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对政府而言,是对政府治理和服务模式、对百姓生活的一个改变。所以智慧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都在路上。
大数据其实是智慧城市所需要的一个城市知识库的总集合,如同我们评价一个人一样,对于这个人智慧高低的评判,除了先天的智商之外,还与他所拥有的知识成正比。因此,建设智慧城市一件首要的工作应该是整理城市的大数据。在美国以及其他西方国家的智慧城市建设中,大数据的建设是分布式的,难以集中。因此,在大数据的整理上,美国总统奥巴马一上台就颁布相应的一系列法规,这样一来,美国政府各个部门在短期内一并公开了40万个数据集。此外,国土面积较小的新加坡也公布了8700个数据集。
在中国,政府是唯一有合法权利收集数据的组织机构,应该在需要的时候承担起统筹社会各方来完成大数据采集和共享的任务。以交通数据为例,交通数据不仅与市民的出行、环境、城市效率有关,与商业经营也有很大的关系。一条路上车太少,做不起生意来;一条路上车太多,同样生意不好。因此,数以万计的企业都希望获得交通数据,这就需要政府来采集和共享。
在传统的信息化社会里,政府是按照金字塔架构来管理社会,从国务院开始到各个部、省、市,一层一层控制着信息。但是当移动互联到来,每个人手上拿一部手机的时候,这个情况开始发生改变,在大数据时代面前每个人获得数据是等距离的。这个时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市民都会在网络上去关注社会的动态。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城市管理者需要有一个快速响应的意识,在这个方面一定要有所作为。
城市管理无非就是两个字——“事件”。这个事件包括日常发生的事件以及紧急时发生的事件,所以怎么管理好大数据,管理好日常城市的生活,这是对现在的城市管理者提出的一个严峻挑战。
国内传统的信息化系统曾有一个历史时期受制于一些技术条件的限制,一直是各个委、办、局各干各的,当需要管理业务数据,提出一个IT建设计划,购买服务器,购买网络,每个部门都做了很多信息中心,一个城市少说有几十个,多说有几百个信息中心。
以前的信息化系统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整个城市信息化没有顶层设计,信息孤岛较多,无法进行全面感知。二是数据部门私有化现象盛行,这是目前在大数据、智慧城市发展中最大的制约。三是由于我们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各个部门之间无法连通,当事件发生时无法形成一个协同的能力。比如即便在同一个公安局里,不同的处信息也不连通,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四是我们做的信息化系统不能连通,是一个封闭的系统,缺乏与公众的互动。五是重复建设,整个IT建设资金是重复投资的。因此,在中国做大数据、智慧城市一定要有顶层设计,要有强力部门干预。
基于此,我在这里要荐一个方案,那就是在做智慧城市时成立一个智慧城市的运营中心,叫做SCOC。在模式的问题上,首先要做组织机构方面的改革,这也就是我们现在习总书记提到的改革深水区的问题,如果我们不做组织机构的改革,我们还是任由各部门做自己的信息化系统,那不叫智慧化城市,那只能是智能应用。如果不促进机制改革,智慧城市是行不通的。建议由市里或者区里相关领导牵头,担任首席运营官,由工信部门或经信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副COO,由各个委办局负责信息化的领导组成一个CIO联席会议委员会,来协调各个部门做大数据整合。
此外,还需要成立四个中心:第一个是IT运维中心,IT运维中心不仅仅是保存数据,保存IT系统,还要将城市物联网连接起来,比如视频探头系统、交通信息,比如说各种各样政府掌握的一些物联网,全部要接到IT运维中心来,并且为企业、为公众提供云服务。我们现在建了很多云中心,包括超算中心,但是应用率很差,所以现在不应该再泛泛去谈云计算中心,而是应该首先定义什么叫城市里IT运维和维护中心。第二个是大数据中心,政府各个委办局要开放自己的数据,把这个数据进行整理、筛选之后放到大数据中心里来,做一个统一的管理。第三个是服务于三个板块,智慧政府、智慧行业和智慧服务。智慧政府这一块,可以基于这个运营中心,成立一个城市运营监控与指挥中心,能在一个统一大屏上,看到各个城市的运行状态,这样一来,也就可以在关键时刻去及时响应这些城市事件。四个是通过商业运营方式把这个智慧服务中心经营起来。而SCOC的职能,是参与和审核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规划和审核各行业信息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框架、任务和运营管理机制等,负责城市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城市运行的集中监控。
智慧城市中心可以分为三部分,一是面向百姓生活的智慧服务平台,这个平台也是基于一种市场化的应用,数据的整理和应用是一个市场自发的过程。以地理信息行业为例,很多人不愿意开GPS,因为开了GPS自己的行动轨迹便成为公开的秘密。但是有时为了跟一个朋友约会,需要在地图上查找一个餐馆的位置,便不得不把GPS打开,这样一来,数据就被贡献出来了,所以面向公众的服务也要基于大数据平台。另外是面向企业的,成立政企合作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尤为重要。2月20日,中关村宣布做了一个大数据的交易平台,广州现在也希望成立大数据局,将大数据管理提高到局级组织机构的层次,这也是广东非常重要的一个改革。
在数据的运行方面,还需要一个大数据交易平台,遵循国外的先例,这个交易平台可以由一个非营利性公司来管理。将大数据中能够开放的,不涉及到国家安全、保密、个人隐私的数据给开发出来,放在这个平台上,那么企业、个人各个方面应用就可以在上面滋生,久而久之一个大环境就会形成。事实上,只要政府在大数据上能有所作为,云计算、物联网这些就都不难做了。
今后智慧城市的大数据生态应该是这样的,首先政府要以身作则,将数据开放,在这之后搭建一个平台,大数据产业链第一个环节就是说原始数据的提供方,把数据提供出来,形成一个开放的数据集。第二个层次则是平台数据提供商,把运算资源、交易资源都提供出来,此外,在数据挖掘方面还需要数据开发商,甚至类似房地产中介的数据中介机构。这时,基于政府搭建平台来做数据挖掘的应用的数据开发者会大量出现。最后一个层次则是数据的使用,就是通过数据来获取价值的人,这里有企业、有个人、有政府。事实上,只要把顶层设计做好,就可以建立一个智慧城市的良好生态。智慧城市是一个起搏器,它能够形成一个城市大数据的资源池,是城市,以及城市互联网的枢纽。
如果这件事情做好,那么政府的模式将会有一个很大改变,比如电子政务的模式会改变成可视化、可控化、智能化、可预测及可量化评估与持续优化。企业能够通过大数据重组生成资源、改良商业模式、提高效率以获得更大效益。市民则可以享受数字生活带来各种便利。
其实,智慧城市对政府而言,是对政府治理和服务模式,对百姓生活的一个改变。所以智慧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都在路上。endprint
中国工业评论2014年5期