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冉
【摘要】高师音乐学琵琶选修课程教学不同于一般的琵琶基础教学。本文从高师教学实践出发,通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师自身三个方面,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与经验,对高师琵琶选修课程的教学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师范院校琵琶选修课
【中图分类号】G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2-0171-02
琵琶是我国具有代表性的民族乐器之一,琵琶的学习具有学期长、见效慢的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进入高师音乐学器乐选修课程范畴,因而,高师琵琶选修课程的教学较之其他乐器教学也有着自身的特点,需要教师更多地在教材、教法和自身素质提高上不断探索。教学内容要注意技术性与理论性、传统性与现代性、独奏曲目与合奏曲目的结合,并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师素质。寻找与高师琵琶选修课相适应的教学体系。
高师琵琶选修课教学有以下特点:首先是学生起点低。高师选修琵琶课程的学生一般未曾有过学习琵琶的体验,有的对琵琶学习的难度没有足够的认识,学习积极性容易挫伤。其次,起步晚,学程短。高师二胡琵琶选修课程一般在第一学年开设,学时安排较短(二学年左右),而结业时要求不仅掌握琵琶演奏的基础技能、技巧和一定程度表现能力,还要求具备一定的琵琶教学与乐队编排能力。对琵琶这种学期长、见效慢的民族乐器来说,实现这一目标相比学习其他乐器难度更大。第三,学生识谱、理解能力强。高师琵琶选修课的授课虽多是从入门开始,但因学生已有一定的专业音乐学习(声乐、钢琴或器乐)的经验,在音乐基本常识和音乐感受有了相当基础,在学习上又具有优势。学生在音高、节奏等音乐要素的理解与掌握方面明显高于其他初学人群。
高师琵琶选修课教学由于授课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既不同于高师琵琶主修课教学,也不同于一般的琵琶基础教学。本文从高师教学实践出发,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与经验,对高师琵琶选修课的教学提出若干建议。
一、教学内容
针对高师琵琶选修课教育的特点,在教学内容和教材的选择方面应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技术性与理论性
由于高师学生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需求,在高师琵琶选修课教学中应兼顾琵琶技术技巧与基础理论、教育理论两方面的内容。在技术教学方面,短期内不必求难,应以常用技术方法为基础。要重视技术基本功的教学。琵琶右手手法技巧与左手执法技巧以及音准、节奏等是琵琶演奏的基础,需要经过长期、扎实的学习过程。同时,琵琶基础理论和教育理论也是高师琵琶选修课教学不应忽视的内容。
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后备军,高师学生就业后,会有在课外活动中负责民族乐队排练或指导琵琶学习的任务,一定相关理论知识有助于他们在较短时期内做好“学”与“教”的角色转换。
(二)传统性与现代性
高师琵琶选修课的教学内容要兼顾传统性与现代性。一方面,在曲目选择上应以民族的、传统的为基础。琵琶是中国传统民族乐器,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产生了大量优秀的传统曲目。另一方面,针对目前高师学生的特点也应适当增加现代曲目的分量。教学曲目的安排与选择也应一定程度上“与时俱进”。贴近学生生活的流行歌曲或是耳熟能详的影视歌曲都可以选择性地纳入到教学曲目中来。
(三)独奏与重奏、合奏曲目
在学生具有一定基础之后,除学习的独奏曲目外,还可以在教学内容中增加部分齐奏、重奏和合奏曲目,并组织学生排练。第一,可以让学生通过亲自体验来感受器乐合奏中的均衡协调,感受织体、和声等各种音乐要素的关系。第二,通过教授有关乐队组织、指挥、训练的基本方法和相关的技术理论知识,可以训练学生的视奏及队员之间配合的能力,使学生在相互配合中了解其它乐器的性能,进一步理解作曲理论课中的配器方法,为将来指导音乐实践活动及音乐教学奠定扎实的基础。第三,学生在集体合作中可以进一步增强协作意识、团结意识。
二、教学方法
(一)突出重点难点
高师琵琶选修课由于学时少,能否在有限的时间内让学生抓住要领是关键。传统的琵琶教学有着“以曲代工”的特点,从刘天华开始才逐步确立专业琵琶教育体系,练习曲对重点、集中解决问题有着重要作用。在教学中,将曲目中的重点和难点抽取出来讲解、解决,既可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又有利于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抓住重点。
(二)从两三个常用调入手
高师琵琶选修课学程短,在基础教学中可不必概览琵琶所有的用调,可从两三个常用调入手,如D调、G调、F调等。通过少数几个调掌握基本把位、指法和规律,其他调可根据规律在今后的继续学习中自学。
(三)唱与奏结合
在教学中,指导学生用唱谱辅助演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通过哼唱曲调,学生可以熟悉旋律,体验作品和器乐的歌唱性,还可以辅助解决演奏中的音准与节奏问题,对培养良好的呼吸和旋律的强弱、轻重、快慢都很有帮助。
(四)小组课与个别课结合
高师琵琶选修课教学中可尝试将小组课与传统的“一对一”个别课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小组课与个别课相比节省了师资,避免了教师的重复劳动,学生之间也有了比较,提高他们的学习热情。另外,在小组课的教学中,还可方便地组织学生相互听辨、学习,培养其互动学习能力和教学能力。
(五)音乐实践与教学结合
音乐实践与教学互为依存、相互作用是音乐学科的一个重要特点。琵琶作为一门技术课程,实践与教学体现得尤为明显。搞好教学是顺利进行实践的基础;同时,适当、适时地组织实践也能够反过来促进教学的开展。教师在组织好正常教学的同时,应阶段性地组织学生参加音乐演出提供实践机会。可让学生将学习的乐曲编排成一个具有舞台综合艺术感的节目,锻炼其编排和组织能力,并在实践中提高其演奏水平。
三、教师素质
(一)全新的教育理念
高等师范院校作为培养未来人民教师的摇篮,其教师应对教育事业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应具有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并将其思考方式教给学生。这包括对现代教育发展功能的全新认识,对教育目标的全新认识,对教育对象(学生)本质的全新认识,对教与学的关系以及师生关系的全新认识。教师只有对教育功能、教育目标、教学对象、教学关系、师生关系明确认识的前提下,才能做到有别施教、因材施教,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高师教师应该是具备创新意识、掌握科学的教学规律的创造型教师。创造型教师应具有创造性教育思想、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创造性人格,善于根据具体的教育情景,运用各种教育方法,发现、培养创造性人才。在教学中,要善于创造民主、和谐、宽容、理解的气氛,运用讨论式、发现法、问题式等教学方法。同时,教师还要以创造性人格(如自主性、开放性、好奇心)以及坚定的信心、顽强的意志去影响学生。
(三)良好的教态
教师的教态常常直接影响到教学的效果。在教学中,教师要运用准确、生动的教学语言;要多鼓励、多启发,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沟通;要做好示范教学,增加学生体验、感受的机会。
参考文献:
[1]陈婷《审视高师第二乐器选修课的教学》,中国音乐,2011
[2]李景侠《中国琵琶演奏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
[3]林石城《琵琶教学法》,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