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法律援助如何开展

2014-06-28 15:35王玉磊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4年4期
关键词:法学教育司法机关

[摘 要] 随着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各大高校也相继建立了诊所教育式的法律援助实践机构,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与公民的日常生活更为紧密。但由于我国高校法律援助作为我国政府法律援助的补充,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所有其开展难免遇到了发展瓶颈。

[关键词] 高校法律援助;法学教育;司法机关

一、我国高校法律援助现状

1994年1月,我国司法部正式提出要在中国建立法律援助制度,随后在2003年9月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这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从初步建立阶段进入到加快发展的历史时期。在政策的指导和号召下,各大高校开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逐渐符合本校现状的法律援助机构。

我国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自开始建立之初便显现了其无法比拟的优越性,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已成功有效地为社会提供了法律服务。同时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师生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这一方式,也十分有效的锻炼了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但是,随着援助机构的发展,其缺陷也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

1、学生无法直接参加诉讼,而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主要参与人又是学生这一群体,这是其最突出的一点不足。学生不具备律师身份,所有他们和一般知法公民享有同等的地位,这就导致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办理案件的时候无法享有律师的权利,使得理论和实践被间接隔开了。虽然学生们亲身体会案件,但也仅限于理论的陈述阶段而非理论的应用。

2、虽然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在我国法律援助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我国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却并未得到法律上的认可,仅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补充,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出现十分尴尬的局面。

3、部分高校所建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流于一种形式,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所以部分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丧失了其应有的功能,同时也缺乏司法机构的有效监督,这些方面有待完善。

4、大多数高校法援机构经费和技能相对匮乏,一般的高校选择内部消化,面对如此的困境,大部分非法学类高校只是选择限制法援机构的发展,因为毕竟属于非营利性的援助机构,其对高校的发展作用相对较小。

二、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现实缺陷

随着我国各大高校法学专业的扩展式增设,法制教育队伍的逐渐扩大,对于中国法制化建设而言是十分难得的。但是随着各高校扩招过度化,各种各样的问题随之开始出现,所以法学教育的现状并非十分完美。

1、法学队伍规模飞速扩大,这原本并非什么坏事,但是其中有很多根本不具备培养法律人才的教育机构也建立了法律系,这些机构本身法学教育基础设施就很不完善,法律教学人才以及研究型人才匮乏。

2、我国高校在理论教学中多为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探讨的教学方式,以教师为核心,学生为受众,侧重理论系统性灌输,较符合成文法系的传统,但不能适应我国建立发展社会的需求,不利于具有创新和竞争能力的法律人才的涌现。这种短时间内领会法律的内容的方式,不足以引导学生对法学的正确认识,以至于缺乏主动性,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虽然,表面上现在很多高校设置有模拟法庭、法学案例实训室等校内实验室,甚至规定了相应的实习期,但这些只是表面上看起来有效其实却都被动的流于一种形式。

三、法学教育结合高校法律援助机构

法学教育要想深入,必须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实践。现在国内外一般都引入诊所法律教育这一概念,就是“法律诊所”教育,让学生在实际的法律工作实践中学习法律。例如高校建立法律援助中心,把学生安排在里面直接面向社会从事法律服务,在法学教师的指导下帮助处于困境中的当事人,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这种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心和公益心,有利于调动起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了有效解决当下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遇到的发展瓶颈,我的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1、拓宽渠道加大投入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运行经费问题,不能仅仅学校拨款和法援机构自行筹款的方式解决。作为高校法学教育的重要机构,他同时肩负了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任务,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需要充足的活动经费的支持。所以我国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应该加大基金会与其他社会组织的资金捐助。

2、组织师生参与庭审和讲座

法庭庭审,是一次亲身体会的机会,当然,我们一是关注证据的出示,二是关注辩护人的陈词,这在无形之中又增加了我们的信心,同时,定期的讲座又使得我们的理论基础进一步强化,这种常规性的培训,潜移默化中对我们的认识有了深入的推动。

3、与司法机关建立合作关系

和司法机关建立长期合作性的关系确实是一件令人振奋的事情,高校可以为其进行理论研究和培训,司法机关也可以为高校的师生实践提供了一个平台,这种合作性的关系铺平了道路。

4、聘请资深专家坐镇诊所

聘请学界资深专家坐镇法律诊所既可以促进高校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可以为百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提升威望,对于师生来说,这可是一件很难得的经验交流的机会。

四、结语

我国高校法律援助现状着实让人担忧,不过相比取得的辉煌成就,法律援助的未来还是一片光明,相信在相关举措的作用下,未来的高校法律援助会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和确定,获得应有的法律地位。

参考文献:

[1]周志荣.从法学毕业生的素质缺陷看法学教育.法制日报文化视点.

[2]叶竹梅.我国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困境与对策探讨.《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年第29卷第8期.

作者简介:王玉磊(1981—),男,助教,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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