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全区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部署全区城镇化工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作重要讲话。
王君在讲话中指出,去年年底中央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意义,全面分析了城镇化的发展形势,明确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是指导我们做好城镇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李克强总理在讲话中提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具体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推进城镇化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切实把这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事抓实抓好。
王君强调,我们一定要站在打造亮丽风景线、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推进城镇化摆到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推动我区城镇化发展不断迈出新步伐、迈上新台阶;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科学谋划城镇化工作,把握好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指导思想,把握好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重要要求,把握好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基本原则,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治区实际、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路子。
王君要求,要扎实落实推进城镇化的主要任务,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努力使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得下、稳得住、过得好;要着眼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遵循主体功能区规划,大力培育发展呼包鄂城市群,加快培育发展盟市区域中心城市,全面培育发展旗县城关镇和中心镇,统筹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快构建多中心带动、多节点支撑的城镇化格局;要牢固树立集约节约用地的理念,搞好国土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调整城镇建设用地结构,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国土空间和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为内蒙古未来发展拓展更大空间;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形成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要抓住我区城镇化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机遇,高水平搞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城镇的生命力、竞争力和吸引力。
王君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要亲力亲为,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研指导,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检查,切实把城镇化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统筹协调,搞好规划衔接,强化政策统筹,形成工作合力。要扎实推进城镇化规划、建设、管理等领域和城镇化要素市场改革,正确处理党政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关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高效率、高质量地推进城镇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培训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驾驭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能力。
巴特尔在讲话中要求,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林区、垦区、矿区就地城镇化,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创造农牧业转移人口就业机会,走产城融合、产城互动的发展路子。要用新型城镇化理念规划城镇,提高城镇规划建设和治理水平,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镇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加强和创新城镇社会治理,努力建设和谐宜居、环境优美、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城镇。要统筹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改革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创新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为城镇化提供有力保障。
李佳在主持讲话中指出,全区城镇化工作会议是自治区党委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王君书记、巴特尔主席的重要讲话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区各级各地要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奋力开创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