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国萍
摘 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定期的开展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固定资产核算属于企业财务的工作范畴,包括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价值的记录,使用过程中发生资产值变化的账目计量等程序,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通过固定资产核算可以了解整个企业的资产折旧和使用的情况,以便对于总资产的实际数值有一个精准的把握。对于企业固定资产如何进行有效的价值评估和账目计量是文章的主要研究目的。
关键词:原始价值;后续支出;租赁
1 如何科学的进行固定资产原有价值的评估和账目记录
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厂房和办公建筑,以及生产设备,车辆和办公设备等物品,另外还包括价值较高,使用时间在两年以上的物品和設备。对于固定资产的价值应该从企业购入并使用资产的时间开始计算并入账,入账时,要包括资产的实际价值成本和与固定资产密切相关的因素成本支出,一般说来,可以包含设备的包装和运输费用,以及可以后期分摊的保险和维修费用。例如企业在进行某生产设备的购进时,需要预付在一定年限内设备的保修费用,尽管设备的损坏和相关的保修行为还没有发生,但这笔费用的支付包含在合理的范畴之内,所以,可以将该笔预付保修费用归入资产的原有价值范围之内。固定资产在进行原始价值评估与入账后,一般不予修改,以下情况除外:原始价值是暂时估算,待准确价值计算出来以后可以修改;资产数目发生大幅度减少或增加;资产评估标准发生变动时要按照新标准进行重新评估;其他必须进行估价修改的情况。我国会计法规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弃置费用也应该包含在资产的初始价值评估范围之内,这一点无论是从入账操作的便利性角度,还是从财务意义方面来看都不太合理。固定资产的预计弃置费用是指将来在资产的使用过程中,企业会对资产有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或者资源的浪费所承担的损失方面的经济补偿,还包含资产报废所带来的费用支出,这些费用的支出与资产购入时的原始价值并没有必然的关联,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将其计入资产原有价值的账目内对于企业有可能在将来所进行的费用支出可以单独计入负债项目一栏;另外,如果将预计弃置费用计入资产原有价值,势必将增加价值的账面金额,影响今后资产折旧项目的核算,降低资产价值预估的准确性。如果企业认为确有必要将预计弃置费用考虑在内的话,可以在账目中单独列出一项名称,并在一定年限的账目支出中合理平摊这笔费用,账目名称为营业外支出,记在借方一栏;同时将账目名称负债,记在贷方一栏。
2 按照规定科学计算固定资产的使用和折旧年限
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应该合理科学的归纳到应有账目中,对于实际折旧年限和预估折旧项目的处理要遵循一定的操作标准。
2.1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固定资产势必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损坏现象发生,部分资产还会作报废处理,对于这部分价值的缺失和补偿费用将平均计提到资产的使用成本范围内。资产的折旧费用不会以现金的方式出现,而是要计入企业生产支出或费用账目一栏。折旧费用的计算会直接影响到企业资产价值的估计和缴纳税费的金额,为此,我国法律对于折旧的年限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固定资产这句的账目操作时要严格参照标准执行。对于没有明确操作范围的项目要尽量选择接近的标准予以参考,避免发生折旧计算的误差。
2.2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还包括对于预期折旧状态的预估,企业在计算预估折旧时充分考虑外部客观因素的变化,如时代发展环境,自然因素,科技水平的影响等等。对于需要进行折旧预估操作的情况,企业应预先将折旧值进行合理的计算,待折旧的准确值出来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目前我国只要采用的折旧计算方法主要以平均年限法为主,该方法具有直观性和较强的可比性,但在使用时要注意除时间因素以外的其他外部因素对于折旧值的影响。在账目具体操作时,要将借方一栏记为费用增加,其中费用包括两方面,一是发生在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的折旧,要具体记为生产费用,而是在人员办公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设施和车辆的损耗,费用要记为管理费用,贷方一栏记为累计折旧。
3 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后如何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和账目操作
企业的固定资产状况不是一成不变,在固定资产按照原始价值估算入账之后,在日后的生产过程中,资产价值由于客观原因或使用需要发生变更导致其实际状态和价值发生的增减变化,这些都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账目录入,资产价值的重新调整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发生的。
3.1 对资产进行必要的修建和调整
此种形况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对于企业生产厂房和办公建筑物的重新改建。由于生产规模的变化,企业建筑规模的扩大,缩小以及位置变化是常有的情况,这一部分可以认为是固定资产价值状态发生了变更;其二,由于企业生产需要,对生产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更新和添置也属于固定资产价值变动的范畴。
3.2 固定资产修理支出
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只是对原有固定资产使用价值的补偿,原有固定资产的结构、功能等都不会有大的改变,支出结果不会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因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发生时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并不科学合理,根据合理负担理念,同时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修理费应区分大修理支出和日常修理支出分别处理。判断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一般可以根据两个条件:一是修理费用金额较大,一般达到了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50%以上;二是经过修理以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有所延长,一般要比预计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对于大修理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计入损益,摊销期限为固定资产修理后的尚可使用年限。
3.3 固定资产装修支出
固定资产装修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房屋建筑物的装修费用。既有别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也与固定资产修理不同,一般要根据装修的房屋是否拥有产权分别处理。如果拥有房屋建筑物的产权,发生的装修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装修完成的次月起,分期摊销计入各期损益,但摊销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在装修过程中有新增设备,而且新增设备可以独立作为固定资产发挥作用且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那么这些设备则应作为固定资产单独入账。如果不拥有房屋建筑物的产权,发生的装修支出作为经营租赁方式租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处理。
4 对于固定资产租赁情况和后期变化的账目处理
企业会计核算中,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是常见的经济业务。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因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不能单独入账,只能设置“租人固定资产备查登记簿”备查登记。但对于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如装修支出)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如维修支出)的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只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中指出: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客观存在改良工期,所以不宜将发生的改良支出直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而是改良支出发生时先记入“在建工程”账户,即发生改良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改良工作完成后,再将改良支出从“在建工程”账户转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贷记“在建工程”账户。然后,从改良工作完成以后的次月起,在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内分期摊销。如果企业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在改良过程中有新增设备,而且新增设备可以独立作为固定资产发挥作用且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那么这些设备则应作为固定资产单独入账。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也会发生维修等后续支出,这些后续支出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负担的,发生时可以通过“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