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堂春
一、国库集中支付后的审计工作重点
(一)单位指标的审核。一是审核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成功推行依赖完善的部门预算体系,因此应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审核,审查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收支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随意虚增虚列的行为,并进行审查和评价。二是通过预算执行系统审核每一项指标是否有财政部门下达的文件,重点审查资金用途与支付方式、单位是否按规定使用资金、有无改变资金用途等,属专款类资金还要追溯审核上级下达的专款文件,审核上报项目与资金用途是否一致。
(二)用款计划的审核。一是审核是否及时编制用款计划。按要求,单位应该在每月末申报下月的用款计划,并保证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要提供资金使用申请和凭据。二是审核单位是否按时间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申报用款计划、有无超进度申请用款现象、每次申请用款计划是否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申报用款计划用途与文件所写用途是否相符等。
(三)单位账户的审查。通过审查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信息,检查与该账户频繁发生业务往来的账户信息及实际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隐藏开设账户现象。如果单位保留实有资金账户的,要进一步检查该账户开设的依据和手续是否齐全:一是检查开户审批手续是否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二是检查是否具有省级以上财政或政府部门要求开设专户的依据。
(四)资金支付的审核。一是审核项目支出,检查项目支出是否通过直接支付或转账支付、收款单位是否与合同规定收款方一致、支出票据是否真实合法。二是审核现金结算支出,特别对大额现金支出,要严格审核每张单据,甚至可追溯审计票据来源及真实性。三是审核公务卡结算,主要检查单位是否办理了公务卡、单位是否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消费时是否使用公务卡结算、是否按规定要求在有刷卡条件的商家消费。
(五)业务真实性审核。首先,检查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标准,有无挤占挪用、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挥霍浪费等问题。二是检查有无将收取的部分非税收入不缴库、坐支不入账,并逃避财政监管,形成“小金库”。三是有些支出项目为了逃避财政监管,将相关费用转移到项目支出中列支。以上可能造成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核算不实,也是审计工作的难点。
二、集中支付后审计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是改变思维定式,顺应改革要求。审计工作要顺应经济改革和时代发展要求,不要以传统观念束缚发展思维,要跳出审计审视审计,以积极的态度和创新的方法开展审计工作。由于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审计机关要审查资金是否拨付到预算单位,追踪资金的运行轨迹,查阅预算资金文件,查看指标状态、计划状态和支付状态,如果显示为审核状态就不能视为已将资金下达预算单位,只有申请了额度或完成了直接支付,单位才可以作收入处理。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防范财务风险。审计机关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能以监督者自居,做到昂扬而不张扬、自豪而不自满、务实而不浮躁。必须清楚看到审计工作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必须强化服务意识,认真研究和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要提前介入单位财务管理,提前预防财务风险,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体现审计价值,努力发挥审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效应。
三是加强过程控制,强化绩效审核。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部门的财政资金被管得更“死”了,问题将会更加隐蔽。审计人员应注重纵深审计,沿着财政资金走向,对各个环节进行审计,追溯到财政资金的最终受益者和商品、劳务提供者,审查合同的合法性,落实支出的真实性,密切关注有无串通舞弊、套取资金的问题,有效监督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加强社会关注和反映强烈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审计监督。一方面,整合审计资源,组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审计;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基建投资项目审计,在加强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审计的同时,针对工程变更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审计。通过扩大审计面、延长审计业务链,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审计水平。对于新的改革内容和财务处理方法,预算单位要熟练掌握,审计人员更应该了如指掌。审计人员要紧跟改革步伐,加强业务学习,深刻领会改革实质。一要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教授开展知识讲座,拓展审计视野和审计思维;二要开展调研,让审计人员深入改革一线亲身体验单位财务处理过程;三要开展业务交流,与财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深入地业务交流和讨论,提升审计业务和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