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程新友 通讯员 廉敬武
“洋黑工” 的上海梦
文/本刊记者 程新友 通讯员 廉敬武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不仅需要护照签证手续齐全,而且必须有中国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许可。然而,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打黑工”现象也多了起来。继珠三角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也成其掘金首选地。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组织偷越国(边)境案中发现,外国人通过非法渠道来我国打黑工,已形成了“一条龙”的产业链,这条产业链常涉及组织偷越国边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罪名,暴露出在外籍人员出入境管理及外籍人员劳务市场上的监管漏洞,亟须引起重视。“洋黑工”日益增多,成了摆在政府和社会各界面前的一道难题。
现年23岁的90后青年阿钟是越南人,2011年时就曾在中国广州打过工,期间认识了一个越南籍老乡叫阿玉。后来,阿玉转战上海,在浦东的一家工厂里做工,收入不错,比在广州和在本国都要好。在一次电话聊天中,阿玉向阿钟透露了他在上海的情况,并邀请阿钟来上海。阿钟早就听说上海繁华富裕,是个好地方,便欣然来沪,被阿玉安顿在浦东康桥一家木业公司里上班。
没过多久,脑筋活络的阿钟就很快熟悉了工厂作业这一套,不仅如此,他还把工厂招聘的流程摸得一清二楚。他了解到,在上海浦东、松江、青浦、奉贤等郊区,私企老板出于降低劳动力成本的考虑,会招募一些外国人当工人,这其中东南亚国家如越南、缅甸等国的“洋工人”尤其受欢迎,工钱实惠不说,这些人很能吃苦,除了吃饭、睡觉,剩下的就是工作,每天大包小包地背来扛去,不少中国工人不太愿意做的辛苦工作,他们都愿意做。
既然“打洋工”有这么多的市场需求,何不利用越南老乡来上海打工来赚钱?阿钟已不满足于仅仅待在工厂里打工了,在与阿玉、阿勇(他们的中国籍朋友)商量之后,他打算做“蛇头”生意。
2012年4月,主意已定的阿钟回了趟越南老家,对自己进行了精心打扮,派头十足,在跟亲戚朋友聊天的过程中,透露自己在中国上海混得很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收入可观。看到周围人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阿钟便问他们:“怎么样?愿不愿意跟我到中国打工?包你们轻松赚钱。”那些人一听,欣然同意。
说干就干。2012年4月,阿钟从愿意随他来沪的亲戚朋友中间物色了八个人,其中包括他的舅舅阿福。为稳妥起见,他们事先办好到中国的护照和旅游签证,在收取了每人人民币2300元之后,阿钟带这八人来到了上海,经联系,被阿玉、阿勇安排在了奉贤头桥的一家木器厂里工作。护照、签证都到期时,这批人仍滞留不归,直至后来被遣送出境。
初次带人来沪这么顺利,令阿钟不禁飘飘然起来,他越来越相信做这个生意能发财。如果说,第一次他带人来均持有护照和签证,还算正规渠道的话,接下来的几次,就是明目张胆的偷渡了。
2013年3月初,他事先联系了中越边境的一个叫阿泰的越南人,此人专门安排偷渡。他和舅舅又招募了10个越南人打算来上海做工,在阿泰的安排下,这10个人先到了越南芒街,夜晚乘船到了中国边境,在同伙开着摩托车接应下,绕过边境检查站,直奔广西汽车站,然后再到南宁火车站。阿钟用中国籍朋友阿勇在国内事先帮忙制作好的假身份证、假护照为这10个人买好火车票,乘火车到达上海。到了上海,他把他们中的九个人都安排在了奉贤的家具厂。
就这样,2012年4月至2013年5月间,阿钟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多次在越南招募越南籍人员至中国务工,并在向每人收取约80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2000余元)的介绍费后,组织或者通过其他人员安排越南籍人员采用乘船过河道、翻越边境铁丝网等方式偷渡国境至中国或者采用持护照、旅游签证等方式入境后逾期不归。
其间,阿钟采用上述方式组织共计53名偷渡人员偷渡国境,并将偷渡人员带至上海市奉贤区、浦东新区等地,为上述偷渡人员安排食宿、工作及联系制作伪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掩饰身份。
2014年4月,奉贤区检察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阿钟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万元,驱逐出境。
奉贤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洋黑工”现象并非上海才有,几年前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区较多。但近年来这种情况有向长三角特别是上海扩展的趋势。“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住、非法工作)黑工的存在,不仅扰乱劳动力就业市场,还容易衍生组织偷越国边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犯罪,从物色人选、帮助入境、制作提供假身份证、联系工厂和接送带路,一条“洋黑工”的产业链俨然已经形成。
据检察官介绍,2005年之前,东南亚黑工大部分都是用在边境有亲戚关系的中国边民为“跳板”。近两年来,用工市场需求日益旺盛,催生出介绍、运输、提供假身份证等非法“一条龙”服务产业链。从事这种业务的大多数是广西边境地区的劳务服务公司,“洋黑工”不再需要亲戚关系就可以大批直接进入珠三角、甚至长三角打工。组织偷运一个越南劳工到广东或上海工厂可得到1200元好处,扣除车费、食宿费用后至少还有700元以上的利润,这对一些“蛇头”来说,相当诱人。
中国市场的繁荣创造了就业机会,吸引周边国家贫困阶层人口流入,偷渡是他们经常性的选择。随着中国—东盟贸易区的逐步建成,中国通往边境地区的铁路、沿边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等,给老百姓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非法入境人员提供了便捷的非法入境通道。
越南与广西东兴、凭祥两个口岸地区水陆相连,边境贸易通道多,越南人很轻易便可偷越边境线。与中国隔河相望的,坐个小船非法入境,与中国陆地接壤的,晚上悄悄从便道过境,有些边境地区甚至步行几分钟就能进入中国。
检察官调查显示,境外“蛇头”与境内人员勾结是“洋黑工”产业链得以形成的关键因素。一般的职责分工是:境外“蛇头”收取介绍费,负责为偷渡人员联系偷渡事宜,待其进入中国境内后,将其运送至打工地;境内人员负责在打工地点接应和管理偷渡人员,安排食宿,联系伪造身份证件,介绍工作。如前面案例中的阿钟以800万越南盾(约人民币2300元)/人次的“手续费”,组织8批共53人偷渡至南宁,中国籍人员阿勇先后为其中24名偷渡人员介绍工作,约定收取每人每月200元好处费。
在此过程中,冒用他人护照、使用伪造身份证是他们偷渡的常用手段。为将偷渡人员从边境运送至上海,犯罪嫌疑人往往收集多张他人护照,冒用这些别人的护照为偷渡人员购买火车票,均未被发现。同时,“蛇头”及境内接应人员一般提前为偷渡人员购买伪造的第二代身份证,以应付检查。
“这个产业链条还会对中国国内劳动力市场形成一定的影响。”检察官表示,“因为偷渡人员工资通常比同岗位中国籍工人少三分之一,且无须缴纳社会保险、养老金等,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与介绍偷渡人员保持合作关系,私自雇用偷渡人员以降低用工成本,形成偷渡黑工的需求市场,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当地的就业机会。如上海郊区一家具厂曾在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间,先后雇用十余名越南籍偷渡人员从事木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外国人在我国就业必须持有中国劳动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专家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准予工作的居留许可。但如今已遍及中国10省市的越南“洋黑工”,显然已超越了法律的界限。
面对“洋黑工”现象屡禁不绝的现象,奉贤检察院检察官表示,从执法的层面,加大对“洋黑工”的查处力度是当务之急,特别是要加大对组织偷渡犯罪的惩罚力度,用刑罚来震慑一批犯罪分子。
但对于被组织者,有关部门对境外黑工等“三非”现象,基本的处理办法是“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遣送一个”。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违法成本太低,不能有效遏制外籍工人非法进入我国务工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国内用工企业的检查,工商、税务、劳动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日常稽查巡查力度。
此外,为防止偷渡,我国公安边防、出入境管理及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联系,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协作配合,严查在护照、签证、身份证等身份验证环节,有效堵截“洋黑工”入境。可采取陆地和水上巡逻的方法,实行界河、近海24小时巡逻查控方法,有效提高路面、海上见警率,形成了“水上控、岸上堵、路上查”的打击态势,堵塞偷渡漏洞。在现代科技条件下,不妨在边境加大监控设备投入。
当然,要从根本上遏制“洋黑工”现象,除了加强打击力度,针对劳动力市场的双方需求,也可以从制度建设上做一些探索。检察官建议,我国可以和条件成熟的东南亚国家进行劳务合作谈判,探索劳务合作管理模式,让外国劳工从进入中国,到务工,再到返回本国,都有相应的制度监控和保障,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市场就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