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杨
(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辽宁大连 116025)
企业跨区域创新合作的形成机制与实现路径研究
田杨
(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辽宁大连 116025)
在阐述区域创新合作的内涵、构成要素及特征的基础上,探讨了跨区域创新合作的形成机制,包括创新要素区域异质性机制、企业—科研机构产业行业同质性机制、成果交易诱导机制和政府推动机制。并从政府、市场参与主体的角度提出了跨区域创新合作的实现路径,即政府推动引导、完善市场环境、协调关系注意耦合效应以及建立跨区域合作战略联盟等。
跨区域创新合作;形成机制;实现路径
全球经济一体化迫使企业面临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期,跨区域创新合作已经成为现阶段区域经济重要的发展方式。在企业进行跨区域创新合作时,实行协同发展战略,对区域创新体系进行有效整合,是促进企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方式。因此,本文首先对一般的区域创新合作的内涵及构成要素进行了概括总结,并对其进行了分类,然后探讨了企业跨区域创新合作的形成机制以及实现路径。
1.1 区域创新合作的内涵
区域创新合作的内涵界定到目前为止学者们还没有达成共识。大多数区域创新合作是由政府进行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中介组织协同整合在一起,通过在生产体系中引入新要素或者实现要素的新组合促进资源有效配置,产出新成果。
图1 区域创新合作模型
区域创新合作离不开区域创新体系的支撑,早在20世纪90年代,区域创新体系就受到学者们的关注。英国学者库克首先将区域创新体系的主体进行了界定,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由生产企业、研究机构以及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这种体系可以协同合作并能产生创新成果。此后,学者阿什海姆将库克界定的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主体进一步划分为两类:一类为产业公司,另一类为基础机构。更有学者认为,区域创新体系实际上是相互作用的私人与公共利益体、正规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集合,并按照一定的规则将资源进行共享整合,进而产生创新行为。
综上可以看出,区域创新合作是以区域创新体系作为载体,由科研组织进行知识生产、信息加工、技术创新,再由公司进行成果的开采与应用,并且按照一定的组织和制度以及人际关系进行协同调节,进而产生的合作方式。
1.2 区域创新合作的构成要素
在现阶段,学者大多数是通过两种模式进行要素划分。第一种划分模式为“结构要素说”,它包括创新主体、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创新环境以及外界互动等要素。这种划分方式注重于微观层面的划分,从影响创新的每个因素进行要素的划分,更加注重在合作过程中每个因素所发挥的基础作用。结构要素构成如图2所示。
图2 结构要素构成图
另一种划分模式为“内容要素说”,这种划分模式中的构成要素包括产业体系、金融体系、服务体系、人才体系、政策体系等。不同于按结构要素划分,区域创新合作按内容要素划分则更倾向于宏观层面的划分,即将区域创新合作体系划分为不同的子体系。内容要素构成如图3所示。
图3 内容要素构成图
区域创新合作具有一般的区域合作特征,即具有地域空间的广泛性,不受地域限制,但又与一般的区域合作不大相同,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区域创新合作还具有构成要素客观性、多样性以及整体性等特征。
2.1 区域创新合作具有地域空间广泛性
创新过程因创新要素禀赋的区域异质性而具有明显的空间属性特征。在区域创新合作中,这一特征体现的非常明显,它既不受地域限制,又不受空间限制,因为创新是大量异质性主体的联合行为,不同主体能够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进行相互作用而形成创新网络。
2.2 区域创新构成要素具有客观性
无论按照何种划分方式来看待区域创新系统中的各个组成要素,这些要素的构成及其结构都是客观的。区域创新合作必须基于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并且这些要素都会受到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以及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的影响。此外,构成区域创新合作的主体、各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组织规则与联系形式都具有合理性和有序度,即决定了区域创新合作的客观性。
2.3 区域创新合作具有多样性
区域创新合作受到区域经济、文化和资源等条件的影响,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均不相同,会影响创新合作的效果。此外,由于区域创新合作的地域空间广泛性,各主体可能由于在不同的区域中,这种受经济、文化、资源影响制约的可能性就会越高,因而决定了区域创新合作的多样性。
2.4 区域创新合作具有整体性
在进行区域创新合作时,系统中各要素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相加或者是随意堆积,而是通过各种非线性相互作用构成的有机整体而形成的网络关系。为使区域创新合作发挥得更好,必须抓住整体性的3个环节。一是区域创新合作必须要有良好的目标性或目的性;二是要有较为广阔的全局性;三是在合作中必须要有较好的层次性。
区域创新合作具有地域空间广泛性、要素客观性、合作多样性以及整体性的特点,但是当企业所在区域不能满足其创新发展需求时,跨区域创新合作就会产生,它的形成机制在于市场机制推动创新要素的扩大化流动以及创新活动可以在不同区域进行、不依赖空间及位置的特点。因此,创新要素可以被视为跨区域创新合作形成的重要基础。此外,创新成果的诱导性以及政府的行政力量也是推动企业跨区域进行创新合作的重要方面。
3.1 创新要素区域异质性机制
在原始区域中,企业与科研机构、中介组织进行合作形成创新合作网络,当这些区域创新合作主体以较为优质的配置进行相互作用时,区域创新合作可以使企业快速发展导致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由于地域的限制,在某一固定的区域内,区域创新合作主体之间的不匹配性导致了这种创新合作的低效性或无效性。例如在合作过程中,科研机构无法完成企业预期的创新成果,导致企业无法在技术等方面在市场经济中获得核心竞争力,或是当科研机构研究出的创新成果无法被企业所掌控和运用,导致创新成果低效或无效。因此,企业跨区域寻求与自身匹配的科研机构进行创新合作,不但可以使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提高,还可以将创新成果作用发挥最大化。
3.2 企业—科研机构产业行业同质性机制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区域创新合作已经更加细致化、明晰化,不只是从笼统的创新角度进行合作。企业所处的产业和行业的细分更加具体化,导致企业所需要的合作伙伴也更加具体化,因此企业和科研机构产业同质性是导致跨区域创新合作的主要因素。当企业所在的区域内不存在与其匹配的科研机构和中介组织时,企业为了寻求与之相适应的科研主体以便更好地进行创新合作,扩大区域限制就成为了创新合作的途径。这种创新合作可以突破企业在本地寻求合作伙伴后无法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更为企业带来了广阔的生存空间。
3.3 成果交易诱导机制
在市场环境下,所有独立的科研机构所研究出的科研成果都可以进行市场交易。当这种科研成果出现在市场交易中时,可以根据买方购买方式的不同分为技术参股和成果转让出售。当科研成果以技术参股的形式出现在交易双方的关系中时,跨区域创新合作就可能产生。尤其是通过国际市场进行的交易,交易双方通过市场机制配置以及双方签订的协议来进行创新成果的共享,这种创新合作就是所谓的跨区域创新合作。可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成果交易诱导机制更能促进跨区域创新合作的形成。
3.4 政府推动机制
随着国家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的出台,企业跨区域创新合作成为必然。高校教师和科研机构人员进行横向课题的研究,已经跨越了区域的限制。此外,政府强化政策引导、创新运行模式,更加推动了企业与异地科研机构双方的合作。一方面,政府通过政策吸引、政策扶持引导企业跨区域寻找创新合作科研机构;另一方面企业丰富的资源、雄厚的产业实力,为科研机构创新研究提供有力的保障,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能够促进跨区域创新合作的形成。
跨区域创新合作的实现必须要遵从创新要素发挥最大化效能的原则,这种合作可以通过政府推动引导、完善市场环境、协调关系注意耦合效应以及建立跨区域合作战略联盟等方式实现。
4.1 政府推动引导
政府在企业跨区域创新合作中应当起到推动引导的作用,在出台相关政策、税收减免以及资金支持方面都应当给予保障。首先,政府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背景下应当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将零散的创新网络整合为一个体系,鼓励企业寻求与之匹配的跨区域企业,帮助企业进行跨区域科研机构的延伸探索。其次,政府应当为技术创新提供健全的政策法规制度,保证在跨区域创新合作中科研创新成果能够在众多竞争中脱颖而出。最后,政府应当大力调动区域创新合作中各要素主体的能动性,使企业可以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例如政府的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帮助企业在寻找跨区域创新合作者中拥有较高的合作资本。
4.2 完善市场环境
市场环境的变化,既可以为跨区域创新合作中主体要素如企业、部分科研机构以及中介组织带来市场机会,也可能形成某种威胁。无论何种主体要素在市场经营活动中都必须遵守市场环境的客观规律。较好的政治环境(如政府的制度、政策)、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和技术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以及市场竞争环境等都对跨区域创新合作产生重要影响。完善市场环境可以更好地促进企业跨区域创新合作的发展进程。
4.3 协调关系注意耦合效应
在跨区域创新合作的过程中,由于各主体要素之间存在不同的需求,可能会导致创新成果的无效性。在跨区域创新合作过程中不同主题所关注的兴趣点不同可能会导致效率低下。例如,科研机构更加注重成果的创新性而导致其忽略成果的应用性。另外,供需双方主体应当相互适应,这也是跨区域创新合作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寻求合作对象时,必须要注意双方的耦合效应,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跨区域创新合作,产生更高的绩效收益。
4.4 建立跨区域合作战略联盟
在跨区域创新合作中必然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主体间、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或科研机构间也可以通过形成战略联盟的方式进行资源和成果的共享。但是在面临复杂的市场环境的情况下,这种联盟的形式很有可能受到各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和破坏,因此联盟中的各组成部分应当建立一种信任机制,并且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样可以保证在跨区域创新合作中各主体之间能够形成较好的合作环境和氛围。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区域创新合作正大踏步地向前迈进。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区域创新系统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和激烈的竞争形势,简单的区域合作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创新生产的需要,因此更多的企业需要寻求跨区域创新合作的新机会,此时政府的引导以及推动作用显得更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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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玲
Research on the Formation Mechanism and Im plementation Paths of Cross-regional Enterprise Innovation Cooperation
TIAN Yang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Dalian 116025,China)
Based on the connotation,elements and features of the regional innovation cooperation,the thesis discusses the formation mechanism of cross-regional innovation cooperation,including the regional heterogeneitymechanism of innovation elements,the industrial homogeneitymechanism of enterprises-research institutions,the induction mechanism of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and the government promotionmechanism.It also puts forward the implementation paths of cross-regional innovation cooperation,such as the government’s promotion and guidance,the improvement ofmarketing environment,the relationship coordination by noticing coupling induction,the establishment of strategic alliances for cross-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so on.
cross-regional innovation cooperation;formation mechanism;implementation path
F270.7
A
1009-3907(2014)03-0306-04
2013-12-26
田杨(1981-),女,辽宁沈阳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企业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