在这些途径选择上呈现明显差异,其中,选择“社会团体”和“专业训练”的主要是45岁以下人群,比例分别为83.6%、72.8%。选择“媒体网络学习”的主要集中在46岁及以上人士。农民在体育运动技能获得途径选择上的这种差异特征与他们的经济条件、从业性质需求、文化修养和社会资本获得等深层次因素有关。
3.参与运动的障碍
表3数据显示,在参与或不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农民群体中,虽然障碍因素各异,但“缺乏时间”、“场地器材”和“缺乏指导”是影响农民参与体育文化服务的主要障碍(表3)。呈现这种障碍特征,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目前农村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阵痛期,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发展经济,多数人为了家庭生计而出远门打工挣钱,年轻人更是如此。对于他们来说,时间就是工作,就是挣钱。所以当前如何使留守和流动农民能够有“闲”,对于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开展意义重大。二是,农民对于健康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认识不足,俗话说得好,“磨刀不误砍柴工”,花点时间参与体育文化活动,会使得身心得到改善和调休,再次投入工作会得到更大的经济效应,而过度工作会使得身心长期处于超支状态,容易出现“透支性疲劳”,进而使得人们更无心参与到体育文化服务之中。这样的恶性循环,在农民心里,体育文化就渐行渐远了。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如何唤起农民的健身观念。
表 3 本研究影响非参与体育文化活动农民和参与体育活动农民的主要障碍统计一览表Table 3 Effect of Non-statistics Major Barriers Participation in Sportsand Cultural Activities of Farmers and Farmers’ Participation in Sports Activities(%)
4.未参与体育文化服务的农民需求意向和关心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了解安徽省农民对于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发展的想法,课题组还对不参与体育文化活动农民的下一步打算进行调查(表4)。结果显示,有36.6%的不参与者表示“要参与体育文化活动”,有28.4%表示“不知道是否参与,要看自己的情况和村庄是否有这个条件”,但也有35%表示“不会选择体育文化服务”。调查表明,在不参与体育活动的年轻人中,有超过47.1%表示“以后适当时机肯定会参与”。老年人中,有63.1%表示“近期不会选择体育文化活动”,有27.6%表示“近期是否参与体育文化活动不好说”。在中年人群中,有近33.3%人表示“有条件还是要参与体育文化活动”,有24.9%表示“不会参与”,有41.8%的表示“很犹豫,要看自身发展来定夺”。可见,当前农村体育文化服务最为关键还是要以政府为主的多元主体共进,开拓农村体育文化服务资源,扩充体育文化服务市场,为农民创造更为优质的健身活动环境。让“生命在于运动,小康归依于健康”的理念深入农民的生活之中,最大范围带动不参与或准备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农民进入健身队伍。
表 4 本研究不同年龄段非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农民对今后的参与意愿情况统计一览表Table 4 Different Aged Non-participation in Sports and Cultural Activitiesfor the Future of Farmers Willingness Participation in Statistics(%)
在对不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农民就农村体育文化服务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调查时,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需求有:要有闲余时间(31.3%)、适当的活动场所和器械(20.4%)、专门指导(12.8%)、要有一定经济基础(10.2%)、体育文化服务组织建设(8.7%)、加强体育文化知识和信息普及(7.4%)、建立健全体育文化的法律法规建设(5.7%)、多开展集体活动和比赛(3.5%)等。无论有无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农民,都认为“闲暇时间”、“场地设施”和“专门指导”是制约他们向往和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主要因素。而且这种认为在年龄、阶层、性别上都无差异性,也就是说,当前农民对于这三个急需解决的问题的选择都趋于一致性,反映出这些问题是当前的共性问题和普遍问题,应该值得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重视。
2.1.3 农民对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感知特征分析
调查表明,农民对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认知呈现出区域、阶层差异。在阶层方面,认知程度较低的是中下阶层和底层农民,他们认为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他们关系不大(表5)。在“农民健身工程”试点村庄和体育文化开展较好的村庄中,村民选择“很有必要”和“有必要”的比例明显高于非试点村和体育文化贫瘠的村庄农民。不同阶层农民的选择取向的卡方检验呈现显著性差异,社会底层农民的“无所谓”态度最高,最低的是中层,主要是底层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和从事单一繁重的农业劳动影响了他们对体育文化的全面认识,进而影响他们对体育文化服务的需求。中下层农民对于“没必要”的选择较高,主要是这一阶层人群多数年龄较大是地道的传统农民,主要从事传统农业和养殖业,工作时耗长,投入精力大,他们在文化生活、对外交往等方面存在外界难以理解的困惑。在他们的眼里,生产劳动是最贤能熟手的事情。
表 5 本研究农村进行体育文化服务必要性情况统计一览表Table 5 The Rural Physical Culture Service Necessary Statistics(%)
农民对自身健康状况满意度评价时,不同人群的评价不一(表6),其中,年轻农民要高于中老年农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村农民要高于一般村,中上阶层及上层人群要高于其他阶层人群。在问及他们是否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为其提供体育文化服务时,多数农民都表示需要,而且热情较高。有73.6%的农民认为政府提供农村体育文化服务是一件好事,能够增进他们的身体健康。调研中,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非试点村中,一开始有些农民(社会阶层较低)不大明白什么是体育文化服务,在课题组成员讲解之后,其中,有近86%的该人群认为在农村推广体育文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件好事,表现出较大的兴趣。
表 6 本研究农民对健康状况的自我满意度情况统计一览表Table 6 The Statistical Self-satisfaction of Health(%)
2.1.4 农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因子分析
本研究以问卷形式,了解安徽省农民对于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情况。问卷设计了20个变量,由农民依据问卷指标的赋值进行填写,选择“完全赞同”为5分,“完全不赞同”为1分。根据不同农民的评价结果,对农民体育文化服务需求各指标采用SPSS 19.0进行R型因子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该KMO值为0.856,Bartlettp球型检验的Chi-Square值为2 498.673,P<0.001,说明问卷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对20个变量进行因子分析,取得因子的初始特征值,方差贡献率,累计方差贡献率等数据。选取特征值大于1的前6个主因子,它们的特征值分别是3.856、3.284、2.976、2.535、2.367、1.783;其解释变异量百分比分别是:23.476%、17.521%、11.219%、10.451%、8.282%、5.854%,累计方差贡献率为76.745%,基本能够反映总体的主要信息量。对因子作方差极大正交旋转,按各主因子中载荷量大于0.5所对应变量的共同特征和含义进行命名。6个主因子分别命名为:F1(体育经费)、F2(体育器材设施)、F3(体育指导服务)、F4(体育制度法规)、F5(体育组织管理)、F6(体育信息)。
可见,在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方面,农民渴望获得的是物质保障与条件支持。在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工作开展中,只有注重经费的投入、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保障、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监督与评价体系的不断完善,才能使农民的身心素养得以较好提升。虽然新农村建设已经7年了,但是在农村,无论是社会环境还是经济发展都无法与城市媲美。相对市民来说,多数农民在享受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消费支出方面,都是处于低水平阶段,加之农民的自身传统观念、生产生活方式的限定、信息获得的闭塞等因素,在体育文化服务的经费投入、公共体育器材与设施和体育指导服务方面,只能依靠政府和社会非盈利组织的全方位覆盖。特别是,在体育文化活动的组织管理方面的需求较为强烈,说明当前农村社会的人口结构、居住环境决定了农村的体育文化氛围不是很强,多数农民还没有养成健身锻炼的习惯,自发性的和集体性的体育文化活动很是少见。因此,必须要有政府和社会组织的介入,组建相关体育文化组织机构,行使体育文化服务的职能,加强对农民的体育文化活动的指导,为农民提供体育文化活动的场所与健身的机会,以实现农民的体育文化权利。
2.1.5 农民对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满意度分析
根据农民对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求,课题组设计了4个维度19个变量指标的需求满意度问卷,所有变量得分为1~9,1为“非常不满意”、5为“一般”、9为“非常满意”(表7)。
表7数据显示,目前农民的体育文化服务需求满意度不高,对19个指标的选择分值普遍较低,没有一项指标赋值超过5分,评价都处于“一般”和“不满意”之间。整体上看,农民的需求满意度为3.61分,体育文化服务物质资源、体育文化服务人力资源、体育文化服务法规条例和体育文化服务信息资源的需求满意度均值分分别为3.76分,3.89分,3.43分,3.37分。说明虽然随着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发生巨大变化,农民生活水平有了质的提升,社会对于农民的包容、接纳和融合的意识逐渐显现,但调查结果显示,政府和社会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投入却较为匮乏,致使广大农民群众的体育文化服务需求整体满意度较低。这应该引起政府与社会的关注,在新农村建设中不能只注重经济和文教卫等公共事业的发展,体育文化事业也应该重视起来。
表 7 本研究农民对农村公共体育文化资源的需求满意度情况统计一览表Table 7 The Statistical Demand Satisfaction of Rural Public Sports Culture Resources
基于阶层和地域两个变量的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农民的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求满意度在不同阶层之间、试点单位和非试点单位之间,在4个维度方面和整体需求满意度方面都没有显著性差异。但是,农民阶层内部表现出一定的起伏,底层和中下层群体的满意度稍微高于上层和中上层人群,试点单位和非试点单位基本趋于一致(表8)。这可能是底层和中下层人群对于体育文化服务的关注度和兴趣点较低,对于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的需求度不是很高,进而表现出满意度稍高。另外,随着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包括“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内的一系列惠民体育活动的开展已经起到示范和指引的作用,农民的体育文化服务需求意识逐渐浓厚起来,试点和非试点村的农民在体育文化服务需求满意度方面均表现出低水平的认可。
表 8 本研究不同阶层、村庄农民对体育文化服务供给资源需求满意度独立样本t检验情况统计一览表Table 8 Different Classes,the Village Farmers on the Sports Culture of ServiceSupply Resource Demand Satisfaction Independent Samples t Test Statistics
2.2 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的供给特征分析
2.2.1 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供给主体分析
我国群众体育发展已证明,纯粹依靠政府来提供体育文化服务,已经不能适应和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调查发现,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开始呈现多元化趋势,非盈利组织、村委会和少数企业都已经介入,甚至在一些旅游胜地的农村,连个体户都开始体育文化服务供给(图3)。由图3可知,政府供给还是处于优势地位,其他形式处于次要地位,虽然,目前相关法规制度还不是很健全,一些政策和文化因素阻滞非政府组织的规模性介入,但是,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加快,社区治理理念的不断完善,基层政府权力的下放,村级管理机构自治权的回归,社会组织和村委会等自组织对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主导作用将逐渐显著。
图 3 本研究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分布示意图
2.2.2 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的供给要素分析
1.体育文化服务物质资源要素
体育场地器材设施是保障农民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基本物质条件。调查表明,目前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设施建设的重心还未完全下移,多数场(馆)设施集中在县城、乡镇之上,对于行政村一级来说,场地设施较为匮乏,特别是一些村落之中的场地设施还为“零”状态。如表9所示,在铜陵市的8个乡镇和淮南市的11个乡镇中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公共体育文化场地,它们主要集中在各乡镇的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之中。场地设施主要以篮球场、乒乓球台和田径场为主,可见,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设施还显单一。
而在铜陵市12个行政村和淮南市22个行政村的公共体文化设施数量很少,仅有的场地设施中,几乎都是篮球场、乒乓球台、台球室,很少能看到诸如羽毛球、门球和一些现代项目开展的场所。调查得知,就是村级的这些场地设施得来,主要还是归功于国家层面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这些场地主要集中在试点村之中,对于多数非试点村来说,有这些场地设施可谓是一种奢想。
访谈得知,在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场地设施建设中,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其建设力度和程度是不相同的。在合肥市、马鞍山市、铜陵市等经济强市,其体育文化设施建设的质量要求、类型要求和数量分布方面都有各自的规划和落实措施。六安、巢湖和滁州等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区域,无论是在场地设施的质量、数量、类型,还是在规划落实方面都相距甚远。如铜陵市在建设农村体育文化设施方面早谋划、制政策、落实好,在安徽省率先完成行政村全覆盖“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而巢湖和滁州的覆盖率不足40%。
表 9 本研究铜陵市和淮南市的农村公共体育文化服务资源一览表Table 9 The Rural Public Culture Service Resources in Tongling and Huainan City
调查中发现,在农村的中小学之中,都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体育文化设施资源,特别是,近3年的农村全民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大力度投入,多数场馆设施的建设选址都在学校。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利用好这些资源,如果能够解决好,可有效缓解农村场地器材设施匮乏的局面。
2.体育文化服务经费资源要素
经费投入是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有效运转的最为重要的财力保障。公共产品的需求弹性理论表明,受众在经济水平提升的同时,对于公共产品的需求也随之提升,这就需要政府增加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投入[6]。2012年,安徽省农村人均收入达到7 600多元,小康实现程度已经达到52.3%,农民生活总体状况明显改善,对于体育文化服务需求也从无到有,且出现逐步升级态势[1]。
走访得知,安徽省文化体育经费的投入年年提升,从2000年的8.79亿元到2012年的54.08亿元。但是,支出的经费之中,多数用于竞技体育、城镇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国民体质监测以及体育俱乐部和农村小康工程等方面。用于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经费相对偏少,就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也是采用国家出点、地方拿点、集体或个人分点的分摊制。2009年以来,安徽省用于农村体育文化事业发展的省级财政拨款每年约3 500万左右,而在江苏是8 000多万,在江西是4 600多万,安徽省的经费投入位居全国第16位[2]。安徽省市级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经费投入从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投入相对较多的是合肥市、马鞍山市和铜陵市,但也很少能突破百万大关。而且在农村体育文化事业经费中,竞技体育经费占了大头,服务于群众体育文化活动的经费很少。
调查表明,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经费来源的主要途径为政府财政投入、体育彩票公益资金、企业社会组织赞助和个人捐助,其中,政府经费投入占主导。农村体育文化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总体看,安徽省的农村体育文化经费投入较为匮乏。例如合肥市,在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及体育扶贫中,投入了一定专项资金,就体育扶贫一项来说,2012年全市的投入约为80万元,但用于群众体育的少之甚少。例如宣州市,乡镇一级体育文化服务是有一定经费保障的,年均约为1万,但是在行政村或是村落之中,就很少有体育文化活动专款。又如铜陵市,在乡镇财政预算中每年都列出人均2~3元的体育经费,该市第一个完成行政村全覆盖“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此外,铜陵市还利用“铜都”的优势,鼓励和支持大型国有企业、乡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农村投资兴建体育设施。调查显示,铜陵市每年都举办各种类型的镇乡级的体育文化活动,多则每年80多次,少则也有20多次,活动经费都是政府和社会多渠道集资。例如,铜陵县顺安镇举办的镇级全运会就投入经费10万元,其中政府经费是5万元,其余为社会集资。但就是这样,铜陵市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开展还是动力不足,特别是经济不好的乡镇和行政村,体育文化服务工作时断时续,很难正常开展。这种局面的存在,一方面是政府的重视,更为重要的是经费的投入。
3.体育文化服务人力资源要素
人力资源主要包括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者、基层体育工作与管理者,他们是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开展的基础性力量。调查表明,目前在安徽省农村,从事体育文化指导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甚少,在有体育锻炼史的农民群体中,只有少数农民曾今接受过指导,而且多为集体性活动期间接受的,多数农民在自我锻炼时无专门人员指导。调查发现,安徽省农村地区拥有一定数量的体育教师,他们主要任务就是承担学校体育教学,平时很少参与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事项。同样,“大学生村官”这一资源也未开发出来,他们在农村只注重“发展经济”,很少关心体育文化服务一事。如果有相应的政策、制度指引,发挥这一部分社会资源的价值,会很好地解决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人力资源不足的现状。
在黄山市的调查中,课题组进驻了22个行政村,但没有发现一个专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只有4名体育参与者充当社会体育指导工作,自身没有任何资质证书。就这4名所谓的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中,小学体育教师1人,体育爱好者3人。同样,在滁州市调研中也发现,行政村一级也没有配备分管体育文化工作的人员,更没有村级的专门社会体育指导员。但是,《滁州市的“十一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每年要培训10名农村体育指导员,到2010年,滁州市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要达到50名。访谈结果是直到2012年也没有培训出一个能实际参与工作的村级专职体育指导员。虽然每年都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但在具体培训中,也是抓壮丁式、走过场式。可见,社会体育指导员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离老百姓健身的基本需求甚远。
4.体育文化服务的法规制度资源与组织机构建设资源要素
法规制度要素主要是指,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和条例等系列性制度的出台和完善。调查显示,安徽省多数地市都有发展体育文化的法规条例和政策文件(表10)。研究结果表明,这些农村体育发展法规条例出台的层级较低,主要是各级政府的文件。对于有针对性、具体的新农村体育文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鲜有出台,多数政策条例只是散见于地方性的事业发展规划之中,且基本是一笔带过或是概要性的提及,或是在各地的全民健身条例之中。调查中还发现,少数地区的市、县一级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新农村体育文化发展的法规文件。尤其是乡镇和村一级,对于发展农村体育文化的专门性文件、法规条例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这种状况应该引起政府和各级人大的重视。
表 10 本研究安徽省10个地级市关于新农村体育建设方面文件颁布情况一览表Table 10 The New Rural Sports Construction Document Promulgation in10 Cities of Anhui Province
调查表明,县(市)、乡(镇)两级政府承担着农村体育文化发展的具体任务,相对应的部门是县(市)体育局或文(教)体局和乡(镇)文化站或文体站。县(市)级体育机构都配有专门的人员,分管具体的任务。乡镇也有专门或是兼职人员,进行体育文化事项的具体管理。这些配备人员中,有47%的人员是属于文化管理员兼职,或是临时安置的文职人员顺带式管理,把体育文化工作当做一种“配头”,这种现象主要集中在乡(镇)一级。
总体来看,目前安徽省在乡(镇)政府层面上的体育文化管理机构还是较为完善的,日常工作也能正常运转,各地基本都能组织一些常规性文体活动。特别是,逢年过节之时,很多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地域特色,开展一些形形色色的体育文化活动,例如,凤阳花鼓节、黄山国际登山运动,以及各地端午龙舟赛等等。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专项经费和人力资源,在开展基层体育文化服务工作上,效力和效益都是非常有限。调查数据显示,只有23.5%的乡(镇)可以达到正常开展有组织、有活动、有规模、有花样的“四有”体育文化服务。目前,安徽省村级体育文化管理机构非常缺乏。在调查的120个行政村中,只有8个村中有体育文化机构,多数行政村中无专职负责体育工作的人员,其体育方面的管理人员大都由村长或其他人员兼任,体育文化服务一事是可有可无。
在对农村体育社团的调查时发现,90%的社团主要集中在乡(镇)一级,行政村里的体育社团数量很少。农村体育社团的数量和规模与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关联性较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合肥、淮南、铜陵等地的农村文体社团数量较多,日常开展的的活动也较多。对铜陵市8个乡(镇)、合肥市3个乡(镇)以及淮南市11个乡(镇)2010—2012年各种体育社团情况进行调查(表11),其中,行业体育协会、单项协会及人群体育协会的数量较少,各乡(镇)的平均数量在0~2个之间;而体育健身站点这种非正式的体育社团数量相对较高,均值达到了8个(2012年)。表11数据显示,安徽省农村体育社团组织发展呈现上升趋势,在铜陵、合肥、淮南三市中的各类社团数量,2012年较2010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表 11 本研究2010—2012年安徽省3市的乡(镇)级行业体育协会基本情况一览表Table 11 The Basic Situation of Township Industrial Sports Association of 2010—2012 Years of Three Cities in Anhui Province
表11的数据显示,合肥市乡镇体育社团组织的平均数量要高于铜陵市和淮南市,主要是因为合肥市为安徽的省会城市,是安徽省经济、文化和行政中心区域,工农业发展水平整体较高,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建设步伐较快。该区域人口结构转型较快,人口素质较高,人们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较强、资源较为丰富。合肥市农村的基层文体站在开展体育文化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杠杆作用,能够较有效地组织日常文体活动。从调查来看,合肥市乡(镇)一级的农村体育文化活动的组织主要依托各类体育文化团体,这类组织日常主要开展篮球、乒乓球、传统性秧歌类、广场舞等老百姓较易接受的体育文化项目,主要配合政府、村委会开展本区域的各项体育文化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如体质监测等。目前,合肥市乡镇的晨、晚练点主要是有一些体育爱好者和骨干们支撑,他们心甘情愿地奉献着自己的特长,经常性活跃在乡镇广场、健身公园、街头巷尾和非正规的健身空地处,已经勾勒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健身风景线。在合肥市乡(镇)的调查中,有近25.7%的体育文化组织是农民群体自发组织起来的,他们经常性地在重大节日、清闲季节开展各种体育文化服务活动。例如,肥西县乡镇篮球组织已经成为本县的“体育组织骨干”了,成为对外参赛的排头兵。这种自发式的农民体育文化组织,既能体现农民的自身需求,更是为农民体育文化服务的经常性、多样性和组织化开展提供平台。
但是,在行政村中,体育协会和体育健身点等形式的体育社团组织拥有量非常有限。课题组对铜陵(12个村)、合肥(18个村)和淮南(22个村)三地的调查,其中,铜陵的调查村共有2个协会,8个健身点;合肥调查村中共有3个协会,11个健身点;淮南调查村中共有3个协会,17个健身点。对这些体育社团的组织情况进行研究,发现社团的运行机制、运行状态和建设思路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社团组织运行水平极低,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通过全省的调查,总体来看,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组织和机构网络化基本形成,但是,这种网络化规模、运行水平还是很低。特别是,网络化延生到行政村、村落一级还较为缺乏。在新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思路上,不能仅仅依托或是完全寄予“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这一项上,应该多元化发展,应该和农村文化建设、医疗建设、生态建设和保障建设联系起来,甚至要和这些建设列入同一层面来操作。深入村级开展体育文化服务,直接面对农民、服务农民,随时都可以了解农民的想法和意愿,有利于把最为实用、最易接受的体育文化项目和活动带给农民。
5.体育文化信息服务资源要素
在合肥、淮南、黄山、铜陵和马鞍山等地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农民获得体育文化信息服务的来源渠道较为宽广,但是能够承担农民的体育文化知识、健身方法和提供赛事转播服务的专门组织机构较为贫瘠。其中,基层的文化站、村级文化室和村委会也承担了一定量的体育文化宣传工作,常用宣传手段是广播、标语、宣传栏和动员大会等,只是很有限地起到缓解的作用。据调查,有68%的农民认为,政府部门和村委会没有为其提供需求的公共体育文化服务信息,也没有为农民参加体育文化活动进行全面的宣传。特别是农民需求较为强烈的体育文化知识、体育发展历史、康复手段和措施、健身方法与技能、如何选择体育项目等信息很少有专门的、定期的宣传报道。在信息服务途径方面,略显简单化,没有利用已经建成的“村村通”工程、网络、电视等各种现代媒介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体育文化信息服务。表12数据显示,有41%的农民是通过学校体育教学获得,其中,以40岁以下为主;与村级朋友中体育爱好者那获得的占11%;而通过“社会短训班”和“从业余训练所得”分别为2.8%和1.9%;其外,通过电视视频和光盘所学的占4.3%和6.9%;而通过文体站和体育指导员所学的只有4.7%。农民了解国家体育政策和重大赛事等信息的主要途径依然是电视(41.8%)、报纸杂志(21.1%)、广播(14.4%)等大众媒体,与亲朋好友聊天也是获得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网络在农村普及率不高,使得其发挥体育文化服务的作用非常有限。
6.体育文化服务内容资源要素
调查表明,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内容基本上都能有序推出,而且还表现出自身的特点:一是,活动时间的季节性和时段性;二是,群众自发性与政府组织性交错进行;三是,体育文化服务梯队呈现省、市、县、乡镇、村五位一体的建设模式,特别是市、县、乡镇三级机制基本成型;四是,活动内容的群众性、竞赛性、表演性和健身性融汇一体,各显特色。
表 12 本研究农民获得体育信息的渠道和相关内容情况一览表Table12 The Farmer Sports Information Channels and Related Content
调查显示,淮南市的各乡镇每年都能坚持开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体育文化活动,而且每隔一年还举办上规模的农民体育文化节。黄山市的西递村、宏村等旅游村庄中,常年进行地方民俗体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地方性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发展。例如2012年,黄山市打造了世界武术大赛,吸引当地民众2万多人参与其中,海内外有几千运动健儿参赛,还有每一年的登黄山比赛,当地的村庄几乎都组织队伍参加,参加人数达到1万多。合肥市与滁州市在2011年联合举办了“百万农民健身活动”启动仪式和全省农民篮球赛;2013年合肥市在巢湖沿岸举办了全国自行车环湖比赛,吸引地方农民自行车爱好者500多人参与全国27个单位角逐。池州市在2012年举办了首届绿色运动会,并于2013年继续承办第二届绿色运动会。目前,淮南市、黄山市、池州市和合肥市乡镇一级农村体育文化活动开展有序,但村一级集体体育文化活动时有时无。
马鞍山市每年都进行系列性的乡镇体育文化活动。2011年,马鞍山市所辖几个区共组建了12支村级篮球代表队、18支乒乓球代表队。还有,该市的民间体育类组织每年都开展各种类型的文体活动,年活动达到50多项次。
淮北市和亳州市积极调动基层村委会和一些村级体育文化团体的积极性,发挥地域特色和乡村传统习俗的优势,结合农民的喜好,利用重大节假日和农闲时间段,组织各种类型的地方性特色的体育文化活动,在农民群体周围营造浓厚体育文化氛围。这两市的基层体育管理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每年都集中4~6次大规模的体育项目下乡,全方位推广诸如篮球、秧歌、广场舞、健身操等体育文化项目进农家活动,为农民提供科学、健康的健身方法和项目。
总体看,在体育文化服务活动方面,乡镇一级要好于村级,每一年乡镇体育文化活动基本都能有序开展,而村级体育文化活动就显得无序,而且次数很少。表13是对铜陵市、阜阳市以及黄山市乡镇2012年开展各种有组织的体育文化服务情况的整理。结果显示,乡镇一级有组织的体育文化服务,主要是群众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和民间体育活动表演。服务项目主要有登山、传统项目(舞龙、舞狮、板凳舞等)、篮球、乒乓球、小型运动会等。
表 13 本研究安徽省3市的乡镇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形式、开展情况一览表①Table 13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Sports Culture Service Form of Three Cities in Anhui Province(%)
本研究针对农民体质监测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农民体质监测体系还没有建立,只是归纳在国民体质测试之中。在走访省体育局、省农委等职能部门了解到,从2012年起,安徽省开始推进覆盖全省、面向基层、功能多元的省、市、县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到2013年上半年,安徽省已经完成四批市级体质监测中心建设任务,全省16个地级市全覆盖,每年每个市测试不少于1 000人,有登记、有台账。同时各市推荐1个县,全省共有18个县级国民监测站建成,为县、镇(乡)、村级农民健康提供相应的保障,为提高农民体育健身指导水平和信息交流提供技术平台[3]。据安徽省第三次国民体质测试公报显示,农民体质总体合格率为86.3%,较2005年水平高出5.4个百分点,良好率、及格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优秀率下降0.1个百分点,而乡村老年人的总体合格率较2005年下降5.5个百分点[4]。总体来看,安徽省对于国民体质测试工作较为重视,农民体质监测正在有序地开展。但是在访谈中得知,虽然农民体质监测得到一定重视,可与市民体质监测和市直机关的“送健康”体质测试工作相比较,无论从规模、频度,还是从测试的项目、范围来看,都有很大差距。而且对于农民的测试,多是集中在县、镇层面的农民群体,而对于散落在广大行政村和村落的多数农民来说,体质监测还只是一种“向往”。本次调查的数据也反映了这一点,课题组在滁州、淮南、六安、黄山、宣城的农村调研,有89.3%的农民根本就不知道有这项内容,调研的3 344名农民中,曾经参与体质监测的只有137人,占调查人数的4.1%。可见,在新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应该把农民群体,特别是基层农民群体的体质状况作为服务的重点领域,拨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操作中结合乡(镇)文、教、卫等多家部门联合开展,共同把好农民身体健康这一关。
2.2.3 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不足的原因分析
对所得资料和数据分析后,认为造成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
第一,各级领导的服务意识在体育领域还未充分体现。调查发现,在省级政府公共服务、各地市级的公共服务和县级公共服务的相关文件,涉及面多为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环境生态、基础设施、科学技术等,就是没有“体育公共(文化)服务”指数,政府层面根本就没有重视。安徽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2—2012年,安徽省的GDP总量由3 569亿元上升到15 300亿元,相比2002年增长了近4倍,公共文化体育经费投入从2002年的8.65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54.08亿元[5]。增长速度已经超过GDP的增长速度。看似公共文化体育经费增长较快,但真真投入到群众体育领域的资金却较少,投入到农村的群众体育经费就更少,多数用于竞技体育和社区体育等领域。主要还是政府领导的观念与认识问题,他们一味强调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而忽视体育文化的发展,他们把体育与文化隔离了。从调查来看,有33.4%的农民认为,“基层领导不重视”,有28.3%的农民认为,“领导认为农村应该以经济发展为重,体育公共服务全面开展为时尚早”。
第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我国正在全面推行服务型政府,提倡公共服务均等化,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全方位尝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介入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由政府主导、社会资本介入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管理运行机制。一个良性制度的形成是需要有个过程,目前,相对稳定的制度体系还未建立好,很多领域都是在尝试与试点之中。体育领域更是如此,尤其还未建立完善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社会保障制度,使得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在很多方面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例如,农村体育文化的法律法规建设就很是欠缺,使得农民体育文化权利常常受到侵害而无从保护。
第三,社会指导与监督资源缺乏。调查发现,目前农民认为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管理者和志愿者、农村体育组织、农村体育文化设施是影响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的主要原因。选择以上5项的农民比例分别为78.3%、58.7%、39.6%、42.2%和53.3%。在《安徽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第十条款提出:“……。推进实施‘安徽省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农村体育服务体系,……,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第十三条款指出“……。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达到5.6万人以上(按全省总人口万分之八比例计),……,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但是,在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和政府文件中,并没有相应的落实方案。特别是如何培育近2 592名农村体育指导员(根据十二五规划中的万分之八计算得来,2011年安徽省农村人口近3 294万人),更是没有具体的操作措施。
第四、农民适宜的体育文化(健身)信息资源获得缺乏。调查表明,目前体育文化信息传播的渠道和途径较为宽广。但在较为丰富的信息容量之中,对农民有帮助和农民需求的信息不多。例如,从电视上获得的体育文化信息,37.1%农民认为,“都是旅游、饮食、减肥、美容、保健和现代健身健美方面的信息,不适合我们”;33.2%农民认为,“中央五套的体育文化信息量很大,但多为赛事转播,很多看不明白,不感兴趣”。有68.3%农民认为,省内主流媒体《安徽日报》和《新安晚报》刊载体育文化信息很少,对于农民群体的健身问题基本上就没有专栏报道。在调查“政府部门传递体育文化信息所发挥的作用”,有58.4%农民认为“不好”,23.1%农民选择“说不好”。同样,农村基层组织和机构更没有专门为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政策、法规和文件提供各种途径的宣讲,最多在宣传栏中偶尔报道一下。
2.3 影响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因素分析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经济发展始终处于核心地位,也是各级政府首选之目标。在经济发展至上论的驱使下,政府层面的经济指标“硬件”和公共服务“软件”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很好地协调好,特别是在基层政府层面更是如此。但是本次调查中,农民群众对体育文化服务表现出较为强烈的需求,农民对于政府和社会的体育文化服务需求的满意度也呈现低水平的认可,渴望政府能够提供便利、有效和实用的公共服务,期盼政府制定有效政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构建稳固的保障体系来维护和实现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
因此,在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应该厘清影响安徽省新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因素,构建完善的体制和长效的运行机制,将有限的公共体育文化资源分配到能够促进农民群众身心发展的体育文化活动和服务之中,最终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健康的、高素质的建设者。如何有效地将有限的资源分配下去,关键还是在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部门是政府体育文化政策具体执行的载体。这些部门的工作尤其受到国家资源以及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优先配置的影响。政府在公共服务部门内部的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对于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发展也具有较大影响。
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供给对于农民的体育文化参与效果的影响,还取决于农村社区与农民家庭层面的影响,而农村社区和家庭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的个体行为。农村社区是农民生活的基本单元,与农民的方方面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直接反映出农民的体育文化需求。农村社区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的关键因素就是服务供给的可获得性和服务质量;家庭因素中,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的支持度、家庭成员的文化素养、家庭的生活方式以及家庭成员的体育文化意识和认可度等方面。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效应最终都是要通过农民个体和农民家庭如何权衡上述各因素,然后内化到体育文化活动之中,最终达到强身健体、陶冶情操的目的。
由此可见,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是一个综合交织的整体在制约和促进着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发展。从众多的因素综合分析中,可以看出,政府的政策导向和体育文化服务活动方式,有限的体育文化服务资源的如何配置,农民群体是否真真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体育文化服务,农民群体接受体育文化服务后健康是否得到有效的改善是其主要影响因素。通过这一思路的梳理,引导体育文化资源向农村体育文化服务领域倾斜。
3.1 提高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想意识
目前,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还是处于探索和构建之中,人们对其建设的社会价值和意义还不能充分认识。应该让人们了解农村体育文化服务是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机系统之一,是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更是美好乡村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让政府部门认识到,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尤如“三农”问题困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一样制约着安徽省体育事业发展,必须下决心去解决,去发展。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开展,不仅仅就是开展几次活动,送“体育三下乡”,完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就完事的,更不能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短期效应,不能生搬硬套和强行灌输,应该树立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应该以引导、输入、创新和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去发展。政府层级应该要把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本级政府的规划之中,同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系列指标一同对待,把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作为一项公共服务指数,纳入到整个社会公共服务评价体系之中,作为地方创建、评优、评先进的重要指标来建设。
3.2 完善农村体育文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制度
3.2.1 加强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法规体系建设
在经济上,要以法的形式规定安徽省不同农村地区的经费投入问题,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经费和资源分配不公问题,体育文化经费投入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突出各级政府是发展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主体,形成中央、省级、县(市)级、乡(镇)级和村级的五级主体模式,其中省级、县(市)级负有主要责任;对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特别鲜明的内容,例如,服务形式、工作方式、人才队伍工作等应作详细规定。以法律形式规定和提高并保障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编管理人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加大体育人才资源的开发力度,并从法律的高度,通过就地培养、送出培训、引进人才,来充实农村体育文化服务队伍的学历层次、知识结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
3.2.2 建立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公共财政制度
首先,建立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经费分级分类财政支付制度。其中,体育文化服务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由中央、地方各级政府予以保障,谁出政策谁支付;体育文化服务经费由省、市、县、乡(镇)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负担;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基础性设施由中央、省、县三级负责,一般性、个性化的器材设施由县、乡(镇)、村共同分摊,共同建设。对于较为平困的地区,在基础性服务方面,应该由上级(中央、省)拨专款支付。
其次,建立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实力有效解决农民的体育文化服务人均费用;提高公共体育文化产品经费投入,扩大公共产品的类型、数量和提高服务的质量,以提升供给的有效性;把新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的所需经费纳入到各级政府的财政计划之中,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而增长,增长幅度不能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规范资金投入方式,采取确保重点、合理统筹、集中使用的方法,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政府资金发挥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的作用,广开资金渠道,弥补公共财政投入的不足。
第三,制定特殊政策。安徽省政府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设立专门针对贫困地区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省级财政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农村体育文化发展实情,在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一定比例贫困地区体育文化服务经费;综合考虑预测农村地区人口结构动态变化、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等因素对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影响,在场地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分配、服务标准的制定等方面,充分兼顾区域差异实际,提高资金的效益。
第四,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转移支付以解决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经费总量和地区间不均衡的问题,从而使得安徽省不同地区间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尽可能地达到均等化发展。主要形式有三种:一是,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来平衡地方财力,间接地保证地方政府对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二是,中央政府直接承担占据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经费较大的一些基础性设施场(馆);三是,建立农村体育文化服务转移支付直接规定下级政府必须将该项资金用于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建立规范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专项转移制度,主要通过因素法测算农村体育文化服务标准支出和标准收入,确立各级政府的经济负担责任,对于目前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服务来说,其中,省级、市级应该对其财政支出承担主要责任,一改县级财政的重任。中央和省级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贫困农村地区的体育文化服务的扶持力度,省和地(市)两级在安排对下级转移支付时,确保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需求。
3.2.3 强化政府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绩效评价、问责和监督
政府应该建立“公共需求导向”的评价体系,这个体系一定要体现出农民的需求和满意度,体现“人”建为本,用农民的需求和话语权约束、引导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服务行为、服务规范度、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质量,提高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的效益。在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应该加强问责制的建立,体现责任政府的原则。各级党委和基层政府应该把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到各级管理部门业绩考核之中,作为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使得体育文化服务在农村扎实开展,使得农民享受到应有的文化权利。同样,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也要体现出监督机制建设,各级财政、审计和监管部门应该全身心介入到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履行本质职责,监督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建议权和管理权等权力的落实,从而保证农民群众得到最为真实的体育文化服务,更是让有限的公共财政发挥最大效益。
3.3 加强农村体育文化组织建设
农村体育文化组织是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开展的重要载体,对于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效力具有决定性作用。根据农村人口结构和农民喜好,建立体育文化组织,形成以县(市)为主导、乡(镇)为支点、村委会为基础、协会为纽带的四级体育文化组织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管理者、体育爱好者、体育骨干的作用,大力开展农村体育文化服务活动。
在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中,应该以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为思路,实现每个行政村都要有体育文化分管领导,村村要有体育文化服务活动点,要有专人负责;构建基层体育文化服务组织,始终以农民体育喜好为出发点,以村级站点为立足点,以乡(镇)和属地学校为支点,以基层体育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积极分子为活力,突出县、乡(镇)、村三级管理,引导、激励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约束组织行为,体现公益性本色;形成以社会化为导向,以农民身心健康为宗旨,形成纵横交错的、多方交流的,广覆盖、大容量、网络化的农村体育文化组织体系。
具体建设中,首先,加强行政管理型体育文化组织建设,强化组织的信息收集与发布、双向沟通、行政监管职能;要求组织直接深入到农民群众的体育指导站点、文体活动站(点)、晨(晚)练站(点)、农村老年活动室等的服务之中,体现出服务型组织的新形象。其次,大力扶持公益型体育文化服务组织的建设,强化组织的自身社会影响力;加强宣传自身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宗旨,争取政府的公益性体育文化服务拨款和社会的公益性体育文化服务赞助,壮大自身的服务能力;践行自身的体育文化服务职能,加强对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积极组建各种类型的农村体育文化协会,以协会为依托,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文化服务内容。
3.4 加强农村体育文化设施建设
首先,加强公益性的体育文化设施建设。调查表明,安徽省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不是很高,多数农民还在为着生计和家庭经济而外出打工。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农民自己或是集体出资修建健身场所是不现实的举措,应该有政府出面加大力度修建体育文化场所和器材配备。修建公益性的场地时,应该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农村人口结构,针对农村留守和流动的特点,分门别类地建设适合不同农民群体的健身、休闲娱乐的场所(特别是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人群)。建设中,要注重小型化、多样化、多功能化,既要有现代气息,更要突出风俗性、传统性,让老百姓易于接受。
其次,适度加强非公益性的体育文化设施建设。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行政村,在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发挥社会团体、企事业、个人或非营利性组织修建公共体育文化设施,这种设施是不为盈利为目的的。例如,合肥市肥西县小井庄村,采取农民自建文化中心的办法,发动村办企业、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农民家庭、在外创业人士,带头捐资,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共集资了10万余元,建立起了集文化娱乐室、图书馆、乒乓球桌、棋牌室、灯光球场、溜冰场等为一体的文化活动中心,日常村民和企业职工在余暇时间就自娱自乐地开展着各种活动。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农民对于体育健身已经不仅是跑跑跳跳了,他们也追求文化品牌,追求一些现代元素较浓、个性化较强的体育文化活动。基础性的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建设已经不能满足,加强非公益性的体育文化设施建设,是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
3.5 明晰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的责任主体
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惠泽普通老百姓的民生工程,必须广泛动员全体老百姓,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支持。其中,政府重视是推进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动力。各地应该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体育(文化)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村级(体育)组织承办,社会力量支持,村民广泛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逐步形成“引导重心在中央、规划重心在省级、管理重心在县级、服务重心在乡镇、建设重心在村级”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架构。中央、省级政府(包括本级的体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制度保障、市场信息、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均衡分配,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体现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推动力和公平性原则;县(市)、乡(镇)政府(包括本级的体育主管部门)利用和整合农村体育文化资源,承担起地区性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的具体内容和任务。
在涉及具体的体育文化服务供给时,应该打破政府统揽一切的局面,形成供给主体多元、面向社会、形式多样的服务方式,走政府规划、市场引导的新路子。也就是把政府提供的体育文化服务项目量化分解,使之成为能够考核的具体指标,向社会具有一定资质的个人、团体和企业等组织公开采购招标,或者委托给非政府组织生产、供给,乡(镇)政府与中标者或代理者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实行契约管理,中标者或代理者的服务情况要通过农民签字认可、政府考核认定以后,根据其体育服务绩效由政府兑现报酬和奖惩[11,14]。
3.6 完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条例。把农村体育文化人才建设纳入到文化建设规划之中,对农村体育文化精英和人才进行登记,组织考核和资格认证;制定完善的农村基层体育文化服务岗位管理细则,实行动态“岗位管理”,引导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明确服务人员的职责、考核办法以及奖惩措施;妥善解决现有人才和引进人才的编制、职称、待遇等现实问题,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第二,做好人才的培训工作。定期与不定期举行农村体育文化精英交流、培训活动,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其社会地位,注重传、帮、带的作用,充分发挥民间体育文化能人的价值,对这些土生土长的体育人才进行体育文化培训,然后直接为农民进行体育文化指导服务,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加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形成人才队伍成长的良好氛围。乡(镇)和村文化站(室)要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广泛吸引农民群众参与,使他们在娱乐中脱颖而出。
第四,搭建人才成长平台。鼓励大学生下乡从事体育文化工作,组织高等院校专家和学者到基层培训指导,组织农村文化人才到城市参观学习或到高校进修,以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管理水平。政府部门主动与高校的体育院系联系,构建“村-校”合作培养模式,为体育院系提供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让大学生在实践中成才,让村民在专业知识的培育中健身娱乐。
3.7 完善农民体育文化信息的传播机制
政府宣传部门、体育主管部门、农村妇联、农村社区和村委会应该把农村体育文化宣传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建立多渠道的体育文化传播机制,经常性、及时性让农民群众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条例,提高农民群体的体育文化意识。根据农村社会特点,根据农民群体的特点与需求,合理安排一些农民易于接受、紧贴农民生活的、喜闻乐见的体育文化内容。利用农村“村村通”工程,把体育文化宣传嫁接进去,设置专刊专栏,专人负责,使得农民可以随时随地感受到体育文化的浸染;与广电系统联系,从中央、省台和地方台,开设农民体育健身专栏,构建丰富的体育文化节目,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利用公共传媒、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加强数字化体育信息服务,建立体育文化服务信息平台,深化农民群众与外界进行体育文化交流的速度和空间;改造和升级传统的宣传手段,发行一批形象化、生活化的印刷品和出版物,利用村文化室的宣传栏、宣传小册等,图文并茂地介绍体育文化知识、健身方法和体育锻炼的注意事项,分析工作劳动和体育健身的关系,让农民真真了解体育健身的价值、意义和作用。调查显示,农民获得的体育信息渠道还是较为广泛的,关键是获得信息,农民群众愿不愿意接受。
3.8 建立农民体育文化服务需求的表达渠道
通过对农民群体的体育文化服务需求和需求满意度的调查,可以分析出,当前,农民的体育文化服务需求表达意识不是很强力,这种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农民自身的原因,更有社会、政府层面的原因。调查中,问及农民“不满意时,有没有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有71.3%的农民回答“没有反映过”,有13.5%的农民回答“不知道怎么反映”,有6.7%的农民回答“反映后没反应”。可见,农民群体的体育文化需求往往是处于一种失语态势。应该在农村体育文化服务过程中,设立相应的渠道,让农民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参与进去,使得农民群众的体育文化需求偏好以及对体育文化服务的意见得到顺畅的表达。最关键的是要建立农民体育团体,提升农民体育利益的表达渠道;畅通体制内农民体育利益渠道,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强化人大代表与农民的关系,使农民通过代表来表达体育文化需求,进而影响政府决策;改革乡(镇)和村委会的选举,通过选举的约束,使得相关基层领导真正对本地区农民负责,把争取包括体育文化在内的居民利益放在首位。改革“政府决策-农民被动接受”的传统单向决策机制向“民主表达需求意愿-政府评估决策”的双向互动决策机制转变,注意听取基层群众、公共服务中心、民间体育组织和体育能手们的意见,对不同层次体育文化产品(服务),采用不同的决策方式,形成由内部需求决定的公共体育文化建设决策机制。
3.9 构建以农村社区为平台的体育文化服务载体
在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供给过程中,应该尝试构建农村社区服务平台。农民的生活空间相对较为固定,特别是留守家园的农民,对于村庄的依附性较强,而且非常认同本村的文化习俗,习惯与村庄内的人员打交道,特别是老年人,多半就是以村庄为中心,活动半径一般都在3~5公里,家庭在他们心目中是最为重要,熟人社会是他们最为向往和易于接纳,所以在开展体育文化服务时,立足村庄,把服务送到农民身边。在构建农村社区体育文化服务平台中,基层政府和各种服务机构应该为农民提供必要的公共体育文化设施与活动器械;根据区域特点,出台农村体育文化服务政策措施,建立有效的、快捷的指导服务机制,为农村不同群体开设运动处方,建构农民体育健身档案,定时、定期开展走访和指导;在农村社区服务平台上,构建以农民体育协会为枢纽的服务网络组织,大力发展农民自发性体育文化组织,加强组织的活动开展能力,丰富组织的活动内容体系,把深藏于民间的各种传统体育文化项目挖掘出来,同现代生活相结合,创新其内容,编制成各种套路、组合,使得农民有所选择的参与体育文化活动,适时开展现代体育文化项目与内容,满足不同阶层的农民需求,提升农民的体育文化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引导社会赛事策划组织和相关组织赛事的单位,依托平台,积极组织农村体育文化赛事,以赛扩大宣传,根据当地人口、地域特征、文化传统,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运动项目,尤其是集体项目,组织小型的“农民运动会”,增加农民对体育文化的认识,调动农民参加体育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也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10]。
4.1 结论
1.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政府职能之一,在安徽省尚处于探索和构建之中,必将随着农村社会发展而逐步发展。由于农村人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缺乏,弱化了很多涉农体育文化服务的可得性,直接影响农民对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满意度,进而制约农民的体育文化活动参与。
2.目前,安徽省农村人的体育文化服务活动参与率较低;不同区域的农民体育锻炼人数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中部地区经常锻炼人口和参与过体育健身的人口都高于其他区域,最低是皖西区域;不同社会阶层的农民在体育锻炼质量的持续时间、频度、健身效果三要素上呈现出随层级升高,每要素的质量指标也上升,而且不同阶层农民在不同要素上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同样,不同年龄段农民在体育锻炼质量的三要素上也表现出差异。
3.农民对于体育文化服务需求较为强烈,有73.6%的中层及以上农民认为政府提供体育文化服务是一件好事,有86%的底层农民表示非常欢迎政府的这一举措。农民对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合成了不同的因子成分,主要为体育经费、体育器材设施、体育指导服务、体育制度法规、体育组织管理、体育信息(解释变异量分别为23.476%、17.521%、11.219%、10.451%、8.282%、5.854%)。不同年龄、阶层和地域的农民在体育文化服务需求满意度上均表现出低水平的认可。均分都在5分以下,介于“不满意”和“一般”之间,农民的整体需求满意度为3.61分,急需政府与社会的关注。
4.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的供给与需求失衡,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的平台还未建立起来,体育文化服务与公共体育文化产品供给缺口较大,且结构不合理,经费投入不足,财政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人力资源匮乏,农民需求的体育文化信息较少;供给主体之间的权、责、利不清晰,供给制度不完善,服务意愿不强;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不足的主因:各级领导的服务意识在体育领域还未充分体现;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社会指导与监督资源缺乏;农民适宜的体育文化信息资源获得缺乏。
5.影响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因素来自3个方面,即政府的政策导向和体育文化服务活动方式;有限的体育文化服务资源的如何配置;农民群体是否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体育文化服务,农民群体接受体育文化服务后健康是否得到有效的改善。
6.安徽省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本举措有提高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想意识;完善农村体育文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体育文化组织、体育文化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明晰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的责任主体;完善农民体育文化信息的传播机制;建立农民体育文化服务需求的表达渠道;构建以农村社区为平台的体育文化服务载体。
4.2 建议
1.政府部门、社会公益组织和村级自组织应该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想认识。
2.加强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物质资源投入,特别是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适宜各类人群的多功能的健身器材配置。
3.拓宽经费投入的来源渠道,在政府投入为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体制外的资金。
4.加强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人力资源建设。
5.落实好相关对农体育法规政策,加强体育文化服务的组织与管理,重视各级体育文化组织机构建设,强化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的监督、评价工作。
6.明晰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加强农村体育文化服务的宣传,普及健身知识与技能;建立农民体育文化需求的表达机制。
7.组建以农村社区为平台的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载体,增加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的有效供给,提高农民的体育文化服务满意度,为农民参与体育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环境,充分保障农民的体育文化权益,实现农民强身健体、休闲娱乐的需求。
[1]安徽省统计局.2012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2-27.
[2]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农委,安徽省教育厅,等.安徽省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皖体群〔2009〕45号).2009-7-12.
[3]安徽省体育局群体处.2012年安徽省群众体育工作会议材料汇编.2012:89-101.
[4]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等.安徽省第三次国民体质监测公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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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ontheRuralSportsCultureServiceSysteminNewRuralAreaConstruction—TakingAnhuiProvinceasanExample
YAO Lei1,TIAN Yu-pu2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process of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n Anhui Province farmers enjoying sports cultural service situation,this paper studi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sports culture service system.The main indexes are as follow:a survey of demand and the sports culture service supply characteristics of farmer of physical culture service system in rural areas,and the main reasons affec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sports culture service system and factors.The results show that Anhui province farmer sports cultural participation is not high;the farmer sports cultural participation has regional differences,differences and class difference;peasants to participate in physical culture service's strong will;sports culture service demand of farmers' public factors,sports funds,sports equipment,sports facilities,sports guide service regulations,sports management,sports information;the satisfaction of demand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ultural service system of sports showed low level of recognition.Anhui sports culture service supply rural characteristics of supply and demand contradiction:Large sports cultural services,the supply structure is irrational,lack of funds,the management system is not perfect;rural sports culture guiding service is weak;sports culture service information is not smooth,the amount of information demand of farmers lack in the main responsibility for cultural services;rural sports responsibility,right,not clear,methods and ideas the main supply service will is not strong,narrow,service institution construction idea has not yet formed.Aiming at the problem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sports culture service system construction,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are put forward.
Anhuiprovince;farmers;newruralarea;sportscultureservicesystem;demand;supply
2013-08-08;
:2013-11-11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F09-10D71);安徽省体育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项目(ASS2011117)。
姚磊(1974-),男,安徽巢湖人,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人文社会学,E-mail:yaolei0929@aliyun.com;田雨普(1947-),男,河北武邑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人文社会学。
1.巢湖学院,安徽 巢湖 238000;2.南京师范大学,江苏 南京 210097 1.Chaohu College,Chaohu 238000,China;2.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Nanjing 210097,China.
1002-9826(2014)03-0094-19
G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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