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一
摘 要:在钢琴演奏中,声音无疑是最重要的。弹奏出好的声音,则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如重量运用、触键以及踏板,甚至还包括内心听觉方面的训练。目前的少儿钢琴教育,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教学方法以及认识观念上的不合理。在教学中,须严格按照一定的步骤,按阶段解决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其他一些会影响到学生钢琴学习的因素。
关键词:钢琴;运力;触键;手型;内心听觉
近年来,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钢琴教育市场也在飞速发展,同时,出现的问题也非常之多。众所周知,钢琴被称为“乐器之王”,其音色丰富程度在独奏乐器中没有哪种乐器可比。钢琴是除交响乐团外唯一一件能表现最完美最完整音乐形象的乐器。但要得到好的音色,就对于演奏技巧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本文结合笔者对于社会钢琴教育的实践观察与自身的钢琴教学经验对其中较为普遍存在的几点具备实际意义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阐述对应的办法。
一、钢琴演奏的发声以及训练步骤探讨
钢琴演奏最为重要的也是最具原理性的技巧是在手臂放松的情况下,由大臂微微抬起带动小臂将重量输送到指尖,再落到键盘上,同时指尖在触键时须保持站立姿态。在常见的教学中,钢琴教师经常强调“前紧后松”。前紧指的是指尖的站立。后松则指的的手腕、小臂、大臂要放松。“后紧”是“前松”导致的。“前松”必然导致“后紧”。而只能是先达到“前紧”才能逐渐再解决“后松”的问题,从而得到饱满、通畅的音色。但是在教学实践中很快就会发现,对于理解能力相对较弱的年幼初学学生来讲,两者几乎不可能同时训练出来。但教学进度又不能长时间在训练“自由落体”运动这一项内容上停滞。所以就出现了一个训练步骤的问题。
二、钢琴演奏中的力度变化训练
著名钢琴教育家鲍里斯·贝尔曼在其著作《钢琴大师教学笔记》中提到:运力,指声音产生过程中身体重量参与程度的多与少。声音可仅用手指产生,也可由手掌所支撑的手指产生,或是在此基础上加上大臂的支持。参与的关节越大,即运力越大,声音就越饱满。不难理解,贝尔曼大师的这段文字是对钢琴演奏中如何控制声音强弱的一段阐述。力度变化的控制在目前也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类似现象丝毫不陌生,例子比比皆是。比如:相当多的学生在演奏过程中遇到“f”时或者“ff”时,便如砸琴一般,弹奏出可怕的音响;而演奏“p”时,不是弱不下来便是声音发虚。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的理解是这样的:在钢琴演奏中做出明显的力度变化,触键速度是不能够忽视的。触键速度快,则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重量的不足,在演奏强音时会有一定的帮助。而控制较弱的力度则比控制较强的力度复杂一些。当前普遍存在的一种错误见解便是浅触键,即在弹力度较弱的乐段时触键深度较浅。著名钢琴教育家艾西波娃曾让学生使用这样一种训练方法:“首先以缓慢的速度弹奏某乐句(此句最终要弹得极弱),感觉到声音触到琴键的底部,并用中强的力度弹奏,之后用感觉到的同样深度再弹一遍,但要非常轻柔。在这两种弹法之间不断切换尝试并加以体会。”
三、钢琴演奏姿态方面的误区
提到演奏姿态,首先需要提到手型这一问题。广大钢琴教师在教学时经常会不断重复提到:“注意保持手型!”而这一问题经常使人迷惑。其实在钢琴演奏中,手型也是需要灵活变化运用的,并没有自始至终保持不变这个问题。手型是根据演奏的不同乐句所不同的需要来决定的。若盲目地要求自始至终保持同一手型,那必然导致演奏僵化。当然,手型还是需要讲究的,在正常情况下的手型,便是将手臂与身体一侧放松自然下垂,而此时的手型,便是手指自然弯曲的一个状态。
四、音乐基本素养的重视程度
在当前的社会钢琴教育中,普遍忽视了本应与学习钢琴演奏匹配的音乐素养教育。在数年前,国内正式出版发行并投入使用的《音乐基本素养考级教程》这一教材,是国内较为系统、完备的针对业余音乐才艺学生的教材,里面包含了乐理、视唱练耳、音乐基本常识以及音乐欣赏等众多内容。在学习钢琴演奏的同时,这些模块的学习同样重要。
首先是视唱练耳。学习音乐,最重要的一方面条件便是耳朵好。耳朵是需要开发的。这一点对于学习钢琴演奏最重要的影响便是听觉。在演奏钢琴时,需要两种听觉。首先是内心听觉。什么是内心听觉?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对于一个学习钢琴很多年的人来讲,在桌子上单手弹奏一段贝多芬《献给爱丽丝》的旋律,在他的耳朵里听到的往往不是“哒哒哒哒”的敲击声,而是有音高的音乐旋律。这便是内心听觉。这是一种人对旋律的想象能力。在演奏钢琴时,首先,对于手上演奏的旋律脑海里要有这个声音应该是什么样的概念,然后手上向想象中音乐靠拢,想象中的音乐效果越逼真,则越有益于手上的演奏。再者便是一种客观听觉,即自己演奏的同时在客观的角度倾听自己的演奏,以便对自身的演奏做出及时的调控。尽管称之为客观听觉,但不得不提的是,钢琴教育家贝尔曼在《钢琴大师教学笔记》一书中提到:“客观听觉是音乐家一生不懈奋斗的永恒目标,因为总是尽力客观地聆听自己的演奏,但从没有完全成功过。”一个演奏者在演奏过程中如果没有把精力投入在倾听自己的演奏上,那么他对音乐的诠释也就无从谈起。
其次便是音乐基本常识与音乐欣赏方面的学习。在现在的社会钢琴教育中,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问一个学钢琴数年的学生,他很可能对音乐表情术语或者贝多芬和肖邦等著名作曲家的音乐常识很陌生。那进一步就会很可能导致学生对作品风格把握在理解上出现不准确。此外,在钢琴学习初期较为枯燥的技巧练习阶段,学习一些音乐欣赏内容也会增加一定的兴趣。
五、普遍存在的一些未能正确树立的认识
这里要提到的也恰恰是往往被忽视的一些其他因素。在学生学习钢琴演奏的过程中,一些辅助因素也格外重要。笔者曾和一位资深钢琴调律师谈起,钢琴调律的准与不准对学生的耳朵影响有多大。许多家长对家中钢琴的调律的重视程度往往不够,甚至两三年才调一次的情况也不少见。而对于调律师的选择也过于草率。这个问题主要是由于家长对调律不了解,也不会用耳朵检验。好的调律师会使钢琴在弹和声时共鸣效果倍增,而孩子在常年维护不佳或者调律质量差的钢琴上练习,可想而知对耳朵听觉的训练会有多大影响。
近年来,整个社会钢琴教育不断提倡“快乐成长”“快乐学习”,但是在学习钢琴演奏这个问题上自始至终都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刻苦。所谓“快乐”也必须是要在付出刻苦的学习经历的前提之下才能实现的。笔者曾经常遇到这样一类家长说道:“我就是让孩子学着玩玩,不想以后搞专业。”当然,这类家长往往对于孩子学琴的监管与要求自然不严格。那么,笔者想说的是,每年有那么多艺考生以钢琴为专业考大学,他们从小有多少人打算过现在要以此为专业考大学呢?
再者,许多钢琴教育工作者以及学生家长在对于钢琴考级这个问题上的认识有些偏盲目,形成了让孩子为考级而学钢琴的意识。这一现象更是普遍。考级,意义上是积极的,也是社会对于学生学琴的一个认可。但是当前普遍存在的一年之内专攻考级的作品并视考级为主要目标,是不合理的。这样势必导致学生的基本功训练产生漏洞,学得并不扎实,严重制约之后的发展。在这里暂且不提大跨度跨越式的考级,这更是一个违背客观规律,忽视学生能力范围,盲目“拔苗助长”的一个现象。在考级这个问题上还是希望广大钢琴教育工作者以及家长理性、客观地对待。
近年来,中国的钢琴家在国际社会上越来越被认可,也足以证明了中国完全可以在古典乐坛占有一席之地。而在人才储备教育方面,其潜力更是不可估量,但制约这一进程的问题也很多。本文所提及和阐述论证的内容,均是笔者多年来通过参加各类社会艺术实践活动观察以及根据自身教学经验总结而来,都是一些普遍存在又非常具备实际意义的问题,在此供广大钢琴教育工作者与学生家长作为参考。
参考文献:
鲍里斯·贝尔曼.钢琴大师教学笔记[M].汤蓓华,译.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