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发言:从“敢”到“无需敢”

2014-07-01 07:20孙钦伟
上海人大月刊 2014年4期
关键词:小崔交锋选民

孙钦伟

3月2日,全国两会前夕,@人民日报发布评论称,代表委员如果只知道热烈鼓掌、点头称是,人民民主如何体现?质询政府,请动真格;会场讨论,何惧观点交锋?代表委员当铭记:你沉默,就是人民失语;你认真,民主才能运转起来!@崔永元回复:说得很中听。我们敢发言你敢发布吗?@人民日报回应:呦,先把这条发布。

@人民日报的评论呼唤了一个敢字,也说明政府是主动且敢于接受监督的,体现了制度自信。“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代表委员敢不敢发言、质询、交锋,涉及人民民主的运转,涉及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转,涉及党的执政方式转变和执政地位巩固、“跳出历史‘周期率”。特别是代表,应对委托授权者——“人人”(选民)负责,必须敢于发言辩论。

@人民日报与“小崔”的“PK”也主要围绕一个敢字。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敢发言,媒体敢发布,有目共睹,不在话下。笔者认为,从实质上看,是@人民日报与“小崔”联手“PK”了可能出现的“只知道热烈鼓掌、点头称是”及“不敢发布”。

就代表而言,沉默失语、不敢质询交锋的,在有些地方还真不能说完全没有。也许事出有因:我国社会经历过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发言洋洋洒洒,但目的是“赞”自己一个,“赞”被监督对象一个,这也是一种“沉默失语”。“世事洞明、人情练达”,“闷声大发财”,与其说不敢发言,还不如说不愿发言,怕得罪人影响自身利益。也许有的认为自己当上代表主要是因为组织信任,而说真话有可能给政府“抹黑”。也许有的担心有损“和谐”,不敢交锋。也许有的本领恐慌,提不出实质性建议。也许有的忙于本职工作,没有调查研究,也就没有发言权。

问题是“沉默”好像也没啥坏处,选民也没过问。媒体曾报道过代表委员的“雷人雷语”,倒是引起了网民的“围观”,但网民大多持娱乐态度,“呵呵”几下,调侃几句。

首先要解决“敢不敢”的问题,让代表敢于提出尽可能全面客观正确的批评建议。要完善代表选举工作,将企图通过履行代表职务谋求个人利益的人挡在门外。加强代表培训,增强代表意识、法治观念和履职能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保障。完善会议议事规则,对代表审议发言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切实防治对代表依法履职的打击报复,研究明确可能出现的情形及相应法律责任,密织保护网,让代表吃个“敢履职定心丸”。被监督对象也应通过实际行动彰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法治观念,等等。

但也要有底线思维,通过“倒逼”机制让代表“不敢不”依法切实履职,也许是更为管用的一招。比如,代表法规定,代表的义務包括“要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等,还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至少要通过有效途径让选民和原选举单位了解代表的审议发言,并作出评价;探索建立相关问责制,对代表发言等履职行为不满意的,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可以“讨个说法”。代表法规定,“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如何启动罢免程序?如果有了可操作的标准和程序,还会有代表“沉默”吗?当然也要加强对选民的宣传教育,消除其娱乐心态,引导他们善于通过舆论推动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

@人民日报和“小崔”有关敢不敢发布的“PK”,则涉及加大公开透明的问题。就人大工作来说,其公开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除了依法不能公开的,代表的履职应该像金鱼在透明玻璃缸里游泳一样,公开也是监督代表、罢免代表的前提,当然其本身也是一种监督。

什么时候无需吁请代表敢于发言,媒体和公众对质询等刚性监督不再觉得是什么热点新闻,对全方位公开代表履职觉得“稀松平常”,被监督对象都认为接受监督是“天经地义”,委员或代表不再问媒体敢不敢发布或请媒体不要发布,代表依法切实履职,即使动用监督方式中的“重武器”,也无需“敢”字当头,反倒觉得是再寻常再常规不过的一件事,国家治理体系的改进完善,就迈出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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