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类院校国际法选修课内容与方法研究

2014-07-05 06:05李一行
课程教育研究 2014年6期
关键词:理工类国际法法学

【摘要】在理工类院校开设国际法选修课应在内容和方法上做一些调整,以满足理工科大学生的实际需要。本文分析了国际法课程在理工类院校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增加基本法学知识、删减部分国际法内容以及运用专题讲授和模拟辩论等方法优化国际法选修课的观点。

【关键词】国际法选修课内容方法

【基金项目】本文是防灾科技学院2013年度教研教改项目“理工类院校国际法选修课内容和方法研究”(2013B13)的成果之一。防灾科技学院第三批重點建设课程资助项目。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6-0029-01

一、国际法课程在理工类院校的地位和作用

(一)作为选修课的国际法课程

在当今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掌握基本的法学知识成为社会人的一种兼具常识性与时尚性的需要。《国际法》课程从1998年就已经被教育部设置为全国高校法学专业必修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也成为近年来司法考试的内容之一。作为主体专业为理工类的一些工科院校的大学生,虽然不必要通晓法学的知识体系,但考虑到国际交流合作的需要和个人的兴趣爱好,可以开设一些法学的选修课。

作为选修课,学生选修本门课程的目的首先是获得学分。而国际法本身是一门较为精深的学问,讲的太深了,学生听不懂,提不起兴趣;太浅了,没有其他基础法学理论课的铺陈,学生还是理解不了,学不好。因此应将其作为一门传授法学知识,培养法律素养、开拓法学认知为己任的选修课,要做到在一个学期的课时中将最有用、最前沿的国际法知识传授给学生。

(二)作为扩展视野的国际法课程

在经济、政治全球化的趋势下,大学生更加关注和渴望了解国际法领域的相关知识。通过合适的教学改革可以提高学生学习《国际法》课程的兴趣及学习态度,从而实现培养具备国际视野、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的目的。出于兴趣选修本门课程的学生一般都对国际政治和时事热点较为关心,并对一些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有着较为广泛的阅读基础,对他们而言,国际法课程需要给他们一个认识问题的新的视角和方法,开拓他们的视野。国际法作为一门和实际的国际形势紧密联系的课程,必须随时更新案例和前沿理论知识,始终与国际时事热点问题保持同步。任课教师应通过课程讲授使大学生能够运用所学基本国际法理论知识理性看待国际时事,理性爱国。

二、国际法课程在理工类院校的内容取舍

(一)增加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

很多选修国际法课程的理工科学生甚至没有法律基础,针对这种情况,在本课程的第一章之前增加引言部分,专门用2到4个课时的时间讲解法学基本理论知识,这个部分不需太深,不对有争议的法理学问题做深入的探讨。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以能对法学有基本认知,能理解接下来的国际法课程为准。在涉及一些需要基本法学理论知识作为理解基础的章节部分,也需要对法学逻辑和法学理论进行适当的补充。

(二)扩展基本理论和实际结合的部分

理工类专业的学生在学业过程中注重理工类功底的积累和练习,养成分析事物注重数字、注重实效的务实特征。这样的特征决定了理工类学生对国际法知识的需求和兴趣点与文史背景的学生不同。作为理工类院校开设的国际法选修课应紧贴时事,增加学生关注的关于钓鱼岛、黄岩岛和东海防空识别区所涉国际法问题的讲解,这样做一方面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能真正的实现这门课程培养能力的目标定位。

(三)删减一部分内容

一个学期的选修课一般安排为32个学时,也就是16次课。在这个有限的时间内讲授学生觉得比较符合其需要的国际法理论知识,就得对国际法课程的内容作出一些取舍。在一本通用的国际法教材里面,哪些是基本的理论,哪些是扩展的内容,这是决定我们作出取舍的基本考虑。还有就是哪些知识常用就应该多讲点,那些知识过于细化、不常见,就可以少讲甚至不讲。基于以上的考虑《国际法》选修课删掉战争法、空间法、国际环境法等章节,在保留的章节中对一些比较深的内容和纯国际法文件的内容也删减掉。对于一些确实需要但限于课堂时间无法涉及的问题,可以留出资料和问题供有兴趣的同学课下阅读。

三、国际法课程在理工类院校的讲授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早在19世纪末就盛行于英美法系国家,其直观性、关联性、实务性较强,因而教学效果也很明显。对于《国际法》选修课而言,可结合国际事务热点采用专题形式,案例教学形式来展开。从课程设计的角度,结合时事和国际法大事件,以及基本理论知识将本门课程设计为十二个对国际热点分析的专题。如在国家领土主权部分,讲解海洋划界的基本知识,结合钓鱼岛、黄岩岛的案例进行讲解,作为国际法上的国家领土专题进行讲授。案例教学法得以实现的基础是收集整理出案例集。搜集近年以来发生的与国际法密切相关的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精心设计,将课程的理论知识点融进案例,利用案例教学的方法来强化理论学习。

(二)辩论与呈现

“模拟联合国”教学是指源于美国哈佛大学1923年首创的“模拟国际联盟”,后由美国加州大学发展为“模拟联合国”的学生之间互动的一种模式。如今,许多国外高校,甚至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都开始涉足此类活动。中国至2000年才由北京大学引入此项活动。在国际法课程的期中阶段任课老师将组织一次模拟联合国环节,组织代表不同国际主张的学生通过辩论、ppt呈现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在辩论和表达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通过“模拟联合国”活动来加深对“国际法上的国家”及“国际组织”两部分内容的理解与运用。开展这样的尝试可以促使学生在活动中不仅了解相关的国际法规则,还要提高各方面综合能力,诸如调查研究、讨论对策、运用条约或国际文件等,从而更加关心时事也更加理性的认识各国在国际行为中的表现。

作为课程的主讲教师应认清课程的地位和作用,针对学生的兴趣点和关注点传授知识。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同时对课程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删减,使得学生乐学、学懂、会用,达到拓展视野的目的,最终形成效果转化,达到素质教育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赵丽霞、徐忠颖.法学课程教学模式的选择与设计——以“国际法”课程为例[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1).

[2]刘里立.国际法案例教学的缘起与实践[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5).

[3]苏卡妮.国际法教学改革的一些新思路[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1,(5).

作者简介:

李一行(1982—),女,防灾科技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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