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东北亚中心 房世杰 李玉良 谭正平
长期以来,世界主要工业国在安全生产法规中都各自制定了立足于本国国情的防爆电气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且大都不能相互认可。防爆证书的不互认带来的实际困难在极具国际分工及合作特性的船舶及海洋工程领域尤其突出: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满足不同主管机关的要求, 如本国主管机关的要求、各家船级社的要求等,但这些主管机关或其授权检验机构执行着不同的标准。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制定电器产品国际标准的公认机构,设置了“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防爆电气产品认证体系”(IECEx)。这三个体系的主要功能就是在IEC标准的基础上,尽量减少不同国家对产品性能、安全、测试要求的差异,减免甚至消除国际间不必要的重复认证和检验,促进国际贸易顺利进行。
本文试图通过解析船用防爆电气产品认可证书在不同主管机关之间的互认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并探讨船级社在当前趋势下如何建立自己的检验原则。
IECEx体系是IEC关于对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进行标准认证的组织系统,其主要目的是按照国际标准(IEC标准)对防爆产品进行国际认证,在保证防爆电气产品具备适度安全水平的前提下,消除国际间不必要的的重复认证和检验。其最终目标是实现“三个一”:
一个标准: IEC技术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标准(Standardization of IEC Technical Committee);
一个证书: IECEx 认证证书 (IECEx Certification of Conformity);
一个标志: IECEx 认证标志 (IECEx Mark of Conformity)。
IECEx体系正式成员国共有31个(截止2014年5月1日),包括了世界主要工业国(涵盖所有国际船级社协会成员国)。成员国中被IECEx体系认可和授权的防爆认证机构才可以从事IECEx体系防爆产品认证的工作。
——防爆认证机构(IECEx Certification Body, 缩写ExCB):受理IECEx国际认证的申请,对申请方申请的防爆产品(委托认可的防爆检验实验室)进行型式检验(包括设计图纸文件审查和取样试验)、对工厂质量体系进行检查、颁发IECEx认证证书以及认证后监督;
—— 防 爆 检 验 实 验 室(IECEx Testing Laboratory, 缩写ExTL):由所在国的国家成员机构推荐,检验实验室向IECEx体系正式申请,IECEx组织委派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合格,经各成员国投票同意后颁发IECEx检验实验室证书,授予ExTL的资格。
——ExCB和ExTL可以是同一个单位,也可以是不同的单位。如果ExTL与ExCB不是同一个单位,ExTL需要与ExCB签定协议,承担该ExCB委托的检验工作。
IECEx体系颁发三种证书:
——防爆型式检验报告(IECEx Test Report,缩写ExTR);
——工厂质量检查报告(IECEx Quality Assessment Report,缩写QAR);
——认证证书(IECEx Certification of Conformity,缩写CoC)。
前文已述,IECEx体系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尽量消除各成员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与IECEx组织使用的IEC标准之间的差别(国家差异)。对于中国而言,国家标准GB3863虽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EC60079,但仍对其部分内容做了适应性修改。各国自己制定的国家标准不可避免地与不断更新版本号的IEC标准存在一定的“时差”,该“时差”也是导致“国家差异”存在的原因之一。基于上述两个因素,IECEx体系成员国大都仍不能直接接受IECEx认证证书(CoC),产品还需要通过当事国主管机关的防爆认证。目前只有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直接接受IECEx国际认证证书,不需要再申请该国的防爆认证。
基于IECEx标准的这个大平台,考虑到国家间的防爆要求差异只是局部、有限的,IECEx体系建立了成员国之间相互认可的“快速通道”:
在IECEx框架内,每个IECEx成员国必须公布其国家标准与IECEx之间的差异;
有标准差异的成员国的防爆认证机构在进行防爆产品国家认证时应承认和接受其他成员国防爆认证机构签发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质量报告;
对于局部的“国家差异”,由本国的防爆认证机构进行补充试验;对他国测试报告存疑的部分,首先与签发报告的测试机构进行沟通。
这样,已经取得IECEx认证的防爆产品制造商可以方便地申请其他成员国的防爆认证证书,节约时间和费用。
代表中国参加IECEx体系的机构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被IECEx体系认可的防爆认证机构(ExCB)是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公司(CQM),被IECEx体系认可的防爆检验实验室(ExTL)有:
——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
——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
——石油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
作为IEC接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从2008年起每年在国内召开IEC三大认证体系(IECQ,IECEE,IECEx)国内运作机制年会和发展研讨会。2013年的会议总结并提出积极参与IEC国际多边互认体系是其主要任务之一,对认证认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了加快步伐实现“跟随、互认、引领”三步走的目标。
作为国家船舶、海上设施及相关工业产品检验机构的主力军,中国船级社(CCS)对船舶与海洋防爆电气设备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上的设置、安装、使用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技术规范,确保防爆电气产品使用的必要性、正确性、合理性。但涉及防爆电气设备自身的设计、制造、检验等技术要求,CCS规范指向的标准仍为公认的IEC60079或等效的GB3836等标准,并要求防爆产品应取得CCS认可的防爆试验机构核发的防爆证书。
考虑到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国际合作越来越紧密的特点,“CCS认可的防爆试验机构”逐渐变成了一个极具制约性的条件:国外的防爆电气产品几乎都没有“CCS认可的试验机构”颁发的防爆证书。另一方面,国内制造的防爆电气产品若未取得ExTL的防爆试验报告和证书,同样也无法取得国外船级社的认可。技术壁垒的双刃剑效应在防爆电气产品上显得尤为突出。
表1 国内电气产品防爆检测机构资质
世界各国对防爆电气产品测试的主要标准包括:国际标准IEC60079、欧洲标准EN50014、美国UL和FM、加拿大CSA等标准,而国内测试机构则采用中国国家标准GB3836或国际标准IEC60079。而对于以国际互认为目标的防爆产品测试,按照IECEx相关规定,IECEx体系只接受最新版本和其前一个旧版本的IEC标准进行国际认证,其理由是:新版本的IEC标准与旧标准相比只会更加细化、科学和合理。
国内外主要的防爆检测试验机构都声称其与国际上主要的防爆测试机构建立了“互认检验结果”的合作关系,即:通过IECEx体系建立国与国之间互认的“快速通道”,如:中国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南阳)就声称其与国外多家防爆认证检验机构(挪威NEMKO、DNV,德国PTB,美国UL、FM,澳大利亚TESTSAFE,法国LCIE、INERIS,英国BASEEFA,俄罗斯CCVE,荷兰KEMA,日本TIIS等)建立了相互认可检验结果的合作关系;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与日本产业安全技术协会(TIIS)和韩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机构(KOSHA)签有技术合作协议。但从实际遇到的情况来看,“快速通道”还未发挥其真正作用,给防爆产品的实际安装使用带来不确定性。少数国际知名电气产品厂商也深知这些“国家差异”为其市场准入所造成的阻力,故而为其主打产品申请多家国外防爆测试机构证书,但仍属杯水车薪。对于国际合作极其紧密的船舶海洋工程领域而言,主管机关在实际操作层面指明破解这面玻璃墙壁的途径更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统一标准、共同规范、相互认可,这是国际合作的大趋势。基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在2013年IEC认证体系年会所制定的“跟随、互认、引领”三步走目标,考虑到中国国家标准相对IEC标准有所滞后的实际情况,笔者在综述以上情况并经过充分探讨后,提出现阶段的应对措施建议:
一是取得IECEx认可证书是大势所趋,尤其是国际间分工与合作深刻细化的船舶和海洋工程行业;
二是加快国内标准的转化速度,在未达到“引领”的情况下,尽量做到“同步”和“互认”;
三是对于国内防爆产品研发制造企业,促进其尽量采用最新国际标准,取得国际通行的认可证书;
四是对国内生产的防爆产品,若其防爆认可证书是由CCS认可的、并且取得IECEx体系认可的防爆检验实验室(ExTL)所颁发,则信任并接受这些测试机构的型式试验报告及认可证书,CCS只需确认认可证书所列防爆电气产品的适用范围;
五是对于国外厂商的防爆产品,理论上要求其在取得IECEx认可证书的前提下,再根据“国家差异”的具体情况,由国内经CCS认可的、并且具备IECEx体系认可证书的防爆检验实验室(ExTL)对差异部分进行补充试验,申请中国主管机关认可的防爆认可证书。考虑到实际可操作性,可以接受国外当地的权威试验机构按照IEC标准完成的试验报告和防爆合格证,并根据IEC公布的“国家差异”予以项目予以复核,若存在中国主管机关要求的差异部分(个别的、单独的试验项目,而非全面试验),可在CCS认为合适的试验机构进行补充试验,验证合格后予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