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族古村落的发展现状、困境及对策研究
——以湖北恩施州舍米湖村为例

2014-07-25 11:27唐卫青向贤海
关键词:湖村土家土家族

唐卫青,洪 雁,向贤海

(湖北民族学院 民族研究院,湖北 恩施 445000)

传统民族古村落的发展现状、困境及对策研究
——以湖北恩施州舍米湖村为例

唐卫青,洪 雁,向贤海

(湖北民族学院 民族研究院,湖北 恩施 445000)

我国民族古村落是我国文化遗产的宝贵财富。古村落不仅保存着我国各民族的古风古韵,更是我国文化建设的基础与源泉。恩施州舍米湖村是土家族的传统村落,在现代化的冲击下,该村的悠久历史、独特的民风民俗、独特的自然景观及文化景观等资源,没有体现应有的价值和地位。究其原因是由于“人”的资源不足以及“精神” 资源不足。可见,任何村落的发展都需要“留住人”,强化村民的文化意识。

民族古村落;现状;发展困境;舍米湖村

我国有着55个少数民族, 传统的民族古村落是各民族生活生产的重要地域,这里有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充满了独特的民族风情。但是,由于工业化、全球化的到来,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民族古村落正在日趋“同质化”,其历史文脉被打断。只有那些地处偏远的古村落,所经受的侵扰较少,才得以保存独特的民风民俗、民族建筑和村落布局。面对不可控的现代化冲击,保护民族古村落成为十分紧要的议题。民族古村落往往因为在僻远的地方,经济贫困似乎成为了一种符号。为此脱贫致富、谋求发展也是绝大部分民族古村落面对的重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对民族古村落而言,保护与发展同等重要,不仅是满足各民族成员自身文化的需求,更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为此,本文的研究目的便是探讨在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信息时代,我国传统的民族古村落如何应对时代的变迁、发展和保护本村、本民族的文化遗产。

一、舍米湖村的概况

土家族是一个历史悠久且人口上百万而又居于内陆的惟一民族。土家族与周围其他民族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与交往,其民族文化纷繁多彩。本文课题组成员于2012年的暑假、2013年正月先后两次到舍米湖村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得到了百福司镇政府和舍米湖村委会的大力支持。

舍米湖村是一个典型的土家族传统古村寨,是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百福司镇的一个行政村。它坐落于鄂渝湘三省交界处,东连湖南龙山,西南连接重庆酉阳。舍米湖村距来凤县城50公里,距百福司集镇7.5公里。根据历史记载,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土归流前舍米湖村曾属于卯洞安抚司,漫水安抚司和百户长官司管辖。[1]

斜坡上的舍米湖村

舍米湖是土家语,当地村民的解释是“阳光很多的斜坡”。也有人认为: “舍”是“有、富足”的意思,“米”即“墨”是“天”的意思,“湖”是“地方”。 舍米湖指这里自然条件好,是天然富足之地[2]。由此可见,舍米湖在土家人的眼里是一个好地方。遗憾地是本村已没有人会说土家语。

舍米湖村地处坐北朝南的山坡上,山上绿树成荫,只有走近才能发现森林中村落。经过50多级石板路进入村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座木质的土家吊脚楼。被烟熏火燎的黑黝的房屋木板述说着历

① 上门,是当地方言,即“入赘”的意思,男方嫁入到女方家。

史的悠久。吊脚楼的形式很多,有的单吊,有的是双吊,有的还是院落。在村里走走,随处可见人们的住房都是木质结构的吊脚楼,全村仅有3栋是砖混结构。当我们询问为什么村里只有3栋白色墙壁的房屋时村支书告诉我们,因为现在村民知道了“我们土家人的房子就是这种老式的木房子,那种白墙房子是他们(当地村民指非土家人)的。我们现在要保护我们的文化,所以现在村里的人修房子都要修我们这种木质的老式房子。” 真是一副“人在画中”的景象。

舍米湖村居住着土家族、苗族和少量侗族人,共有6个村民小组145户636人,其中农业劳动力457人,土家族占人口总数的97%,彭姓约占全村人口的95%。村里人说“不姓彭的都是从外面嫁进来的,要么就是上门①来的”。根据村民的回忆,本村的彭姓是从江西吉安迁来的,具体什么时间迁来的“不记得了,反正很早就来了。”

村民主要从事农业。该村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其次是外出务工收入。

舍米湖村是我国四大名锦中的土家族传统手工艺织锦——西兰卡普的发源地之一。村里的织锦能手现在都是老人了,村里的年轻人都不屑于民族传统手艺,因此,现在舍米湖村再也见不到穿梭的织机。

舍米湖村的土家吊脚楼

该村也是土家族传统活动“玩摆手”之乡,本村有村民引以为傲的“神堂”——摆手堂。

摆手活动是土家族最大的民俗文化活动,也是土家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显著标志之一。这一活动,不仅包含了土家族传统的摆手歌舞艺术,而且保存了土家族古老的宗教、戏剧、军事、体育和各民族文化交流的各种艺术精华[3]。土家摆手舞于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摆手堂在村里的西南山坡,被掩映在一片树林里。远远望去,只能看见葱葱郁郁的树林。走近才能找到“神”一样的建筑。该摆手堂占地约500多平方米。这是中国现存最早的摆手堂之一。1988年公布为恩施州文物保护单位。

舍米湖的摆手堂

该摆手堂建于何年无从考证,据村民说很早很早就有。堂内的石刻记载着在清道光年间、同治年间有过维修,其后维修不断。在1933年,彭家女婿张汉清出资塑造了彭公爵主、向老官人、田好汉三人像摆放在里面。2012年调查时三座神像在神堂里静静地立着,让人感觉到了一点破落的味道,没有香火、没有祭品。2013年再次来到神堂里,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气息。神堂里的神像被穿上了“新的衣服”——刷上了新漆。神像前有炸过的爆竹屑。

村里在2011年修建了一座“文化中心”,这个中心有专门的舞台和观众席,中心门外有一块空地,专供跳摆手舞时烧篝火。当地的村民告诉我们:“人们现在一般不会去旧的神堂跳摆手了,而改在这个文化中心。”

供奉的神像:田好汉、彭公爵主、向老官人

2012年的8月,课题组成员曾经来此村调研,在村里走访调查,村里以老人、小孩、中年妇女居多,在村里的人口大约200人。调查中没有看到村民跳摆手。其主要原因是:一、我们调查组成员较少,村民 “跳不起劲”;二、现在跳摆手成为了专演——比赛、有目的的宣传等。什么时候会跳,村民说“过年的时候一般都会跳”。2013年正月课题组成员再次专程来到舍米湖村也没有看到村民的摆手活动。我们不得不思考:舍米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摆手舞”之乡在过年的时候都没有摆手活动,那民族文化如何得以传承?

本村的老人依旧重视传统节日,习俗,特别是过年最为隆重。到时候家家户户都要杀年猪,即使外出打工者家里没有喂猪,也会买猪回来当作年猪杀。家家户户会做绿豆粉、煮醪糟。烟熏火燎的腊肉挂在火炕上显示出过年的氛围。家里有红白喜事的时候会请人看日子。家里修房子更是大事,更需要请人看日子,房子上梁的时候更是隆重而严肃的事情,参加的村民不会随意说笑。村民保留着多神信仰。吃年饭的时候必须敬祖。祭祖的食品都是自家生产的食品,如猪头、团馓、粑粑等。村里的摆手堂也会被敬奉,有猪头、果品等祭品。此外团年饭后的晚上还会敬灶神、土地神、四方神等,只要村民认为有神的地方都会敬奉到位。对于村里的年轻人这些都是可有可无的活动。在年轻人的世界里,打工挣钱才是硬道理。

舍米湖的文化中心

文化中心的老照片

二、舍米湖村的文化遗存及变迁

舍米湖村拥有比较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主要体现在这两个方面:一是村落格局,二是文化遗存。

(一)村落格局

舍米湖的村落格局让调查者真切地感受到“神仙就应该居住在这样的环境里”。整个村落掩映在朝阳山坡的丛林中,坡势较缓。村民说“祖先过去怕水淹,才从水边搬到这里的。”这里不仅阳光充裕,而且视野开阔。给人一种居住环境空间自然和谐的印象。

该村的村落布局比较集中,形成了连片的土家吊脚楼群。吊脚楼的建筑都是依小山坡的山势而建,既没有破坏本来的自然,又修建了人们的住所。“天人合一”的生存观念在这里得到了诠释。也许村民并没有刻意追求一种生活的意境,但是作为我们这些外人实实在在感受到了该村村民的意境追求。

只不过这种格局的安静让人觉得有点冷清。因为,外出打工的潮流带走了该村的劳力,使得村里人气不够,让村里的气氛显得格外的清净。很多房子都只是空着。

(二)文化遗存

该村是“摆手舞之乡”,玩摆手曾经是民族民间信仰的一种表现形式。“信仰体现民族性格”[4]。土家族的传统宗教信仰“是崇拜自然,万物有灵,敬奉祖先,信鬼尚巫”[5]。舍米湖村的民间信仰中依旧保存着崇拜自然、相信万物有灵、敬奉祖先,信鬼尚巫。只是这些信仰已经有了较大的变迁。

神灵崇拜是维系村民灵魂稳定的有效形式。有了灵魂的寄托,有了无限的想象,祈求与信仰让人们有了苦尽甘来的希望。虽然“祷告虽未带来任何物质的东西,但至少……它可以培养一种希望,一种屈从,可以培养一种心情以应付任何可能的结果,即展开一种远景,在其中人类的成功会根据它的被限定的存在和有条件的价值显示出来。”[6]过去人们面对深不可测的自然界是那样的渺小,神灵信仰给了村民无法改变现实却能维持生存的策略。舍米湖村的老人依旧相信有灵魂的存在,因为许多老人可以讲出许多“故事”,证明神灵的存在。不过,村里的年轻人(70后的人)认为这些都是“迷信”,不科学,不能相信。正是这样的观念,致使村里的很多传统仪式和禁忌在村民的生产与生活中慢慢淡化以致消失。

祖先崇拜让人们在灵魂永恒的语境中获得精神支撑。村里的老人们在过节、过年的时候都会敬祖“叫饭”,也就是吃饭之前举行相应的仪式让家里去世的祖先们回来过年、吃团圆饭。据老人告知:以前这种仪式非常复杂。吃饭前家里的当家人都要在家里的神龛前烧纸点香、供奉猪头、蒸笼饭。家人站在饭桌旁要虔诚,要真的感觉到家里的先人们回来一起吃饭过节过年。现在这些信仰不再被年轻人重视,即使有的家里有老人要做,其仪式也就简化了很多,仅仅就是一个象征性的过程了。

土家族一直都有 “面对死神粲然一笑”的风俗。因为族人相信“祖先崇拜和灵魂崇拜”,老人去世后到了另一个世界,老人对死亡并不感到害怕。村里办丧事很热闹。几乎全村的人都认为这是自家的事情——全村都是亲戚,都是同一个祖先,所以老人的去世是全村人的事情。村里有一种潜在的攀比,谁家的老人去世后办得热闹谁家就有面子。这种祖先崇拜和灵魂信仰的理念让村民办丧事的时候少了些许悲伤,多了一点寄慰:死是另一种生活的开始。现在虽然老人去世后村民还是会举行很热闹的丧葬仪式,但是,在村民的意识中不是祖先崇拜和灵魂信仰,而是“别人家的老人死了那么热闹,我家的又不比别人差,场面也就不能不热闹哈。”可见,同样的仪式所包含的意义不一样。

清朝土家诗人彭施铎曾经这样描写土家人的摆手舞盛况:“福石城中锦作窝,土王宫畔水生波。红灯万盏人千叠,一片缠绵摆手歌。”可见,在传统社会中,土家人的摆手是何等的盛世与壮观。“红灯万盏”描写出了在没有电灯的晚上也能用灯笼照出白天感觉,“人千叠”让我们想象到在那样的夜晚人们相互拥挤的热闹与欢笑。清代《永顺府志》载:“每岁正月初三至十七日,男女齐集,鸣锣击鼓,跳舞唱歌,名曰摆手。”摆手曾经是舍米湖人的重要活动,其活动的时间长(正月十五之前都会跳摆手)。活动的范围较广,全村的男女老少都会自觉参加。“听见锣响,脚板就痒”,这是村里的老人告知我们:以前的人是何等喜欢参加摆手活动。村里人在过去都说“玩摆手”,不是现代人称谓的“跳摆手”。为什么是玩?因为在摆手活动中,男女老少全上阵,唱的、跳的、闹得、吵得……可以说,摆手是全村活动中场面最大、声势最大,也最有娱乐精神的活动。所以“玩”才是摆手最好的方法。但在调查过程中,我们看见摆手堂的大门吱呀地呻吟着,地面杂草丛生,里面敬奉的三位大神也默默地承受着荒凉与落寞。掩映在郁郁葱葱的树林里的摆手堂,很难找到曾经的辉煌与壮观。舍米湖村虽然保存了完整的摆手堂,却难见到摆手盛况了。

调查中,村里有一面绣着“舍米湖摆手队”的锦旗。摆手队的队长告诉我们:这是村里组织的,镇上、县里都支持。只要有活动,我们队伍就会去跳。我们还去上海、去国外演出过,与湖南的摆手舞队伍有过交流。每次去演出都会给一定的工资。可见,现在人们把“摆手”当做了动作来跳,关键是跳给别人看,“跳摆手”变成了一种任务、一种展演。

彭昌松老人是本村较为有名的老人,1933年出生。平时家里的孩子们都出去打工,经常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家。他没有进过学堂,但是十分好学,从小就在村里跟随祖辈一起到摆手堂跳摆手舞。1952年,他便担任了本村坪里生产组组长;1954年春参加了湖南龙山桂塘腰带山抓国民党空降特务;1964年担任了舍米大队民兵连长;1975年他被选为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到了李先念的接见;1977年再次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978年被选举为国家民委委员、来凤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谈到摆手舞时,他的眼睛焕发出光彩,告诉我们自己被大家称为“土家舞蹈家”。老人告诉我们以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日子现在的人过不惯,于是很多年轻人都出门打工去了,所以虽然村里人人会跳摆手舞,但是以前全村老少齐跳摆手舞的盛况现在已经没有了,除了大的节日,村里没有人会主动去跳了。以前劳动过后的人们不约而同的都会到摆手堂,由鼓王的鼓声为号召,以鼓点为指引,大家齐跳摆手舞。现在,如果有远到的客人需要看摆手舞时村里指定的那二十多个人才会由队长电话通知,齐聚到摆手堂,为客人表演。政府为这二十几个人每月给予固定的工资。

老人由于年岁已大,现在已经跳不动,但是在给我们讲述曾经摆手活动的那种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我们,老人似乎回到了年轻时候那种盛大的摆手活动里,看到了村里热闹非凡的场面。不过我们也从老人“现在不行了”的感叹声中,看到了老人面对个人年岁增大的感叹,也看到了老人面对社会发展外出打工潮流的无奈。

课题组成员以亲身经历感受了“玩摆手”的衰败。课题组成员在2012年的暑假来到村里,没有看到摆手的活动。于是在2013年正月来到村里,本以为正月是摆手的重要日子,村民会到神堂跳摆手,特别在“正月十五”大家一定会去跳。但是,村里还是没有摆手活动。调研后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个:一是村民积极参与摆手的人太少了。二是政府没有要求跳。因为不是政府行为即使跳了也没有经费。面对人们的这种想法真的无可厚非,可是当我们走在“摆手舞之乡”而看不到摆手的时候,心里真有点说不出的感觉。摆手已经不再是舍米湖的“象征性”活动了。

三、传统村落民族文化发展的困境及对策分析

经过在土家族传统村落——舍米湖的调研,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传统村落的民族文化发展的困境在哪里?出路在哪里?

舍米湖村是我国民族古村落的发展中的个案,通过调研不难看到面对现代化、经济一体化的冲击,民族古村落的发展面临的困境:

(一)“人”的资源不足

“人”是任何事物发展的根本因素。舍米湖村的现状与“人”有很大的关系。

第一, “家人”留不住。舍米湖村的主要劳动力都外出打工,留在村里的不是老人就是小孩和中年妇女。常驻人口约占全村人口的1/4。由于“家人”中的有能力、有活力的人都不在家,紧靠这些留在家里的老人、小孩、中年妇女不具备将民族文化传承下去,更不具备将外人吸引到家的能力。导致一个不良循环链:家里的人留不住,就无法继承和创新民族文化,无法继承和创新,本村的发展与活力也就无法保证,无法保证的时候让村民更加不会留在家里,愈发外出。这样的循环链怎能发展村落和村落文化!

第二,“外人”留不住。在调研期间,偶尔会遇到其他高校或地区调研人。这些调研者都是慕名来到本村调研历史、建筑、摆手等文化事项。调研者都有一个共同的遗憾说“可惜村里的这些文化了”。本村的环境优美,文化独特,但是由于本村的交通不便,村里的人气不够,很多文化事项都仅仅停留在老人的口上,村里的基础设施真的无法留住外来人。用一位调研者的话说“不是不想消费,而是无法消费。”如果本村能够很好地利用本村的资源——物质的、精神的文化吸引外来人,留住外来人,村落就会发展。

(二)“精神”资源的不足

本村不缺历史、不缺独特的文化事物,不缺留住人的魅力风景,关键是本村人的意识不够:文化自觉的精神不够。

所谓“文化自觉”,借用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观点:它指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子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的认识。换言之,是文化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自我创建。

本村人在一定程度上认为,自己的行为和方式都“比较土,跟不上社会的时髦”。这样的认识首先带给村里发展的困境就是村里人对自己的文化不够重视:村里悠久历史的摆手堂成为了被遗弃的对象,人们不再去神堂跳摆手,而改在时尚的“文化中心”跳摆手;本村本是“摆手之乡”,但是由于利益的趋势,人们不再把摆手当作自己的文化,而是当作了一种任务或工具。其次带给村里发展的困境是外面的世界才是好的,自己的生活空间赶不上外面的世界。这就导致了村里留不住有能力、有作为的人,致使村里很多时候都冷冷清清。

综上所述,发展中的民族古村落需要从两方面来解决目前的困境:

第一,“留住人”。留住自己村里的能人,把村里的潜力、潜能通过能人的努力尽量地发挥出来,既为本村的村民创造效益,也为本村的文化做好宣传,更能让本村文化得以全面的传承与保护。同时,也就留住了外来的人。这样内外兼留,村里就不缺人气,不缺消费与效益,不缺传承与发展。

第二,强化村民的文化意识。我们知道风俗是在人们长期生活中积淀下来的文化遗产,这是村落文化中的隐文化。村落中的风俗、道德、宗教、巫术、禁忌、文学、艺术等精神文化与自然环境和生计方式有着很大的联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形成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四季不同的风俗活动。只有当村民意识到村里的一草一木,一树一花,一言一行都是村民的文化,更是村民的资本,村民才会认识到自己的生存环境、生活方式的价值和地位。只有村民意识到自己的环境空间、生活空间是自己的特有文化,是区别他族的标志,更是吸引外来人的资本,这样才能做到将自己本村的文化呈现为“活的文化遗产”,才能有不同于其他民族村落不同的特质,也才能保护好与其他村落竞争的实力和资本。

也许有人会说,民族村落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2004年的时候,来凤县民宗局委托武汉的中国地质大学编制了《舍米湖土家族民俗文化村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的目的是让更多的人了解舍米湖,让土家民俗文化走进大家的视野,更希望对舍米湖进行旅游开发。从2004年至今,时间已经不短,为什么还是没有发展起来?关键的还是需要村民的自我觉醒,只有将政府与村民很好的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解决民族村落的文化保护和传承,民族村落的发展与创新。

传统民族村落的发展是一个系统的问题,不是调研者的只言片语就能解决的。但是通过个案的总结,传统民族村落的文化保护是必要的,发展村落是必要的。保护与发展中,村落的“人”——自己人、外来人最重要。

[1] 湖北省来凤县县志编撰委员会.来凤县志[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0:5.

[2] 叶德书.中国土家语地名考订[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212.

[3] 彭继宽,彭勃.土家族摆手活动史料辑[M].长沙:岳麓书社,2000:5.

[4] 李云华.信仰体现民族性格——土家族民间信仰漫谈[M].中国宗教,2005(4).

[5] 杨昌鑫.土家族风俗志[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190.

[6] 乔治·桑塔亚纳.宗教中的理性[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43.

责任编辑:胡 晓

2014-03-21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海峡两岸民族村落的宗教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1BMZ065);2010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族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10y060);湖北民族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鄂西南民族村落宗教信仰研究”(项目编号:4118019)。

唐卫青(1969-),女,土家族,湖北恩施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宗教信仰;洪雁(1967- ),男,苗族,湖北恩施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C95

A

1004-941(2014)03-00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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