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金旺,武松会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 郑州 450018)
手机支付与银行卡的比较与替代关系初探
——基于PEST框架的分析
吕金旺,武松会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 郑州 450018)
手机支付与银行卡作为非现金支付工具,在业务属性、技术条件、受理场景、用户体验、市场竞争等方面存在诸多共性和差异。基于PEST框架的基本分析方法,从政策、经济、社会、技术等发展环境要素出发,揭示手机支付的迅速发展影响了支付体系格局。手机支付与银行卡融合发展将更趋明显并对银行卡形成替代关系,其替代效应在未来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手机支付;银行卡;支付模式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手机支付业务从21世纪初开始起步,自2012年以来,随着智能手机普及、手机上网提速、移动支付标准出台等,我国手机支付业务发展迅速,进一步丰富了支付体系。与此同时,有关手机支付未来的发展以及是否能够替代银行卡等工具的研讨也更被人们关注。目前我国银行卡已经发展成为居民个人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手机支付能否像银行卡一样获得持续快速发展,成为人们经济生活重要的支付手段?手机支付能否在成长壮大的同时,在零售支付领域冲击银行卡的使用并改变或最终取代银行卡的主导地位?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手机支付与银行卡的异同对比,从PEST框架分析的视角,初步探析手机支付对银行卡形成的替代效应。
(二)对手机支付和银行卡概念的认识
目前,我国官方对手机支付还未作出统一明确的概念性解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3号发布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第二条明确: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201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手机支付是以手机作为支付终端,基于无线通信网络与后台服务器之间的远程信息交互(即远程支付),或基于手机与受理终端的近场信息交互发起支付指令(即近场支付),实现货币资金转移的支付方式”。可见,手机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包括远程支付和近场支付两种模式。远程支付模式中,手机以通信渠道终端的角色存在,实质是PC端网银业务的渠道和终端转移;用户使用手机通过移动网络或WIFI接入互联网完成网上购物、话费充值、水电费缴纳等线上支付,如中国移动的和包业务。近场支付模式中,用户使用手机通过近距离通讯技术与非接触式POS等受理终端进行信息交互,完成超市购物、酒店住宿、公交刷卡等消费支付,如中国移动的和包刷卡业务。
银行卡在我国的使用和认知已经很普遍。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文印发)中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按是否具有消费功能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随着受理环境的改善,银行卡主要通过四种受理方式完成支付指令传输:一是银行柜台;二是ATM、POS等受理终端;三是通过PC机、手机等设备登录网上银行转账或完成网上支付;四是通过手机植入银行卡信息与受理终端完成非接触式刷卡支付。以上四种方式,前两种都需要借助银行卡卡片本身;后两种借助PC机、手机等终端,只关联银行卡账户信息,完全脱离了卡片本身。因此,从狭义的角度讲,银行卡支付通常指前两种方式,即用户直接持有实物银行卡实现账户资金支付。
基于以上认识,手机支付和银行卡存在业务交叉,手机支付使用的账户包括了银行卡账户,银行卡也可以利用手机进行支付。
(一)共性
(1)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支付指令交互的业务本质。手机支付和银行卡本质上都是经济活动的支付媒介,是为实现支付活动所做的一系列技术和制度的有机安排。在支付实现过程中,两者都是以资金账户为基础,按照规则,借助一定的信息技术,实现支付指令的交换和处理,从而完成账户资金的转移过程。也就是说,两者在业务本质上具有共同的属性,都是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支付指令交互的媒介。
(2)在支付工具变迁过程中带给用户的便捷体验。我国银行卡发展经历了市场培育、全面发展及目前的成熟期等三个阶段,以其便捷性和优越性赢得了用户认可,实现替代存折的历史变迁,发卡规模、交易规模和受理市场建设都取得了长足发展。手机支付则充分延伸了银行卡的优点,并借助智能手机的随时随地性和多重功能,在支付的便捷性和用户体验方面又向前迈进一步。
(3)对产业链各方利益诉求的平衡。由于共同的业务属性,银行卡和手机支付都关联较长的产业链,包括发卡、收单、特约商户和清算机构等业务主体,还涉及卡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软件开发、运营服务等外围主体,手机支付还与移动运营商、手机厂商等紧密相关。产业各方基于自身专有的产品或业务,共同构建产业基础设施,缺少任何一方,都难以实现业务闭环。同时,产业各方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产业的发展需要平衡各方利益诉求。
(4)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之间的竞合博弈。自2011年第三方支付正式纳入央行监管以来,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特定的客户群和持续的业务创新,迅速占据价格、客户数量、便利快捷等优势,对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形成了明显的挤占效应。商业银行面对原有支付市场格局的改变和既得利益的重新分配,也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自我支付体系革新,强势回归支付领域。另外,支付机构因支付链独立性不够、风险管理能力弱等短板需要与商业银行合作,商业银行因觊觎支付机构的创新能力也有加强合作、实现共赢的意愿。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之间的这种竞合博弈关系,在银行卡和手机支付领域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二)差异性
(1)物理载体不同。银行卡以85.60mm× 53.98mm的长方形卡片为物理载体,内嵌磁条或芯片用以识别银行账户信息。手机支付以智能手机为物理载体,配置NFC芯片、双界面SIM卡、智能SD卡等部件,支持近距离通讯和信息交互。从表1可以看出,两者在物理载体方面的差异是导致其他差异性的基础。
表1 手机支付与银行卡环境比较
(2)技术条件不同。银行卡的核心技术在于磁条或芯片等存储介质,银行卡正是依赖磁条或芯片的存储功能,通过受理终端、通信网络实现与后台系统的信息交互。手机远程支付主要依托SIM卡的通信功能,或配合智能SD卡的存储功能,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无线局域网等实现信息交互;手机近场支付主要依托NFC芯片、双界面SIM卡等部件的近距离通讯功能,具有存储空间大、计算能力强、线上线下网络融合等特点。
(3)受理场景不同。银行卡借助ATM、POS等传统受理终端,一般配合密码、签名等方式,应用场景相对封闭。手机近场支付与银行卡收单业务类似,依赖读写终端与手机软件交互实现信息闭环;手机远程支付无需受理终端,基于互联网络采取一点接入、数据集中处理的受理模式,突破时间、地域等限制,受理场景相对开放。
(4)应用范围不同。银行卡基于银行账户资金,一般用于存取现金、资金划转、实体店消费结算等。手机支付基于银行卡账户、手机支付账户、预付卡账户等多种资金来源,借助手机WAP网页或APP应用软件,支持直接在线购物,并逐步融合线上线下业务,集银行卡、零钱包、公交卡、就餐卡等多重功能于一身,应用范围更广泛。
任何一项支付工具的推广都经历了客户认知到自觉使用的过程,具有相同功能的手机支付与银行卡必然会在市场中竞争发生碰撞,或者共存共赢,或者优胜劣汰。手机支付能否替代银行卡成为未来支付主流,需要从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等方面考察其适应性。
(一)政策环境(Political Factors)
(1)监管框架初本形成。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手机支付的业务主管部门,近年来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手机支付业务监管框架。从2005年颁布《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在制度层面明确移动支付业务的法律地位,到2010—2013年间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批准34家支付机构从事移动支付业务,到2012年组织开展农村地区手机支付试点工作,引导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将手机支付业务向农村延伸,再到2014年3月拟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监管思路逐步明晰,监管手段逐步细化。这些政策措施,无疑对手机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规范、促进作用。
(2)技术标准初步明确。2012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移动支付系列技术标准》,从产品形态、业务模式、联网通用、安全保障等方面明确了系统化的技术要求。目前,国家层面的移动支付技术标准也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随着技术标准的逐步明确,相关硬件生产将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有望解决制约移动支付发展的标准之争问题。
(二)经济环境(Economic Factors)
(1)电子商务蓬勃发展。近年来,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推动了电子商务交易商及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工信部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9.7万亿元,并以30%的速度增长。凭借对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利用和对消费者事后还款能力的认可,支付宝、快钱、汇付天下等支付机构成功地把用户业务量数据转化成了风险可控的支付及相关服务,也促使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及各种细分领域的新支付得以迅猛发展(马梅等,2014)[1]。
(2)产业各方积极布局。基于对手机支付市场前景的判断,商业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通信运营商、手机厂商、芯片厂商等产业各方纷纷布局,占领发展先机。随着政策和标准逐渐明朗,手机支付市场格局也逐步从无序竞争转向联合发展、合作共赢。2014年,商业银行与支付机构、移动运营商之间以及支付机构与移动运营商、商户之间合作频出,手机支付产业加速合作的趋势更加明显。由于网络外部性和规模经济效益,这种产业协同态势必将加快手机支付产业发展步伐。
(3)小微用户零售支付需求旺盛。由于金融资源的稀缺,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重视大客户、忽视小微客户的问题。正是看准了大量小微用户的旺盛需求,支付机构基于专业化服务优势,充分利用对支付服务市场的细分和挖掘,从小额领域、民生领域实施业务创新,抢占了移动支付市场的先机。也就是说,手机支付从产生之初就定位于小额、零售领域,迎合了银行无暇顾及的小微用户需求和异质性需求。随着大数据和精准营销手段的运用,手机支付从市场夹缝中填补银行卡的空白领域,将进一步分流现有银行卡的部分业务。
(三)社会环境(Social Factors)
(1)网络购物成为时尚选择。由于营销模式、交易成本、空间占用等因素,与传统商务体系相比,电子商务在价格、便捷性、可选择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基于追逐新奇事物的心态和对网购便捷性的认同,我国电子商务用户群体已经从年轻人、白领阶层扩大到中老年和普通大众,出现了双十一①双十一,指每年的11月11日,因有连续四个“1”,被称为“光棍节”,是年轻人的一个另类节日。如今一些商家特别是淘宝、天猫、京东等线上商家都利用这一天进行大规模的商业促销,“双十一”成为中国互联网最大规模的打折促销活动日。、618②618,指每年的6月18日,是京东公司的店庆日,如今,甚至整个6月都成了京东公司的店庆月。店庆期间,京东公司推出一系列大型促销活动。等网络购物节。从一定程度上讲,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的时尚选择,网上支付习惯已悄然形成。据统计,2013年“双十一”仅支付宝成交订单就达1.7亿笔,交易额高达350亿元。
(2)移动支付习惯快速培育。移动支付技术的应用使网络购物打破了时间和地域限制,利用碎片化时间,支持交易随时随地发生。在省去签名、输密、验证的复杂操作下,仅仅利用掌中手机替代现金和银行卡,就能实现公交、地铁、加油、超市购物、宾馆住宿、职工食堂就餐等小额支付,从逻辑上说是人人可用、人人愿用的事情。以支付宝、腾讯、银联等为代表的支付服务提供商与打车软件等商家合作,花费巨资开展用户返利优惠活动,初步培育了用户利用手机进行支付的习惯。有关统计显示,2013年中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达到1.25亿人,同比增长了1.26倍;移动支付业务共计16.74亿笔、金额9.6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2、3.18倍。与银行卡市场规模相比,移动支付业务虽总量微不足道,但增长速度可观,赶上或超过银行卡市场规模或指日可待。
(四)技术环境(Technological Factors)
(1)智能手机基本普及。
手机硬件的换代、上网速度的提高、微信等聊天软件的应用,使手机的功能更加强大。工信部数据显示,2014年1月底我国移动电话用户人数达到12.35亿人,其中移动互联网用户人数达8.38亿人。这意味着,我国人口总数中90%以上都是手机用户,其中六成以上使用手机上网。扣除未成年人和老龄人口,在青年人群中这一比例可能更高。智能手机的普及发挥了“创造需求”的效应,引导手机用户从单一的通信功能,转向网页浏览、网络社交、在线购物、生活资讯等全方位多角度应用,这为手机支付的应用创造了条件。
(2)硬件制造成本摊薄。
2013年底我国已发行银行卡超过42亿张,其中IC卡接近6亿张。按照平均每张磁条卡1元、IC卡12元的成本计算,仅当前制卡成本达108亿元。基于国际上对磁条卡技术和安全性缺陷的共识,从2011年开始我国启动金融IC卡推广,目前已完成商业银行发卡系统升级、受理环境改造等工作。201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发文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计划到2015年实现金融IC卡全面替代磁条卡。随着金融IC卡的规模化推广,其应用成本将降低。目前在手机中植入NFC芯片的成本已经很低,手机销量达到一定规模后,成本将摊薄,未来出厂的智能手机中可能都会预装NFC芯片,就像内置GPS、WIFI和蓝牙一样平常。作为手机的整合功能之一,手机支付以较低的附加成本实现资金转移,代替银行卡成为未来支付主流符合节约社会成本的要求。
(3)手机安全技术相对成熟。
手机支付正是充分利用了银行IC卡芯片形态的灵活性和功能的多样性优势,将芯片整合到手机中实现支付功能。此外,基于手机本身的病毒查杀、防火墙等技术已经相对成熟,这就大大提升了手机支付的安全性。因此,从支付安全本身来看,手机支付比银行卡更安全。但由于手机支付还存在手机丢失、盗窃等不安全因素,造成手机存储信息的泄露,对使用人安全保管意识、安全防范技能等要求更高。
当手机与支付结合为一种创新支付工具后,整合了智能移动终端、移动通信技术、金融受理网络,形成一个跨领域、跨行业、跨网络的金融创新平台和多应用融合载体。手机支付的出现为市场的各参与主体提供了一个打破现有支付格局、重新瓜分市场蛋糕的“市场机会”。产业各方的积极布局,监管政策的正面助推,都为手机支付在更广泛领域应用创造了条件。制造成本的摊薄、技术条件的成熟等因素也使手机支付全面替代银行卡成为可能。虽然手机支付对银行形成替代效应,但这一效应短期内并不显著。加上手机基础和建设进度等因素或条件的影响,在未来几年手机支付还难以实现对银行卡业务的完全替代(詹欣等,2014)。
当前,在手机支付不断完善自我发展体系的同时,应当重视与银行卡的合作,形成手机支付与银行卡融合发展,尽快形成规模化推广。一是政策层面的规范引导。监管部门应尽快从法律层面出台手机支付配套监管政策,明确业务规则、技术标准、风险管理等要求,有效平衡业务创新和规范发展之间的关系。二是业务模式的深入探索。支付市场各参与者主体应秉承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的理念,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推动形成完备的基础配套设施。三是安全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通过技术改良、制度约束等途径,克服使用者对支付安全性的担心,毕竟手机的丢失会造成手机存储信息的泄露,而银行卡仅仅涉及一张卡片。四是用户支付习惯的进一步培育。通过持续不断的营销拉动、理念引导、示范带动等举措,提高用户认知层次和接受程度,从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培育用户支付习惯。
从轨迹上看,手机支付将与银行卡一样呈现渐进性式发展的过程,这意味着手机支付的推广要有较长一段路要走,直到其更合法、更易用、更安全、更高效。无论怎样,以手机支付为代表的创新支付技术正引领人们走向一个无纸质货币时代,“替代纸币虚拟化、银行服务移动化、理财工具贴身化”日渐成为金融消费者的追求。相信未来不久的一天,人们会在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体验手机支付的便利,“一机在手、潇洒神州”将不再是口头愿景。
[1]马梅,朱晓明,周金黄,陈宇.支付革命:互联网时代的第三方支付[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2):13-22.
(责任编辑:王淑云)
1003-4625(2014)09-0071-04
F832.4
A
2014-07-02
吕金旺(1968-),男,河南荥阳人,本科,经济师;武松会(1979-),女,河南南阳人,硕士研究生,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