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10 月21 日——11 月20 日,辽宁省教育厅在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省课程中心、抚顺市、本溪市等有关单位抽调36 名专业人员,组成四个评估小组对全省14 个市推荐申报的177 所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进行评估验收。按照“硬件达标、软件从严、注重内涵,体现示范”的原则,注重考察学校教育管理、内涵发展和示范导向作用。按照规定程序,评估组通过听取各学校工作汇报,按课程表随机抽检不同学科的课堂教学,对教师和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和随机访谈,查看各学校的校园建设及教育教学活动,查阅学校的相关档案资料。对照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建设标准和评估细则中规定的办学思想、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校本研修、课程资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示范和导向作用等七个方面逐项量化考核,最后评选出第一批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
辽宁省于2012 年在全省启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计划利用五年的时间建设一批(500 所小学、300 所初中)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以此作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载体,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内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