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知行合一”是明代思想家王守仁提出的认识论与实践论之间的辩证关系。在现代音乐课堂的实践教育中,“知行合一”观点的课堂渗透同样能引发教师对音乐教育的目的、途径的思考。 本文通过对职业中专学校中音乐教学课堂教育中其观点的运用,反驳了某些学者认为“知先于行”、“知重于行”等观点的误区。
【关键词】知行合一中职音乐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6-0194-02
“知行合一”一词近期频见于各教育理论杂志,在各学科愈演愈烈的素质教育论题的争论中,音乐教育在学生素质能力建立健全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引起专家与教师们的关注。而职业中专学校的教师除了要赋予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外,对其职业技能的提高强化的目的则更为突出。中职职业教育要求培养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的新型人才。这样的培养目标更突出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实践活动和音乐理论是音乐学习中的“知”和“行”,二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早在春秋时期,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就已引发学习实践之间辩证关系的思考。《中庸》有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正是对学习实践与理论思考的结果。而明代的思想家王阳明则更为明确地提出了“知行合一”的观点。什么是“知行合一”?首先提到“知行合一”的前阶段——“格物致知”。《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发行的第五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即由普遍性现象推究至其深层原理,在音乐教育方面理解为音乐理论的获得。而“知行合一”中“行”是“知”的延续。随着素质教育概念在音乐学习上的拓展使广大的教师专家一扫之前“填鸭式”进行的音乐理论的灌输继而十分重视学习中音乐实践活动的审美体验,而忽略了二者“合一习之”的关系,使得理论上的改变指导到教学实践中没有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第一,努力“求知”,致力于“教”。“知”是“行”的先导,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前必须对教学中所渗透的知识点、理论全面了解,做好教学准备。 “知行合一”发生在教师这个教学主体上时表现为课堂知识的大量储备,对各类问题的有效预见及解决方法的预備。过去我们的课堂教学,教师在备课中往往只注意单一知识的识记而缺少对其开放性、延续性的思考。笔者从教于一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与普通音乐系学生不同,中职生通常不具备长期音乐基础教学的教育背景,因此在对音乐的认识、键盘基本功、乐理知识、和声基础上均较为薄弱,使教师的现场音乐教学也更为困难。例如在对贝多芬命运交响曲的教学活动中,课堂上强调的常常是作者贝多芬、德国作曲家及对作品公式化的赏析指导等几个重点问题。学生一堂课下来无法形成延续性的概念,欣赏过程味同嚼蜡。而在教师丰富的课堂前阶段知识储备的基础下,则可以向学生提出更为开放性的问题将最基本的音乐节奏结构融入教学,强化职业技能这一概念,解决最基本的节奏问题。通过展示作者贝多芬——背景时代——所属音乐时期——同时期中西方音乐横向对比等类似框架进行问题延伸,使学生将历史、文学、政治等学科知识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对比加深印象,启发思维。将乐理知识的学习融入教学,由“命运的敲门声”(例1),导入对休止节奏的学习(例2),继而引入更为复杂的休止切分等节奏型(例3),笔者的教学实践证明在有了明确的音响认知后的节奏学习效果更理想,以往手口不一的打拍习惯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例1
例2
OXXX |O XXX|
例3
OXO|
过去的音乐教学往往欣赏一节课的音乐就为了下课时的“三点总结”:作者是贝多芬、德国作曲家、命运的敲门声。这样的教学过程过于强化教学结果,而学生需要从欣赏中得到的知识点实际上不用欣赏也能从书本上获得,音乐课堂就更为沉闷而无价值了。因此教师的引导性问题引发的思考和辩论比较实际上应该成为课堂教学的重点,改变过去看重教学结果而轻视教学过程的教学弊端。
第二,“行”承于“知”,以“行”拓“知”。以讲为主的教育课堂模式正随着新教育理念的执行发生改变,这样的转变是可喜的。从音乐教育的方向看,我们减去了重重的包袱,从而更能够回归课堂、回归教育的本来面目。二十世纪以来,我们的教育从“知识本位”到“智力本位”最终发展到“人本位”——“我”的能力与思维是教育和教学中的重要因素。在音乐课堂上,教师可以尽可能地激发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配合他们的活动引导他们主动发现规律、总结规律。在进行器乐曲的教学中,笔者在课中让学生阐述自己对乐器概念的理解并分组制作简易乐器。学生的创意大大出乎所料,有的学生将空瓶中装上螺丝充担沙锤;有的学生用衣架做了三角铁;更有甚者,用七只玻璃瓶装水进行敲击组成“音阶”,并可以演奏出《小星星》这样的简单歌曲。他们从纸面上解脱出来,在相互讨论和观察中产生思维的碰撞,对音乐的了解也更加深入,不仅增长知识,更是对学习知识的能力的拓展并且克服了职业教育学习中的枯燥感提高了学习技能的趣味性。乐器的制作使其了解了先辈们对乐器定制的努力,使他们知道今天我们看到的保存下来的乐器都不是偶然的产物不是随机的组合,而是反复多次实践中摸索出来的规律——是“偶然中的必然”,从而拓展了他们对音乐与乐器,音乐与实践的认识。理论规律指导实践,实践又大大拓宽了学生对理论的认识。
第三,“知行合一”在教学活动中重塑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教师引导者、组织者的课堂构成。过去我们的教育脱离了教育的本质,而偏向于“教化”。学生“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尤其音乐这样较为感性的学科教育也被各种标准答案所充斥。小学开始学生们就开始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我们教会他们考试却忽略了他们独立精神、求知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我们的学生已经丧失了作为学生最最可贵的求知欲,哪怕一些天赋极好的苗子亦“泯然于众人矣”。这是教育的失败,是教学中“知行不一”产下的恶果。现在,教师要把课堂还给学生。教师只是教学中的组织者、引导者,我们和学生的关系是平等的。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实践又能深化理论。教师可以用各种手段传授学生“知识”各种音乐文化、引导学生感受音乐,但学习的主体却是学生自己,如何“行”即运用是他们能力和个性化的表现。学生只有在潜移默化的学习引导下切身体会音乐知识、感受音乐环境才能学以致用、刻骨铭心。
第四,重视“知行合一”在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中的辩证关系。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同样要讲求“知行合一”。香港的教育可以为我们现今教育提供一些发展方向。据报道,在香港的音乐教育中,老师布置一项音乐任务如“对某音乐现象的研究”只会给学生一个大方向,而具体的课题选取、团队的组织、理论支持等都由学生讨论完成。学生往往自发组成学习团队进行分工合作,充分地发挥了学生的兴趣与主动性。最后进行课堂分享,教师再针对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使学生养成独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对我们的音乐教育也很有启发性。理想的教学状况是:学生通过教师的教学准备对所传授知识产生兴趣,通过教师的引导配合学生自主学习的方法掌握相关的知识与技能。对教师而言,理论信息的储备为“知”,教学方法为“行”;而对学生而言,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知识为“知”,在理论指导下引发的学习思考则为“行”。两者的主题不同,目的却一样,都是为了更好的培养学生的个性、能力、素质、思想,继而全面发展成为思辨型人才,强调了教师与学生在课堂教学中主导性与主体性的辩证统一。
“知行合一”是汇集了国人智慧的求知、求学、求真之道。“此消彼长”,知与行的平衡是教育工作者们永恒的工作目标,知识的积累与能力的培养对学生的发展与进步同样起到重要作用。“路漫漫其修远”谨以此文,与诸君共勉。
参考文献:
[1]任继愈译著 《老子新译:原文对照》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5
[2]蔡仲德著《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 上、下)》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年12月
[3]文化部文学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 《中国古代乐论选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
[4]刘再生著 《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修订版)》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年5月
[5]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第三卷(上册)北京 ,商务印书馆,1979
作者简介:
阴雯(1971.6-),女,汉族,福建宁化人,大本,讲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