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磊
刍议《红字》中的珠儿形象
杨 磊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浪漫主义作家,也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与心理小说的开创者。《红字》是霍桑于1847年创作的经典之作,小说以北美殖民地教权统治时代的新英格兰少妇海斯特的恋爱悲剧为主题,用象征主义手法探讨了萦绕于作家心中的 “恶”,揭露了教会势力的虚伪与残暴,表达了对自由、爱情的追求,显现出强烈的人道主义与民主主义思想。小说 《红字》的主人公有海特斯、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而珠儿只是其中的附属形象,很少受到评论家的关注,其实珠儿形象在主题表达、情节展现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本文试图对 《红字》中的珠儿形象进行解读。
小说 《红字》讲述了一场耐人回味的爱情悲剧。年轻、漂亮、善良的英国姑娘海特斯嫁给了心理扭曲、几近阳痿、行将就木的老学者齐灵渥斯,这场不幸的婚姻深深地折磨着年轻的海斯特。婚后他们准备移居北美殖民地波士顿,但在前往波士顿的途中,齐灵渥斯有事留在了荷兰,海斯特独自来到波士顿,近两年的时间里丈夫杳无音讯,独居生活的海特斯与英俊潇洒的牧师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一个女儿——珠儿。
17世纪的北美处于新英格兰清教徒的殖民统治下,海斯特犯下了通奸罪,为清教教义所不能容忍,被法庭宣判有罪,让她在刑台上站立三小时被当众受辱,并在胸前佩戴象征通奸的红字 “A”以示惩戒。后来,海特斯的丈夫齐灵渥斯神秘出现,决心查出同犯以雪耻辱。虽然海特斯并未供出通奸者是谁,但丁梅斯代尔的精神遭受到巨大折磨,再加上齐灵渥斯的迫害,最终他登台示众坦白自己的罪行,后在心力交瘁中死去。复仇成功之后,齐灵渥斯也在郁郁寡欢中死去。
“红字”是鲜红的大写字母 “A”,是英文Adulter的第一个字母,将红字佩戴于胸前是清教对人的某种罪行的惩罚。“红字”是贯穿小说 《红字》始终的主题,有着丰富的思想内涵,一方面控诉了清教主义对人性的摧残,另一方面表达了作家对清教思想的认同。对不同的人物,“红字”有着不同的含义,它带给海特斯的是无尽的耻辱与折磨,带给牧师丁梅斯代尔的是噬心的痛苦,对齐灵渥斯来说,“红字”是折磨罪恶灵魂的有力武器,对于珠儿来说,她生存的意义就是探究 “红字”的内涵。
1.圣洁而自然。珠儿是 “秉承天意而诞生的无辜生命,是罪恶的情欲上开着的不谢花朵”,她被摧残人性的清教社会所抛弃,因而,自然天性得到了充分发展。珠儿体型完美,精力旺盛,有一双专注深沉、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她身上带有一种天生的优雅,似乎有一轮圣洁的光环绕着她,既有农家女孩野花般的美丽,又有公主般典雅高贵的气质,即使是穿着土布袍子,她的姿态也异常完美。珠儿总是身穿鲜红的天鹅绒束腰裙衫,上面绣着姿态多样的金丝线,这些衣服是海斯特用昂贵的衣料精心裁剪出来的。可以说,在珠儿身上寄托着作家对自由、美、纯真自然的追求。
珠儿天生与社会环境格格不入,她爱花草、溪水、树木、森林,与大自然有一种莫名的亲近,只想回归大自然。当她来到阴沉的森林时,松鼠冲她发出叽叽咕咕的尖叫,野鸽用惊讶的尖叫向她问候,野狼上前嗅她的衣服,所有动物都与她那般友好。通过这些描绘表达了作家对自然天性的尊崇。[1]
2.敏感而直率。珠儿3岁时就具有非凡的感知力,感受到这个社会对她的敌意与疏远,知道了自己画地为牢的命运,但她并没有像普通女孩那样娇柔软弱,而是个性叛逆、桀骜不驯。她对海斯特胸前的“红字”非常敏感,似乎敏锐地意识到母亲胸前的“红字”与牧师将手放到胸前有着某种联系。当丁梅斯代尔据理力争为海斯特挽回抚养权时,珠儿对他表达出少有的温柔;珠儿也多次要求丁梅斯代尔与她们母女在一起,因为她感觉到他们三人似乎有某种联系。
霍桑认为,人们应该意识到那无法辨认、无处不在的 “恶”的存在,应敢于正视它、面对它。小说《红字》用大量笔墨描绘了齐灵渥斯的 “恶”、丁梅斯代尔的 “虚伪”,并借珠儿之口表达了某种思想观念。当丁梅斯代尔夜游到邢台时,珠儿问他 “明天中午你愿意同我和母亲站在这里吗”,丁梅斯代尔回答 “不”之后,珠儿尖锐地指出,“你胆小,不老实”,因为珠儿认为牧师是她的父亲,但不能容忍他的伪善。
3.狂野而叛逆。珠儿是一个无拘无束、狂野任性的女孩,她天生就是 “罪恶的产物与耻辱的标志”,她继承了母亲的叛逆精神和自然天性,对自然界的鲜花野草非常钟爱,对海斯特胸前的 “A”字有着本能的好奇,对齐灵渥斯有着无名的敌视与恐惧,在她的身上始终洋溢着一种叛逆的力量。珠儿那稚拙的言语常蕴涵着对 “爱”“自由”的绝对自觉和对现实社会的本能反抗,她的一颦一笑都闪烁着生命的灵光,令清教徒与贝灵汉州长震撼不已。珠儿总是以少有的战斗精神反抗着蔑视她们母女的人,对侮辱她母亲的清教徒们,她会用石头向他们投去,用连续的怪叫恐吓他们。珠儿总是毫不掩饰自己的情感、冲动,毫不顾忌地大笑、大闹,甚至像巫婆一样尖叫、咆哮。齐灵渥斯说过,这个孩子对法律、权威、信仰不屑一顾,她的存在是对现存规则的极大破坏。珠儿那狂野的天性展现了海斯特被清教思想压抑的另一面,也寓意着作家对现实社会的不满与反抗。[2]
霍桑是杰出的浪漫主义作家,他深受超验哲学、神秘主义、清教主义思想的影响,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充满疑虑,他的作品有着强烈的象征主义倾向。小说《红字》就用象征主义手法表达了 “生命力受到压抑”的切肤之痛,开创了象征主义的新篇章。
《红字》中珠儿是最复杂、最易使人误解的人物形象,珠儿 (Pearl)是珍珠之意,珍珠是沙砾在贝类肉体内长期磨难而形成的,珠儿则是海斯特那不为世人接受的爱情的结晶,珠儿的诞生给海斯特带来巨大痛苦,正因为来之不易,珠儿才备受珍惜与呵护。《圣经》就上有 “上帝就像寻找珠儿的商人,发现了珠儿的价值,就用所有的财产买回珠儿”。珠儿就是海斯特的无价之宝,珠儿使她遭人唾弃、受尽磨难,但她仍然将珠儿当成上帝赐给她最珍贵的礼物。
在整部小说中,“红字”是故事情节的催化剂与粘合剂,海特斯因犯通奸罪而被戴上 “有形的红字”;丁梅斯代尔掩藏了自己通奸的罪行,但也在胸前刺了不为人知的 “A”;齐灵渥斯是海特斯的丈夫,他痛恨妻子背叛自己,所以他是 “红字的制造者”;而珠儿则是海特斯 “活着的红字”。珠儿的象征意义与 “红字”联系密切,她是海斯特带着污点的灵魂的唯一慰藉,是海斯特窒息生活中的一缕明媚阳光。[3]当海斯特将自己暴露于人们面前时,她总是想将珠儿抱到自己胸前,用这个婴儿掩饰自己胸前的 “A”,但她又会很快意识到这两种事物都是耻辱的标记,于是她将珠儿挎在胳膊上,从容不迫地环视周围的人,在这里珠儿只是 “A”字的另一种形式。
《红字》中的珠儿代表一种道德力量,她让海斯特与丁梅斯代尔为犯下的罪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推进了两人的道德自新。年幼时,珠儿常用手抚摸母亲胸前的红字,使母亲感到羞辱;玩耍时,她用鲜花投向母亲,每朵鲜花都落在母亲胸前的红字上;路过森林时,她将带红字的衣服穿在身上,拒绝母亲为自己脱衣服。珠儿使海斯特永远无法忘记曾经的耻辱,逃脱不了耻辱带来的内心折磨,促使海斯特用各种办法赎罪。
对丁梅斯代尔来说,受人敬仰的牧师比情人与父亲更有吸引力,为此他情愿隐瞒自己的奸情,让海特斯独自承受所有的罪责与耻辱。作者通过丁梅斯代尔与珠儿的对话与对峙揭示了他的虚伪、自私,也使他始终处于自责与痛苦之中。珠儿曾天真地问丁梅斯代尔,为什么总是用手在胸前比划,就如同比画母亲胸前的红字。在珠儿的影响下丁梅斯代尔向世人承认了他的罪行,而珠儿的亲吻使他获得了灵魂的解脱与道德的升华。[4]
“红字的制造者”齐灵渥斯相貌丑陋、身材畸形、内心阴暗、阴险歹毒,疯狂地报复丁梅斯代尔,直至他精神崩溃。而珠儿却是齐灵渥斯道德自新的载体,使齐灵渥斯善良的人性被发扬光大,只有和珠儿在一起时,这个老人才会变得善良。当看到刑台上的珠儿时,齐灵渥斯心中会感到恐怖不安;当珠儿在 “疼痛中痉挛”时,他会像慈父一样照顾珠儿,并亲自给她喂药,直到她睡入梦乡;当他去世时留给珠儿大笔遗产,使她过上幸福生活。齐灵渥斯的醒悟与灵魂升华不仅源于他那未曾泯灭的人性,也源于珠儿那神奇的魅力、纯真的天性。
珠儿是海特斯与丁梅斯代尔通奸而生下的孩子,注定她与罪恶有着不解之缘,她与森林与太阳融为一体,与狼为伍,是清教的反叛者与 “魔鬼的女儿”,被人们认为是 “邪恶的小鬼,罪恶的象征和产儿”。海特斯也为珠儿那 “放荡不羁,不顾一切,富于反抗”的本性而担忧。珠儿那率真的性情、逼人的容貌、火热的激情让人赞叹不已,表达了作家对清教社会的厌倦,寄托了作家对新的真诚生活的渴望。[5]
《红字》借海斯特与丁梅斯代尔的爱情悲剧揭示了清教社会的伪善与残酷,谴责了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而珠儿是作品中不可忽视的人物形象,她将主人公紧密联系起来。作家通过珠儿形象鞭挞了人性中的假恶丑,歌颂了人性的真善美。“活着的红字”珠儿象征着人类追求幸福、真理的昂贵代价,也寓意着幸福美好的未来,更是一首赞美人类自然天性的颂歌。
[1][美]霍桑.红字[M].胡允桓,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47.
[2]杨金才.论美国文学中的“荒野”意象[J].外国文学研究,2002(02).
[3]彭雪.简析霍桑《红字》中珠儿的形象及其作用[J].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08(04).
[4]赵丽.《红字》中珠儿人物形象及其象征意义[J].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02).
[5]王燕.《红字》中的珠儿结构主义精神分析解读[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05).
杨磊(1979— ),女,回族,河南许昌人,硕士,许昌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讲师,研究方向为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