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燃气价格的研究与思考

2014-07-16 12:22张铁成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4年11期
关键词:城市燃气

摘要:城市燃气作为一种事关民生的重要公共物品,其价格问题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文章结合已有文献以及城市燃气价格的具体实践,对当前国内城市燃气价格的政府管制问题、燃气价格改革问题等展开进一步分析与探索,并提出了对相关问题的具体思考。

关键词:城市燃气;价格管制;价格改革

中图分类号:F4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16-0041-02

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市场决定价格。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指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但城市燃气作为一种事关民生的重要公共物品,如果其定价完全交由市场决定,则很容易导致大的民生问题出现。因此,在当前,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竞争机制尚未有效建立起来,有政府对城市燃气价格实行一定的管制显得极为重要。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政府对燃气价格进行管制也面临一系列需要克服的问题,比如如何确定合理的价格水平?对燃气企业的财政补贴如何才能具有激励作用?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燃气价格的改革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来说,城市燃气价格的政府管制已经得到普遍认可,但与此同时,对燃气价格放松管制的争论也一直存在。在这方面,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也许更具有借鉴意义。比如法国对管道燃气的定价原则为:政府对居民和商用燃气的价格实行政府管理,而对工业用气的价格则可由燃气公司自行决定。英国对城市燃气的价格规制则采取所谓的RPI-X模型,即通货膨胀率(RPI)减去相应时期的生产效率增长百分比(X)。相对而言,西方国家在城市燃气价格管制方面的经验要更为成熟,因此可以被国内燃气行业借鉴的方面也较多。目前,有关这方面的比较研究和讨论也开始逐渐得到理论界的广泛重视。

在本文的讨论中,我们将主要关注城市燃气价格的政府管制问题,以及今后的燃气价格改革问题,并希望通过这一讨论为今后的城市燃气价格改革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1 燃气价格政府管制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的垄断化经营,燃气价格执行的是政府管制的形式,因此,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完全建立起来,市场已经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这种单纯依靠政府价格管制的定价机制必然表现出与市场经济的诸多不相适合。主要表现在:

1.1 燃气定价手段单一

“成本加成定价法”,作为燃气价格的一种定价方法,存在着许多不足,比如必须依靠燃气企业上报的成本数据,并且超额部分如何确定也缺乏科学性等等。因此导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最终形成的燃气价格往往会偏离合理水平。此外,目前政府对燃气行业的价格管制也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往往是燃气价格一经制定就长时期不再改变,这样显然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

要求。

1.2 原料价格市场化和燃气价格管制之间的矛盾

随着我国原材料市场的进一步放开,燃气企业制气用的相关原材料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等等都是在开放的市场上自由选择采购的。因此,燃气企业的生产原材料价格一般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和国际原料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而这也就意味着,燃气企业事实上很难控制每年的生产经营成本。但是,政府对燃气价格的管制却是相对固定的,并且如前所述其价格一经确定就长期不变。这样,在原材料市场化和燃气价格管制之间就出现了矛盾:每年变化的生产成本和相对固定的燃气价格常常造成燃气企业的亏损状态。因此,政府就不得不对燃气企业进行财政补贴,而这不仅加大了财政负担,同时也不利于燃气企业效率的提高。

1.3 燃气价格管制缺乏社会参与

由于城市燃气行业同时属于一种事关民生的社会公共事业,因此在政府对其进行价格管制的过程中也应适当考虑公众参与。但是,现实来看,在我国众多城市的燃气行业管制中这种社会参与却仍十分有限。相比于城市供水领域的价格听证等形式,燃气行业的价格听证制度还没有受到社会各方的重视。而由此造成的一个问题就是,政府以各种手段制定的燃气管制价格往往得不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因此在施行中也就面临着许多批评和争议。

1.4 不能很好地考虑价值链

由于燃气价格采用了成本加成法,因而仅照顾到了生产企业的利益,而与之相关的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价格形成则彼此孤立,无法反映市场的供求变化,从而使相关中下游企业极易陷入亏损之中。

2 燃气价格改革的一般思路

根据上文对当前我国燃气行业价格管制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本文认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燃气行业改革的具体思路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2.1 采用多样化的燃气定价手段

应该首先对传统的成本加成定价法进行革新,引入灵活的燃气定价方法。在这方面,欧美以及日本等国对燃气行业价格管制的一些经验可以提供借鉴。例如美国的燃气价格建立在其生产和销售市场竞争的基础上,政府只对燃气运输环节采取价格管制。而英国对燃气价格管制的RPI-X模式也很有借鉴意义。它有助于促使燃气企业进一步提高其生产率水平。此外,一些发达国家对燃气价格的控制还采取所谓的“两部收费制”,即对一定消费额度内的燃气量采取固定价格,而对超出的部分则采取浮动价格等等。国内各城市政府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更加灵活性燃气价格管制手段。

2.2 成立燃气价格管理专门机构

西方国家的燃气产业发展经验表明,成立专门的燃气价格管理机构具有很多现实优点,比如其专业化更强,对燃气生产的成本和消费情况能够做到实时监控等等。在这方面,国内城市政府还没有成立类似的专门机构,对燃气价格的管制一般是依靠各公共事业局来进行的。这样既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同时也难以及时了解燃气行业的发展变化。因此,成立一个专门的燃气行业价格监管机构很有必要。而在该机构的人员配置上,则可以多引入一些燃气行业的研究人才,以便对燃气成本和价格的变化作出及时了解。此外,在机构的权限上,也可以适当给予该机构独立的燃气价格监督权,从而更好地对燃气行业进行物价管理。

2.3 建立燃气价格听证制度

如前所述,燃气价格事关居民的日常生活,因此在政府对燃气行业进行价格管制的过程中,也应适当引入公众参与。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像城市供水等公共事业一样建立一种价格听证制度,及时了解公众对燃气价格的意见和建议。在对燃气价格进行听证的过程中,各方参与者应尽量具有代表性,这样最终形成的燃气消费价格也容易为社会公众所接受。此外,燃气行业价格管制也应有相应的法律规章所约束,因此适时出台相应的《燃气法》十分必要。这样,有了相应的燃气法律规章,就可以与燃气价格听证制度一起构成城市燃气价格管制的完善约束体系。

3 总之

总之,当前我国已经建起了商品价格依据市场供求情况确定的市场经济,但由于燃气事关民生,具有的特殊属性,导致其在存在形态上和一般商品有所不同,因而在定价机制上,不能实行完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定价机制,而只能实行在政府管制下的,参照市场供求机制的定价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促进燃气企业的经营积极性,保证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照顾到了广大群众的民生福祉,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祥和。

参考文献

[1] 谷波,黄福平.试论城市燃气价格的确定[J].城

市燃气,2004,(5):28-30.

[2] 吕淼.对城市燃气价格监管的思考[J].城市燃

气,2010,(1):28-30.

[3] 李俊,侯海红.如何理顺城市燃气价格机制的研究

[J].公用事业财会,2005,(2):43-45.

[4] 温梅兰,刘诚辉.深圳城市燃气价格改革的尝试

[J].粤港澳价格,2003,(4):31-33,48.

[5] 治强.浅析我国城市燃气价格管制问题[J].城市

建设理论研究,2013,(2):55-57.

作者简介:张铁成(1967—),男,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经济师,研究方向: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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