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竽秀 黄丹雯
广东经济发展的背后,有着对环境的亏欠,而近年来,这种欠账已经扩展至农村和小城镇。应该说,农村和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已成为广东环保工作中较为薄弱的一环,也是亟需解决的一环。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广东地区的GDP到2011年时,已经从1978年的185亿元增至52673亿元。紧跟着经济发展的步伐,广东的城镇化也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由1978年的16.3%提升至2011年的66.5%。但经济发展的背后有对环境的亏欠,特别是近年来,受农村和小城镇廉价土地和廉价劳动力的吸引,部分污染产业向农村及小城镇转移,工业污染的触角伸向了农村和小城镇。另一方面,这些地区仍在沿袭传统的农业生活方式,各种废弃物和污染靠自然环境消化吸收,再加上城乡二元的环保体制等原因,农村地区普遍缺乏足够的环保基础设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二元矛盾在这些地区尤为突出。
农村和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广东环保工作中薄弱而急需解决的一环,是广东发展过程中亟需补齐的短板。
生态短板要补好
近年来,广东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在农村生活环境、生产环境保护,工业污染防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而言,农村和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广东农村生活垃圾产量约为3.6万吨/日,绝大部分未经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大多数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全省约有6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尚待解决。与此同时,广大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面大,而且污水粪便缺乏有效处理,成为影响农村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水产养殖污染也不容忽视,由于过量投料、加药等原因,水产养殖业正威胁着水质安全。化肥农药污染则是农村环境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目前农村使用化肥普遍存在利用率低的问题,如氮肥的利用率仅为30%,没有被利用的化肥或者残留在土壤中或者随雨水迁移,进而污染水源。
此外,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业转移、矿产开采、垃圾焚烧填埋、电子垃圾回收等项目进一步向农村扩展,农村环境污染风险进一步提升,对居民的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破解农村环保问题,广东在2011年就提出“树立环保自觉、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将农村环保工作列为全省环保工作重点内容之一。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总规划中,农村和小城镇环保工作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时,广东也紧跟时代步伐,加快了农村环保工作进程。
正值此时,与广东在环保领域有过多次成功合作的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正在寻找合作伙伴,准备在农村和小城镇的生态建设方面开展一些研究,共同的关注让广东与亚行一拍即合,很快达成合作默契。按照双方约定,亚行提供政策与资讯技术援助,研究农村和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而广东方面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省财政厅做项目执行单位。项目确定后,亚行通过公开招标组成了研究团队,人员涵盖广东省内外及国际环保专家在内。
2012年3月,项目正式启动。项目研究团队赴珠江三角洲、粤东西北等1139个乡镇、22105个行政村调研,包括肇庆、佛山、韶关、河源、潮州、揭阳等地在内。研究人员通过与农户座谈,收集民意数据等方式,最终形成了《广东农村和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研究总报告》的中英文版及6个子报告和19份政策短文。其中的7篇政策短文受到广东省长朱小丹、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原副省长刘昆的重要批示,印发给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各县(市、区),供地方政府决策参考。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有调查才有发言权,研究团队在首次对广东的农村和小城镇进行系统的调研后,针对广东实际情况,提供了鲜活的案例和可借鉴的国内外成功经验。
比如韩国,调动农民的主人翁精神是韩国“新村运动”的创举。韩国于1970年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新村运动”,将农村环境保护作为重点投资领域之一,大力推动改善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从1970至1980年,韩国政府累计向“新村运动”投入2.8万亿韩元,约占总投资的50%,用于居住环境的开发和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居住环境建设主要是改善房屋、修建公共浴室、游泳场巷道等;生态环境建设包括修建农用道路、桥梁,设置公共积肥场,整理耕地,治理小河川,完善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同时,韩国还制定了农业补贴政策,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有机农业。
20世纪80年代,韩国通过价格调控支持农村环境保护,以土地整治引导农民科学种田,直接补贴保护环境敏感地区。进入21世纪,韩国政府通过《环境亲和型农业育成法》,积极扶持有机农业,加强标准化管理,扩大“直补制”对象,建设环境亲和型农业基地,回收与再利用废旧农资,有效利用家畜粪尿,促进环保型农业发展。
而台湾许多农村地区则充分利用自然湿地来解决农村污水治理问题,特别是在没有足够污水处理设施的农业地区。农业地区的主要水环境污染源为生活污水,并不需要昂贵的先进技术来达到最低处理要求。相比技术复杂的污水处理厂,此类湿地应用仅有的缺点是需要更多土地。自21世纪初期起,台湾已建成数个人工湿地污水处理项目。按照计划,有些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已经展示了其有效的运营和高效的污水处理能力。2007年,台湾主要农业县之一的花莲县,建成了四个不同用处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居民区或污染河流排放的污水,减少对下游水体的污染程度。而这些人工湿地处理工艺的建造费用,仅约为传统污水处理工艺费用的20~25%。此外,美国加利福尼亚圣地亚哥的固体废弃物管理和日本以法律治理农村污染等措施,均值得借鉴学习。
农村和小城镇环保建设的对策建议
立足广东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广东在农村和小城镇环保工作上,该怎样做才能够达到成效?惠州开发银行咨询专家王珺就提到,要做好农村和小城镇的环保建设,应加快立法、落实建设规划。
为了确保到2015年,广东农村和小城镇的环保机制体制逐步健全、农村生活环境日益优化等,在广东农村和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研究成果发布会上,多位专家在经过了农村和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的研究后提出了具体建议:
首先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和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一是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逐步整合与农村环境保护相关的职能:二是要健全农村和小城镇的监督监管机制,提高县级环保机构监督能力,逐步建立村镇两级的环保管理组织及覆盖全省村镇的环境污染监测体系。一直以来,科技创新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此,要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管理体制的工作,还应大力提高农村环保人员的整体素质,重构和完善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其次,要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修订完善《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加紧制定防治农村土壤污染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农村环保执法,推进排污收费改革,落实“污染者付费”制作:除此之外,还应健全区域环境执法协作机制和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
第三,要强化农村环境规划,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乡规划统筹和衔接,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城乡“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考核”:加快村镇规划编制,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大力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第四,要以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禽畜养殖污染防治及产业污染整治为重点,分别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生产方式和控制工业城镇化对农村环境的影响。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农村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最后,要逐步建立体现环境质量等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新考核体系,争取逐步形成“财政拨款一市场资金一社会资助一村民自募”多渠道的农村环境保护资金保障体系。整合有关专项资金,鼓励发展绿色信贷,探索发展绿色信托基金、绿色保险等;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外金融机构援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