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路在何方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

2014-08-02 10:45曹健
上海人大月刊 2014年2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全市条例

文/曹健

中小企业发展路在何方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

文/曹健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新的活力和源泉、就业的主体、经济贡献的重要基础,越来越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然而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相对的弱势群体,其生存和发展存在着诸多困难。2011年4月12日,为了优化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保护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权利,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并于6月1日正式施行。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两年多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聚焦重点开清单

统计数据表明:2012年底,本市中小企业户数38.9万户,占全市法人企业总数的99.6%;2012年度,中小企业营业收入总额7.5万亿元,占全市法人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56.1%;中小企业吸纳从业人员861.7万人,占全市法人企业总人数的77.3%。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正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执法检查工作甫一开始,检查组成员就对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执法检查活动如何开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并确定重点检查《条例》实施后,政策配套、环境改善、资金支持特别是两个“三分之一”和“三个10亿”落实和使用效益情况。

为了使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检查组在每次执法检查活动前都专门制定检查清单,清单包括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及整改措施等。检查组现场要求被检查对象严格按照检查清单所列项目逐项回答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等,并特别邀请提过相关议案和书面意见的人大代表、相关行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现场询问,极大地提高了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检查调研明真相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根据执法检查整体工作方案,2013年上半年,市人大财经委同步开展了民营经济发展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课题研究;并委托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问卷调查1000家企业,形成了后评估研究报告。整个后评估研究全面梳理了《条例》实施以来的总体情况和具体绩效评价,分章节对“创业扶持”、“资金支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服务保障”、“权益保障”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后期正式执法检查重点选取提出了建议。下半年,执法检查正式开始,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各部门、区县、企业、商会和服务机构各层面的意见建议;选择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产业园区和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全面了解掌握各级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以及企业发展现状和问题建议,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充分准备。

查找问题求发展

上海为什么留不住马云?为什么上海没有像苹果电脑、联邦快递及英特尔、微软等由草根成长为巨型的企业范本和商业奇迹?上海究竟有没有中小企业成长的土壤?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通过集中听取各方面意见,发现比较集中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公平竞争环境的问题。检查中不少企业反映,很多政策规定存在“弹簧门”、“旋转门”和“玻璃门”现象。比如月销售额不超2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政策,由于起征点过低,能享受的企业数量较少;有的优惠政策对企业财务管理要求过高,小企业难以达到只能放弃享受。二是融资难问题。这是困扰和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也似乎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企业老总说:“办企业,就是人和钱,但归根到底是钱,有了钱还怕人不来吗?”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资产规模小、可抵押资产少,从一般商业银行获得信贷支持的难度很大。一些企业、商会坦言,目前非银行融资占中小微企业融资总量甚至低于5%。三是服务体系问题。目前全市中小企业保守估计有30多万户,数量庞大,且涉及各行各业、遍布全市各个角落。各类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非常大,但由于服务中小企业的职能分散在工商、经信、质监、商务等多部门,全市层面统筹促进力度还相对有限。检查中,有企业直言不讳:“单靠目前市中小办,一个经信委内设的处级单位来协调全市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力度是肯定不行的。”四是政策针对性、有效性问题。在检查过程中,有一个强烈的感觉,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另一方面企业对政府所提供的服务和所做的工作未必“买账”。一些企业、商会反映: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需求是不同的,但现有的政策和服务缺乏针对性。还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反映,当前存在着重政策制定、轻宣传落实的现象。一些政策仍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中,企业不知晓、不清楚,或者即使知晓,但不知如何运用。问卷调查显示,43%的受访企业认为政府网上公开信息不实用,超过60%受访企业不知道创办阶段可以申请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审议监督显成效

2013年12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不少建议。比如,在提高对中小企业重要性认识方面,委员们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是重大发展战略问题。不论是企业数量、对全市营业收入的贡献、对税收的贡献以及在促进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贡献都是突出的。政府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应放开手脚,国资国企改革应迈出新步伐,中小企业发展要进一步聚焦,真正成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两个重要支柱。针对改善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环境方面,委员们认为,中小企业各个发展阶段需求是不同的,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特点要采取不同的措施,不仅要在财力扶持和税收优惠上给予支持,更重要的是要运用经济、法治、行政等综合手段,采取有针对性、差别化的服务,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方面,委员们建议,地方层面可以通过放开小贷公司市场准入,鼓励金融创新,包括资产证券化、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私募等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要大力拓展融资渠道和产品,营造诚信氛围,把征信资源整合起来,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商业银行应不断研究创新贷款方式和产品,不能仅限于抵押、担保,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发展路在何方

《条例》自实施以来,本市中小企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但中小企业真正要迎来发展的大契机,究竟路在何方,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是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其发展环境、融资问题等需要政府部门通过统筹协调、制定配套政策等予以支持。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比单一资金扶持更重要。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应更多集中在保证市场公平、消除不利于公平竞争的障碍,这比单纯给些资金支持更重要。三是应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提升服务的专业性和覆盖领域的广泛性上下功夫。各种所有制企业、企业发展的各阶段需求是不同的,应该针对企业的实际需要,尽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真正有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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