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五年制高职迎来跨越发展的崭新机遇,江苏省率先出台五年制高职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对提升五年制高职教育质量、社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是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标准化的重要序幕。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开发概况、开发项目与三年制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对比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更高标准,并注意与三年制高职错位发展。
【关键词】五年制高职 人才培养方案标准化
2013年12月,鲁昕副部长出席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会上再次强调职业教育要“探索多种层次和形式”,并第一次正式提出在大专层次要推动“举办五年一贯制和五年分段式”的高等职业教育。这是五年制高职在国家层面从1985年正式试办,2000年迅速壮大,2002年被规范、收紧,甚至是限制发展之后,迎来跨越式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在巨大的发展机遇面前,五年制高职近年来以提升办学水平为要务,借鉴三年制高职出台专业教学标准,启动了人才培养方案标准化的系列工作。
一、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标准化及意义
与全国其他省份不同,江苏省在过去十余年里一直非常重视五年制高职教育。2002~2013年间,江苏省教育厅陆续出台了五年制高职有关学籍管理、专业设置办法及目录、示范专业建设、专业建设水平评估、教学管理等二十余项专门文件用以指导办学。其中,《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苏教职〔2011〕39号)《关于制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2﹞36号)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更是标志着江苏省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嵌标”(标准化)工程的启动,对规范和提升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办学水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标准化是提升其教育质量的必然举措
规范办学是提升教学质量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江苏省教育厅早在2002年就严格规定:五年制高职办学主体以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为主,以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为辅,其他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除少数特色专业外,不允许设置五年制高职专业。2008年江苏省教育厅又开展专业建设水平评估,对五年制高职办学水平差(评估成绩为不合格)的专业予以停办,对提升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明确对五年制高职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岗位面向、课程设置、教学进程、办学条件以及继续学习等专业建设的各项核心要素做出详尽和标准化要求,是直到2013年江苏省五年制高职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正式公布才最终得以实现。这个人才培养方案将是今后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学校深化教学改革、组织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对统一五年制高职学校办学定位、规范五年制高职办学水平、提升五年制高职教育质量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二)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标准化是提高其社会地位的有效举措
除江苏省以外,全国其他地区五年制高职办学规模一直有限。而近十年来三年制高职在全国各地迅猛发展,如国家高水平示范性(骨干)高职校建设、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年报制度等一系列大动作都只针对高中后三年制高职,初中后五年制高职鲜有关注。2012年底,教育部首次公布了18个大类410个高职专业的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这四百多个专业教学标准实质是国家层面出台的标准化的人才培养方案,也依旧全部针对高中后三年制高职。因而,老百姓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优质职业教育往往都是高中后三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地位都亟待提高。这次江苏省率先公布的五年制高职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无疑是向公众宣扬和证明自我价值的最佳答卷,对提高其社会地位具有意想不到的正面效益。
二、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标准化的开发概况
目前国内仅有的官方公布的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是江苏省教育厅率先启动的,截至2013年9月一共研制并公布44个五年制高职专业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这项工作主要是由江苏省教育厅牵头,委托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协作会具体研制,如土建大类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楼宇智能化专业就是由其建筑类专业协作委员会的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调研、开发。其开发背景、目的以及发布形式都与三年制高职专业教学标准极其相似,具体可见表1。
三、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标准化的开发项目
此次开发的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主要编写项目有专业基本信息、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编制说明等十个方面,如表2所示。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编写项目与三年制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编写项目大致相同,如三年制高职项目五、项目七、项目十这三个项目的实质内容就等同于五年制高职的第四个项目。
表2两种学制专业教学标准编写项目名称比较一览表
与三年制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不同的是,五年制高职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中还直接呈现了“教学实践分配表”(项目六)、“教学实践安排表”(项目七)、“主要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项目八)。我们分析认为,此次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是江苏省版的,江苏省对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做了相关挑选和调整,共性相对较大;三年制专业教学标准是全国版本,适应学校范围大得多,直接给出具体教学内容的相关安排恐“消化不良”,所以只给出了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建议,是各项办学条件和要求的最低标准。
四、小结与思考
(一)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需要国家层面牵头出台更高标准
随着国家对高职教育布局调整的进一步明确,五年制高职发展空间将大大扩展。今后,初中后五年一贯制、五年分段式高职将与高中后三年制高职并列成为高职教育的两种最重要的形式。这要求:
第一,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开发力量要升级。目前三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已经大范围出台了国家标准(专业教学标准),而五年制高职只有江苏省出台了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适用范围有限,开发团队和开发技术也受到局限,提升空间较大。如三年制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在根据市场调研分析出岗位需求、职业能力后,还特别注意将职业能力分解、对应到相应的知识领域与技能领域,呈现出更加完整的课程开发思路,即“专业调研—提炼专业岗位—岗位能力分析—岗位知识结构(关键知识、相关知识、拓展知识)分析—实训环节”。这一点比直接呈现教学具体组织安排更系统、科学和弹性,体现了“授人以渔”的远见,应在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国家版标准中予以重视。
第二,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开发要求需提高。目前我国五年制高职院校办学综合水平与三年制高职还有较大差距。以江苏省为例,从政府管理职能上看,五年制高职与中职的管理职能统归在职业教育处,而三年制高职与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能统归在高等教育处。同属大专层次职业教育却分属不同管理条线,不仅容易产生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不在一个级别上的表象,而且由于五年制高职校大多数是中职校升格而成,事实上也造成了五年制高职始终在中职圈内发展,很难去除中职的“印记”而真正姓“高”。再从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毕业生的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等毕业要求的区别来看,就会发现三年制高职的毕业要求确实高于五年制高职。以土建大类的专业为例,三年制高职造价专业要求毕业时必须取得造价员证书,五年制高职则鼓励取得造价员证书;三年制高职建筑装饰专业要求毕业时取得施工员、资料员等证书,五年制高职则鼓励取得施工员、资料员等证书;三年制高职园林专业要求取得景观设计师(初级)、施工员等证书,五年制高职则没有相关要求。其次,三年制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每个专业都明确分析了3年、5年后可以获取的职务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师生、家长都可以清晰地了解到今后的发展岗位和提升空间,五年制高职则存在缺位,详见表3。
(二)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应与三年制高职错位实施
国家层面已明确要推动五年制高职的发展,但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之间的区分度却并不明晰。目前官方文件对五年制高职适用范围最常见的提法是“学生年龄小、可塑性强、有效教学时间长、培养周期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率先开办五年制高职)”。根据这一原则性意见,教育领域学者、专家初步达成共识:五年制高职应与三年制高职错开定位,侧重在不同专业或方向上办学。如同样是园林专业,五年制高职可侧重于园林植物的施工、养护,三年制高职可侧重于园林规划设计;同是演艺类专业,五年制高职可侧重于表演,而三年制高职则可侧重于编导、舞美。
但仅有这样的认识,对指导实践办学还远远不够。国家层面要想推动五年制高职大发展,还必须深入研究出适办五年制的专业(类)。在明晰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区分度的基础上,修订《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在目前探索期间,我们认为可规定其中1/3的专业,如艺术类、语言类、医学护理类、工程技术类等明显适合长学制的(培养周期长),以及涉农、地质矿山类等艰苦行业(五年制高职因前三年享受国家中职优惠政策且比高中后三年制高职提前一年毕业等,具有较高经济效益)应以五年制高职为主;其中1/3的专业,如旅游类、餐饮类、服务类、电子信息类、制造类等技术更新较快,明显适合短学制的专业应以三年制甚至两年制为主;还有1/3的专业则可根据各地、各校过去的经验和绩效来灵活自主决定学制。唯有不断探索,边研究边实践,才能找到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和谐共存的平衡点,最终避免两种学制专业雷同、简单重复与恶性竞争,共同构建科学的现代职教体系。
【参考文献】
[1]鲁昕.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顺德会议上的书面讲话稿)[EB/OL].http://www.teach.net.cn/6zn/hyxc.aspxcata_id=N397.
[2]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土建大类)[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2:2-115.
[3]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EB/OL].http://www.juti.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9264.
[4]蒋留生,李清秀,高政平.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高职专业结构的质量比较研究报告[J].江苏教育研究,2013(30):72.
本文为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职业教育青年专项课题“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人才培养体系的比较研究——以土建类专业为例”(课题批准号C-c/2013/03/044)的研究成果,课题主持人:姚延芹。
(二)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应与三年制高职错位实施
国家层面已明确要推动五年制高职的发展,但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之间的区分度却并不明晰。目前官方文件对五年制高职适用范围最常见的提法是“学生年龄小、可塑性强、有效教学时间长、培养周期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率先开办五年制高职)”。根据这一原则性意见,教育领域学者、专家初步达成共识:五年制高职应与三年制高职错开定位,侧重在不同专业或方向上办学。如同样是园林专业,五年制高职可侧重于园林植物的施工、养护,三年制高职可侧重于园林规划设计;同是演艺类专业,五年制高职可侧重于表演,而三年制高职则可侧重于编导、舞美。
但仅有这样的认识,对指导实践办学还远远不够。国家层面要想推动五年制高职大发展,还必须深入研究出适办五年制的专业(类)。在明晰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区分度的基础上,修订《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在目前探索期间,我们认为可规定其中1/3的专业,如艺术类、语言类、医学护理类、工程技术类等明显适合长学制的(培养周期长),以及涉农、地质矿山类等艰苦行业(五年制高职因前三年享受国家中职优惠政策且比高中后三年制高职提前一年毕业等,具有较高经济效益)应以五年制高职为主;其中1/3的专业,如旅游类、餐饮类、服务类、电子信息类、制造类等技术更新较快,明显适合短学制的专业应以三年制甚至两年制为主;还有1/3的专业则可根据各地、各校过去的经验和绩效来灵活自主决定学制。唯有不断探索,边研究边实践,才能找到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和谐共存的平衡点,最终避免两种学制专业雷同、简单重复与恶性竞争,共同构建科学的现代职教体系。
【参考文献】
[1]鲁昕.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顺德会议上的书面讲话稿)[EB/OL].http://www.teach.net.cn/6zn/hyxc.aspxcata_id=N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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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蒋留生,李清秀,高政平.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高职专业结构的质量比较研究报告[J].江苏教育研究,2013(30):72.
本文为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职业教育青年专项课题“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人才培养体系的比较研究——以土建类专业为例”(课题批准号C-c/2013/03/044)的研究成果,课题主持人:姚延芹。
(二)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应与三年制高职错位实施
国家层面已明确要推动五年制高职的发展,但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之间的区分度却并不明晰。目前官方文件对五年制高职适用范围最常见的提法是“学生年龄小、可塑性强、有效教学时间长、培养周期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率先开办五年制高职)”。根据这一原则性意见,教育领域学者、专家初步达成共识:五年制高职应与三年制高职错开定位,侧重在不同专业或方向上办学。如同样是园林专业,五年制高职可侧重于园林植物的施工、养护,三年制高职可侧重于园林规划设计;同是演艺类专业,五年制高职可侧重于表演,而三年制高职则可侧重于编导、舞美。
但仅有这样的认识,对指导实践办学还远远不够。国家层面要想推动五年制高职大发展,还必须深入研究出适办五年制的专业(类)。在明晰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区分度的基础上,修订《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在目前探索期间,我们认为可规定其中1/3的专业,如艺术类、语言类、医学护理类、工程技术类等明显适合长学制的(培养周期长),以及涉农、地质矿山类等艰苦行业(五年制高职因前三年享受国家中职优惠政策且比高中后三年制高职提前一年毕业等,具有较高经济效益)应以五年制高职为主;其中1/3的专业,如旅游类、餐饮类、服务类、电子信息类、制造类等技术更新较快,明显适合短学制的专业应以三年制甚至两年制为主;还有1/3的专业则可根据各地、各校过去的经验和绩效来灵活自主决定学制。唯有不断探索,边研究边实践,才能找到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和谐共存的平衡点,最终避免两种学制专业雷同、简单重复与恶性竞争,共同构建科学的现代职教体系。
【参考文献】
[1]鲁昕.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顺德会议上的书面讲话稿)[EB/OL].http://www.teach.net.cn/6zn/hyxc.aspxcata_id=N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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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蒋留生,李清秀,高政平.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高职专业结构的质量比较研究报告[J].江苏教育研究,2013(30):72.
本文为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职业教育青年专项课题“五年制高职与三年制高职人才培养体系的比较研究——以土建类专业为例”(课题批准号C-c/2013/03/044)的研究成果,课题主持人:姚延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