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思
摘 要:纳税筹划是企业达到实现企业最大化的途径之一,从眼前看,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通过纳税筹划的手段节约成本支出、降低企业税负等。从长期看,经过经营活动中的把税法的要求实施的过程中,强化了企业的纳税观念,从而影响企业利润和竞争力。结合最新变化的税收政策对该公司进行分析,并提出切实可用的纳税筹划方案。
关键词:纳税筹划;税负;利润;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1-0107-02
一、引言
税收具有强制性,企业必须依法纳税,因而税收构成了企业必要的成本。同时,税收又不同于一般的营运成本,它是企业无偿的支出,对企业经营成本有直接的影响。文章选取某公司,通过对尚未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合理的筹划和安排,利用税法给出的对自己企业有利的可能选择或者优惠政策,从中找到合适的纳税方法,最大限度地延缓或减轻本身税负,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行为过程。
二、具体税种的税务筹划
(一)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1.采购业务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采购业务是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而原材料决定产品的成本,在选择原材料时,就会有不同身份的提供商。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货三种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从可请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从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如果两者销售价格相同,应该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原因在于抵扣的税额大。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售价比一般纳税人低,就需要企业进行计算选择 [1]。
某公司的采购一批原材料,假设售价都为1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5.5万元。该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现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
方案一: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开具普通发票,采购成本为1 030 000元。
应缴纳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25.5×(7%+3%)=
25 500元
企业所得税=(150-103-2.55)×15%=66 675元
共缴纳的税额总计=2.55+6.6 675+3+25.5=377 175元
企业的净利润=150-37.7175-70=422 825元
方案二:从一般纳税人采购,采购成本为100 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成本为1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0 000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25.5-17=85 000元
应缴纳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8.5×(7%+3%)=8 500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50-100-8.5-0.85)×15%=
60 975元
共缴纳的税额总计=8.5+0.85+6.0975=154 475元
企业的净利润=150-100-15.4475=445 525元
方案三: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为6%。采购成本为7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2万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25.5-4.2=213 000元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21.3×(7%+
3%)=21 300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50-70-21.3-2.13)×15%=
84 855元
共缴纳的税额总计=21.3+2.13+8.4855=319 155元
企业的净利润=150-70-31.9155=480 845元
通过比较,方案二缴纳的税金最少,但是方案的选择不只是看税负的高低,也不能只考虑某环节的税负的高低,要从整体出发,使企业获得最大利润。方案三缴纳的税金最多,但也是企业获利最大的方案。纳税筹划目的不只是要降低企业的税负,是使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因此,方案三是最佳的方案。
2.销售业务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一般情况下,收入的确定要根据不同时期进行不同处理,一旦收入确认了,不管收入是否收回,都要进行纳税,减少了企业的净利润。但是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税法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的,按照收到货款或取得货款凭证的当天作为收入确定的时间;分期付款方式销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的按照交付货物的时间;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按照发出货物并办妥手续的当天。根据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收入确定的时间不同,从而达到减税或递延纳税的目的。
某公司2011年9月6日签了一份销售合同,销售某装置100台。合同金额为158 000元,成本为96 200元。规定交货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之前,货到后于1月8日前先付40%货款,该公司需要派遣调试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调试完成后,再付货款30%。一年后,如产品没有质量问题,再付余款。12月22日,产品完工交付。
原方案:公司对外一直采用银行委托收款方式,因此,在12月22日发出货物的当日,就已确定销售收入,计算企业增值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158 000-96 200)×17%=10 506元
新方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那么该公司的这项收入增值税就不会计算在2011年的全年总收入中,2011年将少缴纳增值税10 506元,而这部分税款则推迟到2012年。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1.销售费用的纳税筹划
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业务招待费为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5%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后纳税年度扣除。endprint
其中业务招待与会议费、差旅费要分别核算。当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与会议费、差旅费相关的业务中要有真实的合法凭证,因为这是可以税前全额据实扣除的。而业务招待费是要按照国家的标准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要严格地核算业务招待费,不能将业务招待费计入会议费和差旅费。
2010年,某公司外购一批礼品赠送客户。销售收入为
28 388 500元,业务招待费为1860 000元,业务宣传费为
1 650 000元。
方案一:外购一批礼品赠送客户,外购产品成本为10 000元,增值税为1 700元。计入业务招待费为11 700元。
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1 700+1860 000)×60%=
1 123 020元
最高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28 388 500×5‰=
141 942.5元
由于业务招待费超出了最高限额,只能抵扣141 942.5元。
应缴纳的所得税=(11 700+1 860 000-141 942.5)×15%=
259 463.63元
方案二:委托其他企业生产这批礼品并印上本公司的标志。完工交付企业后,产品的成本为10 000元,应缴纳的销项税为1 700元。原材料的成本为6 000,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 020元。
应交的增值税=1 700-1 020=680元
业务宣传费=10 000+1 650 000=1 660 000元
可以税前扣除的最高业务宣传费=28 388 500×15%=
4 258 275元
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8 60 000×60%=
1 116 000元
由于业务宣传费没有超出限额,因此业务宣传费可以全额扣除。由于业务招待最高限额,只能抵扣141 942.5元。应缴纳的所得税=(1 860 000-141 942.5)×15%=257 708.63元。方案二应交所得税加上应交的增值税为258 388.62元。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1 075元。
2.筹资费用的纳税筹划
筹资是通过一定渠道、采取适当方式筹措资金的财务活动,是财务管理的首要环节。 企业的筹资方式有多种,有最好的筹资办法并不是依靠自己的资金,还可以向银行贷款。企业不能只要眼前的利益还要看到长远的利益。虽然贷款会加大企业的运营成本,但是贷款的利息是可以抵扣应纳所得税的,而且在息税前收益不低于资金成本率的前提下,负债率越高,金额越大,节税效果越显著。一般经营性借款利息是可以直接扣除的,但是有一定的上限。专门性借款利息不能直接扣除,只能随着固定资产折旧,但是没有扣除限额。利用这点可以将经营性借款利息转化为固定资产利息。
例如:某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息5%,其中有30万用于进口设备。
方案一: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中标明其中30万用于采购固定资产,另外70万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专门行借款利息不能直接扣除,要随着折旧分期摊销在费用中。那么,应计入利息费用=70×5%=3.5万元。而分期摊销的费用=30×5%=1.5万元。
方案二:以原材料经费30万购入设备,向银行贷款100作为日常经营活动。当期可扣除的利息费用=100×5%=
5万元。
方案二扣除的利息费用比方案一多1.5万元,尽管方案一在未来的时间也会抵扣这1.5万元,但是方案二延期了扣税款的时间,使企业获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也使企业在本年度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文献:
[1] 张阿芬.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研究[J].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2009,(5):15.
[责任编辑 吴明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