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成
尽管已经离开门业公司,徐纪祥还时不时地接到求助。这种关系他习以为常,即使在门业公司时,大家也并非雇佣关系。“那时对他们就是义务帮助。”徐纪祥解释说,“当初被派到门业公司担任工会主席,不拿企业工资的。”
徐纪祥是某街道的区域性工会联合会主席,同时还兼任几个非公企业的工会指导员。作为鞍山市总工会招聘录用的第一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一晃儿工作已有7个年头。
因为又要续签合同,徐纪祥说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对他更重要的是,现在的角色让他找到了职业的又一个春天。
“多亏在以前单位就做过工会工作。”徐纪祥回忆2007年突然面临下岗,尤其自己已经是企业的中层管理干部,窘境让他的内心倍感失落。不过还算幸运的是,彼时,正赶上鞍山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徐纪祥选择了应聘。
从2005年开始,鞍山市总工会着手改革基层工会干部管理体制,试行向非公企业直接委派工会主席,探索建立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的新路子。“采取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选聘到退休干部返聘几种形式,来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队伍体系。”鞍山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孙晓东向记者介绍说,公开招聘设置了很多条件,其中一条就是必须有在国企党群工作的经历,或担任过中层以上领导职务。
包括徐纪祥在内的被成功招聘的31名首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通过系列培训指导,被派驻到非公企业开展工作。而之所以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却源于具有普遍性的实际状况。在2008年,鞍山市具备建会条件的企业基本实现了工会组织的全覆盖。但非公企业的现实并不乐观,大多只是徒有虚名的“空壳工会”。正如当时流行的一种说法:没建工会缺牌子,建了工会多个壳子。鞍山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孙晓东坦言,尽管很多非公企业在企业内部,貌似以民主方式选出了自己的工会主席,但“因为端老板饭碗,不过是个摆设”。
被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保险都由鞍山市总工会负责,保证了派驻企业时的独立性;同时他们还要参加专门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培训班,为做好工会规范化工作奠定了基础。徐纪祥向记者介绍说,为提高培训效果,市总和县区工会创新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进党校和劳动关系学院进修等多种途径培训基层工会干部。但被派驻到企业后,他们所面临的局面并不乐观。徐纪祥回忆自己刚被分配到门业公司时,差不多半年见不到企业老板。
在鞍山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孙晓东看来,这在预料之中:虽然大多非公企业还算配合,允许市总派驻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进入,但走一步看一步的心态,实际并未把工会工作放在眼里。“在这样的环境下,如何真正开展工作打开看似僵化的局面,对于这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确实是场不小的考验。”
“找准时机,主动出击。”徐纪祥认为,工会在企业的角色决不能靠谁给你。“有为才有位,只能靠自己争取。”
他讲起自己开展工作的经历:来到企业一段时间后,正值一名车间主任和属下的一名工人发生矛盾,车间主任随即给工人的工作加码致使矛盾激化,辞退工人还不给工资。工人来找我问你能不能管?我找到相关人员了解了情况,然后大家开会一起谈,最后车间主任表示听从企业老板的意见。我找到老板商谈,摆事实讲道理,老板最终表示留用工人。
“通过这件事,工会工作逐渐开展起来。”这也让徐纪祥深有体会,那就是不能仅靠老板的良心、素质来维护工会、工人的合法权益,要靠一个科学而稳定的体制模式。像自己这样由市总直接委派,在经济上、管理上不依附于企业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不再捧着老板的饭碗,就有了和企业老板平等对话的力量。
当然,让企业老板认可,绝不仅在对职工的维权,更要让这种私属性的企业看到工会能带给自己的益处。徐纪祥向记者介绍说,自己帮助企业召开了职代会,建立各种工会章程,搭起工会的框架;在生产中也经常提供建议、点子,逐渐树立起的威信,“使老板对工会的作用愈加认可”。
这背后离不开鞍山市总工会的强力支持。鞍山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孙晓东讲道,为不断提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作能力,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开展岗前集训——请鞍山市总主要业务部门的部长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讲授工会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
开展以会代训——组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参加市总工会召开的“市级行业工会成立会员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等各类工作会议,不断开阔他们的视野。
开展现场观摩——组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就征集合理化建议、签订集体合同、召开职代会、组织文体活动等具体工作,到基层工会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帮助他们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为打开工作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常吃小灶,市总会单独给我们培训指导。”徐纪祥讲述说,今年市总对于他们的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并采取了“1+N”的工作模式。据他介绍,“1+N”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目前的工作岗位为基点,将其作为“1”,同时再拓展“N”个有一定规模的非工企业,担任这“N”个非公企业的工会工作指导员。
实际工作过程中,这些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能培训等经济技术工作;还要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等等。
鞍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韩文彬认为,鞍山市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正是围绕“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这条工作主线,当好基层工会和上级工会之间的联络员、关心职工冷暖疾苦的服务员、推动企业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指导员,“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全市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才进一步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才进一步加强。”
截止到目前,鞍山全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已达225人,工作范围领域涵盖基层工会组织509家,涵盖非公企业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6708家。但是截止到2013年末,全市已建会的非公企业达22694家,有大量的非公企业由于缺乏专职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基础还很薄弱,亟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去指导、开展相关工作。“非公企业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需求量大,但资金是壮大队伍的瓶颈。”鞍山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孙晓东谈及存在的问题时说,2007年鞍山市总工会本级选拔的31名应聘者,到今天只有3名离职。剩下的28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在2012年,鞍山市总工会为他们发放工资、缴纳保险的费用就达79万元。“钱从哪里出的问题不解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队伍很难发展完善。”
针对于此,在2012年年初,鞍山市总工会对全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征求多方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思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2013年4月,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鞍山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达成共识,签订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协议书》,依托4个城区的街道设立了首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定了1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选。
按照鞍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的有关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条件,以自然人身份与所在街道签订三年期的劳务协议。为了使协议的订立更加规范,鞍山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认真研究,规范了协议条款,确定了劳务协议样本。协议由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与街道签订后,加盖各城区总工会公章进行确认。
据鞍山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孙晓东介绍,按照辽宁省、鞍山市政府关于公益性岗位工资额度规定的上限标准,确定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每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其中公益性岗位专项资金给予补贴735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以自然人身份交医疗、养老“两险”,由公益性岗位专项资金给予60%补贴。工资中去除省专项补贴的其余部分由市总、区总配套补齐。
“由各城区结合工作实际,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委派到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鞍山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孙晓东谈道,鞍山市总工会从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做好维护职工维权工作、做好企业维稳工作、做好职工困难帮扶工作等几个方面,明确了社会化工会工会者的职责。
“我前年大学毕业,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市总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就业机会。”25岁的黄跃成(化名)在10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中年纪最轻,他说尽管自己缺少工会工作的相关知识和经验,但知恩图报的心理使他对工会工作充满了激情。“我们愿意配合市总的培训指导,尽快成为合格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显然,通过公益性岗位来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既可以从政策上、制度上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有效解决了制约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开展的难题,又可以协助政府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并且可以通过发挥工会工作者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他们有素质、有激情、有思想、有能力,担负着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任务,是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中的突击队。”鞍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韩文彬谈道,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建设“开放型”工会组织,提高工会工作社会化程度提供了人力和财力的保障,为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工会如何适应新形势开展工作,鞍山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新形式,与传统的选人用人模式相结合,在工会领域提供了一种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