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锋
摘 要: 土地流转是新时期中央农业政策的新举措,是广大农户改变土地经营权、增加收益的政策保障。作为涉农部门的农村信用社,理应在支农工作中更新理念,搞好信贷服务。
关键词: 土地流转 农户 农信社 信贷服务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1號文件专门出台了有关农业和农村的土地政策。政策指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同时进一步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以上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标志着农村土地流转有政策可依,土地流转给农村和农民提供一个更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空间。以土地资源为依托,谋求在资金市场和经营上迈出新步伐。作为连接“三农”纽带的农村信用社,如何理解和把握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以后,对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的新要求,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农业和农民,是一个新课题值得探究,我拟就这方面问题提出浅见。
一、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现状
几十年以来,农村信用社生长生息在农村大地,经过了风风雨雨,在支农工作中不断发展和壮大。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支持“三农”、“三牧”的作用得到显现,其对社会的贡献率和社会地位得到提升,在农村金融领域一枝独秀的形式已经形成。以支农为己任,支持农业发展,支持农户增加收入,建立和改善信用生态环境,是农信社追求和打造的良好局势。农村信用社开展的信贷业务品种也在不断更新,信用贷款、小额信贷、抵押担保贷款等多种贷款形式得到群众的欢迎。总体来看,农信社的贷款面对千家万户,以小额、信用贷款为主,以解决农户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资金需求为主的旧的投向格局始终没有突破,传统贷款发放方式没有实质性改变,以单户贷款为主,以抵押、担保贷款为辅,贷款以解决农户基本生产、生活需求为主。贷款额度基本维持在1~3万元之间,超过这一额度,要求借款户提供抵押、担保或开展联保才能放贷。诚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的收入和家庭生活状况有了明显转变,对资金的需求渴望呈上扬趋势。1万元或者低于1万元的贷款已远不能满足农户进一步扩大经营生产的需求,抵押物有限,担保人有限,联保人员有限,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户对贷款的需求。而农信社又有许多内控制度,为了规避信贷风险宁可不放、少放,也不碰制度的高压线。不能贷不敢贷,成了新的贷款需求市场借贷双方都不能打破的界线。
二、现阶段农户贷款需求情况
近几年,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种植结构的变化,农户贷款需求呈逐年增长态势。一是土地承包费用每年都以20%左右的速度上扬,一亩地承包费用前三年一百多元,现在上涨到每亩400元左右,还处于进一步上涨过程之中,土地承包费支出占农户每年种地费用的50%左右。二是农用物资上涨过快、过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及农机具等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部分资金的投入占到农户当年农业投入的40%左右。三是用工成本的上涨,原来雇佣农工每日工资在60~80元左右,现在达到150元左右,而且用工非常紧张。四是农业属于高风险产业,过去靠天吃饭,现在机电井、浇灌设备等逐步配套,加大了农户的资金投入。由于以上原因,种地农户只要不外出打出,都想扩大种植规模,而且一次性投入较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大多农户基础薄弱,起步较晚,底子薄,资金需求必须靠借贷满足,向信用社贷款成为他们的首选。过去几千元就可以解决的春耕生产资金需要,发展到现在翻了几番。日常我们看到凡是到信用社申请贷款的农户万元以下需求的很少,一般都在2~5万元左右,更多的是5~10万元之间。这种刚性资金需要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内在表现,因为光靠自身的承包地,无需这么多资金,农户私下转租、转包土地已是普遍现象,透过这个现象我们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就单个农户来讲,随着土地承包价格的上涨,相应的收益会减少,导致一些农户种地积极性不高,进而采取外出打
工、就近打工,以增加家庭收益,他们将自己的承包田转包给亲朋好友,或者抵偿民间债务,弃地而去。
二是随着国家对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组织劳务输出及土地承包制度中“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限制,许多农户向二、三产业过渡,把自有的承包田转让他人耕种,期限由双方界定。
三是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由于单个农户承包田比较零散,一家三口或者四口人,分得的承包田少则5处,多则6~7处,不便耕作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土地流转。
三、信贷资金应向土地流转中的大户倾斜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承包与经营状况已发生了悄悄的变化,这种变化从私下的、局部的转变为全国性的,可以说有“星星之火燎原之势”。面对此情此景,农村信用社也要适应变化,按照中央政策,大力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因为中央精神就希望在农村改革中打开突破口,而做到这一点完善土地流转政策、措施是关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转让权、出租权、入股权和抵押权受到国家政策的保护,农户可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和贷款,让农民在土地增值中成为受益者,以此增加收入。
(一)农村信用社要调整信贷投向。
在搞好调查摸底的情况下,适时调整信贷投向,选准支持对象,把贷款的支持重点向土地流转大户倾斜,支持承包大户的农业生产资金需求。
(二)制订信贷计划,加大支持力度。
农村信用社每年都要制订信贷执行计划,这一计划是指导农村信用社信贷运行的纲领。所以,在每年的信贷计划制订中,要逐步增加对土地流转大户的支持,弱化农信社惜贷恐贷的心理,树立大农业、大农村、大发展理念。尽管农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但是随着农业保险项目的普及和推广及自身抗自然灾害能力的增强,信贷风险隐患也会降低。农业是一个周期性生产活动,具有连续性,一年受灾不代表连续受灾,一年歉收不代表每年歉收,只要丰收,贷款的偿还就不成问题。
(三)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土地承包和流转大户的种植面积都在几百亩以上,这是一个需要资金的启动项目。每亩地的总投入基本都在500~600元左右,试算下来,一个生产周期,一般的流转大户贷款需求都会在5~10万元之间。因此,农信社要提前帮助农户搞好贷款试算,摸清、摸准贷款需求实际情况,针对每个农户实际确定不同的贷款额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落实支农政策,农信社理应全力配合。
中央提出要按照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要求,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央支持农民的首创精神,作为涉农部门,农信社更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真正体现农信社是农民自己银行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