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洪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严格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1]从此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体是人,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持有者,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传承人。在亚洲对于非遗的保护工作韩国和日本相对来说进行的比较早,相关的政策法规也制定的比较早,随着多年的实践,相关的政策法规也在不断的改进。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韩国关于非遗的政策以及非遗持有者制度。
在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又叫无形文化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则叫无形文化财持有者。无形文化财主要是指无形的技能艺能,为了使这种无形的存在主体化,重要的无形文化财都要认定这种无形文化财的持有者。韩国文化财保护法第5条规定通过文化财委员会的审定可以指定重要无形文化财,可以认定持有者,可以追加认定持有者,而且在持有者无法正常实施传授教育时可以解除其持有者身份而让其转换成荣誉持有者。持有者追加认定是指不论是个人的项目还是团体的项目事实上持有者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而且持有者在无法正常履行其技能和艺能的传授教育时可以转换为荣誉持有者。
韩国关于无形文化财持有者的认定标准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持有者是指能够按原型领悟和保存重要无形文化财的艺能和技能并且能够按原样实现者。
2.持有团体是指能够按原型领悟和保存重要无形文化财的艺能和技能并且能够按原样实现团体。但是,仅限于该重要无形文化财的艺能和技能在其本身的特性上无法由个人实施而必须要由多数人来完成的情况才可认定为持有团体。
3.荣誉持有者是指在重要无形文化财持有者中无法正常履行重要无形文化财的艺能和技能的传授教育者。
从以上认定标准来看,似乎并不复杂,它明确规定,无论是谁,只要能够按原型理解和保存重要无形文化财的艺能和技能,并且能够按原样实现的都可以成为无形文化财的持有者。
韩国的《无形文化财保护法》规定,无形文化财指定时必须认定该项目的持有者(持有团体),除此以外也可以追加认定值得认定的持有者。韩国执行的重要无形文化财持有者的认定程序可以概括如下:首先无形文化财持有者无论是谁(包括省长、市长、县长、相关专家、个人及团体等)都可以直接向文化财厅申请。文化财厅从文化财委员、文化财专家或相关专家那里得到对于指定的价值和必要性的研究报告后,如果认定为具有指定调查价值的,即邀请2-3名以上的文化财专家或者相关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在指定无形文化财持有者或持有团体之前,必须调查申请文化财的内容在历史方面、艺术方面和学术方面的价值等是否适合指定标准,表演者的技能、艺能是否能根据传统的技法原样完成等。调查时虽要依赖文化财委员、文化财专家和相关专家,但在选择专家时要考虑调查内容与调查者的专业是否相同。调查者的选择可由文化财委员会决定。调查者必须整理出相关相片、录音及相关资料等向负责人(或者团长)汇报。调查报告包括对调查对象的由来、现状的说明、名称、传承地域及调查对象的技能艺能等的形成过程和相关传统等问题。调查报告材料是来自文化财委员会指定无形文化财和认定持有者(持有团体)的基础材料。文化财委员会审议时,调查者可以参与也可以提出调查意见。文化财厅厅长在研究文化财委员会和相关专家的调查报告时,如果认定该无形文化财在历史性、学术性、艺术性等方面具有很大价值并具有明显乡土特色,即可认定为国家级文化财,但须将文化财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内容公示30日以上。文化财委员会的审议内容包括:关于无形文化财的专家调查内容,该无形文化财的指定价值和技能艺能人的水平以及指定持有者等。在无法判断审议对象是否可以指定为无形文化财的情况下,文化财委员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可以组成委员会进行再审议。文化财厅通过文化财委员会的审议,对重要无形文化财的指定审议项目和技能艺能持有者的认定与否,最终给出结果并进行告示。为便于理解可参照下图所示。
图1 重要无形文化财持有者指定方式
2008年5月1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指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此定义只是规定了作为非遗传承人的单个自然人,对于非遗在其本身的特性上无法由个人实施而必须要由多数人来完成的情况并没有说明如何认定。例如对于已成为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在安徽地区影响较大的戏曲黄梅戏、庐剧和凤阳花鼓,其艺术表演形式不能由单个人来实施,所以对传承人的认定应该认定相关的团体而不是单个的个人。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2]才能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且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笔者认为,此项规定存在模糊之处,如:何谓“掌握”?何谓“承续”?规定并没有具体界定。而韩国对于持有者的认定标准规定“持有者是能够按照原样获得和保存重要无形文化财并能够按照原样实现者”。其次,规定对传承人的要求与实际可能性存在距离。如:“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它必须有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才能做到,而申请人在成为传承人之前要做到这一点相当不易。
我国非遗传承人是由公民本人自行申请后逐级上报至国务院文化部门审批。国务院文化部门收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后,结合申请项目具体的分布情况,进行整理分类,再组织该项目领域的专家组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同时设立国家级非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评议,提出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然后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最后根据公示结果,审定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笔者认为,该认定程序在实际操作方面也存在某些问题。首先,认定程序第一步是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请,不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而且从目前的基本国情来看,相当一部分非遗的掌握者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不了解相关的法规政策,本人没有能力提出申请。其次,认定程序中没有现场调查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很大一部分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和乡土特征,没有现场调查无法了解调查对象的历史、特点等相关内容,从而也就无法准确的了解申请者是否适合作为传承人。其三,认定过程过于简单,主要为专家初评,评审委员会审核并提出传承人推荐名单,公示和审定公布。 其实,确定非遗传承人是一项极为繁杂的工作,它不仅涉及到大量的文献调查,还有现场调查,因此,审议时不可能一次性的完成。
对中韩两国关于非遗传承制度的差异进行粗略比较之后,笔者认为,韩国在非遗保护政策和传承人认定制度等方面的设计和做法对我国来说是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的。我们至少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我国非遗传承人制度进行改进:
我国关于非遗传承人的定义十分狭隘,仅仅指的是各级政府认定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而且仅仅是单个的自然人,其实,非遗传承人不应该仅仅是单个的自然人,还应包括相关组织和团体。
传承人应当是“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是能够按照原样获得和保存此项遗产并能够按照原样实现者”。然而,由于大部分传统艺术都是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来传承的,所以在传承中必然会有微小的变化。我们在传承过程中一方面要防止相关项目中各种有价值的要素的损毁和流失,另一方面也要容忍微小的变化。实际上微小变化也意味着传统艺术的生命活力和艺术个性。关键是,传承人必须要了解和把握项目在艺术方面的核心元素,而不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所谓的改造和创新。其次,“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这一要求对于申请人来说,有点难度。这一项可以作为传承人认定之后应尽的义务而不是事先认定的标准。
在传承人认定过程中,首先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调动社会的各种力量来发现和推荐非遗传承人,采用奖励机制。其次是要学习韩国的做法,收集相关专家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文献调查并且组织相关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调查者必须整理出相关相片、录音及相关资料等向负责人(或者团长)汇报。调查报告包括对调查对象的由来、现状的说明、名称、传承地域及调查对象的技能艺能等的形成过程和相关传统等问题,此调查报告材料也将是认定传承人的基础材料。通过这一过程来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过程的严谨性。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认定过程中除了要进行文献调查和现场调查之外,还要广泛收集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学术界及相关利益团体的意见,因此审议的过程也不应走过场,要通过认真的审议来完善整个认定过程,加强传承人认定的科学性。
非遗传承人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的核心要素。笔者希望通过对中韩两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的比较与分析,能够对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进展有所启发和帮助。
[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DB/OL].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13/00132 5/132540c.pdf.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DB/OL]http://59.252.212.6/auto255/200910/t20091030_12999.html?keywo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