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利兵
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玉环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利兵
党的十八大以来,玉环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实践行之有效的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途径,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明确选人用人标准,目前,全县乡镇纪书记职务统一排在党委委员第一位;专职副书记任职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其中3名表现优秀的兼任副科级纪检员,明确为副科长级。同时,30名专兼职委员均为单位中层正职。2012年以来,已有12名乡镇纪检干部被提拔重用。严格选人用人程序。规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乡镇纪委委员、专职干事的调整,须事先征得县纪委同意,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强化经费和物资保障。明确乡镇纪委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与政法机关标准相同,逐步提高装备水平,推进电子信息化建设。
明确“两个责任”边界,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实行“双报告”;制定考核办法,将年度工作任务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大方面。强化行政监察工作。在乡镇设立监察室,从县“两代表一委员”、退休人员中挑选8—10人组成监督员队伍,逐步健全行政监察工作机制。督促专职专用。全面清理乡镇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明确专职纪检干部必须专门从事纪检工作,并列入考核。比如,近年一直由乡镇纪委书记牵头负责的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已归还给乡镇主责分管领导,乡镇纪委主要负责监督。
完善业务工作流程,指导督促乡镇纪委编制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绘制办信接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图,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指导督促乡镇纪委逐步健全和规范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内部分工、工作例会等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乡镇纪委工作效能。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按地域分片,把全县乡镇分成港南、港北2大协作组,有效集聚人员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每季度定期例会、专项业务部署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各种途径,统一思想和行动。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以举办业务知识微讲坛、成果展示会和理论研讨会等方式,常态化、分专题、多途径组织学习。连续3年赴高校开设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专题研修班,接受新的理论知识教育。强化实践锻炼。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县纪委组织的顶岗培训、信访调查和查办案件工作。近3年来,有21名乡镇纪检干部参加顶岗培训,76人次参与办案,取得了较好的实践锻炼和工作成效。
健全考核体系,完善对乡镇纪委书记的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在评定年度考核等次时,须事先听取县纪委意见,并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和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业务督查。建立健全委局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对乡镇纪委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取得明显成效。近3年,全县乡镇纪委共受理信访625件,党政纪立案315件,处理党员干部297人。增强队伍凝聚。建立委局主要负责人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通过日常沟通、提醒帮助、考核反馈、职务调整谈话等,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检监察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