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少林
摘 要: 敦煌俗字与正字的差异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内部部件的笔画增减、形体讹变等造成的。本文选取《敦煌俗字典》中的一些俗字,将字切分后比较部件间的变异情况和内在联系,从部件层面探讨俗字讹变的主要原因及俗字变化的相关情况,以期为解读文献、考释俗字及相关工作做准备。
关键词: 敦煌俗字 部件 变体 讹变 讹混
一、引言
黄征先生所著的《敦煌俗字典》收录了大量俗字材料,为俗字研究提供了巨大便利。目前,有张涌泉、蔡忠霖、曾良等学者对俗字字形、部件讹误等方面进行过研究,但这仅仅是俗字研究中的冰山一隅,因此,有必要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更多该方面的探讨。
由于多数敦煌俗字中诸如类化、繁减、楷化等俗字的形同、讹混等经常发生在部件层面,对切分整字,选取相同部件进行对比分析则显得非常必要。
笔者以《敦煌俗字典》①中的俗字为材料,从中选取一部分俗字,通过切割字形,找出变化最明显的一级部件,将正字中的同一部件在敦煌俗字中的变体集中进行比较,通过借助《干禄字书》、《五音类聚四声篇海》、《龙龛手镜》等文献查阅历代俗体,与《大广益会玉篇》所载正字进行对比,同时参阅部分历代书法字典和碑刻字书等探讨各个变体之间的关系,并尝试找出变体成因,进而为建立俗字部件变体数据库和开展更深层次的研究做准备。
本文主要用简化字进行论述,关键字形保留繁体字形。
二、常用俗字部件讹变释例
从俗字发展到正字,中间经历了字形变化,臧克和先生称之为过渡性形体②。俗字与正字有所区别,主要是因为其在字形写法上有所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来自于部件的讹变。关于“讹变”,张桂光先生对其定义为:“在古文字演变过程中,由于使用文字的人误解了字形与原义的关系,而将它的某些部件误写成与它意义不同的其他部件,以致造成字形结构上的错误的现象,它与将一个字完全误写成另一个字的‘写错字不同,它发生错误的仅是字中的某些部件,就一个字的整体来说,并不同别的字相混淆,因此可以作为这个字的异体存在。”③下面就举例进行分析。
(一)量:●、●、●、●、●
“●”见于S.343《愿文范本等》:“浑金摸玉,●属其人。”《说文·重部》:“●,称轻重也。从重省曏省声。”《玉篇·重部》:“量,力姜力尚二切。”与正字同,故不赘述。
“●”见于P.2173《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宣演卷上》:“总说此等,名一切法相,所有挍●,身命资财,持经福等,及诸功德。”又见S.2832《愿文等范本·亡兄弟》:“惟公兰芳秀实,雅●超群;德并贞松,神风独朗。”以及S.2832《愿文等范本·公》:“伏惟公负清[贞]之才,怀山岳之●;忠懃奉国,孝弟承家;士君竭九殷之诚,直躬秉难夺之志。”按:敦煌俗字中,“日”字常与“口”字混用,如S.512《归三十字母例》:“●:缨乌剜烟。”景字上部“日”作“口”,下部京字“口”又作“日”。
“●”见于P.2305《妙法莲华经讲经文》:“思●浮世事堪伤,富贵娇奢不久长。”“●量如斯,不恋荣华。”按:量,《玉篇》古文作“●”,疑为省笔简化而成。另一说法是日字讹写而成,如S.2832《愿文等范本·十二月时景兼阴晴云雪诸节》:“正月七日甲子所问,孟春初建。今年迟●,入韶序以未深;去岁残冰,带余雪而上在。”
“●”见于敦研320《修行本起经》:“身如金刚,殊妙难●。”敦研301《妙法莲华经》:“无●无边,不可称数。”按:《说文·重部》:“量,从重省。”又《说文·重部》:“重,从壬,东声。”《说文·●部》:“童,从●,重省声。”从音上来讲,有相似之处,因而混用。又魏《孔羡碑》作●,汉《曹全碑》作●,北齐《刘岱墓志》作“●”。故可判断,●为一直沿用之古字。
“●”的用法载于S.388《正名要录》:“●●,右字形虽别,音义是同,古而点者居上,今儿要者居下。”《干禄字书》:“粮糧:上通,下正。”《逸周书·官人》:“省其丧哀,观其贞良。”《释名·释言语》:“良,量也,量力而动,不敢越限也。”唐后鲜见,此为部件同音替换例。
(二)疌:●、●、●、●、●
“●”见于P.2536《春秋谷梁经传》:“六月,齐侯来献戎。”“献戎,军得日,戎叔也。”《说文·止部》:“●,疾也。从又,又手也。从止。屮声。”《玉篇·止部》:“疌,辞接切,疾也。”此近似正字。
“●”见于S.610《启颜录》:“随文帝即以徐陵辩●,频有机俊,无人酬对,深以为羞。”又:“国初,贾元逊、王威德俱有辩●,旧不相识。”按:《四声篇海》的“捷”作“●”。敦煌俗字中,常发生讹变现象,将“廴”讹写作“匚”,而“匚”上一横常省略,如S.328《伍子胥变文》:“王梦见殿上神光者有大人至,城头郁郁苍苍者荆棘备,南壁下有●、北壁下有匡王失位。”《干录字书》:“●匣:上通,下正。”可推测,“●”是“●”字之右边省写。“●”由“●”简写部件而成。另一种说法,《偏类碑别字·手部》引唐《往生碑》,载“捷”作“●”,从古字改写笔画而来。第二种似乎更近字形。
“●”见于P.3906《碎金》:“人趫●:去娇反。”按:《说文·止部》:“疌,从止。”《方言》第一:“虔、儇,慧也……宋、楚之间谓之偼。”又《汉书·昭帝纪》:“孝昭皇帝,武帝少子也。母曰赵偼妤。”颜师古注:“偼,接幸也。”“●”字形从古而来。
“●”见于敦研187《太子瑞应本起经》:“木●毛绀色,上下俱囗(瞬)。”按:《释名·释形体》:“睫,插也,接也。插于眼匡而相接也。”毕沅疏证:“此‘睫字当做‘●。”《说文·目部》:“●,目旁毛也。从目夹声”。“夹”亦写作“夹”,如敦研024(5-2)《大方等大集经》:“若广若●,若麁若细。”由此推断,“夹”可代“疌”,则以“●”代“睫”亦说得通。
“●”见于浙敦027《大智度论》:“三十者眼●如牛王。”敦研024(5-5)《大方等大集经》:“至心求于无上菩提故,得牛王●相。”按:《广韵·叶部》:“睫,即叶切,入声。”《广韵·叶部》:“妾,七接切,入声。”上古时同属精母,两字韵可通押,用于睫毛之“睫”字时可混用,此亦为部件同音替换例。又《集韵·叶部》“●”“●”“●”“●”“●”“●”“●”均可混用。endprint
(三)意:●、●、●、●
“●”见于S.617《俗务要名林》:“十●为一兆。”按:“意”下“心”字疑为草书的“心”字,敦煌俗字中存有大量草书未简化现象,如S.6981V《兄弟转帖》:“帖周,却赴本司,用●告罚。”又P.2305《妙法莲华经讲经文》:“未审大王缘甚事,心中斗不●娇奢?”“思量如斯,不●荣华。”某些俗字在传抄时保留了草书的特征,辨认时有一定难度。
“●”见于敦研152《大般涅槃经》作“●”,敦研186《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二作“●”。S.6835V想尔注《老子道经》卷上作“●”。按:立字点改写成撇,实同。《玉篇·心部》:“意,于记切。志也,思也。”敦煌俗字“意”多与玉篇正字“意”同,故不赘述。
“●”见于Φ096《双恩记》:“也有●博三乘,口海内滔滔义泛。”“汝但取吾●,音乐自娱,凡有所须,我皆随汝。”“此小人怎敢逆我心●?”按:《玉篇·心部》:“意,思也。”郑玄注《礼记·王制》:“意论轻重之序。意,思念也。”朱熹注《楚辞·九章·抽思》:“与美人之抽思兮。思,意也。”因意而造字,将“日”、“心”合而为“思”。这种自造会意字的情况在敦煌俗字里非常常见,如:S.6825V想尔注《老子道经》卷上:“衣弊履●,不与俗争。”穿字的“牙”部与“身”混用。
“●”见于S.527《显德六年正月三日女人社再立条件》:“社人●定。”按:仅此一例,疑省声字,简写作“思”。
三、讹混部件释例
敦煌俗字中的讹混现象较多,同形或形近部件的混用,给文献的研究造成一定的困难。通过异文比较互证、借助文献等方法,可以有效识别讹混现象,进而更好地进行其他文献的释读。现列举个别讹混部件,讨论如下:
(一)“●”与“少”
敦煌文献中,少字常有“●”、“●”等写法:
“●”、“●”见于S.617《俗务要名林》:“最起于圭,六粟为一圭(下古迷反),十圭为一●(下楚交反),十抄为一撮。”S.5448《敦煌录》:“其东即三危山,西即鸣●山。中有自南流水,名之宕泉。”按:《说文·小部》:“●,不多也。从小丿声。”《玉篇·小部》:“少,尸沼切,不多也。又始曜切,幼也。”少同正字,不赘述。
“●”见于敦博072《妙法莲华经》卷第四:“不乐畜年●弟子,沙弥小儿。”敦研007《大慈如来十月廿四日告疏》:“奴为●门,婢为尼僧。”“●”是在正字的末笔后加一点,按《敦煌俗字典》编者的说法,这种字体被归为末笔点厾繁化俗字④。如S.2832《愿文等范本·四时》:“春云散野,●气浮天,幡华烂漫,●景争耀。”“淑”字写完之后又加“丶”。
“●”与“少”常发生讹混,详见下表:
《说文·止部》:“●,蹈也。从反止,读若挞。”《说文·小部》:“●,不多也。从小丿声。”“●”与“少”本无任何联系,但因为两者形近,在部件逐渐演变过程中,“●”首先出现了草书的笔画(如表格第一行),其次继续楷化,“●”右边添上一点,与“少”同,接着出现将点划移至撇划下方的形体,最后与“少”字一样,在传抄中添加具有点准功能的几号,成为表格中第三行的俗书形体。
(二)“氐”、“氏”与“互”
氐常有“●”、“●”、“●”、“●”、“●”、等写法:
“●”见于P.2491《燕子赋》:“铺置纔了,暂网●塘。”又P.2305《妙法莲华经讲经文》:“不●门徒弹指倾(顷),王逐仙人到碧峰。”按:《说文·止部》:“●,小渚也,从土氐声。”唐《樊兴碑》“坻”作“●”。《唐碑俗字录》引《张相墓志》,“坻”作“●”。《干禄字书》:“互氐,上通下正,诸从氐者并准此。”唐以前以“互”作“氐”互用,鲜见于与碑刻墓志中,唐后则多见。
“●”见于敦研215《太子瑞应本起经》:“三十二:树神人现,●首礼侍。”又敦研004(2-2)《优婆塞戒经》:“国王大臣,受寄●漫,不知恩者。”按:《说文》小篆字形作“●”,疑是依据古字形而得,此字形鲜见。
“●”见于S.2832《愿文等范本·十二月时景兼阴晴云雪诸节》:“五月上旬,中夏初登,炎光已盛。白云片片,叶作奇峰;渌树垂阴,●成曲盖。”又S.5431《开蒙要训》:“●捍拒格。”按:《龙龛手镜》收“氐”旁字(如:抵、坻、诋等)有从“●”旁。此形体产生年代不详,最晚不会迟于公元十世纪。
“●”见于敦研032(3-3)《四分律》:“尔时比丘于波罗奈国乞食不得,至能水●行人所乞。”按:文献中“氐”常作“●”,与“●”相似,故有讹混例。
“●”见于S.2073《庐山远公话》:“金银钱物,一任分将,●(邸)店庄园,不能将去。”又S.388《正名要录》:“●:至。丁礼反。”按:正字末笔加一点缀符号成此字形。
“氏”俗写作“●”,常见于碑刻中,如汉《曹全碑》中“氏”作“●”。敦煌写卷中亦有此种写法,如“●”(S.799)、“●”(P.3742、S.2832)、“●”(P.2160)等。其形因与“氐”的俗写近似,常混用。
上文说过,“氐”有作“互”的俗写。《说文》的“互”为“●”的或体,小篆作“●”。《汉隶字源·上声·荠韵》“氐”作“●”,与“互”的异体“●”(载于《龙龛手镜·杂部》)形近。敦煌文献中“互”有“●”、“●”、“●”、等几种字形,其中最后一类可被“氐”作为俗字部件使用。
氏、氐与互的讹混使用情况如下图:
●●●●●●
四、结语
我们通过对部分俗字进行切分、集中整理和分析,意在明确构成俗字的部件间的相互关系。从横向上看,对于部件的集中研究,建立部件变体数据库,针对不同的部件变体进行类比研究,有助于找出俗字发展的一般规律,将之与正字进行对比研究,则可以构建一个完整的文字发展的体系网络,理清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助于文字学理论的发展。从纵向上看,一定时期的俗字反映了其所在时期的历史文化特征,通过已掌握的规律看历代的俗字变化,可以进行字形的断代与写卷的辨伪,等等。当然,对俗字的整理研究,并不是鼓励人们学习使用俗字,而是从字体出现到发展为正字,在存在的过渡性形体中寻找字形演变发展的规律。敦煌文献中的俗字,尽管变体众多,字形各异,但并不都是杂乱无依据可循的。至少在对俗字部件的解析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与当时正字之间存在的某些对应关系,并且从宏观上看,其并不与正字发展规律相悖。讹变和讹混,使汉字形态发展呈多样化,在汉字发展演变过程中与正字一起发生了形体“选择”,使汉字体系不断趋于完善。因此,研究俗字及其部件产生、发展中的讹变和讹混现象十分必要。
注释:
①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②臧克和.联系的重建——过渡性形体功能.中国文字研究(第13辑):95-100.
③张桂光.古文字中的形体讹变.古文字研究,1986,第15辑:153.
④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26.
参考文献:
[1][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唐]颜元孙.干录字书[M].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0.
[3][宋]陈彭年,丘雍.宋本广韵·永禄本韵镜[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4][宋]陈彭年.大广益会玉篇[M].北京:中华书局,1987.
[5][辽]释行均.龙龛手镜[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金]韩孝彦,韩道昭撰.[明]释文儒等删补.改并五音类聚四声篇海十五卷.明成化丁亥重刊金台释文儒募刻本.
[7]黄征.敦煌俗字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8]吴钢,吴大敏.唐碑俗字录[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
[9]臧克和.联系的重建——过渡性形体功能[J].中国文字研究,2010,13.
[10]张桂光.古文字中的形体讹变[J].古文字研究,1986,15.endprint
(三)意:●、●、●、●
“●”见于S.617《俗务要名林》:“十●为一兆。”按:“意”下“心”字疑为草书的“心”字,敦煌俗字中存有大量草书未简化现象,如S.6981V《兄弟转帖》:“帖周,却赴本司,用●告罚。”又P.2305《妙法莲华经讲经文》:“未审大王缘甚事,心中斗不●娇奢?”“思量如斯,不●荣华。”某些俗字在传抄时保留了草书的特征,辨认时有一定难度。
“●”见于敦研152《大般涅槃经》作“●”,敦研186《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二作“●”。S.6835V想尔注《老子道经》卷上作“●”。按:立字点改写成撇,实同。《玉篇·心部》:“意,于记切。志也,思也。”敦煌俗字“意”多与玉篇正字“意”同,故不赘述。
“●”见于Φ096《双恩记》:“也有●博三乘,口海内滔滔义泛。”“汝但取吾●,音乐自娱,凡有所须,我皆随汝。”“此小人怎敢逆我心●?”按:《玉篇·心部》:“意,思也。”郑玄注《礼记·王制》:“意论轻重之序。意,思念也。”朱熹注《楚辞·九章·抽思》:“与美人之抽思兮。思,意也。”因意而造字,将“日”、“心”合而为“思”。这种自造会意字的情况在敦煌俗字里非常常见,如:S.6825V想尔注《老子道经》卷上:“衣弊履●,不与俗争。”穿字的“牙”部与“身”混用。
“●”见于S.527《显德六年正月三日女人社再立条件》:“社人●定。”按:仅此一例,疑省声字,简写作“思”。
三、讹混部件释例
敦煌俗字中的讹混现象较多,同形或形近部件的混用,给文献的研究造成一定的困难。通过异文比较互证、借助文献等方法,可以有效识别讹混现象,进而更好地进行其他文献的释读。现列举个别讹混部件,讨论如下:
(一)“●”与“少”
敦煌文献中,少字常有“●”、“●”等写法:
“●”、“●”见于S.617《俗务要名林》:“最起于圭,六粟为一圭(下古迷反),十圭为一●(下楚交反),十抄为一撮。”S.5448《敦煌录》:“其东即三危山,西即鸣●山。中有自南流水,名之宕泉。”按:《说文·小部》:“●,不多也。从小丿声。”《玉篇·小部》:“少,尸沼切,不多也。又始曜切,幼也。”少同正字,不赘述。
“●”见于敦博072《妙法莲华经》卷第四:“不乐畜年●弟子,沙弥小儿。”敦研007《大慈如来十月廿四日告疏》:“奴为●门,婢为尼僧。”“●”是在正字的末笔后加一点,按《敦煌俗字典》编者的说法,这种字体被归为末笔点厾繁化俗字④。如S.2832《愿文等范本·四时》:“春云散野,●气浮天,幡华烂漫,●景争耀。”“淑”字写完之后又加“丶”。
“●”与“少”常发生讹混,详见下表:
《说文·止部》:“●,蹈也。从反止,读若挞。”《说文·小部》:“●,不多也。从小丿声。”“●”与“少”本无任何联系,但因为两者形近,在部件逐渐演变过程中,“●”首先出现了草书的笔画(如表格第一行),其次继续楷化,“●”右边添上一点,与“少”同,接着出现将点划移至撇划下方的形体,最后与“少”字一样,在传抄中添加具有点准功能的几号,成为表格中第三行的俗书形体。
(二)“氐”、“氏”与“互”
氐常有“●”、“●”、“●”、“●”、“●”、等写法:
“●”见于P.2491《燕子赋》:“铺置纔了,暂网●塘。”又P.2305《妙法莲华经讲经文》:“不●门徒弹指倾(顷),王逐仙人到碧峰。”按:《说文·止部》:“●,小渚也,从土氐声。”唐《樊兴碑》“坻”作“●”。《唐碑俗字录》引《张相墓志》,“坻”作“●”。《干禄字书》:“互氐,上通下正,诸从氐者并准此。”唐以前以“互”作“氐”互用,鲜见于与碑刻墓志中,唐后则多见。
“●”见于敦研215《太子瑞应本起经》:“三十二:树神人现,●首礼侍。”又敦研004(2-2)《优婆塞戒经》:“国王大臣,受寄●漫,不知恩者。”按:《说文》小篆字形作“●”,疑是依据古字形而得,此字形鲜见。
“●”见于S.2832《愿文等范本·十二月时景兼阴晴云雪诸节》:“五月上旬,中夏初登,炎光已盛。白云片片,叶作奇峰;渌树垂阴,●成曲盖。”又S.5431《开蒙要训》:“●捍拒格。”按:《龙龛手镜》收“氐”旁字(如:抵、坻、诋等)有从“●”旁。此形体产生年代不详,最晚不会迟于公元十世纪。
“●”见于敦研032(3-3)《四分律》:“尔时比丘于波罗奈国乞食不得,至能水●行人所乞。”按:文献中“氐”常作“●”,与“●”相似,故有讹混例。
“●”见于S.2073《庐山远公话》:“金银钱物,一任分将,●(邸)店庄园,不能将去。”又S.388《正名要录》:“●:至。丁礼反。”按:正字末笔加一点缀符号成此字形。
“氏”俗写作“●”,常见于碑刻中,如汉《曹全碑》中“氏”作“●”。敦煌写卷中亦有此种写法,如“●”(S.799)、“●”(P.3742、S.2832)、“●”(P.2160)等。其形因与“氐”的俗写近似,常混用。
上文说过,“氐”有作“互”的俗写。《说文》的“互”为“●”的或体,小篆作“●”。《汉隶字源·上声·荠韵》“氐”作“●”,与“互”的异体“●”(载于《龙龛手镜·杂部》)形近。敦煌文献中“互”有“●”、“●”、“●”、等几种字形,其中最后一类可被“氐”作为俗字部件使用。
氏、氐与互的讹混使用情况如下图:
●●●●●●
四、结语
我们通过对部分俗字进行切分、集中整理和分析,意在明确构成俗字的部件间的相互关系。从横向上看,对于部件的集中研究,建立部件变体数据库,针对不同的部件变体进行类比研究,有助于找出俗字发展的一般规律,将之与正字进行对比研究,则可以构建一个完整的文字发展的体系网络,理清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助于文字学理论的发展。从纵向上看,一定时期的俗字反映了其所在时期的历史文化特征,通过已掌握的规律看历代的俗字变化,可以进行字形的断代与写卷的辨伪,等等。当然,对俗字的整理研究,并不是鼓励人们学习使用俗字,而是从字体出现到发展为正字,在存在的过渡性形体中寻找字形演变发展的规律。敦煌文献中的俗字,尽管变体众多,字形各异,但并不都是杂乱无依据可循的。至少在对俗字部件的解析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与当时正字之间存在的某些对应关系,并且从宏观上看,其并不与正字发展规律相悖。讹变和讹混,使汉字形态发展呈多样化,在汉字发展演变过程中与正字一起发生了形体“选择”,使汉字体系不断趋于完善。因此,研究俗字及其部件产生、发展中的讹变和讹混现象十分必要。
注释:
①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②臧克和.联系的重建——过渡性形体功能.中国文字研究(第13辑):95-100.
③张桂光.古文字中的形体讹变.古文字研究,1986,第15辑:153.
④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26.
参考文献:
[1][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唐]颜元孙.干录字书[M].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0.
[3][宋]陈彭年,丘雍.宋本广韵·永禄本韵镜[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4][宋]陈彭年.大广益会玉篇[M].北京:中华书局,1987.
[5][辽]释行均.龙龛手镜[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金]韩孝彦,韩道昭撰.[明]释文儒等删补.改并五音类聚四声篇海十五卷.明成化丁亥重刊金台释文儒募刻本.
[7]黄征.敦煌俗字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8]吴钢,吴大敏.唐碑俗字录[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
[9]臧克和.联系的重建——过渡性形体功能[J].中国文字研究,2010,13.
[10]张桂光.古文字中的形体讹变[J].古文字研究,1986,15.endprint
(三)意:●、●、●、●
“●”见于S.617《俗务要名林》:“十●为一兆。”按:“意”下“心”字疑为草书的“心”字,敦煌俗字中存有大量草书未简化现象,如S.6981V《兄弟转帖》:“帖周,却赴本司,用●告罚。”又P.2305《妙法莲华经讲经文》:“未审大王缘甚事,心中斗不●娇奢?”“思量如斯,不●荣华。”某些俗字在传抄时保留了草书的特征,辨认时有一定难度。
“●”见于敦研152《大般涅槃经》作“●”,敦研186《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二作“●”。S.6835V想尔注《老子道经》卷上作“●”。按:立字点改写成撇,实同。《玉篇·心部》:“意,于记切。志也,思也。”敦煌俗字“意”多与玉篇正字“意”同,故不赘述。
“●”见于Φ096《双恩记》:“也有●博三乘,口海内滔滔义泛。”“汝但取吾●,音乐自娱,凡有所须,我皆随汝。”“此小人怎敢逆我心●?”按:《玉篇·心部》:“意,思也。”郑玄注《礼记·王制》:“意论轻重之序。意,思念也。”朱熹注《楚辞·九章·抽思》:“与美人之抽思兮。思,意也。”因意而造字,将“日”、“心”合而为“思”。这种自造会意字的情况在敦煌俗字里非常常见,如:S.6825V想尔注《老子道经》卷上:“衣弊履●,不与俗争。”穿字的“牙”部与“身”混用。
“●”见于S.527《显德六年正月三日女人社再立条件》:“社人●定。”按:仅此一例,疑省声字,简写作“思”。
三、讹混部件释例
敦煌俗字中的讹混现象较多,同形或形近部件的混用,给文献的研究造成一定的困难。通过异文比较互证、借助文献等方法,可以有效识别讹混现象,进而更好地进行其他文献的释读。现列举个别讹混部件,讨论如下:
(一)“●”与“少”
敦煌文献中,少字常有“●”、“●”等写法:
“●”、“●”见于S.617《俗务要名林》:“最起于圭,六粟为一圭(下古迷反),十圭为一●(下楚交反),十抄为一撮。”S.5448《敦煌录》:“其东即三危山,西即鸣●山。中有自南流水,名之宕泉。”按:《说文·小部》:“●,不多也。从小丿声。”《玉篇·小部》:“少,尸沼切,不多也。又始曜切,幼也。”少同正字,不赘述。
“●”见于敦博072《妙法莲华经》卷第四:“不乐畜年●弟子,沙弥小儿。”敦研007《大慈如来十月廿四日告疏》:“奴为●门,婢为尼僧。”“●”是在正字的末笔后加一点,按《敦煌俗字典》编者的说法,这种字体被归为末笔点厾繁化俗字④。如S.2832《愿文等范本·四时》:“春云散野,●气浮天,幡华烂漫,●景争耀。”“淑”字写完之后又加“丶”。
“●”与“少”常发生讹混,详见下表:
《说文·止部》:“●,蹈也。从反止,读若挞。”《说文·小部》:“●,不多也。从小丿声。”“●”与“少”本无任何联系,但因为两者形近,在部件逐渐演变过程中,“●”首先出现了草书的笔画(如表格第一行),其次继续楷化,“●”右边添上一点,与“少”同,接着出现将点划移至撇划下方的形体,最后与“少”字一样,在传抄中添加具有点准功能的几号,成为表格中第三行的俗书形体。
(二)“氐”、“氏”与“互”
氐常有“●”、“●”、“●”、“●”、“●”、等写法:
“●”见于P.2491《燕子赋》:“铺置纔了,暂网●塘。”又P.2305《妙法莲华经讲经文》:“不●门徒弹指倾(顷),王逐仙人到碧峰。”按:《说文·止部》:“●,小渚也,从土氐声。”唐《樊兴碑》“坻”作“●”。《唐碑俗字录》引《张相墓志》,“坻”作“●”。《干禄字书》:“互氐,上通下正,诸从氐者并准此。”唐以前以“互”作“氐”互用,鲜见于与碑刻墓志中,唐后则多见。
“●”见于敦研215《太子瑞应本起经》:“三十二:树神人现,●首礼侍。”又敦研004(2-2)《优婆塞戒经》:“国王大臣,受寄●漫,不知恩者。”按:《说文》小篆字形作“●”,疑是依据古字形而得,此字形鲜见。
“●”见于S.2832《愿文等范本·十二月时景兼阴晴云雪诸节》:“五月上旬,中夏初登,炎光已盛。白云片片,叶作奇峰;渌树垂阴,●成曲盖。”又S.5431《开蒙要训》:“●捍拒格。”按:《龙龛手镜》收“氐”旁字(如:抵、坻、诋等)有从“●”旁。此形体产生年代不详,最晚不会迟于公元十世纪。
“●”见于敦研032(3-3)《四分律》:“尔时比丘于波罗奈国乞食不得,至能水●行人所乞。”按:文献中“氐”常作“●”,与“●”相似,故有讹混例。
“●”见于S.2073《庐山远公话》:“金银钱物,一任分将,●(邸)店庄园,不能将去。”又S.388《正名要录》:“●:至。丁礼反。”按:正字末笔加一点缀符号成此字形。
“氏”俗写作“●”,常见于碑刻中,如汉《曹全碑》中“氏”作“●”。敦煌写卷中亦有此种写法,如“●”(S.799)、“●”(P.3742、S.2832)、“●”(P.2160)等。其形因与“氐”的俗写近似,常混用。
上文说过,“氐”有作“互”的俗写。《说文》的“互”为“●”的或体,小篆作“●”。《汉隶字源·上声·荠韵》“氐”作“●”,与“互”的异体“●”(载于《龙龛手镜·杂部》)形近。敦煌文献中“互”有“●”、“●”、“●”、等几种字形,其中最后一类可被“氐”作为俗字部件使用。
氏、氐与互的讹混使用情况如下图:
●●●●●●
四、结语
我们通过对部分俗字进行切分、集中整理和分析,意在明确构成俗字的部件间的相互关系。从横向上看,对于部件的集中研究,建立部件变体数据库,针对不同的部件变体进行类比研究,有助于找出俗字发展的一般规律,将之与正字进行对比研究,则可以构建一个完整的文字发展的体系网络,理清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助于文字学理论的发展。从纵向上看,一定时期的俗字反映了其所在时期的历史文化特征,通过已掌握的规律看历代的俗字变化,可以进行字形的断代与写卷的辨伪,等等。当然,对俗字的整理研究,并不是鼓励人们学习使用俗字,而是从字体出现到发展为正字,在存在的过渡性形体中寻找字形演变发展的规律。敦煌文献中的俗字,尽管变体众多,字形各异,但并不都是杂乱无依据可循的。至少在对俗字部件的解析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与当时正字之间存在的某些对应关系,并且从宏观上看,其并不与正字发展规律相悖。讹变和讹混,使汉字形态发展呈多样化,在汉字发展演变过程中与正字一起发生了形体“选择”,使汉字体系不断趋于完善。因此,研究俗字及其部件产生、发展中的讹变和讹混现象十分必要。
注释:
①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②臧克和.联系的重建——过渡性形体功能.中国文字研究(第13辑):95-100.
③张桂光.古文字中的形体讹变.古文字研究,1986,第15辑:153.
④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2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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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宋]陈彭年.大广益会玉篇[M].北京:中华书局,1987.
[5][辽]释行均.龙龛手镜[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金]韩孝彦,韩道昭撰.[明]释文儒等删补.改并五音类聚四声篇海十五卷.明成化丁亥重刊金台释文儒募刻本.
[7]黄征.敦煌俗字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8]吴钢,吴大敏.唐碑俗字录[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
[9]臧克和.联系的重建——过渡性形体功能[J].中国文字研究,2010,13.
[10]张桂光.古文字中的形体讹变[J].古文字研究,1986,1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