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思名 向修竹 湛亚莉
【摘 要】受“昆明3·01暴恐事件”影响,“暴徒砍人”流言导致成都、广州等地数百群众四散奔逃,一时人人自危。最近,我国多起公共危机事件的始作俑者均为暴恐流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对此,本文结合“成都3·14春熙路事件”、“广州3·15沙河事件”,分析了暴恐流言的传播机制及应对策略。
【关键词】流言 传播 应对 引导
2014年3月1日21时20分,8名暴徒冲进昆明火车站,见人就砍,致29死143伤。昆明市政府新闻办认定,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①该案发生后,多地暴恐流言四起,群体散逃事件时有发生。
3月14日16时14分,成都一商城部分员工因误信火灾险情而撤离。这时,不法分子竟蓄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导致成都春熙路商圈数百人狂奔逃窜。3月15日8时30分,一小偷在广州第二大服装批发商圈行窃被抓,为逃脱他大喊一声“有人砍人”,最终造成数百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四散逃命。庆幸的是,当地政府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通过微博、媒体等公开事实真相,事件得以迅速平息。
一、暴恐流言传播环境分析
“成都3·14春熙路事件”使数百人因暴恐流言而群体狂奔,如出一辙的“广州3·15沙河事件”仅隔一天就粉墨登场。原因何在?
1、流言与部分事实真相“打得火热”
流言是一种信源不明、无法得到确认的消息或言论,通常发生在社会环境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正规的传播渠道不畅通或功能减弱的时期。②当危机事件突然爆发,而权威信息源和正常传播渠道都来不及反应,或者是被操控而无法传递出真相时,流言就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昆明3·01暴恐事件”中,民警谢林从一名奔逃旅客那里了解到事件梗概,才向上级请求支援。2013年11月27日,山西交口一煤矿塌方,致9死2伤;2013年12月22日,河南巩义一煤矿透水,致7死9伤……很多危机事件一开始都以流言的形式为公众所知,进而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并由此引出事实真相。长此以往,受众就把流言甚至是暴恐流言与真相划上等号。
2、重要事件促使流言传播“快若闪电”
奥尔波特等的流言扩散公式指出:R=i×a,即关于某件事情流言(R)等于对该主题的相关人员的重要性(i)乘以相关证据的模糊性(a)③。暴恐事件关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权,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受“昆明3·01暴恐事件”的影响,成都、广州等地群体散逃事件的当事群众认为,如果暴恐事件发生在身边而自己躲闪不及时,就很有可能成为暴徒攻击下的“牺牲品”。因此,一旦收到公共场所的危险讯号,而不管该讯号是否属实,群众就会马上陷入恐慌情绪,四处奔逃求。在确定人身安全后,他们还会通过QQ、微博、微信等即时通讯,发表状态或者是提醒自己关心、熟悉的人。因而,流言便在短时间内传播开来。
3、大量民众对暴恐信息“谈之色变”
拟态环境,并不是对现实环境的“镜子”式的再现,而是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④“昆明3·01暴恐事件”发生后,一些不法分子将发生在其他地方的公共危机事件加以改头换面,甚至是凭空捏造一些暴恐信息,一时间诸如“暴徒在四川音乐学院后巷砍人”、“暴恐分子来厦搞破坏”等,在QQ、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上泛滥,大有愈演愈烈而不受控制之势,让人们产生整个社会动荡不安的错觉。在当前的社会中,人们对事件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传播媒介所提供的信息环境,这些自媒体营造了一种人人自危的信息环境,使大众的神经时刻紧绷,一有风吹草动,便四散而逃。
二、暴恐流言传播机制分析
1、群体暗示与群体感染
以“成都3·14春熙路事件”为例,虚假恐怖信息仅数分钟就被大量转发,并以讹传讹为“暴徒砍人”的流言,导致整个春熙路商圈陷入混乱。原因之一就在于,集合行为的参加者通常处于亢奋、激动的精神状态,这种状态使他对周围的信息失去理智的分析批判能力,表现为一味的盲信和盲从。⑤误信火情而迅速撤离的人群,周边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本来就处于一个不稳定的集合状态。此时,恰逢“暴徒砍人”流言出现,并以多种方式进行传播,导致部分辨识力较弱的群众失去理性和自控能力,因此他们顾不上对现场环境进行理性分析,就开始逃散。在群体暗示下,这种恐慌情绪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在人群中扩展开来,“躲灾避难”观点迅速支配了其他公众。出于求生本能,他们也迅速加入了逃散“大军”。
2、群体压力与从众心理
有市民认为广州安保严密,暴恐分子不大可能在此作案。然而,他们最终都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并“随波逐流”地加入了散逃队伍。原因何在?首先,多地“暴徒砍人”流言闹得沸沸扬扬,身边传谣信谣的人也越来越多,给这些持相反意见的个体带来了无形的压力。于是,在群体压力下,这些人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改变自己的态度和行为,进而去附和大众。其次,身边的人突然仓皇逃离这一现状令他们始料未及,于是他们转而相信暴恐事件在自己身边发生。古语有云,“三人成虎”,暴恐流言占据优势后,广大群众就不由自主地变成了所谓的暴恐事件“受害者”。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人形成近乎一致的想法,即迅速逃离事发地。正是在这种从众心理的支配下,数百群众才会狂奔逃窜,一时人人自危。
3、群体模仿与选择性心理
群体模仿是广州、成都群体出现逃散事件又一重要因素。在人们面临突然或灾难性事件时,用常规方法很难应对局面,反应一般基于本能进行,而最简单省力的反应莫过于直接模仿周围人的行为,于是便出现了相互模仿。⑥不少人面对所谓的“暴徒砍人”情况时手足无措,跟着大家一起跑便成了他们的最佳选择。他们做出这样的决定,并非基于对事实真相的了解,更多的只是模仿他人的逃散行为。而且在“成都3·14春熙路事件”中,先行赶到的警察已经再三提醒“并无危机事件发生”,但不少民众对此充耳不闻,仍在四散奔逃。很明显,在“暴恐流言”的传播过程中,不少民众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刻意避开了那些能澄清流言的正面信息,反而对那些负面信息青睐有加。endprint
三、暴恐流言相关应对措施
1、政府:取信于民,及时主动公布信息
在“成都3·14春熙路事件”现场,警察已经再三强调“并无危机事件发生”,但不少民众对此熟视无睹,依旧四散奔逃。诚然,这与民众陷入恐慌状态有关,但也从侧面反映出政府的公信力缺失。究其原因,在以往不少公共危机事件处置中,“先期沉默——慌忙辟谣——事后补救”举措屡屡出现,漏报、瞒报、不报的现象时有发生,长此以往,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基于以上两点,笔者认为,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要及时、主动发布信息,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牢牢把握危机事件的舆论引导权;创新信息发布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公开事实,让真相“看得见,摸得着”;坚持以人为本,安抚散逃民众,消除民众恐慌心理,这样暴恐流言自然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社会:严打造谣,建立流言监测体系
“成都3·14春熙路事件”造谣者,1人被刑事拘留,2人被治安处罚;“长沙3·14砍人事件”谣言发布者,被行政拘留10天……这样的处理结果,网友纷纷表示“不能接受”。以性质最为恶劣的“昆明大屠杀暴徒系武警”谣言为例,人民日报发布《造谣称“昆明大屠杀暴徒系武警”,行政拘留十天》微博后,811条评论几乎一边倒的指责“处罚太轻”。这些谣言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但违法成本较低。笔者认为,不仅要加大对谣言的打击力度,还要对恶意造谣、传谣者予以严惩,更要完善相关法律,将谣言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此外,建立一整套的流言监测体系,不仅能及时监测流言的传播去向,还可以透过表象看到流言背后的民情民意,以更好地对其实施引导。
3、媒体:加强把关,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成都3·14春熙路事件”发生后,各路媒体蜂拥而至。为抢占时效,有些媒体罔顾新闻真实和职业道德,官方微博、网络报道大量引用未经核实的网络图片和网友说法,虽赚足了眼球,但客观上为流言的传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旦某个微博、某条网络新闻被证伪后,这些媒体就迅速删掉,以撇清责任。官方微博、媒体网站作为新闻媒介的传声筒,所转载、发布的信息代表了媒体的立场和态度,对社会舆论和民众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危机事件中,媒体要正确履行职责,不转发流言、不炮制谣言、不捏造信息,多方调查,理性判断,要依托新闻宣传部门的核心资料,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优势,凭借权威客观、真实生动的报道,对暴恐流言“迎头痛击”。
4、公众:提升素养,不信谣造谣传谣
近期昆明、厦门、成都、长沙、广州等地暴恐流言的发布者、传播者、接收者的主体均为普通民众。因此,要提高民众的理性判断能力,力争以客观冷静的心态去面对现实生活、网络中的流言蜚语,做到冷静思考,不偏听偏信,不信谣传谣,特别是对那些极端信息、暴恐流言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必要时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以维护社会稳定。在自媒体时代,要提升民众的媒介素养,普及道德文化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鼓励民众用理性思维去使用自己的话语权,将自己的诉求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途径表达出来,督促他们为自己的言语表达负责。这样,暴恐流言赖以生存的“温床”将不复存在。
综上所述,斩断暴恐流言产生、扩散的渠道,非政府一己之力所能完成,离不开社会、媒体和民众的通力配合,也只有这样,社会信息系统才能正常运行,类似成都、广州的群体性逃散事件才不会发生。□
参考文献
①新华网,《昆明“3·01”事件是由新疆分裂势力策划制造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R/OL].[2014-3-2].http://ne-ws.xinhuanet.com/2014-03/02/c_119564123.htm
②④⑤⑥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98、127、97
③奥尔波特等:《谣言心理学》[M].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17
(作者:均为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
责编:周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