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一嘉[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重庆400715]
多边关系里的“贱人”与话语游戏中的“矫情”
——以“贱人就是矫情”为例
⊙韩一嘉[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重庆400715]
本文的讨论乃是一种思想/语言/历史三者的交流,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去对话,使其进入思想史在某一瞬间断面的演变,并完成其定格。“贱人就是矫情”发展成流行语,其中独断论式的价值立场,暧昧不清的语义表达,言简意赅的句法成分都构成了这句话丰富的意义指向。而其中的逻辑悖论更是在我们的熟视无睹下强行疏通,从而在情感表达上把“贱人”与“矫情”嫁接,这是约定俗成的一个成功范例。
贱人矫情狂欢消解
本文的讨论乃是一种思想/语言/历史三者的交流,这种语言的合法性身份不一定非在文学史上得到证明,但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去对话,使其进入思想史在某一瞬间断面的演变,并完成其定格。这里选取的切片乃是大众文化波澜壮阔中的一点,作为文化现象去考察可以窥见当下的世道人心。
不知从何时起,对于流行语的研究已渐入正轨,但系统而全面的研究,往往建立在一体化的批判现实主义的叙事框架下,对于流行文化当中异体化的现代派现象的阐释捉襟见肘。
“贱人就是矫情”,生于电视,长于网络,最终发展成流行语。其中独断论式的价值立场,暧昧不清的语义表达,言简意赅的句法成分都构成了这句话丰富的意义指向。而其中的逻辑悖论更是在我们的熟视无睹下强行疏通,从而在情感表达上把“贱人”与“矫情”嫁接,不得不说这又是约定俗成的一个成功范例。
“贱人”一词,自古就有。相传《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记载,“廉颇曰:‘蔺相如素贱人,吾羞,不忍为之下”。但此处“贱人”特指社会地位低下者,与上述流行语无关。而古代多用此意,故迹无可考,此词当是翻新之作。静水流深的语言演变往往不是靠几本字典就可以完成的。正如上述所示,任何释义放入原句都无法还原其应有之义。那么,“贱人”应作何解?
“矫情”一词,也是自古就有。无论是董仲舒的“虽矫情而获百利兮,复不如正心而归一善”,还是苏轼的“安顺桓灵之世,士皆反道矫情,以盗一时之名,盖其弊始于西汉之世”,还是《老残游记》中“你看,他临走到底将这袍子留下,未免太矫情了”,“矫情”一词都与“矫饰”“做作”相关。但是,对于词语的考察不能止步于此。汉语作为我们的母语,其自我生产的能力不可小觑,也就是说,新义的诞生往往借助于旧词的复活,而后在翻新不如述旧的前提下与传统有了藕断丝连的关系。①“矫情”也是如此。如果我们细心考察就会发现,“矫情”的言说对象,在古代往往针对上层贵族,如两汉大赋与六朝文风的批判,其对立面就是平白质朴的复古。而走入近代,“矫情”在革命洪流的席卷下也发生了能指的转移,从大张旗鼓地针对封建贵族的讽喻,悄无声息地变成了在黎明前的解放中对于小布尔乔亚的讽刺上来,而后历经政治运动,成为小资产阶级罪该万死的属性,又在市场经济地置换中完成新一轮的转身。“矫情”一词的前世今生并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本文只是想指出,不明白“矫情”言说的语境,就不能明白“贱人”之所以出现的目的。
“礼失,求诸于野。”有学者指出,在新一轮的全球化之下,汉语正经历着一场被异化或被“洗脑”的考验,并指出,这是一个尴尬的语境。相对于官方汉语过于统一与死板的表达方式,网络与流行语则在分崩离析的意识形态帷幕下上演着巴赫金所谓的语言的“狂欢”。巴赫金的复调理论把民间话语定性为“狂欢”,认为民间“狂欢式的生活,是脱离了常规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是翻了个的生活,是反面的生活”,“狂欢式的世界感受正是从这种郑重其事的官腔中把人们解放出来”,“正是狂欢式的世界感觉,认上们给哲学穿上艺伎的五光十色的衣服”②。由此我们知道,上述流行语独断论式的语言表达,其实是披着官腔外衣的民间表述。这种与官腔暧昧不清的关系又为我们增加了可阐释的角度。
“A就是B”句型,属于判断句的一种。原义有二,一是指A与B是同根同祖相同的东西,比如鲁迅就是周树人;二是指B是A的特征(或一种),比如理论书就是不好懂。但是B在揭示出A的本质属性时,其实有着来自于言说者的价值判断,其中隐微的喜怒好恶的决断可以从例子中体味出来,比如男人就是好色。显然,“贱人”不等于“矫情”,“矫情”恰是“贱人”的价值判断,讨论应属于第二种。那么,经过拙劣的语法分析,矫情是贱人的本质属性吗?这个属性又有什么样的判断呢?我们不妨先放下这两个问题,回顾一下世纪之交话语转变的思想背景。
20世纪末的中国为民间话语的释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人身依附关系的解脱,个体生存选择的艰难以及精神和物质自由的失重,共同营造了世纪之交语言狂欢的多重品格。所指猝不及防的泛滥成灾与能指仓促应对的屈指可数,历史在斗转星移中创造的奇幻表象所带来的空洞就只能由民众的智慧来填补。语言狂欢中的苦涩与落寞,无不在插科打诨的调侃中抹上一层层浓重的黑色幽默。主流叙事就像一个拙劣的陈述句,用空虚的定语来填补定语的空虚,追加的外延恰恰赶不上内涵的分崩离析。“权力也不再能够以真理为依据来证明自身的正当性了。”③于是,“现代的叙事危机,既表现在发现真理的神话破灭了叙事的合法性而引起的合法性亏空,也表现在自我创造的合法性使每一个自我叙事都合法而引起的合法性的泛滥”。因此,这个历史的循环,构成了一个精致的悖论。新的宏大的叙事就由国家的神话,转化为无数个“私人化”的叙事。
那么,此种“私人化”叙事的意义指向何处?答案只有一个,扯淡。④“扯淡这种创作模式,不需要撒谎那么多分析和深思熟虑,它更开阔,更独立,有更多机会即兴表演、渲染和想象”,这跟巴赫金的狂欢理论不谋而合。但是,法兰克福指出,相对于谎言,“扯淡”才是“真实”的敌人。因为谎言并不否认真实,它只是掩盖真实,而扯淡则不然,它并不顾及真实与谎言,它只是一种“责任推诿”⑤,用语言来无视语言背后的意义。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能“扯淡”。我们要清楚,法兰克福教授身处普林斯顿大学,天天对抗的就是后现代语境下意义的消解,故而像一般左派战士一样奋勇向前,那是因为战士头上的真理是其主体意义私人化的考虑。相比而言,我们身处的语境,有普罗大众化的普世真理(权力话语),有批判现实的学院真理(知识话语),有过日子式的民间真理(民间话语),喧哗与骚动之间我们才是真的不在乎何者为真,何者为假。现在,深入这些肌理,来分析当下社会的语境,也许,这才是我们应有的题中之意。
这种具有后现代意味的文化现象的出现,其实有着解构语言逻各斯的能量,也就是消解了通过语法规范来运作的权力。可是在刚才的论述过程中我们也能看到,这句话在逻辑和伦理道德层面上其实更具有罗兰·巴特所谓的“语言法西斯”的倾向。其实一个社会中的各个层面都有特定的“话语”存在,这些“话语”狼狈为奸,纠集为一个疏而不漏的天网,驾驭着整个社会成员的思维、行动和组织的规范和条例,使该社会的所有活力都受到这种特定“语境”定义的强制执行,流行语也不例外。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仿佛能看到方兴未艾的语言洪流正在网络的推波助澜下来势凶猛,可是这散点透视般的语言现象是否会成为新的千里之堤?我们还需要时间来证明。
行文至此,知识话语未曾出现在以上的论述当中。其实,从思考的初衷,无不是在知识的谱系当中进行探索,而对于这种文化现象的思考,也成全了布迪厄一直以来的观点:知识就是矫情。
①有意思的是,拆解大师德里达也曾建议“启封旧的语言,尽量减少重造的概念与名词”。(德里达:《一种疯狂守护着的思想》,何佩群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与汉语自身发展规律不谋而合,这也在冥冥之中确认了汉语在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自给自足的位置。
②[俄]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76—223页。
③张志扬:《偶在论》,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12月版,第68页。
④[美]哈里·G.法兰克福:《论扯淡》,南方朔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1月版。
作者:韩一嘉,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现代诗学。
编辑:郭子君E-mail:guozijun08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