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金海
摘 要:随着农村改革深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被摆在重要位置。近年来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仍然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针对当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如何管理好集体资产,使其转化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不竭的动力作一思考。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9-0018-02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城市化、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多,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优势显现,农村集体存量资产特别是货币资产日益增长,资产问题已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同时也是滋生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土壤和源头。如何管理好这些资产,使其转化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不竭的动力值得深入思考
一、农村集体资产的特点及其贡献
农村集体资产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具体包括:资金,主要是货币性资产;资产,主要是实物性资产;土地,是资源性资产,俗称 “三资”,即资产、资金、资源。农村集体“三资”是20世纪50年代农村合作化时期农民带着土地改革的成果参加集体经济组织,并经广大成员几十年劳动积累形成的为特定社区农民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从区域看,具有社区性(村、组),且是熟人社会;从成员看,具有半开放性(跟人员生死、婚嫁、户籍迁移紧密相关),且入社不自愿退社不自由;从所有者来看,具有实体性,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从形态来看,具有多样性,一些资产具有非市场性;从地位来看,具有政治性、社会性和基础性。这些财产有三大历史性贡献,一是在农村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主要标志就是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二是保证了农村基层组织的运转;三是兴办了农村最基本的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当前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管理好这些资产,发挥它的功效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但是管理过程中也潜藏着一些问题。
二、当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治理体制不健全,管理关系待理顺
从“乡政村治”农村治理体制二十余年的实际运作来看,乡镇政府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村委会当作自己的下属机构,村党支部凌驾于村委会之上,村民委员会性质不明,村民自治外延模糊,村委会趋于“形式化”、“行政化”,难以发挥正常的自治功能,村党组织地位“尴尬”,村书记和村长关系难处,农村治理陷入困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缺失,尚无具备法人资格,自治机制不健全,管理关系未理顺,村级集体资产权益缺乏法律保护。
(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经济底子较薄弱
由于受自然环境、基础条件、区位优势、班子状况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村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村与村之间的差距大。据调查,浙江省年收益盈余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占40%,万元以下的“空壳村”占20%,这些占总量60%的村普遍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缺乏正确的认识,原来的农村集体资产又“分”得过于彻底,村级集体企业经营机制不活,致使收入来源渠道少,经济发展速度慢,而村级负担较重,债务较多,一般村正常运转开支需30万元左右,平均每村负债达40多万元,导致村级集体经济难以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服务。
(三)约束机制不健全,资产管理混乱
近年来,农村经济组织积极通过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矿产资源、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开发权转让、租赁、抵押、入股或联营等形式,不断扩大集体经济规模,增加集体经济收益,特别是经济相对发达的城郊农村,集体资产雄厚,收益分配丰厚。由于约束机制不健全,少数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者为了个人及亲朋利益,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一手遮天,把持分配,或不通过集体民主决策,出具落户接收证明,使亲朋能够落户当地,分得更多的收益,资产管理混乱情况也就表现出来,表面上是管理问题,实质上是分配问题。分配的混乱,引发矛盾与纠纷众多。从管理来看,陷入“清了乱、乱了清”怪圈。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对策思路
(一)全面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经济合作社),增强发展后劲
建议政府尽快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和成员资格条件,理顺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体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形成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各司其职又互相协作的富有活力的农村治理体制。浙江省2007年修订颁布《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条例》,明确了村经济合作社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职能,2011年全省3万多个村依法选举产生了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较好地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实无名”的状况。依法选举村党组织的书记担任社长,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得到根本保障,同时明晰村民和社员界限,村民是享有农村集体资产的居民,只有社员才能享受农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收益分配权。通过逐步健全村经济合作社法人治理机构,规范村经济合作社内部管理,充分发挥了村经济合作社的经济职能,增强了发展后劲。
(二)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
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正确认识村级集体经济的历史地位和在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提供农村公共品、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如果说政府对农村能提供基本保障,那村级集体经济就使保障变得更为有效。
其次,村级经济发展要实行“综合治理”,重点要做好节约、拓展、扶持、选人。节约,就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如村级“零招待”或行政“零招待”,村干部交叉任职,不向村收赞助、捐款和搞摊派等。拓展,就是通过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发展物业经济、对外投资、宅基地级差排基等多种形式拓展经济来源。扶持,就是通过村经济合作社申报支农项目和发展集体经济挂钩,统筹安排用地指标,土地整理等获得政府扶持收入。选人,这是核心环节,就是选好选对村书记,村级换届时实行竞职、履职、辞职“三项承诺”等。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增强村级组织有效运转保障能力。endprint
(三)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政府监督和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具体措施:一是主体建设。全面建立村经济合作社,明晰所有者主体地位;二是清产核资,账户清理。了解底数,建立台账,一个村(以村经济合作社名义)只能设一个基本账户;三是改革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村有村管为乡镇委托代理,在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前提下,乡镇建立会计委托代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承担村级会计代理工作;四是建立监管网络。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监管网络;五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项目招投标制度等。六是政府审计。三年一轮审,保证“三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并落实责任追究,谁的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以上一系列管理措施,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深化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创新资产管理机制
深化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引入股份制,将村经济合作社改革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明确每个社员享受的集体“三资”的份额。具体做法是,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将集体资产按一定的标准(主要为户口、劳动贡献)设置为人口股、劳动贡献股(进入劳动年龄以后的农龄股),虚拟量化到每个成员,成员据此作为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依据;选举产生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通过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增加成员集体财产性收入,将社员待遇和户籍脱钩,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为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提供物质基础。目前,浙江省已有10.2%的村已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五)加强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盘活集体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土地流转是指即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指在部分家庭放弃经营而另一部分人和组织愿意经营更多土地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市场化资源配置活动,它是中国农村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农村土地改革,是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浙江户均2.1亩土地,资源稀缺,无法发展现代农业。通过用经济方法鼓励流出,用项目支持鼓励接包,建立有形、无形相结合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用奖励、考核办法引导基层干部采集、发布流转信息等措施,把土地资源盘活,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村集体收入。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来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必须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